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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柱子刺溜一声把口水吸进去:“老道你就假正经吧。骷髅?要是能让这些骷髅陪老子睡一晚上,老子宁愿少活十年!”
“没出息!就算睡一晚上又怎么了?你还是你,还能多长出一斤肉不成?”
三人眼热的在台上的美女群中不停来回扫视。
熊六梅忽然指着其中一人说道:“那也能算美人儿?”
秦行之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这十八个花魁中有一人虽然身上穿的衣服很华丽,体型也相当婀娜娇巧,可惜脸就差了点,颧骨微微突起,下巴也过于方正,显得有些呆板木讷。也不能说她丑,毕竟是花魁嘛。但混在这群美女中间,她的缺陷也越发明显。
“梅姐的眼力现在倒是变好了。”秦行之笑道。
熊六梅得意的一扬头:“老……我的眼力一向很好,而且那个女人那么显眼,大家都看出来了嘛。”
果然,台下众人议论纷纷,倒有一半在点评百花丛中那显眼的一片绿叶,特别是贵宾席上,大家都是见过世面的,你弄这么差的一个花魁出来,也太侮辱大家的眼睛了吧。
秦寿说道:“难道搞错了?那是谁家的花魁呀?”
旁边一直和众人搭话的家伙讪讪说道:“呃,那位,那位是我们青楼的花魁……”
“哦,贵青楼是?”秦行之问道。
“醉春风。”
“我也是醉了……”秦行之随口说了一句,接着问道,“你们是哪个县来的?”
那人说道:“我们醉春风是密州府的青楼。”
“那不对呀,不是说密州府的青楼比下面县城的都要高一个档次吗?”
“是这样,也是巧了,我们醉春风前任花魁,前段日子被城南的吴大善人花重金赎出去了,这位‘夭夭’小姐是新任的花魁。”
花魁被人赎走做妾,这在大齐朝也不算多么稀罕。
妾没什么地位,只要人家肯花钱,花魁又不反对,青楼也不好从中作梗。当然,青楼肯定不愿放走一个辛苦培养出来的花魁,如果花魁自己不愿,青楼绝对会全力拒绝。
反过来说,如果花魁自己愿意,青楼也不好得罪有钱人,那都是金主嘛。再者花魁是绝对吃青春饭的职业,但凡有点良心的青楼,也不至于抓着花魁不放,反正大家一般都会培养后备花魁。
可是,醉春风的这位新花魁,也过于差点儿了吧?
那人见众人对自家的花魁看不上眼,心里不舒服,便说道:“夭夭小姐姿色是差了点,可人家的才艺好啊,你们不能以貌取人!”
废话,别的职业都可以不以貌取人,就是不能套用在青楼花魁身上。
秦行之说道:“老兄,不是我们以貌取人。你家这位夭夭小姐,凭良心说长相也不算差,可什么东西都怕个对比,她跟别的花魁站一块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哪家的小丫鬟呢。”
那人急了:“乡下来的土包子,知道个什么?你再说我跟你急!”
“好好,我不说就是了,至于发这么大火吗?”
台上的裁判倒没有露出什么意外的神色,他们都是有身份的人,不能让人说以貌取人。但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姿色这玩意儿,对吃花魁这碗饭的女人来说,其重要性怎么算都不过分。虽说京城有姿色一般的青楼女子因为才艺而一举成名,那也必须容貌和别人的差距不大才行。
十八个花魁亮相完毕,鱼贯着又回到后台。
花魁大赛第一天比赛就要开始了。
第071章 小白脸很讨厌
第一天的比赛,上场顺序由抽签决定,然后由主持人当众念一遍。
主持人显然对掌控观众的情绪颇有经验,每念一个花魁的名字,都会略停一段时间,让台下的众人消化议论一会儿。
“……第七位上场的花魁,是群芳楼的绿依小姐!”主持人念到第七个名字的时候明显情绪高涨,“群芳楼也是本届花魁大赛的主办青楼。”
好吧,这位主持人应该也是群芳楼的人。
也不知是他的情绪感染了台下的看客,还是群芳楼的这位绿依小姐人气确实高,反正台下众人听到绿依的名字,立刻齐声叫好,比听到前面几位花魁时的气氛完全不同。
那醉春风的人叹道:“果然不愧是绿依小姐……”
秦行之还真没注意到刚才上场亮相的哪个是绿依,说实话那么一大堆美女站在一起,即便有个姿色出类拔萃的也很难被注意到,倒是夭夭那种略差一筹的很显眼。
“群芳楼的绿依很厉害?”秦行之问道。
那人说道:“那是自然了!如果群芳楼不是有绿依那样貌若天仙,又才艺卓绝的花魁,他们怎么舍得花那么大本钱,你以为请通判大人光有钱就行了?群芳楼这就是冲着魁首来的,一旦夺得魁首,三年之内别的青楼都别想压住他们的风头了。”
“照你这么说,魁首岂不是已经没悬念了?”
