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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日风云录》-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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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时人山人海的营地,此时已变成了人间的炼狱。迟华再也忍不住拼命呕吐起来,吐干净了胃里所有的东西。刚直起身来,又再次呕吐,吐得只剩黄色的水!

      久久,迟华再次抬起头,脸上挂满了泪水,“肖瑜,你在哪!陈教官,你在哪!”迟华在心里大声呐喊!

      第一章 冒险小队

      月色稍稍透过浓密的云层,朦胧的照映在苍茫的草原上,广阔的大地上白色的雪与枯黄的草根相互覆盖,在朦胧的月色下呈现出令人心悸的色彩。

      在情人眼中如此浪漫的环境,此时正上演着一场血腥的搏杀。

      三十多只灰色的草原狼正围着着两个背靠背的男人疯狂的进攻,两个男人其中一人手握一把硕大的尖头厚背大刀挥舞的风雨不透,另一人一手持一米多高的长盾一手不停地射出飞刀,此时两人身前已倒毙了五六具狼尸。

      一只棕黄色的狼王游弋在狼群后高声嚎叫,它神态坚定的指挥着狼群频频向二人发动进攻,并不时的突然射出一股冰箭。

      “华哥,你今年是不是干了什么亵渎神灵的事啦?”

      “怎么啦小爷根本就不信鬼神。”

      “最近运气也太背了,自从跟了华哥我就没消停过,不是打鸟就是杀熊,你手上的伤才好咱俩又让狼群给盯上了,我的命太苦啦!”

      “你还有脸提打鸟,要不是你手欠甩飞刀,山鸦会攻击咱们吗?”说话的同时迟华一刀上撩又将一只狼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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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飞,左边那只是你的。”

      面对眼前这只高高跃起的灰色草原狼,李晓飞一抖手一把飞刀就直奔狼头而去,寒光一闪飞刀正扎入狼的右眼,刀身扎进两寸多长,草原狼哀嚎着倒地。

      这边迟华将大刀刀身一立,将飞扑而至的灰狼横着拍飞了出去,然后微微一偏头,躲过狡猾的狼王借着前狼身体掩护突射而来的冰箭。

      “看到了吗华哥,小李飞刀重现江湖!”

      “瞎猫碰上死耗子,你算算你扔出多少把飞刀了,才射中两只狼。平时让你练飞刀你就犯懒,现在抓瞎了吧!”俩人竟然在群狼围绕中还在不停地斗嘴。

      此时离两人离开避难营地已经10多天了,两人自当日从被烧毁的避难营地离开后就一路往北,打算经甘肃、内蒙古往北京方向走。刚开始几日还不时遇到从营地逃难离开的人群,但越往北走越人烟稀少,脚下的路也逐渐由山地变成了草原。

      不想今晚还成了狼群捕的物,但狼群遇到他俩也算踢到了铁板上,人和物的角色也悄然反转了过来。

      不远的一座小山坡上,五个披着深色斗篷的人正望着山下群狼中厮杀的两人,为首的一人身材高大健硕。

      “大哥,下面的两个人很厉害,应该是进化者吧?”身后一个年轻男人问道。

      领头的男人望着眼见的厮杀似乎在沉思,没有说话。

      “肯定是很厉害的进化者,你看那个用大刀的,这么长时间了刀法不乱,正常人根本舞不动这么重的刀。”一个清脆的女声插话道。

      “咱们要下去帮忙吗?”年轻的男人问。

      “再等等,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领头的男人终于说话了。

      “再等下去,狼群一旦伤亡过半恐怕就要逃了。”清脆的女声再次插话。

      几人说话的时候,又有五六只狼倒毙在了迟华两人身前。

      “那好,我们上!”

