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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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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点是,挑夫客跟牛马一样,肩挑背驼的,长时间的赶路,肩膀和腿脚受力最多,所以,住店时候,热敷肩膀,和热水泡脚,这两件事不能缺。

      很多客栈,一见到挑夫客上门,先不管住不住店,热茶热水就先端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招待得热情,哪怕是贵一点点也无所谓了,总比在那些花钱还受气的店里住好多了。

      岭塘客栈虽然在这里独此一家,但不像那些做独门生意的店一样,店主银凤嫂热情似火,店里的帮手也是勤快热情,山里人的淳朴和热情,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宾至如归。

      这还不单单是宾至如归了,这帮挑夫客感觉像回到了自己家里一样了,自己是主人了,喝了几巡茶后,就开始坐不住了,去挑水的挑水,劈柴的劈柴;都是劳碌命,闲不住。

      银凤嫂以前还觉得不太好意思,不让这帮客人干活,后来慢慢的习惯成自然,还不分由说的开始安排人干活,像三狗秀才角蚤这样年纪小一点的,安排去地里摘些瓜果蔬菜回来洗。

      老李头以前在城里做过饭店里的帮厨,就来切菜,偶尔还露一手,炒两个菜;再不行,就去烧火,炒过菜的人,知道什么菜用多少火候,又省柴禾又不耽误事。

      打铁侬劈柴很在行,打铁出身的,手法准,用力稳,把木头劈得跟木匠师傅量好尺寸一样,方方正正的,码起来甚是好看。

      这家伙不但有力气,心手还挺细的,除了劈柴,修理铁器也是一把好手,什么补锅修凳的,都不在话下,甚至连银凤嫂的一把坏门锁,居然也给他捣鼓好了。

      大伙儿都戏称,怀疑这货以前是不是江洋大盗?厌倦江湖事了,才来做个默默无闻的挑夫;抓住他逼问:

      把偷盗来的财宝藏哪里了?以前有没有做过偷花(**)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情?……再不招,就要替天行道了……

      大薯身高体壮的,挑水的活给包了,水井在村中央,这家伙很喜欢去村里挑水,为啥?因为可以在村里姑娘面前秀秀自己的肌肉,身高马大的,挑两桶水跟玩似的,把村里姑娘家看的心跳脸红的。

      大薯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所以每次一到岭塘客栈,就主动往水缸里靠,一看水缸里水不多了,就二话不说,撩起水桶,屁墩屁墩的去挑水。

      看见水缸满的,银凤嫂说还有水,你就歇着吧,这家伙也不管,说挑点井水来,洗手浇花啊也不错,大伙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就说,让他挑去,他得了这种病,喜欢干这事。

      除了萝卜负责说话开玩笑外,其他人都去找点自己能做的事情,看着别人都动手了,自己还坐在那儿,挺不好意思的。

      再不行,扫扫地也可以,特别是细毛,最爱扫地擦桌子了,以前家里哪有水泥地,都是泥巴地,这细毛,真细毛,扫了一遍,回头一看,还觉得不够干净,又回头再扫一遍。

      这样来来【创建和谐家园】的,扫了好多遍了,连旁人都看不下去,说:细毛你这是找财宝吗?要掘地三尺啊…….不能再扫了,再扫,东家的扫把都要秃完了,你得陪人家扫把。

      连个子不高的大郎大饼都挑着空畚箕,去地里挖番薯,对于他们来说,畚箕栏太高了,挑起来会拖在地上。

      他们就把扁担插在畚箕栏里面挑,这样就没问题了,只是有点滑稽,像两个老小孩,在挑着一担番薯。

      看着这群帮着干活的客人,银凤嫂自然高兴开心,当然也要好好招待了,晚饭时候除了辣椒里的肥肉堆上碗尖。

      还有从吊在灶炉上的腊肉,割下来一大块,切成厚片,和着鸡蛋一起蒸熟,那醇厚的猪肉味和着长年累月的柴草烟火味,闻着都已经不停的咽口水了。

      大饭甄(蒸饭的木桶)里,还有大碗的蒸咸肉,三狗最喜欢这道家乡菜了,那厚厚的五花肉,被盐腌透了。

      放在饭甄里一蒸,淳厚的咸香肉味就飘满了屋里,肚子里就像有猫爪子一样,被抓绕的难受,恨不得马上吃上一口。

      小时候,三狗就着一块厚厚的蒸咸肉,能吃下几大碗米饭,那白花花的肥肉,看起来腻,实际上,吃起来更腻;那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忒过瘾啊,满嘴巴的咸香肉味,久久不能忘怀。

      以前村里人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肉,肚子里清汤寡水的没什么油花;何以解馋?唯有咸肉。吃一大块咸肉,可以解上几个月的肉馋。

