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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神降临》-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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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可比今天的难度大多了。

        看完三本书之后,林克第一件事就是写信,有两封信。

        一封是将这些天经过深思之后不懂的疑惑都记录下来,然后寄给茉伊拉解答。另一封则是写给艾莱特,两人志趣相投,智商也差不多,聊起天来很是有意思,林克有事没事就会给艾莱特写信,信中或是讨论魔法的奇思妙想,或是交流一些趣闻,聊得不亦乐乎。

        等待回信的这段时间,林克也没闲着,他按着书上的各种理论和实践知识,在自己房间里,开始做起了附魔试验。

        附魔中最常用的金属是秘银,因为秘银拥有极其优秀的导魔性,通过各种手段将秘银组成各种结构,就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稳定地储存魔能,通过改变秘银的结构,就能同时改变魔能的结构,最后起到完成施法的目的。

        当然了,具体实践的时候还要注意许多细节要注意,这正是林克进行试验的目的。

        他现在手头没有秘银,没关系,林克毫不犹豫地将新月魔杖给拆解了,这根魔杖虽然只是优秀品质,但其采用了大量秘银,拆了魔杖之后,林克得到了足足500克秘银。

        ‘真是浪费啊,估计1000金币的成本就全在这秘银上了,这所谓的【创建和谐家园】,水平也就一般嘛。’林克估计这是魔杖原主人格兰特为了面子胡乱吹嘘的。

        有了秘银之后,林克又用手头的20个自由点购买了一个附魔术必备的改变系魔法:塑形。

        塑形

        2级魔法

        耗能:0.2点每秒

        作用:对某件物体施放后,该物体能随施法者心意任意改变物理形状。

        (注:低级附魔术必备法术之一)

        学习了这个魔法之后,林克立即对放在桌上的秘银使用。

        这个魔法是不用聚焦的,徒手施法就行,体内魔能涌动,排布出一个非常特殊的魔法结构,随后,一股奇特的力量被吸引过来。

        这力量几乎是透明的,它存在在林克的手掌上,如果不是它的存在改变了空气的折射率,林克根本看不到这力量的存在。

        林克知道,这应该就是改变系魔法中所谓的‘希格斯力场’了。

        这力场是六百多年前一个叫希格斯的魔法师发现的,也正是他开创了改变系魔法,同时也将附魔术从高级魔法师才能使用的高端领域拉到普通魔法师都能使用的程度。

        希格斯力场属性相当奇特,能改变一切非生物的形态,只要掌握技巧,点石成金、化石为水都不是问题。

        当然,这些技巧非常非常难就是了,而且还有一个更大的约束,就是巨大的魔能消耗。

        要改变物体的属性越多,消耗魔能也越多,比如点石成金术,这个魔法在普通人理解中简直就是发家致富的无上手段。

        但实际上,想要将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转化成同样质量的金子,就得消耗一个6级魔法师的所有魔能,甚至还不一定成功。

        魔法师的魔能多少珍贵?谁会吃饱了撑着为这么点金子消耗光自己的魔能?所以点石成金这个魔法基本没有魔法师去学。

        这世界上总是没有免费午餐的。

        回归正题。

        林克操纵着这着透明的神奇力场,将之裹上桌上拇指大小的秘银块,然后就开始在脑海中想象着玻璃珠的魔法结构。

        拥有强大灵魂的林克,具有非常精确的影像思维能力,这时候,这能力就帮了他大忙!

