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在《红楼梦》一书中就写到了主人公贾宝玉降生一周年“抓周”时的情景:……子兴冷笑道:“万人皆如此说,因而乃祖母先爱如珍宝。那年周岁是,政老爷便要试将来他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此脂粉钗环抓来。政老爷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悦……”(摘自《红楼梦》第二回)
从这一段不多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来,在这里曹雪芹就是在暗用、反用他自家祖宗曹彬的典故,巧妙地暗示了大家对他的误解与冤枉——说他是曹门的不肖子孙!不肖,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对不起列祖列宗!败坏了门风、家风!”
这个“不肖”,也就是当时世俗社会对小雪芹的“定评”,也是他一生为人的特色。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初次出场时的那首名为《西江月》的词就写到: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摘自《红楼梦》第一回)
这里的“不肖”,里面包含着这部传世之作的基本因子和色调。
与“抓周”相关连的还有一个重要事件就是小孩生下七日时,除了做父亲的要给孩子取一个象征当时心情与情趣的名字以外,孩子母亲的娘家需要做的一些事情。
众所周知,曹家是满人,那么,他们凡事也就按照满人的习惯来做。在那一天,小雪芹母亲的娘家人在一个适宜出门的时辰就选了几个得力的挑夫送来了贺礼,礼品很丰富,包括摇车、衣袜……等小孩的用品。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金银麒麟”。传统的中国小孩的妆饰风貌是很有特色的。那栩栩如生的虎头帽、虎头鞋可以使世界诸国之人瞠目结舌,惊叹不已!这的装饰在现代的农村还能看到。但是还有佩饰,也是一大特色。
小孩的脖项上、身上常常佩戴着几种物件,既是装饰,又有保护的作用。对于曹雪芹这样的家庭,给孩子戴的至少有项圈、寄名金锁和护身符等物件。父母怕孩子长不大,让孩子戴上圈、锁是取其能够圈住、锁住,不被死神夺去生命的意思。锁和符,必须是花钱由僧道寺观中赠送,名义上把孩子看作是他们宗教中的挂名【创建和谐家园】(因为多病而难保成长的孩子甚至是真地舍给寺庙里去“出家”的,虔诚的父母以为这样就能保住自己孩子的性命了)。
除此之外,当然还会有某一些家庭个别的习俗,比如,孩子的父祖长辈赐给一件珍贵佩饰,这在现代中国中也是常有的事情。那么,曹雪芹的项上,自然也就多了一块小小的玉佩了。
玉在古老的中国可以称之为最珍贵的宝石了。中华民族是一个高级审美和艺术创造的民族,从远古时期就能观察到玉的多种美:本质的美,纹理的美,色泽的美,声音的美,触感的美,甚至能体会出玉具有高尚的美德,在成语中就有“玉洁冰清”这样的语汇来描述一个人的品德之高尚。因此如果一个人的身边佩带上一块玉,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个人的风雅。
古代有一种玉饰,形体不太大,上面镌刻着喜庆和避邪除灾的字句,也就是一种“符咒”的性质。把这样的小玉饰挂在孩子的脖项上,当然是最好的打扮与祝愿了。小雪芹自然也就有了这样的玉饰成为他心爱的小“伙伴”了。
负责照管小雪芹的嬷嬷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小雪芹分外地喜欢这块玉佩,时常把其含在口中,带养他的嬷嬷们为了增加讲话的趣味性,就凭想象编了一个动听的“故事”,告诉小雪芹:这块玉是你一生下就从你口中带来的!它是一件奇品,也是一件神物,代表着你的好形质好品德以及好命运!你万不能丢了它,丢了就要发生不祥的事,或是灾难。这样的话讲得太多了,以至于深深地印在了小雪芹的脑海中——由此才产生了他长大后写小说时的一个奇异而美妙的神话性的开端:贾宝玉是由一块大石头变成玉而投胎入世,幻化为人的。
让曹雪芹觉得不幸的是,小雪芹这块蕴含了丰厚意义的玉佩,终于在某一天因为事故离开了他的身边。
这个不幸的“兆头”,无疑会使他心底里泛起更丰厚的文学联想,成为他写作小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象征和表记。
