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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贼》-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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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时曾做过县吏,以清廉公正而闻名。曹操做兖州牧的时候,征召毛玠为治中从事。毛玠当时就向曹操献策说:今天下分裂,天子迁移他方,人民放弃本业。国家没有一年的粮食储备,百姓没有安居本业的念头。这样的局面难以持久……成大事,须有长远谋划,要树立根基。打仗作战,正义的军队一定能取胜,而保持地位凭借的则是财力。所以您应当尊奉天子,并以他的名义号令地方诸侯。发展农业,积储物资,唯有这样子,才能成功。”

      三国时期,常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说法。

      事实上在建安前后,有很多有识之士,都看到了这一点。

      毛玠,是曹操阵营中率先提出奉天子以令诸侯的人,同时也正是因为他的建议,是曹操决意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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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思片刻,典韦下定决心,“就依文长所言,咱们和阿福一起走,到时候接他父母,同往许都。”

      第055章回家

      魏延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他希望曹朋能和他一起投奔曹操,这样的话,将来相互间也能有个扶持。而夏侯兰的遭遇,也让魏延心有戚戚。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身白马义从,那可是天下有数的精锐之一。

      夏侯兰的武艺,其实也不算太差。

      虽然还比不得魏延,可如果有个好出身,放在哪儿都会被重用。

      可他混的,先是被公孙瓒责罚,后来到夏侯惇帐下,也只是个普通的军侯,根本当不得用处。

      魏延开始感激曹朋,如果没有曹朋,他蒙着头投奔曹操,还不是和夏侯兰一样?

      如果曹朋也投奔了曹操,再不济也能有个人商量不是?总好过他一个人,在那边单打独斗。

      曹朋再次醒来,天已经黑了。

      背上的淤肿,已消减了大半。至少穿衣甲不成问题,虽然还无法剧烈运动,却可以骑马赶路。

      典韦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曹朋。

      曹朋自然也不会去反对……

      他也在考虑如何回家的问题。如今典韦他们愿意和他一起走,路上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至少能保证他的安全。所以,曹朋几乎没有考虑,便答应下来。当然了,除了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曹朋还有另一个想法。他不清楚家里现在是什么状况,如果,只是如果……

      当然了,如果一切安好,那皆大欢喜。

      但如果发生了什么变故的话,身边能多一个人,自然能多一些保障。

      ……

      当晚,曹朋等人便启程出发。

      大王岗距离宛城虽远,但始终还处于宛城的管辖范围。天晓得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状况?

      于是,趁着夜色,四个人踏上了曲折周转的逃亡之路。

      对曹朋来说,也是回家之路……

      如魏延所说的那样,西行的道路并不困难。

      张绣此时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育水沿岸,根本没有经历关注自家的后院。一路行来,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创建和谐家园】烦。魏延还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想办法换上宛城军的衣甲。这也不是太麻烦的事情,途经一个小镇的时候,魏延和夏侯兰偷偷摸摸的溜进当地的官署,从库府中偷了几套衣甲。只不过,这些衣甲对曹朋而言,似乎有些重了!好在他已没有大碍,否则又是一桩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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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人四匹马,几乎是一路畅通无阻,便抵达湍水。途中,虽遇到了一些兵马,但都被魏延出面搪塞过去。那一口极其流离的南阳郡本地方言,很难让人对他们产生什么怀疑。在湍水改方向,又走了一整天,便抵达穰县。

      出于安全考虑,曹朋等人没有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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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穰县,其实也就等于脱离了张绣的治下范围。但还有一个麻烦,那就是衣甲和马匹,必须更换。

      两匹西凉马,都带有宛城军的标识,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

      哪怕张绣和刘表是盟友,可突然间几个手持刀枪的宛城军出现在刘表治下,一样会引发冲突。

      所以,曹朋建议,将西凉马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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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延出面,用两匹西凉马,换来一百八十贯五铢钱。本来,私相买卖战马是一桩违禁的事情。可由于荆州缺马,以至于刘表对马匹的买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穰县和安众交界处的车马市,本身就是一个被刘表默认的黑市。在这里,你有货物,我有钱,至于货物的出处,谁会在意?能在这黑市里站稳脚跟的商行店铺,哪一家背后,没有荆襄世族做靠山?

