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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天子》-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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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奉眼珠转了转,倒吸口凉气,惊声说道:“王瑾以及王璟,该不会是想对阴家下毒手吧?”

      刘秀眨眨眼睛,摇头说道:“应该不会。”

      阴家不是一两个人,也不是一二十人,而是有上百多号人,就九儿用的那些【创建和谐家园】,还不至于能迷倒这许多人。

      再者说,王家和阴家并无深仇大恨,又为何要对阴家下此毒手呢?

      即便王家想这么干,也不会选择在今天,今天来阴府的宾客太多了,王家人还能把所有的宾客都杀光灭口吗?

      邓奉仔细想了想,也觉得是自己多虑了,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个疙瘩,搞不明白王家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二人不动声色地回到大堂里,于各自的座席坐了下来。邓终向外面望了望,没有看到小妹的身影,他小声问道:“大哥,紫君呢?”

      邓奉面无表情地说道:“紫君的身体有点不太舒服,我让她先在马车上休息一会。”

      好端端的,紫君身体又怎会突然不舒服呢?邓终还要发问,恰在这时,阴识、阴兴不知对阴陆说了什么,后者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阴识阴兴一脸的喜色,招呼在场的年轻人,说道:“走,我们去后院见见今日的寿星。”

      听闻可以去后宅见阴丽华,在场的青年才俊们都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喜笑颜开的站起身形。

      邓奉也迫不及待地起身,先是拍拍身边的邓终,然后又快步走到刘秀那边,甩头说道:“文叔,你还傻坐在这干什么?跟我们一起去啊!”

      一旁的邓晨含笑说道:“阿秀,你去吧,既然人都来了,就玩得开心点。”

      刘秀当然很想去,听闻邓晨的话,他随即起身,带上邓禹、朱祐、盖延,跟着阴识、阴兴、邓奉等人一并向后宅走去。

      阴府很大,分为前庭、中庭、【创建和谐家园】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好几个院落,其中【创建和谐家园】的面积最大,不仅有多个独立的院子,还有花园、假山、假湖等。

      阴识阴兴带着众人去了后花园,在后花园的亭子里,正坐着数名的年轻女子,这些女子大多都是赴宴宾客中的女客。

      放眼看过去,众女子燕瘦环肥,妖娆华丽,犹如百花争艳,令人目不暇接,但这么多的女子聚在一起,也无法掩盖住其中一人的光彩。

      刘秀只向凉亭中望了一眼,便看到了她的存在。那一瞬间,周围的景物,周围的人,仿佛一下子失去了颜色,世间所有的光彩似乎都聚集在她一人身上。几年不见,她出落得更加漂亮,更加的鹤立鸡群。这个她,正是刘秀朝思暮想的人儿,阴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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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章 争风吃醋

      刘秀第一次见到阴丽华的时候,她才十来岁,还只是个小姑娘,那时候阴丽华的容貌就已经让刘秀惊为天人,打那之后,刘秀便一直对她念念不忘。

      现在阴丽华已到二八年华,人变得越发的成熟,容貌更是倾城倾国,风华绝代。

      今日阴丽华穿着一套留仙裙,上红下粉,外面披着一件白色的薄纱,使里面的红衣红得不扎眼,粉裙粉得更水灵,整个人看上去愈加的清灵,超凡脱俗,美轮美奂,活脱脱从画卷中走出的仙子。

      这样的阴丽华,不仅让刘秀看傻了眼,其他的青年男子们也都大眼瞪小眼的看呆了。阴识、阴兴相视而笑,小妹的容颜,即便是与她朝夕相处的兄长,有时候也会不自觉地看呆,更何况是其他人。

      阴识清了清喉咙,又干咳了两声,众人如梦方醒。

      王瑾从人群里快步走出来,眼珠子都快飞出眼眶,贴到阴丽华身上了。他走到凉亭近前,冲着里面的阴丽华拱手施礼,文绉绉地说道:“在下王瑾,见过丽华小姐!”

      他话音刚落,亭子里便传来噗嗤一声轻笑,紧接着,一位十【创建和谐家园】岁的美艳女子说道:“王公子只看到了丽华妹妹,完全没看到我们嘛!”

