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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好女婿》-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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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锦衣卫佥事说穿了,其实就是锦衣卫的办公厅主任,为一号首长乃是他的职责。又掌握机要,一个好记性是必须有的素质,立即回答:“回指挥的话,此人原本是保定军户,上次于望龄去保定检阅军事,这个胡顺入了你的眼,被点为保定的锦衣百户。”

        他一提,牟斌这才想起来胡顺是什么人了。

        说句实在话,当时他也只是觉得这人是个人才,至于怎么用,也没个想法,就放在地上上锻炼。若真有才,自然会脱颖而出。

        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过去,牟斌几乎将他给忘记了。

        现在突然想起当时的事情,心中感叹一声:是人才,在什么地方都能出头啊!

        “不对,他不是在保定吗,怎么来京城了,又做了禄米仓的百户?”牟斌觉得有些不对劲,忍不住问。

        “回指挥的话,此事还另有蹊跷。”佥事对这事倒是清楚,就将胡顺因为顶替了高同知侄子的职位,被安排做此事的替罪羊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对于手下的争斗,牟指挥使没有任何兴趣,心中虽然觉得胡顺是一个不错的人才。可在他心目中经历司的高同知分量却更重一些,自然不会为小小一个胡顺出头。

        就笑了笑:“这样啊,也罢,既然他是一个人才,本就该调进京城使用。既然已经来了,就留下吧。禄米仓那边正在【创建和谐家园】,那是顺天府和工部的事,咱们锦衣卫参合进去也不是个事儿。把那边的千户所撤了,所有军官另行任用。这个胡顺今天也算是立了一功,也不要太亏待,让经历司在城南给他找个好地儿安置吧!”

        听到牟斌这么安排,佥事有些惊讶,城南可是京城最繁华的商业区,是锦衣卫油水最足的地方。能够在那里当差的,都是南北衙门和经历司最受看重的后起之秀。如此看来,这个胡顺算是入了指挥使法眼,要重点培养了。

        “好运的小子,要发达了!”内心中突然有了这么一个念头,佥事突然又是一笑,心道:“不过,以胡顺的表现来看,确实是一个可造之才,人才难得,牟指挥的夹袋里也确实缺人啊!”

        正在这个时候,先前那个侍卫捧着牟斌的官袍跑进来:“指挥,车马已经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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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斌这才笑起来:“好热,打些酸梅冰过来受用。”

        这个时候他,他才感觉到北衙凉风习习的惬意。

        ……

        锦衣卫经历司。

        经历司和南、北两座镇抚司同级,可同另外两座衙门有单独的办公地点不同,却是和北衙呆在一起。

        成天处于指挥使的眼皮子底下,很多事情都有些麻烦。

        作为锦衣卫的组织部长,经历司当家人高原高同知正提着鞭子使劲地抽着跪在地上的一个属下。

        刚才那个属下因为一不小心将他最喜的鸡缸杯给摔了,这可是天子御赐的官窑正品啊!

        这代表着皇帝对他的信重,是他高同知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实际上,平日里高原对下属也颇为宽厚。为上位者,刚柔有度,谁不是人尖子。区区一个杯子其实也算不了什么,挨打这人也是他的心腹,平日里赏赐给他的财物比这贵重的东西多了去。按说,不至于如此恼怒的。

        关键是,刚才胡顺使用绝妙手段平息顺天府衙门读书人变乱一事已经有人第一时间报来,一想到这个可恶的家伙不但绝处逢生,还被指挥使看中,派了个美差,他心中就是一阵窝火,于是将一腔子怒火发泄在这人身上。

        “同知大人饶命啊,同知大人饶命啊!”地上那人也不敢躲,只得咬牙生生地受了,身上的飞鱼服也被抽得稀烂,鲜血不住地沁出来。

        旁边的人见高同知是真打,慌忙扑上去,劝的劝、拉的拉:“同知大人,不能再打了,这么热的天,要出人命的。”

        高原这才骂骂咧咧地将手中的鞭子扔到一边:“滚!”

        就闷坐在一边,咬牙切齿:“好运的军痞,若落到我手中,定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旁边有一个心腹小心地问:“同知大人说的可是胡顺那鸟人?”

        “不是他还能是谁,若不将他给办了,我高原还有何面目坐在这里。”高原哼了一声:“可惜啊,人家现在是指挥使的人,我拿他能有什么法子?”

