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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血八旗》-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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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得贵认真的点了点头。

      “不是随口说说吧!”纳什有点不敢相信。

      “你在固安老家和阿克敦喝过酒吗?”得贵忽然问道。

      “没有吧!记不得了!”纳什想了一下。

      “别不记得了,在老家你知道阿克敦是谁嘛!”得贵笑道。

      “纳什嘿嘿的笑着,不好接话了。现在他天天和阿克敦称兄道弟,其实果兴阿上位之前,他还真就不知道阿克敦是谁。佐领里没品级的专达有二十多人,几乎都相互认识。但也有个别,阿克敦就是个别之一。没钱又没人,而且也没什么本事,谁会记得他呢!路人甲而已。

      “阿克敦在佐领面前可比咱们分量都足。整编之前佐领有品级的老爷们开了个会,就两个没品级的人参加了,一个是喜寿,一个是阿克敦。喜寿参会是弄火枪的奖赏,阿克敦呢?再说整编之前,又是查仓库,又是打下手,阿克敦可没轻忙活。”得贵八卦了起来。

      “这次一连打的也不错啊!”纳什若有所思。

      “何止不错,人家扛的是正面啊!听说阿克敦伤了以后,血流的一地都是,愣是一步没退。”得贵赞叹道。

      “大功啊!”纳什也是频频点头。

      “你再想想分人分装备的时候,人家阿克敦可是不争不抢,都可着好的,先给咱们和二连。有事的时候,反到是一连抢着干。这叫啥,胸怀宽广,无私奉献。佐领大老爷能不爱?”纳什的思想境界提升,可也是得贵政工工作的成绩。

      “有道理!”纳什频频点头。

      “老哥,要再提个营长,你说佐领大老爷会选谁?”得贵问道。

      “阿克敦当这个营长,服气啊!”纳什也觉得自己做的差了太多。

      “哈坦能不急吗?”得贵咧着嘴笑了起来。

      “新佐领上来以后,阿克敦一直压着哈坦一头,哈坦这是真急了。”纳什也明白了过来。

      两人一边谈笑一边带着队伍前行,忽然前方传来了密集的枪声和手榴弹爆炸的巨响。两人面面相觑,忽然一个不怎么好的念头同时在两人心头浮起。哈坦不会中埋伏了吧!

      两人人急忙命令三连加速前进,当翻过一个小山包之后,两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哈坦真的中埋伏了。两个小山包之间的道路上,已经是鲜血满地。突击连被分割包围成了两部分,被超过三百名太平军围攻。略靠后的一部人数大概两个排,利用灌木和石块掩护,正在用【创建和谐家园】枪和手榴弹节节抵抗,但还是被太平军不断的压缩着。而前面的两个排,已经和太平军陷入了肉搏的混战。但身着蓝色绵甲的清军,虽然人数不多,但十分勇猛并不落下风。

      纳什的脑子嗡嗡直响,该怎么办?太平军和清军已经混战在了一起,如果三连火枪齐射,很肯能误伤友军。如果发动白刃冲锋,太平军人数依旧占据优势,只怕连自己的三连也要搭进去。

      “得贵老哥,你带三排和四排在后面掩护,守住后路。我带一排和二排上,先把后面这些人捞出来。”纳什简单的和得贵交代了两句,便带着两个排加入了战团。

      得贵和纳什配合颇为默契,纳什刚一出动,他就指挥三排和四排占据了有利的地形。两排交替射击,开始打击太平军的侧翼,给纳什提供火力掩护。纳什也没有一头撞进去,而是接近包围圈后,故意暴露吸引太平军注意力,减轻被围兄弟部队的压力,同时不断射击杀伤敌军。

      被围的清军也发现了援军到达,开始突围向援军靠拢。【创建和谐家园】枪和手榴弹开路,太平军又需要承受两个方向的火力,包围圈渐渐松动。几轮冲击之后,太平军显然也觉得这块骨头滋味欠佳,开始收缩兵力,给突围清军放开了道路。

