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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集末日-第285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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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罪权贵。”

      那始终面目不清的男子手中多了一根棍棒,将身旁具现出来另一个没有面容但大概也是官员的人暴揍一顿,然后扬长而去。

      嗯很好,这个小伙子的人生相当的跌宕起伏,蠢系统难得竟然没吐槽:他的最终属性是,统率99,武力71,智力92,政治96,魅力96。

      “高过头了吧!”

      毕竟是随机的,你下次就算选一模一样的人生也不见得还是这个属性。

      “唔姆,只是做个试验嘛,撤销重来,不过感觉好像挺有趣的,让我多试几次。”

      第四百四十三章 张角传(一)

      公元155年

      河北冀州,有一郡名钜鹿,昔日楚霸王项羽曾于此大败秦军,然而绵延两汉之后,它仅仅是个不甚起眼,下辖平乡、广宗两县的贫穷郡城。

      “大兄!你不必冒险入山!些许小伤,小弟不出旬日便能痊愈!”

      “是啊,山中虎豹凶猛,而大兄你却仅是个士”

      县郊,一间破败陈旧的泥瓦房前,一个体型壮硕,面容憨厚的布衣少年正拦阻一名背背药篓,手持长杖,面容严肃的青年外出,从两人相持的空隙看向屋内时,可以看到有个与两人容貌皆有些相似的瘦小少年卧于草席之上,神情焦急。

      “士不过我等兄弟间自称罢了,”青年叹息道:“为兄今年二十有三,却仍是个不第秀才,县中稍有家事的同窗已经尽数入仕,偶遇时皆颇为冷淡,想必不久便会装作不识罢。”

      “那些寒门小吏岂能与大兄相比?”壮硕少年略显激动道:“大兄大才,只要得一高门赏识,举孝廉入仕封官皆不在话下”

      “我家可有多余钱财?”青年打断道。

      “呃”壮硕少年目光躲闪,悄悄打量周遭,却不知该将目光停在何处。

      青年摇头,又道:“槽缘小吏也还罢了,但凡能登上名录之官员,皆需依其职位向朝廷缴纳捐费,而我家哪里有此余财?”

      “你怎么可能辩得过大兄?只管拦住他就好!”屋内传来那瘦弱少年的声音,他顿了顿之后又道:“大兄能说过阿宝,但却瞒不过我,举荐确实如此,但征辟却不需钱财,大兄此时已小有薄名,说不得哪日便会被哪位大吏征辟为幕僚,此时断不可以身犯险”

      “小梁你便是去接受征辟考验时伤的吧?”青年忽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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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征辟看似并无要求,但却更重天资,”青年摇头:“若无无双资质,你便是凭借取巧以一人之力击败二十人也是无用。”

      “大兄讲话怎地和那征辟小官一模一样?”瘦弱少年不满道:“问他何谓无双资质,他也不肯说。”

      “所谓无双,便是”青年话到一半,忽然顿住,壮硕少年以为他使诈要走,于是上前便捉,不料看似十分稳妥的一抓却抓了个空,而后那青年的身影瞬间破碎,并出现在七八步之遥的院门外,向他道:“便是如此。”

      “阿宝”还要追,便听“小梁”在身后道:“让大兄去吧,有这么一手,寻常虎豹还真伤不到他。”

      “呼咳咳咳!”

      虽然青年离开时表现得云淡风轻,但强撑到已经看不到自家泥瓦房之后,终于忍不住弯下腰剧烈咳嗽起来。

      “可恶”他用咳得有些沙哑的声音自言自语道:“我张角绝不会就此一世碌碌无为。”

      与颇有武力的两个弟弟张梁、张宝不同,张角可以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在父母逝世后,他们三兄弟的生活开支基本由张梁和张宝打做工来维持,张角原本想要通过考举来踏上仕途,却止步于秀才再无所进。

      目前,唯一可称为资本的,就只有这个虽然使用间隔不长,但会使自己发出剧烈咳嗽,名为“幻影”的“无双技”。

      据传,王莽篡汉时,天降陨石,于半空炸裂,宛如大日凌空,又有云环相绕,光武帝因之领悟被其称为“无双”之战技,以两千败四十万,伪朝遂灭。

      新朝虽然宣称此乃天佑大汉不灭,“无双”亦得刘氏血脉方能领悟,但之后数年,各地出现的诸多“无双武将”令此言自败,于是不得不转而大力“征辟”为朝廷所用。

      此时为桓帝登基第九年,改年号为“永寿”,虽无甚出奇,但却暗合传国玉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语。