“也不能完全肯定,不过大致上也就是如此了。你别看人人信心百倍,其实可能都明白这点,争夺的只是第二名罢了。反正州府的人都认为,魁首非绿依莫属。”
“你家夭夭小姐也想着争夺第二名?”
“呃……”那人被噎的不轻。
绿依呼声高,秦行之其实无所谓。白牡丹只要不被淘汰,能夺个二三名甚至四五名,对百花阁就已经是天大的好处了。再者说了,白牡丹死乞白赖的想要跟着道爷,虽说道爷如今没钱没地位,暂时不能把白牡丹赎出来,那也不该帮白牡丹在花魁的事业上大踏步前进吧?除非道爷脑子进水了。
“……第九位上场的花魁,是醉春风的夭夭小姐。”
台下立刻传来一阵嘘声。
秦行之不由撇嘴。
这些观众倒是稀奇,你说贵宾席上的那些有钱人也就罢了,你我都是些劳动人民,平时轻易不会去逛青楼,即便去也不会花冤枉钱听花魁弹曲子,跟花魁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对花魁就这么熟悉呢?
群芳楼的绿依你们知道,醉春风的夭夭你们也知道,合着你们把青楼花魁当明星了,这是追星来着?
上午表演的九位念完,主持人继续念下午的名单。
念了好一会儿,居然一直没有白牡丹的名字。
正当秦行之几个以为出了什么问题呢,才在最后关头听到“百花阁白牡丹”。也不知道白牡丹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居然正好被分到了最后一名。
主持人下台,花魁开始登场表演。
表演形式和秦行之预料的一样相当单调,大多数花魁都是到台上唱一曲词,也有擅长舞技的花魁,边舞边唱,但无论是谁,都是单独上场,顶多身边跟着个弹琴的琴师。
裁判席上的几位裁判表现各异。
两个文人就不必说了,他们听得八成主要是唱词。几个花魁唱的要么是已有的著名诗词,要么是花钱买来的新诗词,旧词虽好却是他们熟悉的,新词的水平也不算很高。这不是说两人就比写词的人厉害,写不出来不等于听不出好坏。
通判是官场老手,一直面色平和的看着台上的表演,偶尔还点头送过去个鼓励的表情。
马公子就比较急躁了,满脸不耐烦贯彻全场。
从打分上也能看出来。
赵钱两个公子和通判的分数都差不多,不是“乙”就是“丙”,换算成五分制的话也就是四分和三分。你不能说没看到让你眼前一亮的表演,就给人家打低分,只有愤青才会那么干呢。
马公子却只打“丁”,也就是二分。
夺魁呼声最高的绿依终于上场了。
这位群芳楼精心培养出来的花魁,在别人表演的时候,居然在后台又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是那种华丽的风格,而是非常简单的绿色纱裙,让前面看习惯了盛装出场的众人眼前一亮。
看客群中响起震天的叫好声。
绿依怀抱瑶琴,如同白玉般无暇的脸上挂着温柔平和的笑容,冲台下和裁判席上的四位依次行礼。配合她身上的装束,没有半点风尘女子的感觉,反而像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没有那种做作的孤傲,也没有谄媚,相比较来说,白牡丹刻意表现出的离尘反而落了下乘。
秦行之赞叹道:“你别说,这位绿依确实美得冒泡!”
这都是什么形容词呀?
