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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跑我去清源吧,不要呆在这个地方了,况且我也不放心,”叶皓轩见母亲这样,登时有些后悔。
刘芸只是一个劲的抽泣,并不答话。
“好吧”叶皓轩只得施出最后的杀手锏“我在那里有女朋友了,终身大事都谈妥了她想见见你,这样行吗?”
“真的?”
果真,听到叶皓轩这么说,刘芸登时转悲为喜,她抓着叶皓轩的手问“那女孩子多大了,家是哪里的?你去见过家长吗?”
一连串的话让叶皓轩苦笑,他在想究竟去带母亲见萧海媚,还是去见蓝琳琳,又或者是
“你去了就知道了”叶皓轩搪塞
“好,只是那里消费太高了,我们住都成问题。”刘芸依然不放心。
“放心吧,我在那里有房子。”叶皓轩说道。
“哪里来的?”
“我说我救了一个房地产老总的命,然后他又送我一套房子,你信吗。”叶皓轩无奈的摊开手,其实事实也就是这样。
“什么时候,你成了神医了?”刘芸显然是不信。
“妈,你不要担心了,明天就走,你不想快点见见你未来的儿媳妇?”叶皓轩笑道。
“后天吧,明天你外公祭日,你去祭拜一下吧,自从他去后,你那几个舅舅可从来没去看过他。”刘芸叹息道。
“那好,就后天”叶皓轩说道。
“好,我做饭去。”说着刘芸轻咳两声。
“妈,我去药店帮你买点药,老这样拖着也不行。”叶皓轩说道。
刘芸点点头,然后去厨房忙活去了。
楼下不远处便有一家大药房,母亲风热感冒,叶皓轩在柜台前买了点感冒药,其实以他的医术,用两根银针片刻就要见效,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身医术。
刚买完药,正要离开时,一个衣着破烂的老头背着一个大箩筐走了过来。
老头衣服脏乱无比,头发花白,身上还散发着一阵阵异味,也不知道几天没有洗澡了。
而在他的大罗筐里,装着一些风干的蝎子与蝉蜕。
“这里收蝎子和蝉蜕吗?”老头走到中药区问道。
中药柜台上一个店员厌恶的扇着鼻子喝道:“不收不收,快走吧。”
“可你们的门口明明写着收的。”老头问道。
“已经收得够了,改天在来吧。”店员喝道。
“哦,那你们帮我看看,这个人参能值多少钱?”老头边说边放下筐,从里面取出一根小孩手臂粗形同萝卜一样的东西,只是上面沾满泥土,看起来就跟老头的打扮一样脏。
“不收,不收,赶紧走吧,拿根萝卜你也能当人参,当我【创建和谐家园】啊。”店员不客气的喝道。
“这是我在山里发现的,正儿经的野山参,哪里是萝卜。”老头不乐意的说道。
“那你到别处去看吧,我们这里不收。”店员说着挥着手,象赶苍蝇一样的说。
叶皓轩心中一动,凝神看去,只见老头手中的‘萝卜’散发出一阵阵灵光,是一根正儿经的野参,而且灵气浓郁,显是有些年头了。
他眼皮一跳,连忙走上前去说:“老人家,让我看看好吗?”
老头点点头,便把手中的人参递了上去,叶皓轩接过来细细的看了一下,确认是人参无疑。
而且观其品相及灵气的浓郁程度,年份还不少,至少有着五百年的年份。
叶皓轩压住心头的激动,向着老头问道:“老先生,你这根确实是人参,你卖多少钱?我要了。”
“真的?那”老头明显的迟疑了一下,他实在是不知道这人参的价格,他伸出一根手指说道“一万?”