      桓帝幼时登基,如今已壮,而梁太后垂帘听政,与大将军梁冀共同把持朝政多年,“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与”,引起诸多朝臣不满。

      即使以张角的见识来看,亦能看出桓帝有意诛灭大将军梁冀及其党羽,而此时诸多官吏往来于大将军影响不到的郡县所“征辟”到的游侠,毫无疑问便是为了应对这次行动以及善后填补空缺所用。

      寻常军阵中,同等身体与装备条件下,能以一敌二已算是强者,更何况二百?这等勇士即使是有,也定然在初露峥嵘后便被当地官员征辟,故而这批临时凑数的“无双勇士”的标准仅仅为以一敌二十而不败。

      故而,在闻听张梁前往参与征辟考验,并失败受伤而归时,张角不知自己该遗憾弟弟错过了机会,还是该庆幸他没有卷进那个旋涡,抛开其他不谈,为了使年岁尚幼的弟弟尽快康复,免得留下什么痼疾,这次入山采药也是势在必行。

      另外,并非张角小瞧另外一个弟弟张宝,他确实足够强壮,然而性格却有些憨直,若让他去山中采药,最终只可能变成打。

      就如同各地涌现出强大的“游侠”或者“无双武将”那样,野外的猛兽也有所变化,它们更强大,更狡猾,作为“人”,若没有相应实力,只怕会被几头豺狼虎豹就赶下山来,又或者根本打不到物而灰溜溜地下山。

      同样,野生的植物效果也更加出众,即使是普通的山菜,混合馅料做成包子之后也能使一般的伤势加快痊愈,不过由于张梁受的伤比较重,这次的目标是寻找兰草、甘草、通草、荣草等用来制造金疮药的少见药草,如果好运遇到灵芝或人参这种用来造“华佗膏”的稀有药草还是拿去卖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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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钜鹿郡外的连绵山脉乃是太行山与王屋山的支脉,然而既不崇也不峻,唯一可以称道的地方便是山林足够茂密繁盛,为户和采药者提供了一个不算很丰厚的财源。

      张角一路行来,刻意更换的麻衣污了些许,又被树枝灌木刮破了几处,虽然采到些许草药,但对于张梁的伤势来说还远远不够,期间遇到了几名同样无甚收获的采药人劝他一同回去,均被张角婉拒。

      寻常的采药人乃是日出而行,正午即返,这是为了能在落日前后离开山林,以免遇到猛兽,但同样,他们只能采到半日路程范围内的药草,而张角为了采到足够给弟弟治伤的草药,根本没有打算在当日返回。

      按照计划,他会在下午抵达较少有人踏足的山岭,争取有尽可能多的收获,并在落日前找到一处藏身之所度过夜晚,于明日返回,沿途再尝试寻找一番,如此一来,有很大可能收获足够的草药,甚至可能富裕出一些能够拿去卖给药铺。

      随着太阳逐渐西斜,林间透下的光芒开始染成橘红色,隐隐约约还能听到虎啸狼嚎之声,于是,已经把药篓装满大半的张角开始寻找夜晚的栖身之所。

      入口狭窄、干燥,无异味的山洞是首选,只需用树枝枯叶将入口遮住即可,次之则是峭壁上方或陡坡的高处,这种危险之处野兽平时便不会接近,夜晚时更会尽量避免,再次则是茂密树木之上,虽然采到了一些抵御虫蛇的草药,但不一定对所有虫豸都有效,至于绝对不能宿营的地点,则是洼地、水源处以及上风口,这都是夜行野兽可能接近的地点。

      “不过,这等冒险行为大概也仅此一次,”张角一边寻找适合的地点一边自语道:“小梁伤势好转之后,一定会千方百计阻止我再次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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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腥风刮过,斜刺里一头棕毛巨狼骤然扑出,异常精准地咬中了张角的脖子。