        当初胡顺顶替了他的侄子做了保定锦衣卫百户,虽然后来高原替侄子安排了一个更好的职位,可这个面子却是丢了。

        这次他是故意让胡顺跳这个火坑,准备打他一个永世不得翻身。

        可惜,这个胡顺不但顺利过关,还得了牟斌的青睐。

        不得不承认,高原对这个家伙也有些佩服了,知道这是个难得的人才。

        “可惜,他得罪了我。一个小小的百户,是生是死,我堂堂指挥同知也不放在心上。可高位者有高位者的难处,如果不将你给拿下,我威信何存,又如何统御手下。威信不在,将来又怎么和牟斌争指挥使的位置?”一刹间,高原就知道其中的厉害。政治斗争,争的就是这看似不重要的一亩三分地,一丝一毫都不能退缩。若你退了,别人就会认为这是你失败的前兆,人心一散,队伍就没办法再带下去。真到那时,你才是彻底的失败了。

        旁边的心腹看出高原的心思,笑道:“同知大人,胡顺也是走了狗屎运,得了南城的缺。不过,具体怎么安排,不还得您说了算。那地方可不尽是咱们的天下,也是东厂的财源啊!财帛动人心,徐公公的手下会任由着一个小小的锦衣卫军官去釜中抢食吗?”

        高原眼睛一亮:“说下去。”

      第一百四十二章 居然升官了

        顺天府衙门。

        顺利解决了曾经的准老丈人这桩难事之后,苏木心中一松,胡莹总算不用受到这事的牵连了。

        得到消息,众人说了半天话。

        苏木没想到朱寿小子办起事来如此能干,完全不像是一个宗室废物子弟的样子,忍不住大加赞赏。

        朱厚照听苏木夸奖,得意起来:“一般一般。今天过得太充实了,子乔,以后但凡有这样的热闹,不许落下我。”

        苏木一笑,忍不住看了激动的难以遏制的胡顺,笑道:“这种事情对我可没什么好事,做人,平平淡淡才是真,我以后可不想在碰到诸如此类的麻烦了。”

        朱厚照正色道:“子乔,我发现自从和你结识之后,就能遇到许多有趣的事情,我有一种预感,今后还会有热闹的,记得带上我。”

        苏木一翻白眼,“乌鸦嘴,乌鸦嘴。”

        未来的正德皇帝倒是来了兴趣:“子乔,什么叫乌鸦嘴,可有典故?”

        其他人想笑,又不敢,都掩着嘴忍得辛苦。

        苏木哈一声,道:“这是民间的说法,喜鹊是报喜的,乌鸦嘛,哈哈,哈哈……今天就这样了,回家!”

        说完话,就站起身来,大步朝外走去。

        朱厚照一看天色,也叫了一声不好。自己出来这么长时间,须防备回去迟了,被人传到宫里去。

        当下,各人都散得干净。

        苏木在街上走不了几步,就看到胡顺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想上来攀谈,却有些犹豫。

        他心中顿时有些没好气,回头道:“胡大老爷可有事?”

        这是苏木第二次提自己挽回危局,若说不感激,那也是假话。

        胡顺当初一心要让苏木做自己上门女婿,使用了许多不光彩的手段。可无论他如何费尽心机,却没办法使苏木就范。

        苏木在科举路上一路考了上去,一口气夺了三个第一,如今已经有了秀才功名。

        走在他背后,看到苏木大袖飘飘,风流潇洒,一瞬间,胡顺才意识到,此人就是那云中白鹤,却不只自己所能够控制住的。

        让如此人物做自己上门女婿,无疑是痴人说梦。

        他现在心中只是一阵悔恨,若当初索性将胡莹嫁给苏木……当然,读书人不会娶一个军户的女儿为妻……如果当初让女儿给苏木做妾,想必胡莹心中也是愿意的。如此,有苏木的智谋,自己在官场上又何至于走得如此艰难,屡屡碰到像今天这种九死一生的情形。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以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样的话再说不出口。

        “啪!”突然间,胡顺提起手掌狠狠地给了自己一记耳光。

        “叔,你这是怎么了?”胡进学大惊,急问。

        苏木也被胡顺这一手吓了一跳:“胡百户!”

        大约是扇得狠了,胡顺眼睛里带着泪花,垂着头嗫嚅几声,这才大声到:“苏木,过往种种,是我胡顺糊涂、油蒙了心。子乔你如此助我,我胡家能够到现在还不至于被人破接灭门,皆拜你所赐,我也不敢说什么要让你原谅的话。我胡顺不是人,恩将仇报,今日只需子乔你说一声,是杀是剐,绝不二话。”

        “叔……”胡进学呆住了,在他心目中,胡顺就是个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想不到今日却向苏木低头了。

        苏木又好气又好笑:“胡老爷何必如此,我今日帮你那是看到胡小姐的份上。再怎么着,你也是我的长辈,没必要的。”

        胡顺摇了摇头:“子乔,我知道错了,还请责罚。”

        说句实在话,苏木对这个胡顺是恨得揪心。若非他是胡莹的父亲,念在胡大小姐对自己的一片痴心,自己幸灾乐祸都来不及,又怎肯出手相助?

