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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生活》-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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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狡辩吧,总有露馅的时候,到那时我再和你算总账。”慕姗姗警告道,“对了,你说咱们要不要买一台录像机,没事可以看电影。”

        林子轩想了想,录像机似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淘汰,几年之后就是影碟机的天下了。

        不过管他呢,这几年不能光看电视吧,有台录像机也能增加平日的娱乐。

        “那行,我在这边买吧,还能便宜点。”林子轩答应道。

        “那你注意点,别买到假货,听说花城的假货挺多的。”慕姗姗嘱咐道,“家具已经做好了,我去看了,还不错,过两天就让他们先送到我家来,等咱们的房子下来再搬过去。”

        “先放着吧,等我回去再搬,别把你累着。”林子轩不放心地说道。

        “我有那么娇气么?反正都是指挥别人干活,我还能有成就感。”慕姗姗不服气道,“你就好好的呆着吧,别惹事就行。”

        “知道了,你小心一点。”林子轩低声道。

        放下电话,他有一种想要尽快回去的冲动,外边的世界再美好,也不如家里温馨。

        进入五月份,电视剧拍摄过半,一切正常。

        这一天,陈常乐带着林子轩来到一家音乐公司,要给《外来妹》这部电视剧配上片头和片尾的歌曲,他们是来试听的。

        这家音乐公司叫做花城新潮流影音公司,公司推荐了两名歌手,一男一女。

        男歌手叫做毛柠,女歌手叫做张莹莹,两人一个高大英俊,一个甜美可人,站在一起很像是一对金童玉女,他们是新潮流公司力推的新人歌手。

      第五十九章 靡靡之音

        花城是华国流行音乐的大本营,聚集了一批热爱流行音乐的创作人,因为这里有宽松的创作环境,还有接触外界不同类型音乐的渠道。

        流行音乐刚刚传入华国的时候被称为“靡靡之音”。

        在那个提倡“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时代,这种音乐被认为是消磨劳动人民斗志,内容低级庸俗的大毒草。

        那些情啊爱啊的歌词,让人骨头酥软的旋律,给华国人民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自然成了被批判的对象,认为这是国外的反动势力试图腐化华国人民的新手段。

        到了现在,华国国内虽然不再禁止流行音乐的传播,但旧有的观念依然存在,流行音乐在很多人眼中仍旧是低俗的象征。

        在华国的音乐界,搞流行音乐被认为是不务正业,传统的美声唱法才是正道,才是艺术。

        林子轩要是走歌星这条路,林伯清和郑秀莲肯定会反对。

        其实,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就像是大酒店和路边摊一样,各有各的吃法,随着时代的发展,流行音乐的兴起已经不可避免。

        花城新潮流影音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花城市文化局的下属企业,相当于挂靠的关系。

        像这种有政府背景,又有较大自主经营权的企业在这个时代较为普遍,和京城电视艺术中心类似,都是一种尝试,只是花城走的更早,走的更远。

        花城电视台和新潮流公司合作过很多次,陈常乐和他们很熟悉。

        电视剧中的歌曲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

        观众看电视剧主要看剧情,听歌只是附带,看完电视剧很少能记住歌曲,不过一首和故事情节高度契合的歌曲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提升电视剧的档次。

        这就很考验词曲创作者的能力。

        《外来妹》的剧本早就送到了新潮流影音公司,他们要根据故事情节来创作歌曲。

        新潮流公司对此非常重视,据说这部电视剧很可能会在华国电视台播出,这无疑是一个好机会,公司正准备推出两位新人歌手。

        如果《外来妹》能引起全国轰动,那这两位歌手也能顺带被全国人民所熟知。

        毛柠和张莹莹是新潮流公司的签约歌手,是重点培养的对象。

        签约歌手在华国是个新鲜事物,一般来说,华国的歌星和演员的组织关系都是挂靠在单位里,比如各地的文工团或者艺术团体,而签约歌手属于公司,是合同制。

        在这个时代,有编制的人就有铁饭碗,不能随意解聘,除非犯了重大错误。

        合同制则不保险,只要违反合同就可能遭到解聘,一切按照合同办事。

        这种模式是从香港和台湾的音乐公司借鉴而来。

        好处是避免人事上的麻烦,专业化运作,以利益为主,能赚钱的歌手就力捧,不能赚钱的歌手就辞退,让市场来做出决定。

        坏处是缺少人情味,都是利益关系,歌手一旦红了就可能跳槽,哪家给的钱多就到哪家。

        林子轩和陈常乐听了已经录下来的磁带。

        陈常乐不怎么懂音乐,但作为制片人,他对音乐和电视剧的关系把握的很到位,听了之后皱起眉头,感觉不对。

        张莹莹的嗓音甜美,模样清纯,很适合唱甜歌。

        新潮流公司也是这么打算的,准备让她走甜歌路线,这首歌曲就是如此,曲子不错,只是过于舒缓和甜美。

        《外来妹》是一部以女人为主的戏,在戏里展现了出来打工的姐妹们不同的人生命运。

        酸甜苦辣,人生百态,让人可悲可叹。

        歌曲中应该带着生活的心酸和无奈,而不是一首单纯的甜歌,新潮流公司显然更注重旗下歌手的形象,而没有太过考虑电视剧的剧情。

        陈常乐和林子轩对视一眼,他对林子轩使了个眼色。

        两人合作了大半个月,对彼此有一定的了解,林子轩明白这是让自己当恶人了。

        陈常乐是花城本地人,和新潮流公司有过合作,不好直接拒绝,林子轩是外地人,说说倒是无所谓,这就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林老弟觉得怎么样?”陈常乐询问道。

        “这首歌曲风和歌词都不错,张小姐的嗓音也好,是首好歌,只是和电视剧的剧情有点不搭调,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林子轩委婉地说道。

        “你这么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陈常乐配合道,“林老弟从京城来,是这部剧的制片,你们还有其他的歌么?”

