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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晚还要说什么,就被曹蕊打断了:“诶呀,小晚,你就听妈的,和我一起哄小宝吧,他淘着呢,我一个人还真不好弄。”
苏小晚没法,只好就依着和曹蕊一起带孩子了。
两个人无聊逗着小宝玩,一边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日常都干些什么打发时间。
曹蕊就说道:“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在家带小宝,闲的时候就看书,像小说,散文,诗歌等等,都行,我不挑的,你呢。”
苏小晚:“我也一样,每天打扫房间,做家务,我那还有一块菜地,一天要去看两眼,现在都长起来了,在过些天就能吃了,在就看看报纸,家里也没什么书好看的,去年一年的报纸都让我看光了,闲的我都快长草了,嫂子,你还看小说呀,都看什么小说啊?”
“像什么四大名著呀,还有贾平凹的《浮躁》,古华的《芙蓉镇》,刘心武的《钟鼓楼》,霍达的《的葬礼》等这些我都看,你要是喜欢,我这都有的,还有一些买回来还没看呢,走我带你去看看。”
说着就带着苏小晚去了她的小书房。
一进门就是一个高高大大的书架子,上面摆了很多书,房间很整洁,也很大方。曹蕊给她介绍,哪些是她看过的,哪些还没来的及看。
这真是个买书读书的【创建和谐家园】年代,听曹蕊念叨,这里买书是用抢的。
书店一开门,尤其是年轻人,手里的钱,很大一部分都买书了,国内四大名著是必不可少的,国人也比较喜欢读鲁迅的书,还有先去她说的那一堆。
在就国外的译本比较多,这个时代的国人比较喜欢洋书,像《伙计》(马拉默德)、《卢布林的魔术师》(辛格)、《普宁》(纳博托夫)、《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活下去并且要记住》(拉斯普京)、《渔王》(阿斯塔菲耶夫)、《橡皮》(格里耶)、《老人》(特里丰诺夫)、《戴茜密勒》(亨利詹姆斯)等等。
这个年代像是阅读的狂欢时代,大多数青年像患上了阅读饥渴症,似乎在这个时期除了读书没什么别的事好做。
也是,在这里没有互联网,没有便利的交通,通讯也不发达,也不能做生意,真是没什么好追求的,所以从曹蕊这就能看出,书的种类非常庞杂,什么都有,感觉像是逮着什么读什么,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也读的有滋有味。
诶,这个时代的孩子真可怜,像这些中产阶级,不愁吃喝的人,想要得到精神层次的满足,只能在书中找安慰了,读书,也是这些人的唯一消遣了。
苏小晚觉得有必要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来填补一下她们的精神需求。(哎,这话让你说的那个冠冕堂皇,你那是看重这些人的消费市场好嘛?)
通过曹蕊的介绍,苏小晚拿着一本书看简介,抬头对着曹蕊说道:“嫂子,你这里的书可真丰富,什么样的都有。”
曹蕊谦虚的说道:“嗯,还行吧,主要是我没事,就喜欢看书,我们家那口子也知道我爱这口,每次他回来都给我带一些,慢慢的就这样了。”
苏小晚调笑的说道:“诶呀,吴团长还真够细心的。”
曹蕊瞪了她一眼说道:“哼,你嫂子我双眼视力也15。”
听完苏小晚就笑的直不起腰了,这是变相说自己眼光好吗?学的还真够快的,两个人在一起闹成了一团。
缘分这个东西,还真是不可捉摸,有的人天天见,却依然陌生,有的人只一面就好像多年故友。
第四十四章 担心的事搞定了(4更)
两个人打闹完,苏小晚对曹蕊说道:“嫂子,你这里的书怎么没看见写武侠类的小说呢。”
曹蕊说道:“有的,有的,在上面,是我家那口子看的,我也看了,写的不错,我跟你说,这书可难买了,非常有意思,我拿给你看。”
不一会,曹蕊就拿了几本武侠小说下来了,《侠客行》,《笑傲江湖》,《越女剑》《铁卫公子断肠花》,《魔尊》……等。
苏小晚拿着看了看大纲,就问道:“嫂子,这类的书为什么难买啊?”