      这部清军逃出来之后,纳什见到了浑身是血的多三。但并没有时间寒暄,太平军又玩了一次一张一弛。两部清军刚一汇合,纳什的射击节奏刚一乱,太平军就开始猛攻纳什。位置不佳,射速又不足以阻挡太平静的冲锋,不想陷入白刃战,连自己也被围的纳什,只能命令部队退却。直退回到了得贵所在的有利位置,才稳住了阵脚。

      “这是怎么了?”缓了口气的纳什急切的向多三问道。

      “哈坦完了!”多三哀叹着摇着头。

      “啥?”得贵和纳什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亲眼看见他被火枪打倒了!”多三垂头丧气。

      “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如得贵所料,哈坦的确是急切的想立功表现自己。所以催着队伍猛跑,力争把三连甩的越远越好。一路上也的确追上了不少小股的掉队太平军,颇有些斩获。但一想到阿克敦重伤不下火线的身影,哈坦就觉得自己这点缴获不算啥。之后更是不管不顾的狂追,力求追上太平军大队。

      追到这个小山包的时候,多三和哈坦起了争执。一是多三觉得这里地势虽然只是小有起伏,但两山之间灌木颇多,太平军有埋伏的可能,应该先探探路。二是多三有些看不过眼哈坦的贪功,一点功劳油水都不留给三连实在有些过分,突击连这么难看的吃相,以后还怎么和兄弟部队相处。

      哈坦却完全不想理多三这一套,只想尽快追击。太平军都被打散了,还有骑兵连尾随追击,那里会有什么埋伏。三连他更是不想顾忌,多吃一口是一口,吃相难看归难看,吃饱了才是真格的。

      一番争执过后,两人谁也说不服谁,只能分兵。哈坦带着三排和四排在前开路,多三带着一排和二排殿后。结果哈坦一脚踏入了太平军的埋伏,被太平军埋伏在灌木中的狙击手第一枪就给放倒了,一百多太平军迅速包围了群龙无首的清军。多三急忙带兵增援,可太平军居然是个连环套,刚一下山的多三也被二百多人给包围了。

      被围的多三还有些空间,急忙找了掩护就地防御。而群龙无首的前部清军,可一开始就是肉搏混战了。不过多三看到前部短暂混乱后,很快恢复了指挥,虽然是白刃搏杀,但也进退有度,而且还打出了【创建和谐家园】枪和冷兵器的配合。太平军不多的火枪都调来和多三对射,前部到还能坚持。

      简单了解了情况以后,纳什也发现前方混战中的清军的确打的有声有色。虽然队形已经混乱,但还能组成一个防御阵型。士兵可以有序的退回阵内给【创建和谐家园】枪装弹,或者恢复体力,但如何援救还是让纳什头大不已。太平军已经针对纳什设置防御,而且组成了火枪方阵。纳什自信对射可以击溃太平军,但是自己的伤亡估计也小不了。救出五十人,搭进去八十人可就得不偿失了。纳什正在苦思对策的时候,大地忽然出现了轻微的震动,太平军的后方,传来了阵阵的喊杀声。

      “发匪还有援兵!”三人同时惊呼道。

      第四十二章 骑兵!骑兵!

      轰隆的马蹄声中,蓝色绵甲出现在了对面的山梁上。已经脸色惨白的纳什三人,同时喝彩,自己人来了。

      “万岁!”骑兵们抽出了被阳光晒得雪亮得马刀,如移动的森林般排成整齐的队形,呼啸着冲向了太平军。借着小山坡的坡度,骑兵的冲锋更加快速,而且威势更加惊人。马刀不断挥舞带起一道道血光,太平军的阵列如波浪般被劈开。不时有身材干瘦的太平军,被战马撞飞,甚至是活活撞死。

      太平军为了对付纳什,把主力的火枪兵都对着纳什排成了方阵,而自己的后方却没有防御,完全没有料到会有骑兵冲击自己的后方。没有密集阵型的步兵,在骑兵面前如同风中的落叶一般不堪一击。呼啸的骑兵凿穿了太平军的队伍,当火枪方阵调转方向的时候,骑兵已经冲到了他们的面前。