然而,落世才一年多的小雪芹,无论如何也不会明白:他一出生,就命中注定了一个“奴籍”,因为他家世代是内务府人。他是长大以后才体会什么叫“奴才”,什么是内务府包衣的。
因此,为了讲清楚曹雪芹的一生,必须先把内务府的来历和性质稍加说明,才能以释读者。
照旧日的俗话来说,曹雪芹是个“旗下人”,也可以说作是“在旗的”;稍“文”一些,说作“八旗人”。这种历史名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这就得对“旗”先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旗,来自明朝汉语,满语本是“固山”。旗,本身是旗帜的旗,可是在清代,这种作为军队分队标志的旗,已经引伸其义而变为军队编制上的一种代称了,明朝已有“总旗”、“小旗”的名目,其性质已经是一种编制等级了。满洲的固山(旗),又不仅仅是一种军队编制,而是合军政、民政、“家政”三者而为一的整体制度,极有特点。满洲的贵、贱、军、民,后来都编入“固山”,受旗制的严格约束。
满洲旗制共分八旗,各旗身份地位不尽相同,也必须加以了解。这种身份地位的不同,是由一系列的历史根源和发展而形成的。
最初,满人由于出猎行围(这是他们当时的主要生产和生活方式),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择一人为之率领,维持队次秩序,叫做“牛录额真”。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本着旧有的习俗,分编每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为长官(在汉名中称为“佐领”),后来,以每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汉名为“参领”);每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后称之为“旗”和“都统")。这可以称为是“旗"的雏型和基本编制。
又由于行围时队形本来也有组织:中间为“围底",犹如中军、大本营;左右分二“围肩”,犹如左右翼;两肩末端为“乌图哩”,犹如所谓前哨;四处各有旗帜:中立黄纛,两翼立红、白二纛,翼尾立蓝纛,以为标志,便于指挥。——所以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努尔哈赤便将军队在上述基础上正式编立了四旗制。
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人数日增(以满人为主,也包括蒙、汉、朝鲜、俄罗斯等各族人)于是又由四旗扩充为八旗,旗的旗帜颜色分别是上述四色正旗、外加以四种原色为底而围以异色镶边的镶旗。后来,又迭加增编“蒙古旗”和“汉军旗”,原来的本部遂因区别上的需要而专称“满洲旗”。实际是三类军旗各八旗,共有二十四旗。
曹雪芹家所隶属的,是满洲正白旗。
一般说来,非满洲血统的而又隶属于“满洲旗”而又是“正旗”的,都是资格很老的“旧人”,——这道理,从上面的描述中就可以理解,因为这种旗内都是归旗极早的人家。这种人家,由于和满洲关系密切,历年久远,其生活习俗,都“满化”得很深了,除了一两点表面标志之外,有时就难以分开了——这种从辽东入关的老汉姓旗人,如果渐渐改用【创建和谐家园】的习俗,会被指斥为“纵欲丧心”的。
曹雪芹的祖上,正是这样的一户“老旧家”。
通过上面的介绍,已经知道上三旗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八旗中的其余五旗,相对地称为“下五旗”。上三旗是由皇帝自将,下五旗为王公分领。这种区分,其历史内容说来也很话长,现在只简单地说明一点:满洲(那时国号还叫做“金”)初期,
虽然亦有“汗”为总酋长,但全体的军、政大事,实由各旗旗主共议公决;旗主在各本旗固然是各方面的最高统治主,即在整个旗集体中,也是和“汗”平起平坐,身份不相上下的首领,因为实力(即所拥有的本旗兵丁)既然全等,所以威权自亦相当,后来随事势演变,“汗”的权力地位日益增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随之而日益加深,于是出现贵族们自相残害、兼并的丑事;本来分领于三个旗主的三个旗,竟然为皇帝(由“汗”发展而成的)一手所集中掌握,就是这等情事的结果。因为这三旗既然已归皇帝直接管领了,所以特称为“上三旗”。
