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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瘦的身材并不显得猥琐,反而显出了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那份青春气息。
调酒小哥面对着贵妇人们站着,眼睛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手中上下翻飞的调酒杯,非常的专业,简直是外面那种没有格调的小酒吧的调酒师所不能比的。
小哥和他的小吧台,已经成了这个酒吧大厅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所以怪不得被一群年过40的老女人团团包围住。
不过,此刻此刻,吧台前的老女人们的目光却并没有完全聚焦在面前的调酒小哥身上,而是时不时地朝着酒店大厅的正中间瞟去。
贵妇人们围着小吧台坐了一圈,手里各自举着一杯要价不菲的,连她们自己也交不上来名字的外国鸡尾酒。
穿着最高级的奢侈品时装,戴着也是极尽奢华的珠宝,然而还是没能掩盖得了岁月所沾染在她们身上的衰老气息,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这些目光汇聚的地方并不是别处,正是沈呈呈一行人。
准确地来说,她们正在虎视眈眈的,正是站在大厅的巨型水晶吊灯下的女人——沈呈呈!
第二十五章 秀恩爱也请注意场合
沈呈呈自然早已经察觉到了这一切,她站在原地,并没有急着用眼光回敬过去,这不是明智的做法,她知道。
当一个人独自一人想要在野生动物横行的世界中生存,那她最先需要学到的一个东西就是,不要在遇到凶恶或者未知的动物时,直接用眼睛与它的目光接触上,尤其是在自己所不熟悉的地盘上。
不管怎么说,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也是一种挑衅的行为。
正是由于沈呈呈的谨慎和随机应变的能力,沈呈呈才能够在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从美容店的一个学员,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化妆品导购员,一步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了今天的这个位置。
不过沈呈呈并没有对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到满足,因为她知道,自己还差得远,自己离自己的那个目标,还差得很远。
在很多孤身一人的夜里,沈呈呈都会从噩梦中惊醒,娇弱而多病的她往往喘着粗气,大口大口地深呼吸,瘦弱的胸口一下一下起伏着,一颗颗泪珠就止不住的掉了下来。
然而哭泣除了能够冷静一时的情绪,并不会对事态的发展起到任何一丝一毫的作用。
沈呈呈知道,就算自己哭得声嘶力竭,哭得让整座城市的大雨都颠倒过来,在她面前的,仍然是空无一人的房间,仍然是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包围着她的,仍然是十年都挥散不去的梦魇。
阳光,清凉的空气,雨后潮湿的街道,清晨鸟儿的歌声,这些美好的事物让沈呈呈都觉得那么的虚假。
就算她在白天里尽情地挥霍着时光,尽情地享受着自由。
然而她还是逃不过黑夜的追捕,她始终忘不了,自己曾经无数次地在睡梦中惊醒,脱口而出的那个字……爸!所以在沈呈呈18岁之后,沈呈呈养成了一个坏习惯,那就是每天晚上在睡觉之前,都要吃一点镇静的药物,她并不失眠,她只是希望能够一觉醒来就是天亮,希望再也不要做梦了。
如果能有一个办法,或者一个机器能够让沈呈呈的所有的梦都吸收进去的话,那么沈呈呈就算花尽一切代价,就算要让她现在拿出她所拥有的一切,那她也绝对在所不惜。
不!只是有一件事,在这之前是一定要去做的,这也是她坚持到现在的唯一的动力。
然而就在这她一人默默奋斗,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她遇到了她身边的这个男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会选择他。