        果然,随着他的想象,这秘银就迅速出现变化,从块变成丝,从丝变成一个魔法符文,最后演变成一个立体的魔能结构。

        大约三分钟后,一个非常精致的如秘银小球出现在立刻桌上,猛地一看,这个小球是精致的镂空结构,但仔细看,就能发现这其实就是玻璃珠的魔能结构。

        当然,因为秘银丝内没有输入魔能,空有结构,并不能引起火元素的共振,它个秘银球就是一个好看的工艺品而已。

        “试试看能不能用。”林克拿起秘银小球,魔能灌注其中。

        这个过程非常省心,林克只需要无脑地往其中灌注魔能,根本不用考虑魔法结构,因为秘银丝线自动会将魔能导成玻璃珠的魔法结构。

        一瞬间,魔能就充盈在整个秘银小球呢,紧跟着,林克就看到秘银小球开始发光,变蓝,最后成为一个散发着黯淡光芒的淡蓝色球体。

        正是林克的魔法:玻璃珠。

        “啧啧,这种施法方式可真是省心啊,就是成本有点高。”林克叹口气,一个魔法扔出去就是1000金币,再土豪的魔法师估计都用不起啊。

        这个由秘银为核心的玻璃珠,就是一个最最基础的魔法装备了,只要是个魔法师,并且拥有体内拥有1点魔能,往这个秘银小球输入进去,那么他就能用出林克的玻璃珠。

        当然,整个魔法装备成本太高了,一次性不说,威力还小的可怜,只能用来做实验而已。

        “《基础附魔》里介绍了魔杖的基础结构,我试试看。”

        林克找来一根黄荆木的棍子,然后按着书中介绍的魔法结构,使用塑能魔法将秘银丝严丝合缝的融合进木棍中,然后稍稍对木棍做一些艺术加工,一根最基础的魔杖就制造成功。

        林克观察着手里这根缠绕着秘银丝的粗糙木棍,视界里就有信息现显示出来。

        看了一眼,上面的信息是。

        初级魔杖(未命名)

        劣质

        效果:魔法威力+5%。

        好吧,果然是够劣质的,这东西前后只花了林克半个小时不到时间而已。

        用这根魔杖试着施法,手感竟然还挺不错。

        “哈哈,真是有趣。”林克忍不住笑起来。

        连续两次成功,林克对附魔术产生了巨大的兴趣,他记得基础附魔里有一个章节,其中有一篇介绍的是魔法卷轴的绘制。

        魔法卷轴,即用特殊的导魔墨水,将魔法结构以平面状态书写在抗魔纸张上,这么做的好处就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成本极低,通过预先存入魔能和一些特殊的触发符文,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够使用。

        林克想要绘制一张魔法卷轴,可手头没有材料,不过这没关系,就地取材就行。

        没有导魔墨水怎么办?

        没事,最原始的导魔墨水就是魔法生物的血液。

        魔法师就是魔法生物,所以魔法师的血液可以作为导魔墨水使用,越强大的魔法师血液越是好用。

        林克自己给自己放了几毫升血做导魔墨水。

        纸张怎么办?羊皮纸就是最最基础的抗魔纸张。

        一切准备就绪后,林克用鹅毛笔蘸着自己的血,在羊皮纸上绘制起了基础火弹术的平面魔法结构。

        林克精确影像式思维又帮了他的忙,这时候他就如有神助,一笔就将火弹术的魔法结构在羊皮纸上绘制完成,最后添加一笔触发符文,然后朝其中输入魔能。

        顿时,羊皮纸上的红色血液就显出了魔法的光辉,但因为有触发符文的限制,这张卷轴并没有吸引火元素,化出火弹来。

        林克立即试验效果。

        他按着卷轴的触发方式,将触发符文从羊皮纸上抹去,然后就卷轴往远处一扔。

        ‘呼’在半空中,卷轴就开始吸引火元素,然后就开始燃烧,最后就化作一团火焰,因为卷轴的材料太过粗糙,上面的魔法结构也非常简单,所以这个火弹术并没有爆发力,但终究还是成功了。

        “啧啧,真是奇妙啊!”林克的兴趣被完完全全地激发起来了。

        这时候,魔法学院的回信也到了,看过艾莱特的回信之后,林克打开了薇若拉的回复,里面清晰地解答了他的魔法问题,同时,还附带了三本新的魔法书,分别是《魔杖的制作》,《附魔术精微技巧》《希格斯力场的妙用》。

        好吧,一看到这些书名,林克如获至宝,粗粗翻看了《魔杖的制作》之后,他立即决定,他要给自己打造一根属于他自己的魔杖!

