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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黑系暖婚》-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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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拒绝,眯着眼似笑非笑:“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

      “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

      姜九笙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战斗值却高得离谱,若真被拍了,估计‘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的那点女儿家私事,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姜九笙懒,懒得上头条。

      莫冰换了个理由,投其所好:“天北第一医院有位医生,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偶然见了一面,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

      她有兴趣了:“妇科医生?”

      莫冰了然一笑:“外科。”

      “拿手术刀啊,”姜九笙转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眼里光影灼灼,“那肯定更迷人。”

      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创建和谐家园】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

      到了电梯口,姜九笙回了头:“是要签名吗?”

      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白衬衫西装裤,很高,模样生得极好,昏黄暗淡的光里模糊了几分轮廓,却仍像精雕细琢的中古画像,每一笔都极其精致。

      她呼吸一窒,这张脸,为何怎生如此熟悉,像午夜梦回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深刻得心尖都在战栗着。

      他抬头对视,礼貌而疏离:“不用。”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当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双眼,像极了高楼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饭,那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开口解释,声线温润,像清风拂过耳畔:“我住这里,七栋七零三。”

      哦,原来是新来的邻居,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

      电梯门开,男人靠右站着,按了数字7,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抬头看向姜九笙。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楼。”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指甲修得整齐,是干净的莹白色,骨节纤细分明,匀称又修长。

      当真一副美人骨,连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开眼。

      男人颔首:“谢谢。”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贵气又内敛,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伪装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不像这个男人,是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题外话------

      我瑾是变态中的贵族!记住姜九笙的助理陈易桥,小名小乔,这是个贯穿全文的大角色,不要忽略。

      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创建和谐家园】MW—m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么因为自信,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这样,也比那些在时尚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庆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级会所里举办,主办团队人员都是熟人,了解姜九笙喜静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热闹,开了个小间,让乐团的成员单独聚聚。

      莫冰带着姜九笙给导演和灯光摄影师们敬了一巡酒,便去了小间,另外四个成员已经到了三个,贝斯手靳方林、架子鼓厉冉冉,还有主音吉他张耐。

      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并非乐团经纪人。

      当年天宇传媒只签了姜九笙,公司本欲以独立歌手让其出道,是她执意以原创乐团的形式发了第一张专辑。在唱片市场如此低迷的娱乐圈,一辑大火,半年之内,TheNine名声大噪,主唱姜九笙以创作才能和独特声线一时间风靡乐坛。

      莫冰是天宇的经纪人,而乐团其他成员,若非要定位,只能说是长期雇佣,并非属于天宇旗下,姜九笙在乐团步步登高,而乐团的另外四位成员倒显得平庸,莫冰不止一次以专业经纪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说过,单飞于她百利无一害,甚至网上时常有人diss乐团成员——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莫冰觉得虽夸张,却不无道理,没有创作才能,单论弹奏实力,也算不上顶尖。

      姜九笙只是笑笑,说了一句:我在一无所有时,他们不嫌弃我,那在我满身荣光后,也不能一人独醉。

      那是莫冰第一次看清这个笑起来薄凉冷艳的潇洒女人,原来有这么赤诚柔软的地方,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姜九笙她独善其身,干干净净地闯,坦坦荡荡地执着着她的坚持。

      “笙笙!”

      厉冉冉性子急,一见姜九笙便跳起来招呼她,嚷嚷道:“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005:庆功宴

      “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姜九笙笑笑,坐了过去。

      “来了。”靳方林招呼了句,给她倒了一杯Chivas,她爱酒,尤其爱最烈的酒。

      姜九笙品了一口,便一饮而尽了。

      莫冰摇摇头,失笑,并没有上前劝住,今日庆功宴,就由着她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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