      “吧,咳咳咳!!”“张角”瞬间破碎消失,出现在五六步外,然后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

      唬吼棕狼一击扑空,落地之后疑惑了片刻,然后再次向张角缓缓逼近,与此同时,张角身后也出现了两匹相对瘦弱一些的棕狼拦住了他去路。

      “咳咳咳咳”虽然掌握了“幻影”的新用法,但张角完全不敢把活命机会压在它身上,如果它救命的效果一个时辰甚至一日才能触发一次,下次被扑到就是他的死期。

      这应该只是个小型狼群,仅有一匹公狼和两匹母狼组成,杀死母狼毫无意义,只会令公狼更加狂暴,所以,必须冒险杀死公狼,令那两匹母狼畏惧之下自行逃走。

      张角打定主意,握紧手上一端削尖的登山长杖,将自己的“幻影”留在原地,悄悄向公狼侧面摸去。

      根据对村中几条狗的实验,这种留下幻影后自身的隐形是没有气味的,所以等下只需在戳死那个头狼后撑过咳嗽,那两匹母狼便不足为虑

      张角正这么想着,却见那匹原本盯着“幻影”的棕毛公狼把带着点戏谑的目光转向了自己这家伙是装的!

      “芙芙?你要去哪”

      张角正欲刺出手中长杖,却听不远处传来女子的呼唤声,而后,一只有着白色绒毛,体型如同刚出生的小奶狗,但脑袋上却长了一对兔耳朵的小动物从林间跑了出来,而三匹棕狼如同被踩了尾巴一般转身就逃。

      “芙,芙呜!”那只生物冲张角叫了起来,前冲两步,然后平地摔倒。

      “唉,又是迷路的户吗?”随着方才那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一道倩影分开树丛走了出来,不,应该说,是那些树丛和灌木主动让开了道路。

      只见她有着雪白蓬松的长发和如翡翠般碧绿的眼眸,容貌精致如同画中仙女,眼角眉梢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身穿一袭款式十分古老的墨色仕女裙,外披一件有着诸多粉红花瓣和蔚蓝缎带装饰的纯白斗篷,周身似乎还有隐隐约约的粉色花瓣幻影飘落。

      “多谢姑娘相救,不知”张角解除了“幻影”,有些迟疑地开口问道。

      “嗯”那女子抱起跑来的小动物,似乎颇有兴趣地看看张角的头顶,这才答道:“我叫梅林不对,我叫林好,乃华南老仙是也。”

      第四百四十四章 张角传(二)

      华南老仙?

      张角一时想不到这是哪位先贤的称号。

      由于考中秀才后屡试不第的原因都是答不出某些生僻知识,因此他广为涉杂书,之前关于如何分辨草药、躲避野兽,扎营过夜等都是从中学到的。

      据张角所知,因著有庄子,又称为南华真经之典籍,春秋战国时的道家大贤庄周被称为“南华真人”,引申为“南华老仙”尚算合理,然而庄子自然不会是女子,若她是庄子后裔,也不该将“南华”误称为“华南”才是。

      嗷呜有狼嚎传来,打断了张角短暂的出神,他拱拱手道:“这位姑娘”

      由于领悟“无双”的勇士亦有不少女子,在她们的带动下,即使是只愿相夫教子的普通女子的地位亦是水涨船高,虽然还难以达到男女平等,但至少女子可以涉足某些历来被男子把持的岗位了。

      不过,即使如此,张角也无法说出“天色已晚,在下可否去姑娘家暂住一晚”这种话,那仍然太过突兀。

      “承蒙姑娘搭救,在下张角,钜鹿人士,能否请姑娘为在下引荐令师?”最终张角如此说道,他试了几次,也无法把“华南老仙”和面前的年轻女子联系起来。

      “似你这样武力值低下的书生,竟能走到山中这么远”自称“华南老仙”的女子又看了看张角,这才抱着那只奇怪的小动物转身而行:“随我来罢,虽然是不速之客,但暂住一晚的话,多你一个也不算多。”

      这听起来在自己之前已经有了更多的借宿者?张角松了口气,能收留其他旅人,想必她的居所足够宽敞,自己也不必担心因为和她太过接近而被那只“芙芙”咬死。

      咦?被“芙芙”咬死?这种宛如遇到天敌般的预感是?