正白旗,本来并不在上三旗之数。早期正白旗的第一位旗主本来先是努尔哈赤自己兼领,后归多铎率领;崇德四年(1639)多铎获罪,此后多尔兖逐步掌管了此旗。曹雪芹的始祖名叫曹世选(“世选”后又叫做“锡远”,又单一个“宝”字。本名是曹宝,世选是改名或表字),后来可能是居住东北铁岭卫(今辽宁铁岭县)到辽阳这一带地方,一种推断是约于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四年,1619)或略为先后,被满洲军队俘虏,另一推断是后来由于别的缘故成为奴隶,不久就跟了多尔兖。从此,曹家世世代代作满洲奴隶,隶属于正白旗。
值得一提的是多尔兖(1612-1650),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却排行在九,人称“九王”。他带领的正白旗兵,是八旗中最强大的一支大军。东征西战,多立首功,因此他深得努尔哈赤的器重,有意立为嗣子。及努尔哈赤一死,帝位却被其第八个儿子皇太极(清太宗)谋得,从此种下了许多皇室内部矛盾。到明朝农民军攻破北京城,满洲后借机进入北京的时候,第一个占据了“龙位”的满洲皇帝,名义虽然是皇太极的儿子福临(顺治帝),实际上就是这位“摄政”的九王。他才是满洲入关前后之际的大清帝国的真正“创业主”,掌握一切实权,顺治称之为“皇父”“父王”,入关后以顺治的名义第一次赏赐多尔兖的是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
曹世选跟着这样的“主子”进了关,而他家遂由“包衣【创建和谐家园】”一跃而成为“从龙勋旧”。
多尔兖的威势,以他意外的死亡(顺治七年)而宣告结束。他遗下的正白旗这一支实力,也归顺治系占有。正白旗之所以独得“拔乎”诸旗之表而与镶黄、正黄两旗(皇帝系的实力)并列,成为“上三旗”之一,原因也就在此。
相应的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这就是说,他家和实际掌政的皇帝系统,始终身不由己“凑合”在一起,而且关系十分特殊地切近。
但是,曹世选的奴隶身份却不能改变,他家世代都是“包衣”人。“包衣”是满语音译,意思是“家里的”“家下人”,就是家奴。满洲贵族把这种人是看得极为“【创建和谐家园】”的,但又非常需要他们。
明朝的皇室,没有另外的家奴,只有宫廷里的特种供役人——太监。太监本是极劳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残害了身体和精神而送入牢笼去受苦服劳的最为可怜的一种受压迫者,但他们往往受了帝王统治者的毒害,却变为穷凶极恶的爪牙,无恶不做:明朝的腐朽败亡,太监们特别“与有力焉”。清朝皇帝有鉴于此,所以在承袭明朝各种制度的同时,却先将太监们管事的“二十四衙门”加以撤除,而改设“内务府”,以后室家奴——上三旗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
内务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产、收入、饮食、器用、娱乐、各项日常生活琐事、各种有关礼仪……的管家衙门。从这一点讲,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门以及司礼监干政和东厂掌比起来,内务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的事务,和刑、政等国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进性和可取之点,但它也还是由太监制承袭一些诸如重要税收如盐政、织造、矿等项目的税收,仍旧要由作为太监之后身的内务府人员来全部掌握或部分干预。
由此,内务府包衣人是一种身份极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也是满洲早期比较原始性阶段的社会的遗迹。内务府包衣,在最高统治集团之内,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团之“外”,却又是进行压迫、剥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们的身份至微极贱,而另一方面又“呼吸通帝座”,反而可以比别种人更容易地升官发财,假权作势,他们的“富贵荣华”,实际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商,有时并无逊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
