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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婚之靳少的宝贝靳起沈呈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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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原因则是他认为靳氏里面的水实在太深,看上去一团和气,背后实则暗潮汹涌,他不想让沈呈呈陷入这复杂的斗争中。

      毕竟,沈呈呈的公司从刚起步,到现在微微有了点成色,也不过几年时间而已。

      要是现在让沈呈呈冒险加入,只要以后在这个项目上出了任何一点问题,沈呈呈的刚刚建立的一切,就可能分崩离析。

      沈呈呈并不知道靳起的顾虑。

      她只是单纯的认为,靳起他现在还不想让自己这么早参与到靳氏的内部中,因为沈呈呈通过自己的了解,她知道,靳起其实是一个疑心非常重的人。

      两个人就这样不欢而散。

      沈呈呈一个人留在酒店里,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靳起则摔门而出,连自己要去哪里都没有告诉沈呈呈。

      明明上一秒还在床上缠绵,下一秒就各走各路,沈呈呈不禁黯然神伤,难道这一纸婚姻,就敌不过这一纸项目计划书吗?难道她沈呈呈和靳起的那份感情,还敌不过靳氏的一个商业项目吗?沈呈呈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呆呆的看着,心里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会,沈呈呈从床上站了起来,她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此刻已是晚上8点过了。

      沈呈呈起身走进洗漱间,她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掌,轻轻地拧开洗漱台上的水龙头,纯净清澈的自来水从龙头中倾泻而出。

      沈呈呈捧起一掌心水,往脸上轻轻地拍打着。

      初冬的自来水接触在皮肤上,清凉中还有一点刺骨,沈呈呈现在觉得自己的思绪已经清醒许多了。

      她抬眼看着面前镜中的自己,清秀的面庞上是一副精致的五官,只是那双漂亮的眸子此刻已经有些微微泛红了。

      他靳起可以跟踪自己,我沈呈呈为什么就不可以跟踪他?沈呈呈对着镜中有点憔悴的自己说道,她甩了甩几缕垂到面前的发丝,暗暗打定了一个主意。

      说走就走,沈呈呈回到房间,从衣柜里取出一套黑色的运动装,站在试衣镜前换上。

      虽然已经29岁了,但是沈呈呈的身材还是非常青涩的,这也是她对自己身体最不满意的一点。

      她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就像小女孩一样的胸,轻轻地叹了口气,她想到了今天下午和靳起一起坐车去咖啡厅见到的那个女人。

      那个自称是和靳起一起在外国留学的同学,那个涂着鲜红的口红的女人,虽然她的皮肤以及整个人的气色并比不上沈呈呈,不过她的胸和沈呈呈的比起来,就简直是天壤之别了。

      此时沈呈呈穿上一身黑色的纯棉运动装,脚上踩着一双荧光色的运动鞋。

      头上还扎起了一个干净清爽的马尾,她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暗暗想到,就她现在这个样子,就算被人认成是高中生估计也不会太夸张。

      沈呈呈走到客房的门前,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空旷的房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出门了。

      等到沈呈呈走出电梯,来到酒店的大门外时,看着眼前车来车往的街道,她无语了。

      其实她自己想的是要去跟踪靳起,不过现实是,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因为沈呈呈想起,此时距离靳起出门时,已经足足过去了半个多小时了。

      沈呈呈站在原地,她想到,既然出都出来了,就出去跑跑步算了,反正现在一个人回去酒店的房间里也是百无聊赖。

      她还不想这么早就变成那种一个人孤零零的在房间里等待着男人回来的女人。

      沈呈呈迈着轻快的步子,小心翼翼地穿过酒店前的车道,她站在凉州河边上的那条步行街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河边的晚风。

      站了一会,一阵凉风从河上吹来,冷的沈呈呈抱着双臂揉了揉。

      第五十九章 那个热烈的吻

      “好冷啊,还是慢跑吧。”沈呈呈像是在对着空气中的旁边的人说道。

      她就沿着这条滨河路,慢慢地向前跑着,没有任何目的地,只是单纯的跑着。

      沈呈呈自己在京都的时候也会经常去健身房锻炼,虽然自己的身体很弱,并不能做一些激烈的运动,但是她还是会花高价去请私人教练,练一练普拉提这样轻缓的运动。

      沈呈呈并不是经常跑步,因为她的心脏会受不了,这次也不过是她自己的心血来潮,所以她脚上的鞋其实并不适合跑步,不过沈呈呈并没有注意到。

      凉州城的治安还算是不错,一般太阳下山之后,人们便早早地回了家,街道上的一些商铺甚至都已经关上了门,沈呈呈就这样在无人的街道上慢跑着。

      沈呈呈一边跑,一边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一边想着那个红唇的女人,一边想着靳起对自己说的话。

      最后,她想到了靳起在床上和她接的那个热烈的吻,虽然沈呈呈当时僵着身子,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不过沈呈呈内心是动摇的。