      不光光是咸肉,连咸肉蒸出来的油汁,浇在饭上,也是人间美味,那吃饭,基本不用嚼了,推车下岭一样,几口就把一大碗咸肉油汁饭扒拉完了,还得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巴,尽管肚子很饱了,还想再来一碗。

      最后上桌的一大缸子黄焖鸡,新鲜鸡肉特有的清香味,也是无比的抓人;平常里,是不可能有这道菜的。

      村里人的鸡,很金贵的,要留着生鸡蛋,平时那舍得吃,即使是下不了蛋的老母鸡,也要有贵客了,才会上这道硬菜。

      这些个挑夫客,哪算得上是贵客。只不过这鸡不是银凤嫂家养的鸡,是野山鸡,是狗腿那家伙,下午上山抓来的。

      不管是平地还是山上,狗腿跑的比山狗还快,抓这种又笨又肥的野山鸡,更不在话下了,这些个野山鸡,平时只要被狗腿瞅着,一撩担子就撒开腿去追,基本上一抓一个准。

      这种又笨又肥的野山鸡,飞不太起来,飞一段就会掉下来,太重了。要是遇上天敌老鹰的,就一头钻进草丛里听天由命了。

      所以,山里人只要看见野山鸡,就把头上的斗笠往山鸡头顶上一扔,斗笠和飞盘一样,旋转着飞了过去,那山鸡就以为是老鹰来了,就慌不择路的一头钻进草丛里,人上去轻松抓起。

      斗笠不是随身带的,如果没有斗笠,脱件外套也可以,只是飞的效果没有斗笠那么好,扔的好,也能管用。

      冬天里,三狗会和明诚他们带上几条狗,上山找野山鸡去,顺着雪地里山鸡的脚印子,一寻一个准。

      那笨鸡,一看到有人追,逃不急,就一头钻进雪地里,露出个大花【创建和谐家园】,自己也不知道,真正的顾头不顾腚,三狗他们直接上去一捡就可以了。

      72. 难得的聚餐盛宴

      今天下午没一会功夫,狗腿就逮住了一只大肥野山鸡,回来大伙一起动手,杀鸡烫水拔毛开膛破肚的。

      处理干净了,让银凤嫂用茶油生姜爆炒一番,加酱油后,放在小灶上的瓦罐里,倒入水后慢慢炖起,改小火焖熟,上桌后,一揭盖,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这么一桌好菜,需要好酒来配啊,无酒不成席,银凤嫂拿出刚吊出来(酿造后蒸馏)的土烧酒,给大伙满上(酒杯)。

      大伙也叫上银凤嫂和打下手的帮手,一起上桌吃饭,银凤嫂也不客气,端起酒杯,给大家敬酒。

      本来,挑夫们很少喝酒的,一来花费钱财,二来影响挑担子,所以平日里,特别是中午,牛牯是不会叫酒的,这次不同,要在这里歇上一晚,也难得大伙高兴。

      牛牯自己也开心,只要能挑上廿八都的私盐,以后肯定够兄弟们开怀畅饮的,所以,今晚就默许了大家喝酒。

      既然要喝,就放开喝;牛牯自己也把小小的酒杯子撤了,改成吃饭的大碗,倒上半大碗土烧,站起来端着,看了一眼大伙,满眼的话,却说不出来,良久无语,索性就低头一口闷了碗里的酒。

      大伙纷纷吃开了,热闹起来,吆三的吆三,搂脖子的搂脖子,灌酒的灌酒。

      这种土烧酒度数极高,和酒精一样,撒在桌子上一些,用火一点就能烧起来,那火焰,青青的,炉火纯青一般;能烧得来的酒,所以叫烧酒。

      喝这种酒,简直不是在喝酒,像在喝火一样,一口下去,像喝了一团火一样,从嘴巴到喉咙到肚子,一路烧下去。

      酒量差的,那更是像在喝刀子一样,入口后,一路割下去,被割得【创建和谐家园】辣的痛;三狗是不敢多喝这样的烈酒,本来家里家教严,没成年,烟酒是不能去碰的。

      所以,三狗和秀才角蚤等几个小孩,就以吃菜吃饭为主,他们也不觉得这酒好喝,味道冲鼻子,喝到嘴里辣嘴巴、辣喉咙、甚至辣肚子。

      最主要的是破坏了口腔里的味觉,嘴巴被辣得又苦又麻的,吃什么菜都吃不出味道来,岂不是亏大了,这一桌好菜啊。

      所以,三狗他们开始跟着大伙喝了两口意思一下,就拿着饭碗去盛饭了,就着红焖野山鸡、尖椒炒肉、腊肉、咸肉、芋头杂精肉(带汤汁的芋头配瘦肉)等一通猛吃,连干两三大碗米饭,直吃的肚子再也装不下为止,才下桌。