      说话的这名女子,名叫阴翠盈,阴家的宗亲,与阴丽华同辈,是她的族姐。

      如果单提出来,阴翠盈也是个很漂亮的姑娘,但是和阴丽华站起一起,就显得黯然失色了,而且经过阴丽华的衬托,反而让她的成熟、美艳多了几分俗气。

      被阴翠盈这么一戏谑,王瑾难得的老脸一红,忙又说道:“翠盈小姐误会了。”

      邓奉忍不住笑出声来,从王瑾身边走过的同时,还特意斜着眼睛瞥了瞥他,嘀咕道:“平日里飞扬跋扈的小霸王,怎么今天突然变得文绉绉、娇滴滴的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王公子突然转性了呢!”

      他此话一出,让亭子里的女子们皆咯咯地笑了起来。王瑾的脸色更红,不过这回不是羞的,而是气的。他怒视着邓奉过去的背影,恨不得在他背上插两刀。

      邓奉和阴识、阴兴的关系很好,他也经常来阴家窜门,和阴丽华经常能碰上面,之间的关系自然很熟了。

      他大咧咧地走进亭子里,在阴丽华面前站定,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只小锦盒,递到阴丽华面前,有些结巴地说道:“丽华,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

      他话音刚落,还没等阴丽华说话,其他的青年也都纷纷走进亭中,争先恐后的把自己的礼物拿出来,放到阴丽华面前。

      直到此时,刘秀才意识到,原来是可以亲手把礼物送给阴丽华的,根本不用交给阴陆。不过现在知道这个已经来不及了,他身上业已没有其它的礼物。

      刘秀暗叹口气,面露尴尬之色的站在凉亭外面。邓禹、朱祐、盖延三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笑,朱祐还安慰性地拍了拍刘秀的肩膀。一干青年才俊所送的礼物都价值不菲。邓奉的礼物是一支黄金打造的步摇,不仅做工精细,雕工精美,而且上面还镶嵌着数颗红色的宝石,这支步摇,一看就是找名家专门订制的,显然,邓奉在挑选礼物

      的时候破费一番苦心。王瑾的礼物更是有之过而无不及,是一对玉簪子,一支玉簪子为羊脂白玉打磨而成,另一支玉簪子则是由罕见的血玉制成,两支簪子,一红一白,躺在锦盒当中,相映成辉,令人看一眼便很难再把目光移

      开。

      看到王瑾的这份礼物,周围的很多大家小姐们都忍不住惊呼出声。阴丽华也被王瑾的这份厚礼吓了一跳,面露正色地摆手说道:“王公子的礼物太贵重了,丽华不敢收,王公子还是拿回去吧!”

      羊脂白玉就已经很值钱了,血玉更是价值连城,这一对玉簪子,堪称是千金难求,阴丽华出身于名门望族,自然见过世面,也深知这两支玉簪的价值。

      王瑾满不在乎地一笑,说道:“只要丽华小姐喜欢,贵不贵重又有什么关系?正所谓美玉赠佳人,能配得上这对簪子的,普天之下也只有丽华小姐了,丽华小姐无论如何也要收下才是!”

      看着锦盒中价值连城的两支玉簪子,听着王瑾口中的甜言蜜语,一旁的阴翠盈眼中满是妒忌之色,她缩在袖子里的双手,早已握紧成了拳头。

      邓奉白了王瑾一眼,老神在在地说道:“人家丽华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不愿收你的礼物,可王公子还要硬送,要说这人啊,脸皮一旦厚起来,可真是无敌于天下。”

      泥菩萨还有三分土性呢,何况是小霸王王瑾,再者说,当着心仪女子的面,他不能一再忍气吞声,面子上也挂不住。

      王瑾猛的握紧拳头,转头恶狠狠的看向邓奉,凝声说道:“邓奉,你也不要欺人太甚!旁人怕你,我王瑾可不怕你!”