      靳起很少会强吻自己。

      像突然把自己推倒之类的事,沈呈呈也根本没有想到过,所以对于刚才靳起突然作出的行为,沈呈呈的心里面其实是有反应的。

      回想着刚才那个吻的味道,沈呈呈脸上不禁泛起了一丝潮红,她有点无奈地想到,自己怎么这么不争气,不过是一个吻而已,竟然还一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沈呈呈仍旧是一边跑一边想着,这时她已经从靳起的那个吻,联想到了那个名叫“赵彬言”的女人,联想到了那个女人涂的血红的唇。

      她怎么会杀了人?虽然沈呈呈看得出,这个女人的私生活一定是非常放纵的。

      此时此刻的她,会不会就在凉州城的某个夜场里,衣着暴露的舞动着自己的身体。

      在劣质酒精的【创建和谐家园】下,她的身体散发出让面前的男人坐立不安的气息,她的眼神和嘴唇,此时正喷涌着那股欲望和魅惑。

      “哎呀!”沈呈呈摔倒了,她早应该想起,自己其实是不应该来跑步的,而且也早应该知道,自己脚上的这双鞋其实也是不适合跑步的。

      沈呈呈知道所以一切不该做的事,但是她偏偏不信邪,她想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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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到,要是在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之前就匆匆离开了这个世界,她到底还有什么脸面出现在黄泉之下的父亲面前呢?沈呈呈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坐在地上。

      她轻轻拉起裤腿,疼得让她轻轻地嘶了一声,疼得她脸色都变得有一些苍白了,一滴冷汗从她的额头上滴到了地面。

      沈呈呈费了半天工夫才把裤腿拉到膝盖上面,她仔细检查起了自己刚才摔倒而跌伤的小腿,这时她看到,自己左腿的膝盖已经摔破皮了,正有鲜血不断的从伤口出缓缓地渗出。

      “真倒霉!”沈呈呈嘟着嘴抱怨道,她把手伸进运动服的口袋里摸索了一阵。

      “竟然连手帕都没有带。”沈呈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无奈,她只得自己一个人慢慢走回酒店了。

      她一只手撑着地,艰难地站了起来,此时又吹来了一阵晚风,冰冷的空气接触到膝盖上的伤口,疼得沈呈呈打了一个哆嗦。

      在空旷无人的滨河路上,一个扎着马尾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女子,就这样一个人一瘸一拐的走着,旁边陪着她的只有昏暗的路灯,以及她身旁的这条川流不息的凉州河。

      我到底是怎么了?沈呈呈心想到,好好呆在酒店里不好吗?本来现在她应该正躺在总统套房中舒服的大床上,可能还通过客房服务叫来了一顿丰盛而可口的晚餐。

      而现在,她一个人吹着冷风地走在这街上,而且还伤了一条腿。

      沈呈呈身上又添了一道伤疤,除此之外,在沈呈呈的身体上,还有一道。

      那是位于沈呈呈的左侧的腰上,有一道长长的缝合过的伤疤,看上去非常可怕,这也是沈呈呈心中一直解不开的心结。

      大概是沈呈呈在六岁的时候,她的左肾被人给盗走了。

      当时她失踪了整整一周,抚养她的奶奶找她找得都差点心脏病发作,直到她失踪的一周后,沈呈呈的奶奶才接到了一个电话。

      这个电话是省医院打来的,沈呈呈的奶奶接起来一听,对方只说了一句赶快来一趟省医院,便匆匆挂断了。

      当沈呈呈的奶奶赶到省医院时,才看到了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沈呈呈,当时沈呈呈身上因为被盗取肾脏而留下的伤口已经被缝好了,只留下了这条可怕的伤疤。

      如今23年过去了,这条伤疤依旧留在了沈呈呈的身上,这条伤疤带给沈呈呈的伤痛也一直留在了她的心里。

      那时候她六岁,对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人盗取了自己的肾脏,她完全没有任何回忆,所以这件事至今,还一直是个谜。

      对于沈呈呈来说,伤疤是最不能够忍受的东西,她情愿直接一了百了的死去,也不想再在身上留下任何的伤疤了。

      不过想归想,现实是仍旧要活下去,总不可能因为膝盖上多了一个疤痕就要马上投河自尽吧。

      沈呈呈想到这里也觉得这个想法很可笑,她苦笑了几声,摇了摇头,又继续一只手扶着腰,一边拖着受伤的左腿,一瘸一拐地走着。

      突然,沈呈呈听到从自己的背后传来了一阵震耳的轰鸣声,那种声音是一种重型的机车发出来的,这样一台机车价格可是不菲。

      不过在沈呈呈眼中,不过就是一台笨重的摩托车而已,并无什么区别。

      沈呈呈以有一次去香港出差的时候,顺便在那里玩了几天。

      那天晚上,沈呈呈在弥敦道看见一个骑着重机车戴着头盔的男人,那个男人刚刚摔倒在了,沈呈呈看见他正在扶着地上的车,不过却怎么也扶不起来,当时沈呈呈就觉得很奇怪。

      直到后来,沈呈呈在无意中得知,原来那样的一辆摩托车,竟然有接近200KG的重量!“嗨,美女!要不要我载你一程啊?”重机车带着排气管的轰鸣声,缓缓地停在了沈呈呈的身边,同时一个身穿着黑色皮衣,身材高挑有型带着黑色头盔的男子对沈呈呈发出了邀请。