      太平军的武器来源很复杂,有缴获清军的,也有从商人手里进口的。火枪型号混乱不说,零件也不太全,很多火枪都是没有刺刀的。果兴阿手里那些国产货也没有刺刀,不过果兴阿自己打造了一批刺刀,给每一杆火枪都配上了,太平军可没有果兴阿的耐心。而且太平军一直拿火枪当远程武器,就像弓箭一样,根本没做近战的考虑,所以对于刺刀并不重视。这就导致太平军的火枪队里刺刀并不多,而且士兵们也没有上刺刀的习惯。毕竟前膛枪上挂着把刺刀,装弹时很容易刮到自己。太平军的士兵更多的时候,是把刺刀当做匕首使用。

      所以当骑兵冲到太平军火枪兵面前的时候,太平军手里的火枪和烧火棍没有什么区别。骑兵如狂风般掠过了火枪方阵,刀光森森,蹄声隆隆,鲜血和惨呼声交叠着。当骑兵在纳什的三连面前勒住战马的时候,原本有七八十人的太平军火枪方阵只剩下不到三十人。

      慕顺和希拉布都没有和友军打招呼,而是圈回了战马,重新整理了一下骑兵的阵型,再次发起了冲锋。慕顺开始搞骑兵的时候,就和果兴阿说过,自己只是能骑马打仗,可完全不懂骑兵。是果兴阿大包大揽的发明出了佐领的骑兵战术。清军的骑术总教官慕顺自己就是个二把刀,清军的当然骑术并不高明。

      要果兴阿去提高士兵的骑术和武技,果兴阿也不灵,所以果兴阿需要搞一个不需要太高技术的战术。墙式骑兵冲锋战术当然是果兴阿的首选,膝盖碰着膝盖的骑兵当然不需要太高超的骑术。用如同墙一般密集的队形去冲击敌人,即使对方骑术精湛或者武技高强,也不得不同时面对多个清军骑兵的围攻。对手被围殴砍死,还很难造成清军清兵的伤亡。慕顺曾经质疑过果兴阿的战术,不过有欧洲战场做过实验的果兴阿信心十足。

      墙式骑兵冲锋战术最大的好处就是速成,骑兵不用有高超的骑术和武技,只要有严密的组织,严苛的纪律和充足的训练就足够了。普通的骑兵需要十几年的磨练才能是马背上合格的武士,果兴阿这套有一个月学会骑马,通过训练让士兵把纪律刻在骨头上就够了。

      不过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战马。果兴阿的墙式骑兵冲锋战术,就是欧洲近代骑兵的战术,堪称横扫亚非欧。但欧洲人通过几百年的积累,培育出了大量高大的战马,而果兴阿只有蒙古马,而且是比现代蒙古马还要小上许多的蒙古马。果兴阿看着这些宝贝战马,总觉得它们和边牧一类的大狗差不多。不过还好暂时果兴阿还不用对阵欧洲骑兵,这些蒙古马还能凑合用。

      再有就是负重了,欧洲骑兵除了一件呢子军装和一把马刀,基本就没有别的负担了,以此保持它们战马的体力和冲击的速度。但清军还得穿着绵甲,甚至要集中所有铠甲,配给给骑兵。因为欧洲战场早就都是子弹横飞了,你穿着盔甲也没用,只是给自己添加负担,不如光膀子上。但中国不一样,弓箭还大量的存在。有盔甲就兴许能保条命,还是穿着好。到目前为止骑兵连一直没有对其他骑兵的作战经验,一直的对手都是步兵,这两点问题还不突出。果兴阿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还得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是。

      墙式骑兵冲锋战术,慕顺今天也是第一次在战场上用。之前追土匪的时候骑兵太少,土匪又全都溃散了,与其说是冲锋不如说是追击。刚才追击太平军的情况也差不多,更多的是包抄和突袭。之前骑兵一直用的是游骑兵的打法,以袭扰和突击为主。排列整齐按照训练冲锋的实战,现在才是第一次。