只是因为她觉得,有时候,当她看着自己身旁的这个男人的时候,她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仿佛这个人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
到底是哪个童年时的玩伴?还是在街上匆匆忙忙就擦身而过的路人呢?沈呈呈挽着靳起的手臂,依偎在这个男人结实而厚重的肩膀旁边,她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前所未有的。
沈呈呈伸出手,轻轻地握着身边这个男人的手臂,她觉得这种感觉是那么的奇特,很奇怪,但是并不讨厌,反而让人感到心头一阵暖意。
这种滋味,难道就是幸福吗?就像在寒冷的冬天里,一碗泡面带来的那种温暖全身的感觉。
为什么会想到泡面呢?沈呈呈自己心想,情不自禁地轻声笑了起来。
她竟然把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想象成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
她在创业时最困难的时候,几乎已经付不起房租了,她和小美两个人挤在一个不到20平米的小地下室里,在寒冷的冬天里,两个人坐在一起,共享一碗泡面,甚至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那时候的快乐,就算是现在马上坐飞机飞到日本去,去吃最正宗的怀石料理,也是无法取代的。
靳起感觉到身旁的异样,他转过脸看着身旁这个依偎着自己的女人,已经没有了平日里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冷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小鸟依人的姿态。
靳起没有说任何话,他只是站在那里,目光和身旁的这个小女人的目光碰撞着。
从两个人身上散发出的,是连站在旁边的路人都会感到羡慕的幸福气息,新婚燕尔,不过如此。
“喂喂,我说你们两个,秀恩爱也要注意一下场合吧!这里可是公众场所,想亲热的话赶紧回你们自己房间去,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些少儿不宜的动作行吗?”妖孽男子站在两人身后,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这时他已经取下了头上的那顶鸭舌帽,一头精心护理的金发在水晶吊灯的光线下显得格外闪耀。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染一头黄毛,你是非主流家族的族长吗?还是难道你正在读书啊?小学生吗?”沈呈呈回头看了看妖孽男子,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伸出一只柔若无骨的玉手轻轻掩着小嘴,狠狠地吐槽了一句,这也算是对这个妖孽男子的回应了。
不,沈呈呈心想,不应该叫他妖孽男子了,应该叫他非主流才对!“你!我说大妈,我看你也不小了吧,真是,还在这大庭广众下面作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啧啧,令人发指!“妖孽男子非常不屑地瞥了一旁的沈呈呈,以更恶毒十倍的语言回敬道。
“还有,大妈,我这是职业需要,你懂吗,我可是拍时装杂志封面的,模特!别黄毛黄毛的乱喊,这叫亚麻金色!”虽然沈呈呈确实已经是29岁的年纪了,应该是要比眼前的这个非主流大上个几岁,不过作为一个女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被别人吐槽自己的年纪,尤其是像眼前这个妖孽男子这样年轻貌美的异性,简直就是不能忍。
不过沈呈呈并没有当场发作,她要忍住,她要保持住自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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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光环,大多都是来自父母,来自他们显赫的背景,所以说有个好爹,至少要少奋斗20年。