      而后,魏延在车马市里,又花了三十贯,买了一辆车。

      车是好车,做工非常精良。

      套上两匹驽马,四个人又换了一下衣装。于是曹朋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衣着华美的江夏黄公子。

      魏延成了车夫,改名黄不射。

      典韦则变成了保镖,叫做韦典。

      夏侯兰相貌俊秀,换了一身衣服以后,文质彬彬,于是就成了江夏黄家的账房先生,叫做黄兰。

      总之,当四个人进入安众县治下的时候,全都改头换面。

      “阿福,你这主意还真不错。”

      魏延赶着马车,一脸的笑容。

      而典韦呢,坐在魏延旁边,也是一脸的轻松。

      唯有夏侯兰有点不高兴。因为曹朋捡了他几缕头发,黏在他嘴巴上,这一路走下来,很不舒服。

      他甚至觉得,曹朋是故意为之,报复自己打伤他的事情。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这嘴巴黏上胡子,换上一身白色长袍,坐在那里,还真有点账房先生的意思。

      丈二银枪,龙雀大刀,还有典韦那一对双铁戟,都搁在马车里。

      曹朋则坐在车厢里,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不过在大多数时间,他走在联系十二段锦,以求尽可能的早日康复。

      “魏大哥,咱们现在已过了安众,该怎么走?”

      魏延扬鞭,啪的在空中甩了一声响。

      “今晚咱们在杏花山下休息,明天一早北上,大概到正午,就可以绕过涅阳县,抵达南就聚。”

      不知为何,曹朋心里没由来的一颤。

      过了南就聚,就是棘阳……

      ……

      杏花山,位于涅阳县十五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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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朋驻足兰溪水畔,默默的看着溪水湍流。

      站在这里,可以远眺涅阳古城,曹朋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似笑还嗔的秀美面庞。

      目光有些凄迷,心思更百转千回。他知道,这件事和她并没有关系,但所有的一切,似都是因她而起。

      用力的叹了口气,曹朋搓揉了一下面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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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延和夏侯兰都已经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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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朋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看着篝火,发呆……

      “阿福,有心事吗?”

      “恩!”

      “……是不是担心你爹娘?”

      曹朋抬起头,就看到了典韦那张大黑脸。此时,那张凶神恶煞似地面膛上,带着一抹关切之意。

      “典大哥,你还是别笑了!”

      “为什么?”

      “难道没有人告诉你,你笑起来更难看?”

      典韦脸上的笑容,顿时凝滞了。

      这几天同行,一路走下来,让他对曹朋更加喜爱。

      这是一种全无任何利益纠葛的喜爱,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喜爱。

      而曹朋呢?和典韦说话的时候,也没有太多顾忌。这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也很单纯。和他一起说话,甚至比和魏延在一起的时候还要放松。有时候,曹朋还是会刺典韦两句,而典韦却从不生气。

      “我是个不孝子!”

      “为什么这么说?”

      “娘生我,爹养我……我无一物报爹娘,却总给他们惹麻烦。小时候,我身子骨不好,我娘为了给我求符水,把祖传的簪子卖了。没想到,却被人诬陷……我一怒之下,把那个人杀了,结果让我爹和我娘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原以为安顿下来,能好好报答他们,不想……”

      曹朋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痛苦之色。

      前世,父母因他而受牵连;今世,竟还是如此!

      越是临近棘阳,曹朋就越是痛苦。

      他想起了邓稷,想起了王买……他实在是不知道,回去以后,该怎么去面对姐姐,面对王猛?

      典韦静静的看着曹朋,许久后沉声道:“阿福,如果我是你爹娘,我会为你骄傲。”

      “嗯?”

      “我也有儿子,那家伙从来都不让我省心。有时候我被他气得,真想一巴掌把他拍死……可他是我儿子,当他还没有出生,身体里就流淌着我的血脉。每当他做出一点事情来,我嘴上虽然责骂他,可心里面却开心的不得了。我不认识你爹娘,当我知道,他们不会怪你。”

      “是吗?”

      “当然……”

      “那将来若有机会,我倒是很想认识一下,你那个想让你一巴掌拍死的家伙。”

      典韦一怔,不由得哑然失笑。

      “他叫典满,你们将来,一定会有机会认识。”

      典韦说着,抬头仰望星空。

      也不知,我那儿,现在如何了?

      ……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四个人再次踏上归途。

      宛城的战况,已经传到了这边。当典韦得知曹操已与前一天撤兵,退出南阳郡的时候,不由得对曹朋,又看重了几分。包括夏侯兰在内,也暗自心惊,曹朋之前的分析,竟毫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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