满洲人在辽东时经济生产及社会制度比汉族的明朝要落后得多,甚至可以说还保留着古代“奴隶制”的遗风。他们早期以兵力征服辽东各国以及多次侵入山海关时,到处掠获马匹及“人口”——人口即充作奴隶,数量之多,十分惊人。这风气后来当然会带进北京城,满洲、八旗贵家的奴仆,动辄一二百多口,多的可达数百。
那等级是森严的,作了家奴,世代为奴,不得解脱,主子对奴仆有绝对的生杀、处置的权利,包括婚配、财产,以及一切家事(如子孙后代的废立)。
满洲贵族的奴隶大致分为两种:其一是“披甲”当兵的,叫“佐领下人”,一种是不当兵管理庶务的,叫“管领下人”。还有一种名曰“旗鼓佐领”的人,即曹家所属的一种。这大约原是军中的“奴下奴”,为正式军兵当差服务之人。那时的制度,出征时一个普通士兵要带一名个人的家奴,高级官长所带更多。
因此队伍人数特多。这些随主远征的家奴,替主子服劳效忠,出生入死,其艰险劳苦万状!种种迹象表明,曹雪芹的祖上,虽然有的做文官,但起先也都是随征服役,以生命和血汗换来的待遇。
因此,雍正多次指明像曹家这样的人是“包衣【创建和谐家园】”、“卑鄙小人”,不值一文钱,这倒也不足为奇。就连曹寅向康熙帝谢恩,追述身世,也还得自称其先人为“包衣老奴”。
这是一种沾满了血和汗的悲剧名词。
这样,读者也就能理解曹雪芹在他的书里写“贾府”宗祠的对联,中有“功名贯天”“肝脑涂地”的文词。曹家的上世,从在辽东,入关以后平山西之叛将,征厄鲁特的叛乱,诸般战役中,大约都有“肝脑涂地”的惨痛经历。
曹雪芹在小说中借了贾府的奴仆的口,说出“你知道'奴才'那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这其中包涵着多少的血泪,恐怕不是人人都能领略得到的。
曹雪芹出生在南京织造府的内宅。
那么曹雪芹出生时的老宅是什么面貌呢?
这座曹家老宅在南京的会城之内,江宁府治东北、
总督衙院的前边,地名利济巷大街。曹家在时,只叫织造署院。曹頫合家离职北返之后,又过了十【创建和谐家园】年,这处老宅就变成了乾隆的大行宫,再与织造无涉了。
那是一座外围墙略成正方形(西北面多出一些来)
的衙署,署内屋宇,除执事“群房”不计外,基本是东中西三路的布局。东路是衙署正院,有六进院落之深。中路是内宅,也有五进。西路是最别致的一路,前面东为戏台,西为射圃,而后面又是一座花园。这座园子,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在世时称之为西园,因为园中有池,又叫西池。
这所老宅,曹家从曹雪芹的太爷曹玺一辈在康熙二年的(1663)春天开始,一直住到二十三年(1684)夏天,已经经历了二十多个春秋,曹雪芹的爷爷曹寅从六岁起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如今曹雪芹又是生活在这座宅院里,回溯起来,这已经是六十多年间的事情了。
太爷在世的时候,已很有文名,但他对庭园景物不曾多加经营,只是在刚到任后不久亲手种过一株楝树,及至此树长大成荫,乃在其下筑一草亭,爷爷为此特别给自己选定了“楝亭”二字作为别号。太祖母姓孙,康熙老皇帝就是她抚养带大的,当康熙三十八年(1699),她已六十八岁,皇帝南巡,就以织造署为行宫,见了孙夫人老保母,十分高兴,因见庭中萱花已开,古人正是以萱喻母,于是亲书“萱瑞堂”三个大字赐她,就悬挂在内院正厅上。这一亭一堂,乃是曹家的家世历史文物,子孙对它们怀着深厚的感情,出生于这样环境下的曹雪芹自然也不例外,从小就听家人讲述它们的来历。
曹雪芹的太爷卒后六七年,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爷爷曹寅又由京城外任,派到苏州去做织造官,《楝亭诗钞》的卷第二就是从这里开始;等到康熙三十一年,这才又从苏州移任江宁,在《诗钞》卷二中有两首《西园种柳述感》五言律,就是祖父当时的心情,历史的见证:在昔伤心树,重来年少人。
……
手植今生柳,乌啼半夜霜。
江城正摇落,风雪两三行。
这是曹家隔了整整九年又回到江宁老宅时的情景,那时正是仲冬十一月间。