      其他的,能喝的就喝起来,不能喝的就少喝点,当然也有贪杯的,比如萝卜竹竿这几个,喝得舌头都大了,说话都不利索了。

      风姿绰约的银凤嫂,酒量很不错,不过喝了几杯烧酒后,尽管不醉,但酒红上脸,在烛光下,更是妩媚动人,直把大家看得呆了。

      真应了秀色可餐这样的话,直把这一大桌美食都给比了下去,大家心情舒畅,自然就比平时多喝了几杯。

      这酒不醉人人自醉,说的就是这个情景;没一会儿,就喝趴下好几个了。

      醉了好啊,人生苦长,难得有几分做自己,即使是再卑微的草根,也有属于自己的甘露。

      好在晚上也睡在这里,也难得大伙这么开心,牛牯就不说什么了,特别是这个萝卜,醉了更好,不然晚上沾花惹草的,指不定会惹出什么祸来。

      不过银凤嫂晚上是没在客栈里睡的,本来她家房子就在客栈边上,晚上客栈留下一个帮手看着,银凤嫂就回到自家房子和自己孩子睡,公婆睡另一间房子。

      客栈小,没几个床位,如果客栈人多客满了,村里的帮手也回家里睡;平时如果客人多,银凤嫂的公婆也会带着孩子过来打个下手,帮忙洗洗菜什么的。

      ……

      第二天一早,牛牯就挨个叫醒了大伙,银凤嫂早就把稀饭煮好了,还炒了几个下稀饭的咸菜,比如萝卜干、酸腌菜什么的,还拿了自家做的豆腐乳、辣椒酱等酱菜出来。

      大家用冰凉清爽的井水洗脸,一激,全都清醒了,昨晚醉酒的几个也没事了,这个土烧酒好,纯净不掺假,所以不上头,好酒的人,还觉得喝了后更精神气爽的。

      大家各自拿碗去勺稀饭吃,这一带人喜欢在早上吃粥(稀饭),一来因为每天中午晚上蒸饭是属于捞饭,不能用生米来蒸饭。

      早上烧开一锅水,下一整天全家吃的米,等米煮到半生熟时候,捞起大部分(管这个叫饭麸),剩下的继续跟米汤一起煮熟成粥,早上就以喝粥为主。

      到了中午,把饭麸倒在垫有纱布的木桶饭甄里,放在铁锅开水上面蒸,饭甄底下一层是镂空的,所以会有热水气冒上去,隔空把原来半生熟的饭麸蒸成熟饭,有些地方管这种做法叫捞饭。

      捞饭由于二次加工,每粒米饭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发开,所以在饭甄里被蒸的很松软蓬发,口感比较好,加上木桶的木香味,是现在人称道的木桶饭。

      平时早饭以稀饭为主,但如果干重活,一般也要吃干饭,毕竟稀饭跟喝水一样,很快就饿了,不顶肚子不扛饿。

      所以,银凤嫂也准备了干饭,只是昨晚剩下的米饭,放在锅里闷热,把菜柜里昨晚剩下的一些菜也端了出来,类似现在酒店的自助早餐,想喝稀饭就喝稀饭,想吃干板的就吃干饭。

      不过大家一般是先喝碗稀饭,这大清早的,先喝碗热稀饭,有洗肚子和暖肚子的好处,对胃有好处。

      当然,这些底层的草根一来没有健身养生的想法,二来没有条件来养身,所以,就不存在刻意这么做了。

      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口感,那个年代没有多少人早上起来刷牙的,不知道也没有条件做这事。