曹蕊说道:“诶,还不是因为这类书太少了,而且大多都是港台那边过来的,每次出书,都被抢光,慢了都买不到,我这就这几本,都得放高处摆着。”
苏小晚说道:“这样呀,嫂子,那写这类的书岂不是很受欢迎?可写完了怎么出版呀?”
曹蕊激动的说道:“写的好当然受欢迎了,不过,看上去好难写呀,你看那些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场景,武打场面,我看着到是过瘾,要是写出来,需要非常强的想象力能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这可不是一般人能行的,至于怎么出版,我还真不清楚。”
这个问题还真是难住了曹蕊,她很喜欢买书,读书,但是从来没写过书,也没出版过,想了一会儿,忽然对苏小晚说道:“诶,我们可以去问问婆婆,婆婆一定知道的”。
然后有点疑惑的问道:“诶,小晚,你问的这么详细,不会是想自己尝试写一下吧?”
苏小晚淡定的回答道:“恩,我也超喜欢看武侠小说的,而且,我也一直有这个想法,写一部风华霁月,侠骨柔情,爱恨情仇的武侠小说,就是不知道写完之后要怎么才能出版。”
曹蕊激动的说道:“真的吗?你写完了一定要给我看,一定得给我看那,我怕我抢不到啊。”
然后拍着胸脯的说道:“放心,这事交给我。我们赶紧去找我婆婆。”
苏小晚笑笑的说:“嗯,好的,要是真出版了一定给你看,放心吧。”
就这样,两个人下了楼,正赶上,午饭也快做好了。
还没等苏小晚说话呢,曹蕊已经先一步跑到陈大娘身边开始问了,陈大娘是一个老知识分子,对于孩子上进写书非常支持,就说这事包在她身上,她有个老同学在出版社工作,到时候她打声招呼,要是写的好,绝对能出版。(老太太还不知道写什么类型的书呢,就盲目的答应帮牵线了。)
搞定了这件事后,苏小晚心里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好到爆。
饭菜好了,曹蕊把楼上书房里的三人叫了下来一起吃饭,午饭做的很丰盛,有红烧排骨、熘肝尖、猪肉炖粉条、凉拌菜、还有一条红烧江鱼、木耳炒蛋、和一个紫菜蛋花汤,外加上苏小晚带过来的辣白菜,甚至把做的小饼都拿上来给大家尝了。
来得早不如赶得巧,今天这么丰盛的午餐,还要感谢吴玉宏,吴大团长,借了他的光了。他平时回来的时间少,家里一接到消息就开始准备了,不然这么多食材哪能这么快,这么周全啊。
吴大爷他们下来后,苏小晚跟着打了声招呼就入座了。这顿饭吃的很香,苏小晚也没见外,该吃吃。
主要是,曹蕊害怕她不好意思,一个劲的给夹菜,她也只好受了,默默的吃的很嗨皮,当大家品尝了苏小晚做的小酥饼后,都夸奖她,尤其是辣白菜吃着太爽口了,夸的她都快不好意思了,韩冬晨也沾了光,心里美的,都快溢于言表了。
午饭后,曹蕊找到了苏小晚,看那样子有点不好意思开口,就在那一个劲的夸苏小晚做的辣白菜好吃。
曹蕊这样是感受到危机了呀,你看同样是媳妇,苏小晚会做腌菜还有小点心,自己一个都不会呀,这不是给家里人丢人嘛,但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有那心思想和苏小晚学一学。
苏小晚是谁,一看开朗,热情爽快的曹蕊这个囧样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然后,又想起自己见她第一面的时候,以为是个柔情,温婉的人,可接触之后发现整个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苏小晚也是醉了。
不过,这样的性格到让苏小晚很喜欢,两个人也合得来,看她这囧样,装傻又逗了她一会后,才笑嘻嘻开口道:“嫂子,这么喜欢,不如我教你做吧。”
曹蕊也不是笨人,发现自己被苏小晚耍了,气呼呼的说道:“好啊,现在胆子大了,敢看你嫂子的笑话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两个人又疯闹到一起了,她家小宝,还乐呵呵的在那喊加油!