自从这时起,被别人胡乱住了近十年的故居,在曹家人眼里简直已成十分“荒寒”了的样子,很快便开始改变了光景。到小雪芹在这里生活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几年的光阴过去了,爷爷半生的经营,移竹添花,汲地种草,处处留下了丰富而又深刻的痕迹。老楝婆娑,自不待言,山坳的高柳,也格外潇洒;梨花玉兰,鼠姑石苋,一时数之不尽;几处亭馆,一经高手点缀,自有无限风光。曹雪芹对爷爷特别喜欢的外署文酒宴会的西堂,内院萱瑞堂一侧的西轩,和整个府院半偏的西园,也是格外感到意味深长,心怀亲切。
他当时虽然还不能懂得其中的种种事故,但到他长大一些,能读懂爷爷的诗卷时,句句引起了他的回忆和感慨。“读书过日,学射为郎”,意思是读书就是最好的生活,不要追求享乐;生为男子,应当习武——是祖训也是“家法”。爷爷把年小的子侄都带到南京同住,一面“命儿读《(94)风》,字字如珠圆”,一面“绳量马道不(94)斜,雁字排栽筑水沙;世代暗伤弓力弱,交床侧坐捻翎花”(摘自《射堂柳已成行命儿辈习射作三截句寄子(猷94)》)。
子嗣们都在这个宅院里长大,他们嘴里无法避免地带上了渡江以南的口音——这件事曹雪芹从他爷爷的诗里就能找到感慨的痕迹,还有太祖母的形象也仿佛能在祀灶诗里看到了:
羊剥枣竟无文,祈福何劳祝少君;所愿高堂频健饭,灯前儿女拜成群。
当此流年急景,腊鼓频催的大年底下——
楮火连街映远天,岁行风景倍凄然;江城爆竹声何据,一片饧香三十年。
至于府后的西园,从爷爷那因丰润族兄来访而写的诗句就更能见它的历史:
西池历二纪,仍;簿书与家累,相对无一可;连枝成漂萍,丛;归与空浩然,南辕计诚左。
……
雪芹到后来才明白,这座西池,对曹家来说,并不单是一处“外面好看”的游玩之地,里面包含了一部辛酸的家世史,无尽的难言之痛。他爷爷一回到这里来就写出了“艰难曾足间?先后一沾巾”的痛语,不但是回顾,也是预言了他家的命运。
到了曹雪芹作书、脂砚批书的时候,那老宅果然已成为“空宅”了——因为从乾隆十六年,曹家住过六七十年、诞生了曹雪芹的这处宅院,变成了乾隆皇帝的“大行宫”,长年封闭,无得擅入,那“大门外”确实是“冷落无人”了。
少年时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雪芹由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长成了一个爱听大人讲故事的小孩子。
故事各式各样,神话、寓言、民间传说、历史故事、戏文与小说的摘叙……,这些是儿童的另一种“世界”,另一处“天地”,小孩的智慧由它们启牖,文学艺术的种子由它们播植。但是对小雪芹而言,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听西洋人讲外国故事。
按照当时中国的礼法,妇女与儿童是不允许听外国人讲故事的。由于南京、苏州、杭州是江南产丝和纺织的三大集中点,其中又以南京为首。当时外国丝绸商人的足迹自然会进入这些地方。有一位英国丝绸商人名叫菲利浦·温士顿的,到了南京,结识了曹頫,二人相交颇为投机,曹请他传授西方的纺织技术,在交往的时候,东道主经常即兴赋诗,以抒情怀。作为酬谢,菲就讲一些《圣经》故事,或者莎士比亚剧本的故事给主人听,颇有口才的他,讲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于是就吸引得曹府上上下下都在偷偷地传述着西洋故事。在菲来访的日子,小雪芹经常偷偷地走到附近入迷地【创建和谐家园】那些动人的情景。当曹父获知此事时,十分生气,恼恨这个不听话的孩子的越轨行为,于是把小雪芹狠狠地打骂了一番。这段情景,被曹雪芹写到了《红楼梦》中,宝玉受虐待上。小时的雪芹由于经常违反定规,所以总是备受打骂,因而他在描写贾父痛打宝玉的时候,才能把其时、其情、其景写得栩栩如生:
“宝玉急得手脚正没抓寻处,只见贾政的小厮走来,逼着他出去了。贾政一见,眼都红了,也不暇问他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副【创建和谐家园】婢,只喝命“堵起嘴来,着实打死!”小厮不敢违,只得将宝玉按在凳上,举起大板,打了十来下,宝玉自知不能讨饶,只是呜呜地哭。贾政还嫌打的轻,一脚踢开掌板的,自己夺过板子来,狠命地又打了十几下。
宝玉生来未经过这样苦楚,起初觉得打的疼不过,还乱嚷乱哭,后来渐渐气弱声嘶,哽咽不出。众门客见打的不祥了。赶着上来,恳求夺劝。贾政那里肯听?说道:“你们问问他干的勾当,可饶不可饶!素日皆是你们这些人把他酿坏了,到这步田地,还来劝解。明日酿到他杀父杀君,你们才不劝不成?”