      每天早上起来,讲究的也就是喝口盐水或是白开水漱漱口,不讲究的,直接吃饭的很多。

      但是如果先喝碗热稀饭,有漱口的功能,早上起来嘴巴里粘稠的苦苦的味道就没有了,如果白天要做重活,第二碗来个干饭,就完美了。

      因此,大家第二碗基本是吃干饭,前面说过了,这座山“七上八下”,从这山顶上到目的地廿八都有八里地,得要多吃点,不然半路饿了,可没有东西吃。

      别人喝粥也就是吃点咸菜酱菜的,角蚤这孩子还小,忍不住也夹了肉菜下稀饭,没想到这个很好吃,热稀饭加冷肉,是一种奇妙的组合,三狗也试了下,还挺好吃的。

      银凤嫂也大方,叫大家放开肚皮吃,吃不完的拿个干荷叶包起来,在路上吃,也算是充饥;当然,大家不会这样做了,那样太糊涂(不客气)了。

      ……

      73. 上山容易下山难

      大家别了银凤嫂和岭塘客栈,挑着担往廿八都走去;上山容易下山难,挑担走过山路的人都知道,上山只是累点,下山不单单是累,而是险恶。

      因为上山时挑担,扁担和担子都在肩膀、身体的后头,在靠山底方向的,即使担子滑落了,也只是顺着山坡滑走,不会带走人。

      而且人的重心在前头,离山坡近,重心低,稍有闪失,双手可以抓住路边的柴草,所以相对安全很多。

      而下山,扁担和担子也在肩膀、身体的后头,如果没控制好担子,担子往山底滑落时候,会带着人往山下掉,山势平缓的无所谓,山势险恶的就很危险了,闹不好会出人命的。

      还有上山脚用的是蛮劲,只要有劲,只管往上蹬就可以了,下山脚用的是稳劲和寸劲,不能蛮干的。

      一旦脚踩空了或踏到松软的洼地时候,自身重量加上担子的重量多达几百斤,压在一只脚上,随便轻轻的一歪,足以让脚踝受伤,严重的会断脚,或是站立不住翻落到山底去,直接送命了。

      好在三狗从小就在山上摸爬打滚出来的,也砍过柴挑过山路,所以这些个道理也都知道,下山跟着大伙,一路走的很小心,只是这种举重若轻的走法,很耗体力,还没到山腰处的腊子岗,就双腿发软了。

      牛牯叫大家在树荫处停下里歇个脚,平常挑夫们都会准备个木头叉子(一头有分丫的木棍子,类似“丫”字一样形状),来叉着扁担,底下一头顶在地上,有点像现在的千斤顶。

      顶住后,稍一弯腰,就可以离开扁担,站着休息会,等过会起身时候,不用费很大力就可以挑起担子,既省力又安全。

      下雨天,箩筐底就不会接触到湿湿的泥巴地,不至于把水渗入货物。路滑不好走,还可以用一只手拿着木头叉子来当拐杖,等于是有了三只脚,三点固定,相对双腿两个点的固定,稳定多了。

      再不济,路过村庄碰到恶狗时候,挑着担子跑不快,躲不开狗咬时候,还可以拿这个木头叉子,来当打狗棍,吓退恶狗。

      这个叉子也就在平地上支撑担子好使用,但在山路上,除了当第三只脚外,支撑担子就不好用了,山地一头高一头低的,得要找稍平坦一点地,放平担子,才休息。

      好在大夏天的,山地很干燥,没什么泥巴,只是点尘土,这就不管了,大家坐下来,抽烟的抽烟,喝水的喝水,吃点干粮的就分着吃点,撒尿的几乎没有,为啥?

      尽管早上吃了稀饭,但这一路上挥汗如雨,身上的水分早就挥发了,哪有轮的上尿,拉屎的倒有,这早上吃的很饱,一运动,自然就要拉了。

      看着就要日上三竿了,牛牯催促大家起身,最后一口气,就到山脚下了,过了山脚,没几步就到廿八都的水路码头了,现在半山腰上都能看到那条河,和繁忙的码头了。

      大家收拾停当后,接着开始往山下挑,居然一口气就挑到目的地了。这人,也就是心理作用左右很大,当眼睛能看到目的地时候,就能一鼓作气到达。

      而看不到前路时候,哪怕目的地就差几步路了,还是会觉得难以到达;这里要插几句话,很佩服当年长征两万五千里路的红军,那时候,真的没办法看到前路和成功的日子在哪?

      但是,能坚持下去的,都是凭借着信念在支撑着,当时没有任何人知道十几年后会成功,如果知道,那谁都会去做红军了,包括敌对者也会,还不算大量的投机者和墙头草。

      抗战也是,特别是在前期中期时候,没有任何人知道1945年日本会投降,如果知道,就不会有汉奸了,连日本人自己都不愿意打了,还打个屁啊,打得再辛苦,几年后还得投降,白打啊。

      但是还有很多仁人志士、民族英雄,前赴后继与日军死战不休,靠的是什么?也是信念,坚信中华民族不会灭亡,不会被奴役,总会有云破天开的时候。

      试问现在人,我们在某个未来的时刻,如果投身到那样的大环境里,能否跟他们一样?能否坚信坚持下去?能否等到胜利的那一刻?这,很难说。

      好了,题外话,不扯远了。

      牛牯带着大家交了货,找了个地吃午饭,也是个以前熟悉的客栈,老板姓陈,很热情,牛牯说了晚上不住宿,老板还坚持给大家免费安排了床位,说大伙这么累,白天也要休息下的。

      当年的廿八都,那是客商云集货物遍地,当然,客栈也是遍地开花,开开关关的,铁打的客栈流水的老板。

      不管客栈这行业竞争有多激烈,能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有过人的生存之道。正如这个客栈老板一样,见人先不提做生意,先是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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