      骑兵们缓缓的放开了缰绳,让战马慢慢的跑向敌人,同时保持着整齐的队列。在距离太平军百米左右,才开始提高速度,五十米左右发起了全力的冲锋。

      “万岁!”骑兵们发出了冲锋的呐喊,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马刀。在严明纪律的约束下,骑兵们的动作整齐划一,时时刻保持马挨着马,肩并着肩,就像一堵快速移动的“铁墙”,这堵铁墙时刻保持着集体的力量。

      太平军的阵列本就已被冲散,稀稀落落的士兵,不得不直面铁墙的冲击。如同一块松散的土块撞在墙上,太平军被撞的粉碎。步兵在面对着速度、力量、高度占据全面的优势的骑兵的时候,甚至没有逃跑的机会。这堵墙逼迫着太平军,直逼到太平军的士兵们无路可走,逼着太平军的士兵面对死亡。

      每一次刀光闪过,便是一颗头颅离开自己的身体。借着战马的冲击力,马刀可以轻易的劈开年轻的胸膛,把坚硬的胸骨劈的粉碎。马刀可以在士兵的后背上划过,留下几十厘米的恐怖伤口。拼死回身抵抗的太平军士兵,甚至会被骑兵一招海底捞月,把整个人劈成两段。蓝色狂风般的骑兵再一次呼啸着冲过了太平军的部队,无一伤亡,太平军却变得更加松散,地上又多了许多残破的尸身。

      被围的两个排,也借机突出了重围。不过他们没有冲向纳什的方向,寻求友军的庇护,而是跟着骑兵冲向了相反的方向。在另一侧的山腰设置了防御,彻底将太平军堵死在了两山之间的山路上。

      骑兵掩护突围的两个排设置了防御以后,再次向已是瓮中之鳖的太平军发起了冲锋。仿佛是刚才画面的重演,骑兵再一次掠过,太平军倒下了更多的战士。骑兵们依旧毫发无伤,只是蓝色绵甲的下摆已经被染成了红色。被围的太平军已经完全没有了组织,三三两两的散落着。

      “万岁!”慕顺举起手中的马刀,再次喊起了冲锋的口号。

      抵抗已经失去了意义,太平军士兵们哀嚎着开始逃向两侧的荒野之中,可有机会逃走的,已经不足百人。

      斩杀了几个落后的倒霉蛋,慕顺简单擦拭了马刀上的鲜血,潇洒的收刀入鞘。

      “三连,追歼残敌!”纳什终于等到了自己表演的机会。

      “打扫战场,准备撤退!”慕顺却兜马回到了三连这边,阻止了纳什追击的意图。

      “慕营长?”纳什很不理解,今天怎么连慕顺也挡着自己立功。

      “别废话,尽快打扫战场,护理伤员,佐领大人还等着我们回去呢!”慕顺没有解答纳什的疑问。

      “嗻!”慕顺虽然不直管纳什,但人家是营长还有品级在身,纳什只能听命。而且听慕顺的意思,好像还是果兴阿下令收兵的,纳什自然也没什么话说。

      “让士兵加快速度啊!咱们得赶紧跑,大股的发匪已经重新整队了,随时可能杀回来。”慕顺跳下战马,拉着纳什的袖子悄悄的说道。

      “啊!快……”纳什惊叫道。

      “小点声,别乱了军心!”慕顺急忙拉了纳什一下。

      “嗻,嗻!慕营长,真的有发匪杀回来了?”纳什也惊觉了过来,这事还真不能声张。他们现在可是孤军在外,一旦士兵知道大股发匪反击,万一军心震荡,可就麻烦了。

      “我在你们前面,不是发匪人多势众开始反击,我能跑回来!前面的发匪足有一千多人。”慕顺小声道。

      慕顺带着骑兵一直咬着大队太平军的尾巴,本想一直追死太平军,可惜太平军也不是吃素的,居然在溃逃中重新整队了。追散兵追的正开心的慕顺,一抬头居然看到了一个一千人多人的步兵方阵,当时就蒙圈了。本以为太平军只是临时拼凑做做样子,结果试探了几下,发现太平军真的防御森严。果兴阿可和慕顺再三强调过,不能冲击密集的步兵方阵。所以慕顺也见好就收,没和太平军纠缠,带着人马就撤了。

      没想到回来的路上,就遇到了被围的部下。纵马杀敌的时候,慕顺心里一直在嘀咕,太平军什么时候设下的埋伏呢?自己可是一直追着太平军的,太平军居然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在后面留下了三百多人打埋伏,这问题可就大了。后面可还有一千多人呢!如果再在这里耽搁的时间久了,后面的太平军会不会杀回来,可谁也说不准。小心谨慎无大错,还算赶紧撤吧!