……一见王夫人进来,更加火上浇油,那板子越下去得又狠又快。按宝玉的两个小厮,忙松手走开,宝玉早已动弹不得了。贾政还欲打时,早被王夫人抱住板子。贾政道:“罢了,罢了!今日必定要气死我才罢!”王夫人哭道:“宝玉虽然该打,老爷也要保重。且炎暑天气,老太太身上又不太好,打死宝玉事小,倘或老太太一时不自在了,岂不事大?”贾政冷笑道:“道不要提这话!我养了这不肖的孽障,我已不孝;平昔教训他一番,又有众人护持,不如趁今日结果了他的狗命,以绝将来之患!”说着,便要绳来勒死。……摘自《红楼梦》第三十三回
就在小雪芹沉醉在各种各样动人故事中的时候,雍正五年,曹家在政治风浪中勉维残局的能力达到了极限——一系列的新事态发生了——曹氏一门终于家遭巨变!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小雪芹就成了犯官罪人的孽子孤童。此时的小雪芹才只有五岁,可是他的生活之路却走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重大转折点。
1719年的2月,曹頫的老舅父李煦受到雍正的迫害,再次下狱。此时的曹家,听到了李家的悲惨下场,有泪都不敢落,否则就会被冠之以怜惜和哀痛“奸党”的罪名,搞不好也会受到牵连。于是曹府上上下下被一种不能言传的氛围所包围着。因为此时的曹家也正在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
曹頫从1717年起,屡被斥责,指摘他负责的南京织造的缎匹衣物质量粗糙、落色等等,因而罚俸一年(也就是说不给官俸银米)这当然是轻灾小难。然而有一个新近得宠的两淮巡盐噶尔泰,投雍正所好,说他的坏话:“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料理……”于是雍正就对被大家评为“好学嗜古”、“忠厚老实”的曹頫下了一个让人心寒的“鉴定”:“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
于是曹頫在焦急当中想去跑门路,想到了与自己关系极端密切的佟家。由于曹家的地位虽然是康熙所赐,但也与佟家大有关联。而佟家一向是暗中扶植皇八子胤禩的,并因此而受到了康熙帝的严厉斥责,差点酿成大错。谁也想不到的是雍正的舅舅——隆科多——佟国维的第三子却一变而拥护了胤禩,于是他成了雍正的帮手,残害了无数亲友,最后当然也害了自己。而此时的佟家也是厄运将至,果然雍正五年十月,隆科多的事件摊开了,雍正批示:
免其正法,于畅春园外附近造屋三间,永远禁锢,应追缴银两追完,妻子免为奴,子岳兴阿革职,玉柱充发黑龙江当差
于是一个月之后曹家也受到了牵连,被扣上了一个“政治犯”的罪名。
雍正五年对曹家来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五月,因为进贡物品奢泰,遭到斥责;
六月,因江宁所织御用褂面等落色,罚俸一年;十二月初,因山东总督塞楞额参奏三处织造送龙衣途中人员勒索骚扰,降旨严审。
十二月十五日,传旨命李秉忠接替杭州织造孙文成,命绥赫德接管江宁织造曹頫.曹頫罢职待罪。
在这里要注明的是山东所弹劾是统言三处织造。结果单单是曹頫被“严审”在案,已然是一名“犯官”了。
在中国,“过年”是全民最盛大、最欢乐、最美妙、最富有诗意的重要节日。“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种种独特的民族风俗,把人间谛造成为一个仙境,人们在一年的辛劳之后,把它当作团聚、休假、娱乐、庆贺、来往问候,甚至是不相睦者“和解”的良机与吉日。但在曹家,1717年的“老年”,过得却是无比的悲惨。全家一夜间就成了罪犯。家产被查抄,人被赶走,所有的财产——哪怕是最琐屑的用具——都得逐件清查登记,然后用官印的大封条封闭,任何人都是不能启动的。一句话,曹家满门,立刻失去了生活必需的一切,被置于从未经历过的绝境之中。
此时的小雪芹已经四岁,自从出生以来,第一次领略了什么叫做灾难,尤其是大祸临头时全家的成员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恐惧、窘迫、无助和绝望的神情及失常的举措,在小雪芹小小的心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是他一生都没法忘记的。
后来人们心痛地发现,对曹雪芹而言,似乎那种人间万民喜庆、举世同乐的节日,并不属于他,当时的人们是无法预料的,曹雪芹后来竟会死在几十年后的除夕呢!