但绿依的姿色确实出类拔萃,白牡丹是没法跟她比的,连沈怜儿也略有不如。当然秦行之迷恋沈怜儿倒不完全因为她美,小道士情窦初开,沈怜儿绝美的容颜只是原因之一罢了。
绿依将瑶琴放好,轻盈的坐下来,手指轻轻拨动琴弦。
秦行之忍不住对秦寿说道:“师父你看,人家就不需要助攻。所以说,资本足够雄厚的话,根本就无所顾忌啊。您老人家还是水平不行,如果你道法厉害,没有徒弟帮忙,也一样混的风生水起。”
“去!还道法厉害呢,就咱们那些……”
秦寿没有继续说下去,身边还有熊六梅等人呢,当着外人说自己不怎么信师门的道法,岂不是露了底?
绿依自弹自唱,唱的词应该也是群芳楼花重金买来的,比前面几位那些新词要强了不少,听得两个文人摇头晃脑,显然很是受用。通判作为大齐朝的官员,自然也是识货的,一边听着,脸上的笑容也真诚了几分。
再看马公子,这次比前面要稍微好点,不再那么急躁了。
绿依一曲奏罢,站起来再次向众人行礼。
赵公子问道:“绿依小姐,这首词是何人所作?”
“此乃扬州姚公子新写的词。”绿依轻声答道。
赵公子大惊:“可是姚笑风姚公子?”
“正是。”
“怪不得如此清新呢,竟然是笑风公子所作!”
钱公子也赞叹不已。
通判笑道:“扬州姚笑风以长短句蛮声海内,他的词自然是很好了。不过你们群芳楼能到那么远的地方,并且还能打动姚笑风给你写词,也很不简单啊。当然,词好还要看什么人唱,绿依的琴技和唱功俱佳,姚笑风的这首词算是没被埋没。”
“多谢通判大人。”绿依仍是一派平和,并没有因为通判的夸奖而激动。
通判摆摆手示意无需介意,对身边三个裁判说道:“各位,打分吧。”
“必须甲等呀!”赵公子叫道。
钱公子点头:“单是这首词就已经值个甲等了,何况还有绿依小姐的上佳演绎?晚生也认为应该是甲等。”
通判看向马公子:“贤侄觉得呢?”
马公子撇撇嘴,把手里的扇子一摇,说道:“词嘛挺不错,唱得也还行,不过若说甲等就有些过了。本公子认为,还是给个乙比较合适。”
通判面色微微一滞,随即恢复了原本平和的表情。
作为密州府的二把手,通判的意见通常是没人敢反驳的,除了马公子的老爹之外。按说自己都这么夸绿依了,你马公子怎么着也得给个面子吧?不给面子也就罢了,本官称呼你贤侄,你给本官来个“本公子”,也太没礼貌了……
钱公子忍不住说道:“乙等似乎差了点……”
马公子把扇子一收,看向钱公子:“你对本公子的评判有意见,还是对我本人有意见?”
这话说的,怎么就上纲上线了呢,谁敢对知州的公子有意见。
钱公子连忙摇头说道:“不敢……”
“那不就得了。本公子就给乙等了,你们要么不让我当这个裁判,要么就这么着吧。”马公子恢复了不耐烦的神态,“你们觉得好,我却觉得一般般,每人的口味不同,你管得着我打什么分数吗?真是多此一举!”
钱公子脸色通红,拱拱手不再说话。
人家好歹也是密州府有名的才子,心里确实挺窝火的,即便是马知州本人,也不可能对他这么不客气。可是他还不能跟马公子计较,真闹起来马知州肯定不会向着他。
这就像混黑道的一样,越是大哥反而越好打交道,下面的小弟往往才是真作死。
熊六梅在台下看着,厌恶地说道:“那小白脸很讨厌啊。”
二柱子心说,大当家的,您不是最喜欢小白脸吗?当初把小道士弄到山上,那个亲切,那个信任呀,连二当家都被比下去了。
他哪知道,熊六梅一开始看马公子确实挺顺眼的,可马公子的做派却让她改变了印象。想当初秦行之被抓上山,不哭不闹,大口喝酒,熊六梅才会越看他越顺眼。这马公子长得倒是俊俏了,可惜那愤世嫉俗的劲儿,倒像个斤斤计较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