      简单打扫了战场以后,慕顺都没来得及去慰问重伤的哈坦,带着部队就开始撤退。马上要回到荒村驻地的时候,慕顺多留了个心眼。清军大胜正是心浮气躁的时候,太平军可很有可能杀一个回马枪的,太平军现存的兵力也不少。所以慕顺没让纳什的三连跟着回去,而是找了个地势不错的地方,也设了个埋伏,防备着太平军的回马枪。

      路上慕顺听多三说了哈坦抢功的事,慕顺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哈坦是他的下属。而且刚才自己又挡了一回纳什立功的机会,所以才特意留下三连打埋伏。不管最后能不能埋伏到太平军,这也算是三连的一场功劳。

      慕顺带人回到荒村,第一个见到的人是福全,可福全已经哭的好像个水人,眼睛红的像桃一样。慕顺瞬间感觉自己的血都凉了,能让福全哭成这样,肯定是有福全特别亲近的人出事了。果兴阿不会阴沟里翻船了吧!

      所以慕顺跳下战马就急忙拉着福全的手问道:“佐领大人安好?”

      “主子、主子……”福全没说出一句整话,就大哭了起来。

      第四十二章 血

      一番言语之后,慕顺终于搞清了是虚惊一场,连续战死两任佐领的倒霉事没有发生。不过福全的确该哭,因为出事的人是他的至亲。福全的那个还没成年的弟弟福顺,现在生命垂危了。

      果兴阿在战壕里光着膀子搞热身运动的时候,太平军的火炮最后一次打入了村里,还炸塌了一间房子。这本来应该和在杂务队打杂的福顺没什么关系,可惜福顺当时正在帮忙护理伤员。杂务队全体撤入地窖之后,福顺刚好到那间房子里,想取回之前存放的药品纱布,然后他就中了大奖。虽然没被炮弹命中,但塌下来的房梁刚好砸中了他,又被瓦砾埋在了废墟里。

      准确得说福顺伤得不算特别重,但杂务队躲在地窖里,其他人都跟着果兴阿冲锋去了,所以迟迟没有人发现他。被埋的福顺呼救也没人搭理,只能在砖瓦间趴着,这一趴就一直趴到了果兴阿凯旋归来。

      直到得胜归来的清军开始整理驻地,才有人发现了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福顺。医护兵虽然竭尽全力的抢救了这个自己人,但是福顺的气息还是越来越微弱。病危了当然要尽可能的通知家属,喜寿急忙派人去通知福全来见自己兄弟最后一面。

      喜寿也是急得直跺脚,福顺可不是其他人可以比的。张家哥三个都是果兴阿家的家生子,和果兴阿是一个锅里抡马勺的。福全和福顺更是跟着果兴阿一起长起来的,感情非同一般。有这么个人在自己手下,自己可就是领导身边有人了,对于自己揣摩果兴阿的心意帮助不小。而且有这种近人在果兴阿身边给自己说话,可比自己折腾省力不少。可谁能想到,一向号称身经百战毫发无伤的杂务队,倒下的第一个人就是福顺。自己可怎么跟张家兄弟交代啊!我弟弟在你手下出了事,这话可分怎么说,弄不好交情没结下,梁子可就结下了。

      报信的人不只带回来了福全,连正抱着大炮*的果兴阿也给带来了。福全看都没看喜寿一眼,扑在福顺身上就开始嚎啕大哭。捶胸顿足的样子,任谁看了都心酸。都是出来拼命的,说不好那天自己也会躺在这里,那时候也会有个亲人为自己哭一声吗?