      在他说出这话的时候,他的气势就已经比邓奉矮了三分。

      邓奉哈哈大笑,正要说话,阴识咳了一声,向邓奉使个颜色,示意他今日是丽华的生辰,不要在这个时候把场面闹僵。

      看到阴识递来的眼神,邓奉重重地哼了一声,算是暂时忍了下来。

      阴识又对阴丽华一笑,说道:“丽华,既然王公子有心,这份礼物你就收下吧!”

      阴丽华犹豫了片刻,最终向王瑾福身施了一礼,说道:“多谢王公子!”

      王瑾心跳加速,下意识地跨前一步,伸出相搀,同时说道:“丽华小姐叫我平昂就好。”平昂是他的字。

      他的手还没碰到阴丽华,已先被邓奉一巴掌拍开,后者不满地说道:“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的。”

      王瑾肺子都快气炸了,此时他真恨不得扑上去咬邓奉两口。王瑾了解邓奉这个人,就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和他杠上,还指不定能做出什么事呢!

      他深吸口气,眼角的余光瞥到亭子外面的刘秀,他心思一转,突然开口问道:“刘公子为何还站在外面?快进来啊!对了,我们大家都有礼物送给丽华小姐,不知刘公子又准备了什么礼物?”

      他这是明知故问,刚才在大堂里,刘秀已经送上礼物,在场的众人都看到了。

      突然被王瑾点到名字,刘秀也不好继续站在外面装傻充愣,而且见到阴丽华扭头看向自己,刘秀的心先是漏跳了一拍,紧接着,心脏都快蹦到了嗓子眼。

      他吞了口唾沫,迈步走进凉亭里,到了阴丽华近前,他尴尬地说道:“丽华小姐……”

      他刚起了个话头,阴丽华却出乎所以人意料的向刘秀福身施礼。

      刘秀也愣住了,没明白阴丽华为何会向自己突然施礼。她保持着福礼的姿态,含笑说道:“刘公子送来的礼物,我已经看过了,很喜欢,丽华在此多谢刘公子!”

      哦,原来如此!刘秀连忙拱手回了一礼,说道:“丽……华小姐客气了。”

      王瑾恨得牙根痒痒,自己花费重金买来的簪子,也只是换来阴丽华的一个福礼,而刘秀用一块破砚台,同样换来阴丽华一个福礼,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亭子是不小,但一下子聚集了这许多人,也显得有些拥挤。阴识向旁指了指,含笑说道:“好了,礼物大家也都送了,我们去水榭坐坐吧。”

      水榭就是建造在水面的亭子。阴府内的假湖占地不小,建于上面的水榭面积也大,容纳他们这二、三十人绰绰有余。

      众人没有异议,顺着九曲回廊,来到水榭内。等众人都落座后,阴兴又让仆人们送来茶水和糕点,众人边吃边聊,气氛倒也和睦。

      这时,一名青年含笑说道:“今日是丽华小姐的生辰,丽华小姐给我们献上一舞如何?”

      他让阴丽华跳舞,绝非是在戏弄或羞辱阴丽华。

      当时的民风就特别尚舞,无论身份高低贵贱,无论男女老幼,都能舞上几曲。当年刘秀的祖上长沙定王刘发,被招入京城时,于皇宫宴会中当众表演舞蹈,他提着袖子,伸不开胳膊伸不开腿,景帝问他跳的是什么舞,刘发说自己的封地狭小,平日里连个练舞的场地都没有,所以他的舞只能跳成这样了。景帝本不喜欢刘发这个儿子,不过刘发用这种诙谐的方式婉转的向景帝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倒是让景帝大为高兴,对他也是刮目相看,一下子又给刘发的封地划进去三个郡,让在列

      王当中,本是封地最小的刘发,一下子变成了封地最大。

      听闻这名青年的话,在场的众人眼睛同是一亮,纷纷鼓掌,连声附和道:“好、好、好,以前只是听说丽华小姐善舞,但我等都还从未见过丽华小姐的舞艺呢!”

      “趁着今天高兴,丽华小姐就给我们献上一舞吧!”

      阴丽华和在场的许多人都不熟,在陌生人面前跳舞,她也不太习惯。

      她刚露出迟疑之色,王瑾便机敏的把话头接了过去,说道:“丽华小姐可是寿星,要跳舞,也轮不到丽华小姐嘛!”