“小朋友,难道你家里人没有教过你,这样的对一个已婚女士说话,是非常不礼貌的吗?”靳起冷冷地看了一眼妖孽男子,“你一个人来这种地方你家里人知道吗,你的监护人呢?”沈呈呈没有想到靳起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帮自己说话,略微有点羞怯地低了下头,挽着靳起的手上不知不觉加大了一些力度。
“得得得,你们两口子一条心,我说不过你们,我还有事,再见了。”妖孽男子摆了摆手,大步向电梯走去,“我想,应该很快就会再见的,大妈!”妖孽男子走了之后,靳起也带着沈呈呈走向了电梯,只不过是另外一部。
第二十六章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在等候电梯的时候,沈呈呈感觉到,背后始终被人盯着,那几道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自己。
这间酒店的电梯空间很大,两个人相依在电梯中间,显得整个空间都空荡荡的。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惊喜是什么呢?”沈呈呈问道,顺势松开了靳起的手臂。
“好吧,我也懒得卖关子了,喏,拿去看看吧。”靳起伸手从裤兜中掏出了一个信封样的东西,递给沈呈呈。
沈呈呈接过来,拿在手中端详了一下。
眼前是一个印刷非常精美奢华的信封,整个信封都是由那种最高级的铜版纸制成的。
信封上面印着短短的几句话,居然是沈呈呈最熟悉的那种文言文,沈呈呈依稀记得,这一段应该是取自《诗经》里的。
沈呈呈满脸狐疑的抬头看了靳起一眼,看到的却是一个神秘的笑脸。
“这是什么鬼,搞得神秘兮兮的,直接告诉我不就得了。”沈呈呈没好气的说道。
“这样才有意思,你懂什么。
还有,等下不要尖叫啊,这电梯里可是有监控的,等下别人以为我在电梯里对一个妙龄少女做什么坏事,叫安保来把我带走了可就好玩了。”靳起难得的开起玩笑道。
沈呈呈没有理他,转过脸,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
映入她的眼帘的是一张薄薄的清单,里面打印着几间古董样的物品。
仔细一看,沈呈呈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是一张私人拍卖会的邀请函,翻过邀请函背后,她看了看右下角的发起人,竟然是凉州城的最大的房产大亨,侯化成,通常被人们尊称为侯爷。
沈呈呈自己前段日子还在医院疗养的时候,听护工良子说起过这个凉州城鼎鼎有名的风云人物。
当时良子还在想,自己男朋友的工地上的那件惨无人道的杀人案子,会不会就是侯爷手下的干的,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事应该很快就会被压下去,这样她男朋友又能马上回去上班了。
良子自己就是本地人,所以这个名字对于从小土生土长的凉州人来说,是一定不会陌生的。
这样一个风云人物,能够让凉州城人尽皆知的当然不仅仅是他的富商身份,而是他传奇的前半生。
沈呈呈隐约还能回忆起,良子当时是这样说的:黑道出身,从十几岁就开始跟着凉州城曾经最大的黑势力老大——蒋老佛爷手下办事。
他打小就是个孤儿,无依无靠,从小天天混迹在各种市场工地上,只为求一顿温饱。
直到后来有一天,他被一群比他年长了七八岁的小混混找茬,当时被十多人团团围住,混混们捡起地上的砖块石头就往他身上砸,时不时踢黑脚,吐口水,不过这些他都忍住了。
直到其中有一个小混混拿他孤儿的身份侮辱他,说他爹在他娘生下他之后就跑了,又说他娘是【创建和谐家园】,在他爹跑了之后无力抚养,而且一个【创建和谐家园】带着一个孩子也不是回事,把3岁的他扔给孤儿院,自己找了一个富商,做了富商的姘头。
当时侯化成就暴走了,抽出自己一直别在腰带上的一把弹簧刀,当场就捅死了那个小混混,吓得一群小混混一下作鸟兽散开了。
命运多舛,15岁的侯化成被警察带进了局子里,在局里他认识了还没有混出自己一片天地的蒋老佛爷,那时的蒋老佛爷正值壮年,也是替老板办事,一人单挑对面20个,一场恶斗之后仍然屹立当场,没有倒下。
蒋老佛爷在局子里听闻了侯化成的事迹,一半是出于同情,一半出于想培养一个心腹,在被老板捞出来之后没多久,就将侯化成也捞了出来,不久后便收他为了义子。
所以对于侯化成来说,蒋老佛爷的话就是圣旨,30多年一直如此,只要蒋老佛爷的一句话,他这条命随时都可以不要。
对于这样一条忠犬,蒋老佛爷也是尽力提拔,所以这才有了现如今凉州城人人皆知的侯爷。
侯爷在40岁的那年,找了一位命理高人算了算自己的前程命数,高人告诉他,黑道这条路不能再走。