        不过,看胡顺这话发自肺腑,他是真心悔过,苏木心中的那一团郁气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不见。

        苏木:“算了,以前的事就当大风吹去过,也不用提了。胡老爷,这官场本就是个你死我活的地方,如厂卫这种地方,竞争更是残酷。以你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做这个军官,我劝你一声,还是别呆在北京,回保定去吧。你将来有事不要紧,将来惹了祸,却要牵累胡莹。”

        这是苏木的心里话,胡顺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都不适合混官场。在地方上做个小军官,欺男霸女或许还可以,这京城满地都是官,一不小心就牵出个大人物来。官场上的人,手都狠着呢,这厮再这么呆在京城,弄不好哪天又会闹出些事来。

        他心中也是苦笑:苏木啊苏木,你真是一个没原则的烂好人啊,胡顺以前那么对你,每每遇到危险,你却义不容辞地出手相帮。罢,当是看到胡莹的面子上吧。虽然她不是我的妻子,可内心中,苏木却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男人大丈夫,自然要承担起保卫家人的责任,但求无愧于心罢。

        胡顺连连点头:“是是是,子乔说得是,我这个百户本来就是用来当替罪羊的。此事了结,我依旧回保定去,然后辞了这个锦衣百户的官儿。我年纪也大了,正好将这官服一脱,回家养老。”

        苏木:“胡老爷你这么想最好不过,告辞了。”说完,就一拱手,转身回家去了。

        看着苏木的背影,胡进学惊道:“叔,你真不想当这个百户了?”

        胡顺一脸的颓丧,叹息一声:“进学,叔也看得明白了,这官场上的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叔累了,不想玩了。”

        “可是……叔,你以前已经将保定军户卫所的人得罪干净,如今又得罪了经历司的高同知,这不当官了,他们会放过你吗?”

        胡顺:“进学,咱们锦衣卫低级军官的职位是可以承袭的。叔这几个月攒了几千两银子,准备都拿出来走走门子,让你继了我的百户位置。叔的晚年,就交给你了。”

        胡进学眼泪就迸了出来:“叔,侄儿不想做这个军官,只想一辈子侍奉你老人家。等你老人家百年之后,侄儿再侍奉大小姐。”

        胡顺心中感动,却怒道:“胡说什么百年之后,我还能活几十年呢!”

        胡进学:“叔你长命百岁。”

        二人说着话,就去了百户所。

        同胡顺预料的一样,百户所里的人都不知道跑什么地方快活去了,只剩下一个小卒看门。

        这应该是胡顺最后一次来这个百户所,虽然他只当了一天不到的锦衣百户。

        磨了墨,将今日顺天府衙门的经过写完,又写了份辞呈,让那小卒一并送交上去之后,胡顺和胡进学就回到了客栈。

        收拾好行李,就到了吃饭时间。

        胡顺和胡进学就下楼点了一桌子菜,一边吃着,一边商量着明日的行程。

        如果不出意外,经历司明日一大早就会派人过来。

        正吃着反,突然间,有一群穿着鲜艳飞鱼服的锦衣卫冲了进来:“哪个是胡顺?”

        为首那个锦衣卫看起来很是凶狠,一双眼睛里全是绿光,就如同吃人的野兽一样。被他一看,心中不觉突地一跳。

        看到这么多凶神恶煞的锦衣卫,酒楼里的食客“轰”一声,顷刻散了个干净。

        店家和小二都颤着身体,躲在一边,则声不得。

        胡顺站起身来,心道:果然是来了,却不想如此之早。看来,高同知见没办法陷害我胡顺,自然不会让我呆在京城快活,早早打发回保定正经,连一晚上都等不了。看这群人来者不善,只怕不会让我就这么回保定,难道是要下到监狱中去?

        这次顺天府闹出那么大乱子,虽然已经顺利解决,可事情已经发生,也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那高同知要拿这事来找我的麻烦,也是没个奈何。

        我胡顺真是命苦啊!

        心中的不安难以遏制,胡顺腿有些发软。

        他一拱手:“在下正是禄米仓百户所百户胡顺,来的可是经历司的兄弟?”

        听到胡顺表明身份,为首那人突然微笑起来:“什么经历司,我可不是高原的手下,咱眼睛里只认得牟指挥。”

        他这一笑,面上的煞气顿时消失不见,显得异常和蔼,对胡顺的态度也客气起来。拱手回礼:“我叫吉祥,乃是牟指挥手下的力士,平日间也就替指挥使跑跑腿,当当看门狗罢了。胡兄是百户,职位高过我,何须客气。”

        说完话,就亲热地挽起胡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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