      王瑾在这些公子哥里威望还是挺高的,听闻他的话,那些起哄的公子哥们纷纷闭上嘴巴。王瑾一笑,说道:“不如我献唱一曲吧!”众人诧异地看着王瑾,愣了片刻,齐齐鼓掌叫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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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你吟我舞

      王瑾清了清喉咙,看向阴丽华,缓缓开口唱吟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他唱的这首词是取自于《诗经》的《桃夭》。

      大概的意思就是小姑娘长大了,出嫁成亲,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他唱这首歌时,一直在看着阴丽华,如此一来,他的表演更像是在向阴丽华求婚。

      邓奉气得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他突如其来的反应,把他旁边的刘秀都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他。邓奉瞪着‘笑容可掬’的王瑾,握了握拳头,最终又一【创建和谐家园】坐了下来。

      他没读过几年书,也不会背《诗经》里那些华丽的辞藻,更没有唱歌的好嗓子,就算对王瑾不满,但就唱歌这方面,他还真不如王瑾。

      王瑾的一曲《桃夭》,引来水榭里一片掌声,平日里以他唯首是瞻的公子哥们,更是憋足了劲的拍巴掌。即便是阴丽华,也有礼貌性的鼓了鼓掌。

      见状,邓奉更气,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刘秀,低声问道:“文叔,你会唱歌吗?”

      “啊?”

      “到底会不会?”邓奉急切地追问道。

      “还……还好吧。”

      “那就是会了!”邓奉点点头,随即重重地哼了一声,说道:“只不过是唱了一首酸掉牙的词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这回王瑾没再气,反而还乐了,笑问道:“难道,邓公子也会唱吗?”邓奉有几把刷子,他心里明镜似的,让邓奉打架可以,可能在场所有人捆到一起也不如他一个,但要说唱歌,他大字都不识几个,会唱

      什么?再者说,就他那副破锣嗓子,若唱出歌来,估计都得把人吓死。

      邓奉狠狠瞪了他一眼,扬起下巴,说道:“我虽然不会唱歌,不过文叔会唱。”说着话,他还特意拍了拍身边的刘秀。

      在邓奉的潜意识里,无论谁出风头都行,就不能让王瑾出风头。其实通过邓奉的潜意识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把王瑾视为自己最大的情敌,竞争对手。

      听邓奉提到刘秀会唱歌,阴识、阴兴颇感兴趣地看向刘秀,异口同声道:“既然元之推荐文叔,文叔就给我们大家献上一曲吧!”

      刘秀眼角的余光瞥向阴丽华,见她也正向自己这边看过来,他心跳一阵加速,说道:“好。只是,这首歌是我在益州学的,诸位可能都未听过。”

      阴识、阴兴两兄弟闻言,越发的感兴趣,笑道:“文叔,你快唱来听听。”

      刘秀清了下喉咙,深吸口气,然后铿锵有力地唱吟道:“批铁甲,挎长刀,与子征战,路漫长……”

      他一开口,在场众人大多都是面露茫然之色,正如刘秀所说,这首歌他们的确没听过。

      不过盖延可是眼睛一亮,这首歌,他再熟悉不过,正是汉军的军歌。军歌一起,盖延浑身的血液本能的跟着沸腾起来,毫无预兆,他回手把肋下的佩刀抽了出来,在场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呢,盖延抬起手来,手指头弹在环首刀的刀身上,刀身立刻发出当啷一声脆

      响。

      盖延弹指战刀,打出鼓点,正好配合上军歌的旋律。

      刘秀看向盖延,两人会心一笑,一个弹刀,一个大声唱吟:“同敌忾,共死生,与子征战,心不怠。踏燕然,逐胡儿,与子征战,歌无畏。”

      军歌不长,曲调也简单,但却铿锵有力,从头到尾都透出一股铁与血的味道。一曲终了,整座水榭里静得鸦雀无声。

      在场的众人,大多都是富家的公子、小姐,他们平日里欣赏的是高雅的诗歌,玩的是风花雪月,什么时候接触过铁马金戈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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