        两人否决了这首歌,新潮流公司的人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继续创作。

        林子轩回到招待所,想了想,决定把记忆中《外来妹》的主题歌写出来。

        他不是一个喜欢乱插手的人,比如《渴望》,他就写了剧本,后续的制作都没有参与,因为华国电视台有自己的制作团队,包括音乐创作等等。

        他要是插手,就有抢人家饭碗的嫌疑,或许显得自己很能耐,有才华,但肯定遭人恨。

        做人要多交朋友,少树敌,这样才能越走越远。

        这次也是一样,他来花城主要是配合陈常乐制作好《外来妹》,并不打算插手其他事情,万一陈常乐和新潮流公司有利益瓜葛呢。

        他贸然写了歌曲,一来显得新潮流公司没有实力,还可能破坏和陈常乐的合作关系。

        两人合作需要考虑对方的感受,他们不是竞争关系。

        现在陈常乐同样不满意新潮流公司的曲子,林子轩又想赶快把《外来妹》制作完成,他好回到京城,这才要把记忆中的歌曲写出来。

        再说,这关系到李虹交代的任务。

        这次来花城,找投资的事情没有眉目,这个情有可原,毕竟花城的投资环境混乱,要是过于轻信,容易上当受骗。

        可若是连电视剧都制作的乱七八糟,那就说不过去了。

        一首经典的歌曲能够给电视剧增色不少,林子轩既然负责《外来妹》的制作,就要尽可能的精益求精,给李虹一个完满的交代。

        两天后,他拿着写好的词曲来到花城新潮流影音公司,找到公司的负责人和张莹莹。

        “张小姐,麻烦按照这个曲子唱唱试试。”林子轩要求道。

        张莹莹看了看,这是一首歌的简谱,歌曲叫做《我不想说》,她望了望公司的经理,经理点了点头。

        张莹莹看着简谱,跟着调子清唱起来。

        “我不想说我很亲切,我不想说我很纯洁,可是我不能拒绝心中的感觉。看看可爱的天摸摸真实的脸,你的心情我能理解……”

        在这一刻,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就要红遍全华国了。

      第六十章 花城模式

        张莹莹唱了一遍,觉得还行,不需要太复杂的演唱技巧,自己能够掌控。

        新潮流公司的经理颇为犹豫,这首歌有点伤感,不太符合公司对张莹莹的包装,他们想把张莹莹打造成清纯玉女和甜歌天后。

        不过想想这部电视剧能在华国电视台播出,他就下定了决心。

        说起来还是华国电视台的影响力太过恐怖,只要能登上华国电视台,就相当于在全国观众面前露脸,谁都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

        按照《外来妹》十集的播送量计算,就是张莹莹在华国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唱五天歌。

        即便是不露面,也比在地方电视台上半年的节目宣传的效果更大。

        接下来就是配乐和谈价钱了。

        林子轩只是一个文艺青年,充其量是音乐爱好者,写简谱还行,配乐就一窍不通了,那需要专业的音乐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至于这首歌的价钱,按照花城这边的市场价,词曲加在一起是800元。

        如果在京城的话只会更低。

        1990年,有位著名作曲家和朋友合作创作了一首体育类的励志歌曲,叫做《亚洲雄风》,只拿到500元稿费和一瓶二两半装的泸州老窖。

        这是著名作曲家的价码,林子轩作为新人拿到这么多已经不错了。

        当然,如果他说出自己是《一无所有》这首摇滚歌曲的创作者,那价码自然会更高,甚至会被新潮流公司的音乐人推崇。

        《一无所有》虽然禁止在电视上播放,也不能在演唱会上演唱,却在酒吧和歌舞厅成为了传奇,在花城这种风气开放的地方,更是没有顾忌,传唱度极高。

        《我不想说》这首歌曲的版权还在林子轩手里,可在这时的华国,歌曲版权用处不大,盗版成风,没有法律保护,想靠着版税生活那是痴心妄想。

        因为这件事,陈常乐倒是更为看重林子轩了。

        “林老弟,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像你这种人就应该来花城大展拳脚。”陈常乐鼓动道。

        这些天陈常乐和林子轩合作的很愉快,他发现林子轩是个懂分寸的人,该做的事情会做好,不该做的事情绝不插手。

        制片人作为一个剧组的领导者要管理方方面面的事情,包括和投资商谈生意,租用外景场地,以及整个剧组的日常生活。

        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利益交换,说白了就是捞好处,只要不是太过分,一般都没事。

        剧组的账目他和林子轩都可以查看,捞好处属于私下的交易,账目很容易做平。

        林子轩原本不懂这些,不过李虹懂得,她做了这么多年制片,对里面的门道很清楚,在京城的时候就对林子轩传授过经验。

        在《外来妹》的剧组里,林子轩进行了实践。

        他看出了问题,小问题一般不会过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他懂得,只有太过分的事情他才会出面,不能让人觉得自己好糊弄。

        这就是陈常乐觉得林子轩懂分寸的地方,他喜欢和这样人的共事。

        到了五月中旬,花城的天气闷热起来,林子轩更为想念京城胡同里的阴凉,好在剧组的拍摄进度不错,到月底戏份就能大致拍完。

        后期制作会放到京城来做,特别是配音。

        这毕竟是一部要在华国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剧中人物不可能用地方方言,如果是在花城电视台播放,那就无所谓了。

        这段时间他没有放弃找投资商的事情,但陈常乐很明确的告诉他,在花城的这些投资者都是短线投资,说白了就是投机。

        看到能赚钱就上,看到要赔钱就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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