叶皓轩大叹,他说道:“老人家我给你五万,这根人参卖给我吧。”
“五万,”老头吃了一惊。
“老人家嫌少的话,我可以在加加价。”叶皓轩见老头可怜,心想能多出点就多出点吧。
岂知老头的头摇得象拔当鼓一般“不少了,不少了,五万就行,咳咳”老头说着激动了起来。
“那好,老人家是现金还是转账?”叶皓轩问道。
“现现金吧”老头犹豫了一下。
药店门口处便有几个取款机,叶皓轩取了五万块钱,然后送到老头手里。
骤然见到这么多钱,老头的双手都有些颤抖,他连忙把身后筐里的干蝎子等东西倒出来,然后把钱放进罗筐里,抱着罗筐头也不回的一路跑着走了,那速度,简直赶得上百米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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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百年参王
第99章百年参王
“这年头,真什么人都有,拿着一根破萝卜当人参的。 .d.”那名中药柜台上的店员不悄的说道。
叶皓轩不做声,拿着人参除去泥土,然后放在水池上一洗,只见人参露出原本的样子。
“野参,这是野参,好大一颗,看样子有上百年份了吧。”刚刚吃完饭回来坐诊的老中医目瞪口呆。
“什么,真的是人参?”店里的店员都被惊动了,那中药柜台上的店员膛口结舌。
“岂只是上百年,估计不下五百年份。”一名买药的顾客也吃了一惊,看样子是懂行的人,围着人参啧啧称奇了起来。
“五百年”中药柜台的店员双眼一黑,差点晕倒。
前一段时间上新闻上说一株三百年份的野参,拍卖出千万的天价,这五百年份的他不敢往上想了。
“兄弟,这山参有兴趣转让吗?”店老板也被惊动了,连忙赶了过来,还不忘记狠狠的瞪一眼中药柜台的店员。
“不好意思,我留着有用。”叶皓轩转身便走。
“哎,兄弟别走啊,店里有权威,帮你免费鉴定一下,也好卖个好价钱啊。”老板连忙拦住叶皓轩。
“不用了,我自己就是权威。”
叶皓轩岂能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道道,经他们一鉴定,拿出来的人参怕是早已不是自己这颗了。
“哎哎兄弟别走”
叶皓轩抱着人参,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运气来了档都档不住,买个药都能买个价值千万的野山参来。
买了一个袋子将人参小心翼翼的放好,叶皓轩兴冲冲的向家中走去。
而此时一输奥迪吱的停在他的身边,同时一个熟悉的人走了下来,惊喜的问道:“叶皓轩?”
叶皓轩回头一看,却是自己高中时的同学陶昆。
“陶昆?是你小子。”
“哈哈,真的是你,好久不见。”
两人是昔日好友,自高中毕业后一直没见过面。
“怎么,现在哪里发财?”陶昆问道。
“发什么财,在清源学医,这不快毕业了,你小子混的不错嘛。”叶皓轩笑道。
“哎,一般一般,一起吃个饭?”陶昆笑道。
“不了,我妈在家等着呢,改天。”
“那晚上行吧,恰好几个同学要搞聚会,大家好久不见,一起玩玩?”陶昆说道。
“好吧,晚上可以。”叶皓轩说着留下了自己的电话。
“那好,晚上‘回香阁’酒店,不见不散”
辞别了陶昆,叶皓轩回到家中,等母亲做好了饭,美美的吃了一顿,然后便是午睡。
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晚了,叶皓轩向母亲招呼了一声说晚上不回家吃饭了,然后便开着车来到约定好的酒店中。
元城县是一个小县城,这处酒店是县城中唯一一家上得了档次的酒店。
将车停好,在门口保安惊诧的目光中,叶皓轩上了楼。
“妈的,有钱人真多,我们这破县城都有人开法拉利了。”一名保安羡慕的说道。
“是啊,我们干一辈子,也买不起人家一个车轮子”
给陶昆打了个电话,得知在几号包房,叶皓轩便向包厢中走去。
一推开门,却见几个同学已经到了,有男有女,大家在一起同窗三年,感情自然不差,当下便热情的迎了上去,免不了一阵寒喧。
人暂时还没到齐,大家便坐在一边闲聊,而陶昆向一边几个坐在一起的女生呶呶嘴,笑道:“皓轩你老相好。”
叶皓轩回头一看,不由得苦笑,只见陶昆提示的地方,坐着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孩,却正是在高中时交往过一段时间的萧欢。
只是两人仅限于毕业时那段时间交往,过后便没在联系,原因是叶皓轩觉得萧欢太过于虚荣,两人不适合。
看向萧欢的同时萧欢恰好也看向他,两人皆是一愣。
此时的萧欢打扮时尚,一身服饰穿得讲究名贵,脖子间带着名贵首饰,一幅拜金女的样子。
微微的向她点点头,叶皓轩便即与陶昆闲聊了起来。
而看到叶皓轩,萧欢不由得一阵咬牙切齿,一边的一个女生说道:“欢欢,那不是叶皓轩吗?”
萧欢头一昂说道:“不认识,这些年见过的帅哥太多了,不记得了。”
陶昆忍不住淫笑道:“看来这个萧欢对你的怨气挺重的,不过她长得也挺漂亮的,你小子当初怎么就没看上呢?”
叶皓轩摇摇头说道:“没什么,不适合。”
而见叶皓轩不理会儿自己,萧欢一仰头,露出胸口处那颗鸡心钻石来。
“哇,欢欢这钻石好漂亮啊,得花不少钱吧。”一名女生惊叹道。
“这是我男朋友从国外带给我的,几十万呢。”萧欢提高单调,向叶皓轩扫了一眼。
“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男朋友。”
“没办法,男朋友长得帅又多金,还特别疼我”萧欢显摆的说道。
她这话自然是给叶皓轩听的,意思是离了你,老娘会找个更好的。
而叶皓轩只装做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