      因为戴着头盔的缘故,这个男子的声音听上去并不是特别的清楚。

      不过沈呈呈却觉得这个声音好像有一点熟悉,仿佛自己在哪里听过一样,可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虽然觉得有一点熟悉,不过沈呈呈却连头都没转过去,看都没有看一眼。

      她仍旧自己一个人自顾自地向前一瘸一拐地走着,此时她只是把旁边开着机车的男人当成了空气而已。

      第六十章 你又不是唐僧,我不吃你

      在大晚上戴着头盔开着这种机车的男人,能是好人吗?沈呈呈心里自然清楚,她此时早已不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怀春少女,对于这种年轻男人,她是连看都懒得看上一眼的。

      或许是沈呈呈的身影的确很吸引人,又或许是沈呈呈这样冷淡的态度,总之这个骑着机车的男人好像被沈呈呈勾起了兴致似的。

      他轻轻转动机车的把手,上了一点油,整个车突然又呼的一声跑到了沈呈呈的身边。

      “嘿,我说这位小姐,这么不领情干嘛?我还不是看你脚受伤了才问你要不要上车的。”身穿黑色皮衣的男子一边说道,一边伸着手取下了头盔,看样子好像是赖上沈呈呈了一样。

      “哎!见鬼了!怎么是你这个老女人?!”这时头盔已经完全取下来了,男人的声音现在格外的清楚,沈呈呈心头一震,她记起来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了。

      沈呈呈轻轻将头转向旁边,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看了过去。

      果然,头盔之下的是一张她熟悉的脸——妖魅的眸子,左耳黑色的耳钉,比女人还要精致还要妩媚的五官,金色……竟然不是金色?!“侯小飞?你的一头金毛怎么不见了?”沈呈呈看着眼前的这个长相绮丽的犹如妖孽的男子,语气略带吃惊和一丝嘲讽的问道。

      “什么金毛,跟你说过,那叫亚麻金。”侯小飞一只手将头盔夹在腰间,一只手扯着头上的一缕头发捻着——那是一缕灰白色的头发。

      沈呈呈虽然不常上网,不过关于流行趋势的东西她还是在经常了解的,毕竟是干这一行的。

      她记得,最近在网上是挺流行这种发色的,好像是叫做“奶奶灰”这个名字。

      妖孽的一张脸配上这头低调的银灰色短发,再加上侯小飞模特一样的身材,丝毫不逊色时下流行的各种小鲜肉。

      再加上他的那个气质,简直可以秒杀他们,迷倒万千少女,甚至少男。

      不过沈呈呈好像看这个男人就是不爽,她就是要说出一些让他不舒服的话来。

      “你是怎么了?在cosplay《西游记》里面的妖怪吗?前几天cos的金角大王,今天是cos的他的胞弟——银角大王吗?”沈呈呈掩嘴笑道,眼里不仅带着笑意,还带着对这个年轻男人的一丝讥讽。

      不过侯小飞似乎早就习惯了沈呈呈这样的态度,甚至他好像早就知道沈呈呈会这样说了。

      侯小飞语气懒洋洋地说道。

      “放心吧,就算我真是妖怪,对你也没什么兴趣,你又不是唐僧,我不吃你。”沈呈呈已经掩嘴笑着,只不过此时又白了他一眼。

      侯小飞挠了挠头,从后座上取下了一个备用的头盔,径直递向了沈呈呈。

      “走着?”头盔是军绿色的,上面还有一个白色的五角星。

      沈呈呈看着这个递到眼前来的头盔,她犹豫了。

      他靳起既然都可以招呼也不打的就把自己一个人扔在酒店的房间里,那我沈呈呈干嘛不可以戴上这个头盔?沈呈呈咬了咬牙,一把接过了头盔。

      “梅林大酒店?”侯小飞此时将自己的黑色头盔又套在了头上,这种高级的赛车头盔和头部贴合得严丝合缝的,侯小飞的声音又变得模糊了起来。

      沈呈呈艰难地将腿跨上了侯小飞的机车,她双手把头盔抱在胸前,看着头盔上白色的五角星说道。

      “不,带我去转转吧。”侯小飞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他戴着头盔的脸转了过来,不可思议的看了后面的沈呈呈一眼,只不过沈呈呈看不到他现在到底是什么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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