      话落,身后一人一扯斗篷,一双翅膀在背后展开,翅膀上覆盖着长长的青色翎羽,双翅轻轻一抖便冲天而起。

      一个娇小的身影从后面越过领头的男人,快速向前窜出,如一阵风向山坡下刮去。

      领头的男人也是一扯斗篷,身形迅速变大到3米多高,额头变宽向前突出,眼睛、鼻孔变大,头上还凸起了两个角状的鼓包,迈开大步向山下冲去。

      最先说话的年轻男人速度虽然落在了最后,却第一个发起了攻击,离着狼群还有20多米,一抬手一个拖着尾焰的火球就向狼群射了出去。

      带翅膀的男人快速俯身下冲,一把抓住一匹狼的后颈向空中飞去,狼到了空中吓得立马蜷缩起身体嗷嗷直叫,男人飞到空中30多米,把手中的狼狠狠摔下。

      娇小的身影一声清叱,左右手连挥,两道风刃直接攻向一匹正扑向李晓飞的草原狼。

      这边李晓飞一把飞刀走空,正要举盾隔开抓向面门的狼爪,只见两道风刃在眼前一闪而过,面前的狼就被整齐的切成了三段。

      望着风刃袭来方向的娇小身影,李晓飞的心里忍不住抱怨,“电影里的情节到我这儿怎么就变成了美女救英雄呢?”

      另外一边,领头的壮硕的男人张开大手往前一扑,就将一只狼扑在身下,狼转头欲咬,男人一抓狼的后腿就将其整只提了起来,挥舞着向其他的狼砸去。

      几人的突然加入,整个打乱了狼王的部署,狼王发出急促的嚎叫声,招呼着狼群撤退。

      “晓飞,别让狼王跑了!”

      李晓飞快速向前跑了几步,一扬手一股蛛丝正在缠在了狼王的一只后腿上。

      狼王扯了几下没有扯断,顿时凶性大发,其背毛竖立、尾巴平举,嘴唇上翻,一张口一道道冰箭如连珠炮一般射向李晓飞。

      李晓飞吓得一缩身子,将大半个身子掩在了盾后,一道道冰箭接连打在盾面上当当当响个不停。寒气蔓延,盾面上瞬时结了一层冰,并逐渐向李晓飞手臂蔓延。

      “华哥,快,我快撑不住了!”

      迟华拖刀直奔狼王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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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翅膀的男人在空中一转圈,故技重施直奔狼王扑下,眼见就要抓住狼王,狼王一扭头,原本射向李晓飞的一支冰箭突然转向,直奔男人面门而来。男人吓得猛扇翅磅,欲向一旁闪避,但距离太近,已然来不及了,冰箭正中一侧的翅磅,并瞬间将整个翅膀冻住,男人横着摔了出去。

      另一个男人一边跑一边扬手,连续两枚火球直射狼王,狼王扯着蛛丝努力往旁边一跃堪堪躲过一枚火球,但仍被第二枚火球打在身上,棕黄色的狼毛瞬间烧了起来。

      狼王发出痛哭的嚎叫,漫无目的射出一道道冰箭。

      迟华速度不减,一张盾牌在左手瞬间成型,顶着冰箭直扑狼王。人未到,刀光已至,一道刀光从下往上直撩狼头,刀光闪过,狼头直直的向天上飞去。

      朦胧的月色下,一道白光在空中一闪而过,狼头已然被带入李晓飞怀中。

      迟华冲晓飞赞许的点了点头,转身望向领头的男人。

      见狼头落入李晓飞手中,男人失望的脸色一闪而过,转而恢复正常的表情,笑着向迟华望来。

      眼前的男人40多岁的年纪,将近1米9的身高,身体健壮厚实,方脸膛,浓眉大眼,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

      “几位朋友,多谢出手相助,我这里谢过了!”迟华向眼前的几人一一拱手。

      “朋友客气了,即便是没有我们几个插手,这几只狼对你们来说也是轻而易举。”温和的男中音传来,使人顿感亲切,“我叫罗志刚,不知两位朋友怎么称呼?”

      “原来是罗大哥,我叫迟华,这是我表弟。”

      “我叫李晓飞,人送外号蜘蛛侠。”李晓飞连忙插话道。

      “什么?猪猪侠,好可爱的外号。”罗志刚身后的娇小女孩先咯咯地笑了起来。

      罗志刚回头瞪了女孩一眼,“我痴长几岁,大哥两个字我就愧领了,不知道这些狼,迟兄弟打算怎么处理?”罗志刚呵呵的笑着问道。

      迟华望了望周边地上,大概有十【创建和谐家园】具狼的尸体,“我们俩只要一只吃肉,剩下的就送给几位朋友作为刚才出手的礼物吧。”

      罗志刚不禁一愣,刚才见迟华拼命的抢狼头,心中稍有不喜,现在见迟华竟如此的豪爽,忙说道:“迟兄弟的礼物太重了,特别是在这乱世,这十几只狼身上的肉足够好几家人熬过整个冬天的!”