      夕阳已然落山,远处的山林中一片昏暗,令人战栗的虎啸狼嚎此起彼伏,然而跟随“华南老仙”的张角却并无看不清脚下道路的烦恼,盖因此时他周遭所在已非“山林”。

      周围的“树木”挺拔笔直,却有根无须,仔细看时便能发现,它们尽数由高空茂密树冠中垂下,直插于地,深深扎根,由于那尚看不到本体的巨树有足够叶片,这些“树干”自然无须有枝有叶,而在这片“树林”中,又有诸多汇聚一处,散发莹莹黄光的晶亮飞虫,即使此时已经入夜,光亮仍与接近黄昏时相仿。

      “原本来说,你再向前走一段距离便能看到这些光亮,继而被吸引而来,”“华南老仙”道:“不过你竟然倒霉遇到野狼,若没有芙芙,此时再来一定已经遍体鳞伤了罢。”

      “附近野狼很多?那林姑娘你住在此处岂不危险?”张角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以“华南老仙”自我介绍时提到的“林好”相称。

      好,通女子,又通善、美,“林好”二字,若以名学解析,便是“住在林中,美丽善良的女子”。

      果然也不像是真名。

      “那些野狼平日是不敢接近这妖精之森的,你遇到的多半是追赶那几名户至此,既不敢进来,又不甘离去的小群落。”林好答道。

      户?张角想起自己采药途中所见,那根本不曾停留寻找物,径直向山岭深处而去的背弓挎箭之人。

      呵,打算和自己一样,但并未做好夜宿林中准备的鲁莽者,不过,何谓“妖精之森”?

      张角正思索间,便听林好言道:“到了。”

      抬眼望去,果然是一株巨大到即使数百人都难以环抱的擎天巨树,其树根周围有多处房屋,既有简陋的茅草屋,亦有稍为正式的木屋,以及钜鹿县城中常见的泥瓦房,还有通体由白石砌成,富丽堂皇的石质大房。

      而那背靠巨树之处,则有一座完全可称为庄园的豪宅,亭台楼阁齐备,梅兰竹菊径放,曲水环廊,假山鱼池,奢华瑰丽之处,即使是张角曾在郡城见过的郡守府亦远远不及。

      感叹之余,张角却难免心生警惕,此处距离钜鹿如此之近,为何平时竟然不曾听过有关它的传闻?若非来此地者均守口如瓶,便是此地有进无出。

      似乎是感知到张角迟疑,林好忽然停下脚步,回首对他说道:“若我一直跟着,怕是会对你的判断造成干扰,不若你自己去观察判断罢。”

      骤然听到这无头无尾的话语,张角颇为不解,正欲询问,却见那“林好”与她怀中的“芙芙”同时化为一阵清风消失不见。

      “张生,张生!切勿靠近那些房舍!”

      张角正欲前往各色房屋进行探查,忽听林间有人唤他,转头看去,却是一名钜鹿县人,有过数面之缘,姓程名远志。

      再看时,其周遭有数名不甚面熟的人环一簇篝火而坐,又有几人似是被狼所伤,倒伏于草席上,低低痛呼。

      “此地主人允我等迷途者入住房舍,却为何在此露宿?”张角走近篝火,向程远志问道。

      “若要住那房屋,却需代价,我等无力,只得在此暂住,不过巨树茂密,却不算露宿。”程远志答道。

      “莫非需要银钱?”张角皱眉,只觉依那女子风姿,应不至于此。

      “别家客栈要钱,这里却是要命呐,”程远志道:“那些屋舍上挂有门牌,分别写着入门、简单、普通、困难、修罗。”

      “依房舍精致程度而增?”张角若有所思。

      “正是如此!”程远志愤愤道:“即便是入门的破草屋,也需杀死十六匹狼才可入住若我等有这般本事,哪里还需逃走?”

      “正是如此”一名健壮伤者插言道:“那十六匹狼分散各处,四匹一群,我勉强杀掉三群,不料最后那群骤然凶暴许多,若非我逃得快,并及时叫喊认输,怕是要死在那里。”

      “这位勇士是?”张角看向那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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