两个人在那玩的到开心,这一幕正好,被吴玉宏和韩冬晨看了正着。
原本吴玉宏就想着拉拢韩冬晨的,这个人比自己小几岁,但是,各方面能力都很出色,都很强,经过他的观察和了解,在训练,指挥,判断和作战方面都极有天赋。
更重要的是,这个韩冬晨是草根出身,到了这个位置肯定也会有人抛出橄榄枝,自己也多次示好,但是他都不为所动。
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和哪个人走的很近,而且,从今天董玉娇的表现来看,有些橄榄枝还被他拒绝了,这是一个心里有成算的人。
一开始这次能跟他回来也是挺意外的,不过,当知道苏小晚是他媳妇儿的时候,他懂了。
因为他父亲自从上次回来后,就提过这个人,但没说叫什么,只说是个有想法,很有见地的年轻人,父亲对他评价挺高的。
如今看他媳妇和自己家人相处这样好,尤其看现在和自家媳妇这么亲近,心里是非常愉快的。
这个苏小晚虽然是个厉害的,但是,从对家人的态度上还是很真诚的,当初和自家父母相识的时候,也并不知道他们的情况,谈不上什么动机,只能说是缘分。
不过,在知道身份后,韩冬晨还能让苏小晚继续和家里人交往,又给他送了这么一份大礼,在看看韩冬晨今天的表现,这或许算的上一个信号吗?吴玉宏心里高兴了,不急,好饭不怕晚。
第四十五章 气派的百货大楼(5更)
韩冬晨虽然话并不多,很多时候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迟钝,但是人很通透,也知道,在部队里越是出色,越会得到重视,而且还是多方面人的重视。
他一直很坚定,也可以说装傻的在走现在的路,可是后来观察到,有些机会,不是你优秀就可以得到的,慢慢的也开始留意,选择是件很慎重的事。
还在他斟酌的时候,苏小晚打破了他这种平衡的局面,看着她和吴家人相处的很用心,也相处的很好,虽不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但确实影响到了自己。
而今天的事,他知道对吴玉宏有利,但也还得承他的情,因为,他今天忽然间发现,自己的职位还太低,除了依靠外力之外,他目前还没有话语权,就苏小晚这丫头的闯祸势头来看,他有很大的危机感。
他需要快速的进步,才能保证苏小晚可以这样一直嚣张下去,他是真喜欢看她那张扬自信的面容,意识到这一点,他发现,要想进步,就得有更多的机会,这样走在吴团长这一边,看上去也不错,他还有一个在京师的哥哥。
两个人各怀心事的出去了,他们还有别的重要的事要去处理,当军人就这样,很多事情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告诉别人那是泄露国家机密。
苏小晚和曹蕊却不知道,两个人的嬉闹的场景被别人看了去,而苏小晚更不知道,自己招惹的是非,却阴错阳差下成就了韩冬晨的机遇。
曹蕊从苏小晚答应教她做辣白菜后,一直很兴奋,而且是个很爽利的人,说干就干的性子,拽着苏小晚就要去农贸市场买作料。
苏小晚原想着给她写份计划书就好了,因为,时间问题,她晚上还得回部队呢,结果,曹蕊不依,一定要教她现场演练,而且,把后路都给铺好了,家里有的是客房,晚上就在这住了,韩冬晨那边,她让吴玉宏搞定。
没办法,苏小晚就只能上阵了,下楼后,曹蕊把苏小晚要教她做辣白菜的事和陈大娘说了,陈大娘也很高兴。
那小辣白菜她也很喜欢吃,但不能每次都让人家苏小晚给带吧,多不方便,如今,自己儿媳妇求了人教她做,在满意不过了,满脸笑容的答应,让她们去供销社,并主动接了照顾孩子的任务。
两个人收拾了一通后,就去了附近的供销社,去之前苏小晚让曹蕊又带着她去银行取了点钱,没办法手里的现金怕不够啊,自己要做的衣服有点多,到时候手里钱不够多丢人。
两个人慢悠悠的走,远远的就看见,一个大面积的三层高的建筑物,这里就是供销社百货大楼了,分为五金店、百货店和副食店。
楼下大部分是卖五金,副食,还有蔬菜类的。二楼大部分卖百货,摆一圈儿柜台,分别卖服装、布匹、鞋帽、雨具、锅碗瓢盆以及图书、文具等等。