不过曹家值得庆幸的是,此次负责抄家的官员江南总督范时绎祖上是曹家的“同难同荣”者之一,因而范在办理曹家此案时,自然会照顾到某种私情。雍正后来曾为此事而责怪其办事“循瞻”。
通过此次抄家,曹家的家底也为世人所知:住房(包括家人所居)十二处,共483间。地亩,八处,共19顷零67亩。家人大小男女,共114人。家具、旧衣、零星物件数份。当票100张。家人供出别人欠的债,共计32000多两,此外别无他项。
从这份清单上所列的内容与当时的满汉【创建和谐家园】大户的情况相比,简直是太“寒酸”了,以至于令残酷的圣上,听了报告以后,也竟然生出了不忍之心:据记载:“……(康熙帝)令頫补其缺,以养两世孀妇(即曹寅与曹的妻子)。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此银数两,钱数千吊(吊:指的是每百文钱为一吊),质票(即当票)值千金(银一千两)而已。上(指雍正)闻之恻然!”
不喑世事的小雪芹,此时已经尝到了皇帝的手段,仅仅幸运地被免于“恐怖死”。是否就应该知足长乐了!?
雍正“开恩”,将所抄房产人口,全部赏给了新任织造。后来发现曹家实在可怜,发了善心,雍正还特命留一点房子,使两世孤孀还有一处立锥之地,不致流落为街头乞丐。于是,经过绥赫德奏准圣上,把在京的一处住房拨给了曹家。同时,使人感到意外的是,还给曹家留了奴仆六人,即给三对夫妇留下了私家世仆。至于曹父,因“罪”曾被施以“枷刑”示众。
当时的木枷,根据重量分为各种不同的档次,曹父的枷重25斤,当他的脖项上套了这种刑具以后,对于年轻人也是不能久立的,何况曹父的年岁已高,所以很快他就只好斯文扫地地躺倒在露天里。让人觉得残酷的是,不论天气如何,受刑人都必须在限期内经受折磨,于是受刑的人没有不奄奄一息,面无人色的。这一幕无疑也给小雪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此曹雪芹的京外生活也随着家道的衰败而结束。他不得不随着父亲的犯罪,被迫逮问还京,还“享受”到了浩荡的皇恩,住进了新拨给的恩赏住房。在他随着家人进京的时候,他肯定是不会想到他竟然也要逝于斯。
曹雪芹的北京新居,坐落在外城的东偏方向,崇文门外直对的南面,有一个叫蒜市口的地方。在这里,绥赫德给曹家安排了一个小院子,属于北京最简单不过的“四合院”规格:正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南房三间,加上厨房、厕所或放置杂物的房间等,加起来正好是有十七间半房屋,可以称之为“单细胞四合院”,尽管在当时已经是低级的住宅,但仍然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封闭式宅院。尽管当时的曹家已成了犯官,但是曹家毕竟是内务府的旗人,与【创建和谐家园】还是有区别的。然而他们却没有了在北京城内居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