      “我们兄弟俩在此地无家无业就是个过客,如果能多救几家人,就麻烦罗大哥帮忙转送他人吧。”迟华笑着再次拱了拱手便转身欲走。

      罗志刚见迟华是真心要送,忙开口道:“迟兄弟留步,如果不急着赶路的话不妨在此地盘桓几日,我兄弟正好懂得皮革的鞣制,我回赠两位兄弟几件狼皮斗篷如何?”

      听罗志刚如此说,迟华不禁往自己和晓飞的身上望去,经过连番的战斗,里面穿得军队发的作训服还算基本完好,但外面的军大衣却是撕裂了多处,往外露着棉花,并且溅满了斑斑血迹,深色的是当日的熊血,红色的是刚刚溅上的狼血,举起袖口一闻是令人作呕的腥味,迟华有些犹豫。忽然想起自己背包里还有一卷蛇皮,迟华不禁心里又是一动。

      罗志刚也不说话,笑着等着迟华决定。

      迟华回头望了望李晓飞,见李晓飞正向自己拼命的点头示意。

      “好吧,那就多谢罗大哥啦!”迟华笑着再次拱手。

      “晓飞向来没什么主见,这回怎么这么积极呢?”迟华心里暗自琢磨,不禁再次回头望向小胖子,只见小胖子好似浑然未觉,闪亮的目光直接越过罗志刚,直直的盯在其身后娇小女孩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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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安静的等待,只有罗志刚不时的站起,从手里的小包里不时取出盐、黑胡椒、孜然、辣椒面撒在狼肉上。

      “罗大哥,你烤肉好专业啊!”李晓飞望着眼前的狼肉吞咽着口水说道。

      罗志刚拍了拍手上的调料沫,然后缓缓坐下来说道:“你罗大哥我啊,本来就是个厨师,只是命运弄人才带着他们几个四处流浪。”

      伴随着火焰的跳动,罗志刚开始缓缓讲述自己的故事。

      病毒爆发前,我在县城开了间牛肉面馆,因为待人真诚、用料实在,饭店的生意做得也是顺风顺水,还娶了省城里一个20多岁的漂亮姑娘作老板娘。病毒爆发之后,平常强壮如牛的我也倒了下去,别人是3到7天要么痊愈要么死掉,我昏迷了10多天也不见好转,而且气息日渐衰弱。

      在第十二天,我那婆娘就和饭店的前厅经理两人合谋把昏迷不清的我给埋了,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棺材里,激动之下便觉醒了异能自己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回家之后,却发现两个人正滚在床上,结果一气之下

      “你把他们俩杀了?”晓飞好奇的插话道。

      “没有。”罗志刚起身又翻转了一下狼肉,继续说道:“我只是打折了我那个前厅经理的腿,然后让他们俩滚了。经过这么一闹腾,厨师、服务员死的死、散的散,饭店也开不下去了,最后只剩下闫杰一直跟着我不肯走。”罗志刚说着拍了拍那个刚才战斗中频频射出火球的年轻小伙子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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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志刚自顾自的继续说下去。

      核战之后,因为有些存粮我那个面馆收留了一百多个人,结果这些人因为分配不均闹内讧死了好几个。我都死过一次的人啦,还怕个啥,去他个球,一气之下我就把饭店整个都烧了,然后就带着闫杰四处瞎闯荡。

      结果在四处流浪的路上遇到了两只为求偶斗得你死我活的盘羊,这两只羊明显与其他的羊不一样,往上一跃几丈高,两只角撞在一起声如打雷,最后趁两只羊斗得两败俱伤之际,我就把两只羊都捉了吃肉,结果便在羊头里发现了两枚晶核。罗志刚说着突然停下来看着迟华,“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呼那个神秘的小东西,反正我管它叫晶核。”

      “晶核?能量块?”迟华反复琢磨着,“嗯,挺好的,挺贴切的!”