他本就是天煞孤星陨落,前世罪孽深重,今生非得没有洗清前世的恶,而且还变本加厉,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勾当。
【创建和谐家园】还告诉他,及时收手,多行善事,或许还能多活几年,侯爷这才金盆洗手,由黑洗白,进入商界。
凭借着之前30多年打拼累积的财富,以及人脉,侯爷很快在商界站稳了脚跟,并且转型了投资房地产,以前的那些黑色产业链,赌场夜总会等等,都交由一人打点。
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侯爷的独子,人们口中以后将成为凉州城下一个蒋老佛爷的人——侯小飞,只不过听小道消息说,侯大公子本人是非常讨厌黑道这些东西的,他认为这些不过是老一辈淘汰下来的老古董了。
现在这个时代跟别人打招呼说自己是混道上的,这不是惹人笑吗,所以侯大公子侯小飞表面上继承了其父侯爷的黑道背景,自己却是自得逍遥,每天干着自己想做的事。
“原来卖了半天关子,就是把我骗来这里参加这个拍卖行吗?”沈呈呈轻声叹了个口气,像是自言自语,但是又用着靳起刚刚好能够听到的声音说道。
“往下看吧你,马上就知道了。”靳起没好气地说道,伸出一只手轻轻的在沈呈呈的脸上掐了一下,顿时沈呈呈白皙光滑的脸上立刻红起了一块。
“唉,你干嘛呢。”沈呈呈惊声道,她没有想到身边这个平日里不苟言笑的男人竟然会在酒店电梯这么狭小的空间里对自己毛手毛脚的。
而且也不算得是毛手毛脚,毕竟靳起并没有接触沈呈呈身体上其他更加敏感的部位,只是像和小朋友在闹着玩似的掐了一把沈呈呈水灵灵的小脸。
沈呈呈伸出穿着高跟鞋的紧致而富有弹性的小腿,狠狠地往靳起的脚上踩了下去。
“呜…”靳起忍不住轻声叫了出来,“你!”沈呈呈对着靳起做了一个俏皮的鬼脸,得意的笑了笑,将平日里的那种阴郁此时已经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属于她这个年纪应该有的阳光和开朗。
靳起看着眼前这个笑的像花儿一样的女人,心中不禁感慨万千,他想到,要是这个笑容,能够一直这样保持下去,那该有多好。
转过信封,顺着拍卖行的拍卖品清单,一条条往下看去。
目光滑到信纸的最下端,一张图片引起了沈呈呈的注意。
照片上是一本非常破烂的小册子,看样子好像是一本书,只不过封面已经脱落了很多,显得残缺不全了。
“《饮水集》!”沈呈呈双手举起信封捂着嘴惊呼道,脸上满是惊愕的神色。
这册《饮水集》的名字由来为南宋岳珂的名句——“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第二十七章 不愧是我的女人
沈呈呈十几岁辍学之后,便提早进入社会,开始了她的打拼生活,尽管日子过得非常的清贫,每天长达数十小时的工作并没有让她停止学习。
她知道,仅仅只是拥有了资源,拥有了那一点点的财富,就想实现自己的目标,那是肯定完全不够的。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这是沈呈呈以前经常挂在心里的一句话,世道凶险,工作和生活的重压仿佛就如同来自熔炉的锤炼一般,既磨炼了沈呈呈的身心,更让她打从心眼里理解了这句话。
这个社会是非常残酷的,没有人会因为同情你的身世,因为你现在不容易的处境,而对你伸出援助之手,生活和工作上所有的一切困难,沈呈呈自己都要默默承受,一个人默默面对世间的人情冷暖。
所以这句话对于沈呈呈的意义非同一般。
这本《饮水集》乃是清初词人纳兰性德的名作,内容虽然主要只是表达对前妻卢氏的思念之情,除此之外,并无特别之处。
但是这次侯爷所举办的这场私人拍卖会,说要拍卖的正是《饮水集》的真本,沈呈呈在心中暗暗想到,这本《饮水集》自己一定要拿到。
除了拍下这本自己非常喜爱的《饮水集》,沈呈呈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一定要通过这场拍卖会认识认识侯爷这个人。
既然是他的藏书,那么侯爷一定也是个“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性情中人。
靳起看着站在自己身边的这个女人一时竟然沉默了,感到一阵费解。
按理来说,沈呈呈应该会非常高兴的才对,怎么现在却突然一声不吭了,然而他并不知道,沈呈呈脑子里现在正在盘算自己的小九九。
“怎么啦?一下子高兴的说不出话了?刚才不是还元气满满的吗,你看把我踩的,我现在脚都还疼着呢。”靳起伸出手拍了一下沈呈呈的头,宠溺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