大百货店里有一种威严的气场,顾客进去都轻声慢步的。售货员一个个都是“我的地盘儿我做主儿”的范儿,从不跟顾客客气,但东西足斤足两,足尺足寸。
苏小晚和曹蕊先去二楼的百货区,顾名思义,两个年轻女性在一起,肯定是要先逛街的,这是女人的通病,逛了一圈,卖衣服的地方。
苏小晚一路都表现的大大方方的观看,曹蕊看衣服她就陪着,偶尔说下自己的意见,有那售货员看不起人的,给她白眼的,也完全不搭理。
这样的处事风格到让曹蕊对她刮目相看了,没哪个农村姑娘,刚进城就有这胆识和气度的,她也陪过家里在农村的亲戚来买过衣服,那刚进城的姑娘,头低的快要到地底下了,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四周,就跟做贼似的,要是被人说了,或者给个白眼,都怕的要哭了的架势,那时候自己年纪小,很是厌烦。
如果没记错,苏小晚刚从来家来城里没多久吧,而且,人一直都在部队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气度和见识呢,不过,在想想婆婆对她的评价,也就释然了,有些人天生就有一种气质,是你求不来的。
可能苏小晚就是那种人呢,不过,今天出门也是有任务的,婆婆说要带着苏小晚给她买两件衣服的,可是,看那架势也没有动心的呀。
实在没办法就只能直接问了,于是说道:“小晚,看这件衣服怎么样?颜色也好,适合你这年纪,穿着正合适。”
苏小晚听完这话,也终于知道,为什么曹蕊一直看衣服还问她意见了,于是说道:“嫂子,这件衣服挺好的,颜色也好,花色也好看,穿在身上看上去也不错的,要是给家里小妹买,还是很合适的。”
曹蕊说道:“那你喜欢吗?嫂子买给你,出门的时候,婆婆可交代了,要给你买两件衣服的。”
苏小晚笑道:“陈大娘对我可真好,不过,嫂子,陈大娘的心意我领了,买衣服就算了,我打算买点布,去做两身衣服。”
曹蕊听完这话,以为她怕花钱,因为用布做的衣服便宜,买的成衣较贵。
于是眨着眼睛,笑着说道:“小晚,你可不要给婆婆省钱啊,她老人家钱多着呢。”
苏小晚一听这话笑着说道:“嫂子,真不用,我来的时候就打算好了,要买些布做两身衣服的,你看我这身子骨,太瘦了,买的成衣穿着并不合适,不如量身定做。”
曹蕊拗不过她,只能带她到卖布的柜台去了。卖布的柜台最大,在二楼,成匹的各色布料码在墙架上,摆在柜台上,甚是壮观。
走近了柜台看了一下,现在最好的布料就数的确良面料了,也就是现在说的涤纶,常规面料就是棉布,平纹、斜纹、华达呢、卡其、绵绸、泡泡纱等。
苏小晚想做一个长款到膝盖的连衣裙,做一个半身裙,两件半截袖,一条长裤。
选了一会儿,相中了几个面料,把自己要做的衣服说了一下,售货员拿尺子量完,把尺寸写好,就要开始撕布了。
第四十六章 做新衣(6更)
选的布是一个白色带点稍暗纹的,还有一个蓝色大格子的泡泡纱,想做一个七分袖的衬衫和一个半截袖,这马上就要到夏天了。
又选了一个黑色的,有点滑,有点缀的面料,用来做连衣裙。
选了一个纯棉的小白花布,用来做半身裙。
又找了找,忽然看见了牛仔布,这个苏小晚很高兴,选了它用来做牛仔裤最好了。
最后一起算了一下,两个半截袖要九尺布,泡泡纱一尺要6毛钱,花了5块4毛钱。
连衣裙的面料有点贵,是新出的一款面料,有点像条轮,还掺着别的材料,这个要8毛钱一尺,一共六尺,花了4块8毛钱。
半身裙是棉布5毛钱一尺,一共三尺九,花了1块9毛5。
裤子是牛仔布,四尺五,也是5毛一尺,花了2块2毛5
这样算下来,一共花了14块4毛钱。
苏小晚就要拿布票和钱付款,结果,曹蕊比她快了一步,把钱给了,说道:“给你买衣服是我婆婆交代的任务,你不买成衣,那这布的钱就我付了啊,那个布票我没带,你拿吧。”
苏小晚没办法就付了布票,两个人拿着布,找到离这不远的一个地方,是专门做衣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