      “除了嚎把丧,就是把丧嚎,人还没死呢!”急切的果兴阿把福全一脚就给踹开了,然后像个医生一样,仔细的开始检查起福顺的伤势。

      “主子!”已经哭红了眼的福全生平第一次起了对抗果兴阿的心思,恶狠狠的叫了一声。几名警卫班的战友看出福全不对,急忙上前死死的拉住了福全,同时捂住了他的嘴。哭晕了的福全,要是说出点什么犯上的话可就麻烦了。

      忙着拆纱布的果兴阿根本没搭理福全,而是仔细的检查这福顺的伤口。福顺是福全的弟弟,但从某些角度上来说,福顺目前对于果兴阿更加重要。

      “吴秀明,怎么回事!他伤的不严重啊!怎么会搞成这样?”果兴阿发现福顺的伤口虽然不浅,但伤在大腿上,完全不明白怎么会搞成这样。

      “大人,福顺伤的是不重,可是发现的太晚了。他被埋在垮了的房子里,发现的时候身下已经全是血了。”吴秀明无奈的说道。

      “有多少?”果兴阿有点心虚。

      “衣服都侵透了,地上还有一大摊,地下的土里全都是血。”吴秀明摇着头。

      “失血过多啊!”果兴阿咬着嘴唇。福顺肯定是被划破了血管,他在里面又不停的挣扎,血一直没有止住,导致失血过多了。

      “是,血流的太多了,阿连长还有几个伤员也是这种情况!”吴秀明一直在担心阿克敦。

      “阿克敦也是?”果兴阿想起阿克敦走后留下的那一地血迹。

      “没这么严重,不过脸色也白得吓人。”吴秀明现在十分恼恨自己的医术不精。

      果兴阿嘬着牙花子不说话了,失血过多好救,输血就是了。果兴阿之前也搞出了针头等物品,可果兴阿不会分血型。也一直没有做过实验,排异反应也是会死人的。可现在不搞不行了,福顺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阿克敦即便不死,估计也得养半年。

      “喜寿,把上次我让你弄的银针什么的拿过来。”果兴阿决定输血救人。

      喜寿急忙跑到地窖里抱出了一个精致的木盒,打开以后取出了几枚纤细的银针,又拿出了一根银管。旁人看着只是银针银管,其实这是果兴阿让铁匠打造的注射器。

      起初打造几根银针都费了牛大的劲,没有能工巧匠的果兴阿根本没考虑打造注射器,他准备用动物内脏来当导管的。可真杀了几只鸡,取出肠子膀胱以后,果兴阿就无语了。洗了几遍还是一股怪味,输完血还不得中毒啊!喜寿又出主意用开水烫一下,结果不只味更大了,肠子还变硬了,根本就没办法用。

      没辙的果兴阿只能再掉头来搞注射器,其实也不算复杂,就是小几号的古代救火用的水龙。但接触不严的问题就是解决不了,针头也装不上。鼓捣了两个多月终于搞出了这么一个家伙出来,针头也能装上了,也能推注了,不过还是漏。果兴阿拿水试过,一管水能漏出去十分之一。果兴阿只能一咬牙一跺脚,凑合用吧!

      刻度也是问题,万一抽多了,救活一个躺下一个就不值当了。果兴阿用水试了一下,一斤水是五百毫升,注射器一回能装一两半多点,大概八十毫升左右。所以一个人最多抽十管,再多就要出事了。

      注射器用酒水消了毒,就该抽血了。可问题又来了,抽谁的呢!古人对于血液很看重,随便放点血可是不行的。按理说出事的是福全的兄弟,就该抽福全的。可是亲兄弟的血型也不一定一样,这兄弟俩性格完全不一样,血型估计也够呛。

      “吴秀明,来!抽我的吧!”果兴阿一是为了起个表率带头作用,二是他自己觉得自己有很强的目标意识、大胆、热情,总之都是o型血的典型特点,估计自己是o型血。是万能血型可以应急,起码不会让福顺因为排异反应挂了。

      “嗻!”被俘以后有份参与果兴阿科学研究的吴秀明,当然和果兴阿一起玩过注射器。

      看着吴秀明拿着带针头的管子就要扎果兴阿,一群警卫班的战士上去就把吴秀明医官给拿下了,而且收缴了吴秀明行刺长官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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