      罗志刚于是继续说道,“要不怎么说命运弄人呢,我当时误以为是羊宝之类的东西,结果和闫杰一人一颗就吃了,结果发现我的能力提升了,闫杰觉醒了控制火焰的异能。”

      “你说普通人吃了晶核后会觉醒异能?”迟华惊讶的问道。

      “对!我之前四处流浪却没有目标,突然发现晶核的作用后,我重新又有了追求目标。以前拼死拼活的干不就是为了生活的好一点吗,现在虽然在这乱世,但我要让自己和身边的兄弟、朋友生活得更好!跟以前有钱会活得舒服一样,现在拥有力量是活得更好的基础,于是我便组建了这支全由进化者组成的冒险小队,先后遇到了邹朗、秦雨柔和谢晓丹。”罗志刚说着一一向带翅膀的男人、娇小女孩和最后一个披着斗篷的女孩指去。

      迟华和李晓飞这时才注意到那个一句话也没说过的女孩,女孩尖尖的小脸,眼睛不大,单眼皮,鼻子两侧还长着几十个浅浅的雀斑,样貌只能算是中等,因为从始至终未见女孩出手,两人一直以为女孩只是个普通人。罗志刚一说两人才注意到一个细节,女孩从一坐下就扶着邹朗受伤的翅磅,手不时地拂过翅膀上的青色羽毛,两人便自然而然的认为女孩是邹朗的女朋友或妻子,现在才突然注意到这么会儿的功夫,邹朗翅膀上伤的竟然已好了大半,女孩的能力竟然是治愈!

      “狼肉烤好喽,大家动手吧!”罗志刚开始招呼大家吃肉。

      早已等得心急的李晓飞第一个扑来上去,一刀就剁下一条狼腿。众人也都纷纷围了上来,男人女人全都不顾形象的开始大快朵颐。

      罗志刚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摸出一瓶白酒,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迟华。迟华不由得眼前一亮,核战以后快两个月了,一口酒没喝,早就谗得不行了,迟华抄起酒瓶仰头猛灌了一大口,再递给旁边的邹朗,不想却在中途被李晓飞抢了过去先喝了一口。酒瓶在几个男人间传递着,到后来秦雨柔也加入了进来。

      人们常说“酒肉朋友”,但平淡的日常生活里最需要的恰恰是这些摸得着、看得见和你毫无顾忌的坐在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

      无论多么强大的异能,都无法违反能量守恒的定律,刚才的一番厮杀所有人都耗费了大量的能量,转眼间一只狼便只剩下了光秃秃的骨架,比狼吃得都干净!

      借着浓浓的酒意,借着跳动的火焰,似乎火焰与叙述的故事之间有一种灵性的联系,故事还在继续。

      从迟华到邹朗、到闫杰、秦雨柔、谢晓丹,甚至李晓飞,每个人都讲了自己的故事,众人津津有味的听着一个半大孩子讲他对父亲二婚的反抗、讲一个少年的江湖梦!于是人们认识了故事中迟华的重重历险,认识了邹朗如何从一个苦逼哈哈的IT男变成了一个自由飞翔的鸟人,认识了秦雨柔这个外表静的女孩内心的古道热肠,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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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晚的畅谈,使迟华、晓飞再次面对众人时顿感亲切。闫杰开始处理狼肉,将不能食用的头、尾、内脏全部去掉,只留下狼皮和躯干上的肉,其他人也纷纷过去帮忙,罗志刚则再次弄旺了篝火开始为大伙煮粥。

      闫杰不愧是饭店里出来的,熟练的掐头去尾、开膛破肚,五六分钟就收拾好一只狼,十八只狼总共收获了九百斤左右的肉。

      早饭的时候,迟华顺手做得几只碗筷也使从没见迟华展现过异能的众人大为惊叹。

      罗志刚忽然放下手中的粥碗,郑重的看着迟华道:“我们要把这些肉送回基地需要三天的时间,另外狼皮的鞣制也需要几天的时间,这几天你们恐怕要一直跟我们在一起了,不如你们加入我们的小队吧?”

      众人也都放下了碗筷,注视着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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