      第七十一章 林克的火柴棍(下)

        时间又过去了三天,王国骑士安度森仍旧没有找到辛迪加的老巢,这事在林克的意料之中,前世游戏中,辛迪加的巢穴就以隐秘著称。

        黑暗兄弟会的老巢隐秘吧?但和辛迪加的窝相比,那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辛迪加的巢穴,不仅仅依托了地形,还借助了各种各样的魔法,甚至还有神力的遮掩,想要找到,就算采用地毯式搜查,也得靠运气才行。

        这段时间,林克自然是专心地研究如何打造魔杖。

        魔杖,一个魔法师最核心的装备,一个魔法师强大与否,很大程度上就看到的魔杖给不给力了。

        一根优秀魔杖的打造也非常复杂,之前林克随手打造的基础魔杖,只提升5%的施法威力,那根本没有一点儿用处。

        如果有魔法师知道,林克刚刚学习了6天时间就想打造一根自己的魔杖,那绝对会嘲笑他自不量力。

        但林克这个人,从来不喜欢循规蹈矩,他是个标准的行动至上者,想到了,就会去干,千方百计地去实现自己的想法。

        首先,他专注地研读薇若拉寄过来的三本中阶附魔魔法书。

        “露西,这几天我要精修,不要打搅我,嗯,吃的话,放在门口就好了。”他先吩咐露西。

        “如果是安度森将军来找呢?”露西已经有些习惯林克的习惯了,林克这般动不动就闭门不出的举动,在她看来很正常,和传闻中魔法师一模一样。

        “安度森啊……那就通知我吧。”林克有些无奈,他之前许诺要帮忙,这时候要是闭门不见,那实在败人品,这事不能干。

        “好的。”露西点头。

        然后林克就开始闭关研读。

        这一下是真正的废寝忘食,每天,他只睡三个小时,眼睛一睁就是看书,眼睛一闭,睡觉,睡觉做梦的时候,脑子里也全都是有关附魔的。

        短短三天时间,他就以自己那堪比超级计算机的脑袋,生生啃完了在其他魔法师看来已经相当艰深的中阶附魔书。

        “附魔术真是神奇啊。”林克不仅感叹。

        读完书后,他再次开始写信,这次只写给薇若拉,因为他又有了一大堆新问题,信寄出之后,林克毫不耽搁地开始进行附魔实验。

        附魔虽然是魔法的分支,但经过近五百年的发展,经过一代代附魔师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当复杂的体系,其中有大量独特而艰深的技巧。

        在打造自己魔杖前,林克必须通过实践先熟悉这些附魔技巧。

        材料有些少,但没关系,有秘银足矣!

        林克再次陷入狂热之中。

        接下来几天,林克几乎是废寝忘食地在房间里做这各种魔法试验,在他房间里,时常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异象,爆炸声、大笑声、风的呼啸声,那都是常事。

        一开始,院子里的人都有些害怕,不过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当林克房间里又传出爆炸声后,亚克等人就会和佣人们对望几眼,从各自眼中看到相同的意思。

        “哦,林克先生的魔法试验又失败了啊。”

        又过了三天,魔法学院里寄来了回信,是薇若拉的解答。林克读完之后,又将自己在试验中的新疑问写下来,交给信使带了回去。

        然后他继续埋头苦干。

        如此在近乎疯狂的专注下,林克的附魔水平飞速地上升。

        时间飞快流逝,两个星期时间转瞬而过,这段时间里,安度森将军很识趣地没有用俗事来打扰林克,林克和薇若拉的通信也到了第五封。

        最后两封信的时候,虽然依旧是由林克问,薇若拉解答,但林克却已经能提出一些异议,开始和薇若拉讨论起来。

        由此可见,林克的巨大进步。

        在两个星期的最后一天,在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后,林克突然从自己房间里冲出来,他一脸灰扑扑的,头发被烧的发黄发卷,身上全是污迹,稍稍亮眼的就是他手里的那根木棍顶端的火焰宝石。

        “我成功了!哈哈,我成功了!”林克兴奋地挥舞着手里那根外观有些粗陋的棍子,眼睛发着光。

        棍子……哦不,是魔杖,杖名:‘火柴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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