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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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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的雨点砸死我,

      地上的蝼蚁踩死我;

      或者,用遗忘的泥土,

      来埋葬我那可笑的骨骸,

      这样,就不用再捉弄我了,

      也没有人会嘲笑我了,

      更没有机会践踏我了。

      这个梦,终于碎了一地,

      如同一地鸡毛般的琐屑和糟杂;

      如同山间深处的细小野花一样,

      从盛开到枯萎,无人知晓,

      也没有人,会看一眼。

      从此,

      没有黑夜,能让我成眠,

      没有黎明,能让我醒来。

      千山万水,我未走远,却已经只剩背影了,

      地老天荒,我还年轻,却已经老了一回了。

      ……

      一餐饭,让她记住了一辈子

      听说三狗要去买点特产小吃给原部队的兄弟们,杨慕华自告奋勇,女生对逛街和小吃,天生就具备着这方面的特长。

      杨慕华带着三狗,跑遍了整个南京城,知道三狗口袋没啥钱,就自己掏钱另买了一大堆吃的。

      搞得三狗挺不好意思的,只挑了些好带的、不容易坏的,其他的让杨慕华自己带回去,给宿舍里的姐妹们吃。

      末了,三狗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凑了个数,请杨慕华下了个馆子;这,让杨慕华非常的感动,什么叫大方?这就是大方。

      有钱人可以请你吃山珍海味,但几乎没有人能把所有积蓄什么房子车子掏出来给你花掉,但三狗虽然穷光蛋一个,却能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请她吃顿好的,能不让她感动吗。

      虽然这个逻辑很没有道理,也没有什么可比性,但作为当事人在当时的那一刻,杨慕华确实是拿这个来比较了,上心了。

      正是这一餐饭,一餐普普通通的饭,让她记住了一辈子。

      ……

      她眼睛里闪过忡忡的忧心,但还是鼓励他要英勇杀敌,她在后方会等着他。

      尽管那一刻,他是多么的想抱一下她,甚至是亲一下她,但是,他没有,也不敢;或许,会为此怯懦而后悔吧。

      他虽然年轻,才刚刚二十岁,可这些人生的滋味,究竟如何?一无所知,他,可不想连这些都没有尝过,就在战场上牺牲了,和她永别了。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的快,过得这么的仓促啊,为什么不让他好好得去把握住机会,那么,他带着她的芳心上路,肯定是不同于现在的惆怅。

      ……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三狗会想起了她,那个她,现在都不好意思说出她的名字……不就是杨慕华吗,要勇敢的说出来,哪怕是在心里对着自己说。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她呢?她那么的漂亮、优秀、家世显赫,我是配不上她的,到最后,肯定也是徒劳一空的。

      唉!就算是徒劳一空的结果,也要去想,去努力追求;哪怕自己身在阴沟里,也要努力去仰望星空;毕竟这或许是自己努力前往的动力之一吧。

      ……

      浮生美梦,为欢几何?

      三狗刚合上眼,就感觉回到了南京城,原来是得胜班师回朝,三狗和兄弟排的战友们全副武装、精神十足、骄傲地昂着头颅、踩着整齐的步伐,走在南京城里的街道上,接受民众的欢呼和迎接。

      真的是把日军打败了,两边的人群捧着鲜花、挥舞着小旗子,齐声欢呼着国家的英雄们,人群中那不是杨慕华吗,她正用力地惦着脚、挥舞着手。

      她也看见三狗了,大声喊着什么,人声鼎沸听不到,她肯定是在喊我名字吧,三狗狠激动,但没有办法出列和举起手来挥舞相认。

      怎么办?突然,三狗边走边来了个标准、有力的军礼,高昂着头,眼睛直盯着杨慕华不动,一边跟着部队走一边扭着头,敬着礼。

      杨慕华一下子眼泪就涌出来了,三狗他,他在人山人海里,看见我了,跟我敬礼了。

      他,是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荣耀;

      他,也是我的骄傲、我的荣耀。

      她,在人群中,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满足;

      他,在铁流中,坚定地迈着步伐,滚滚向前;

      她,努力分开人群,追随着他,追随着自己曾经的梦而去。

      入城仪式一结束,杨慕华就拉着三狗出列,在长官牛牯的默许下,在兄弟排艳羡的目光中,三狗一身的戎装和装备都来不及换下,就被杨慕华急冲冲地拉走了。

      以前大方端庄且带有一点高冷刁蛮的杨慕华,现在完全变了个样了,变成了一个小鸟依人般的小姑娘了,拉着三狗的衣袖,像一只翅膀扑棱的喜鹊一样,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他们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地走着走着,竟然一致的来到了去军校后山的坑道工事那条山路上了,两人相视一笑,心有灵犀。

      漫山的绿色丛中,点缀着鲜艳的红花,杨慕华又像一只蝴蝶,松开了三狗的衣袖,扑向了鲜花。

      调皮的她,摘了一朵戴在自己耳朵边的发际上,喊着:“三狗,我好看吗?!”

      穿着天蓝色斜襟学生裙装的杨慕华,那绝美的脸庞边上,有一朵红艳艳的鲜花,犹如画龙点睛般,人世间的美景,莫过如此了。

      三狗竟然一下子看得呆了,忘了这里是人间,还是仙境?

      看着三狗呆蒙的样子,甚是好笑,杨慕华不由自主地咯咯的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更是把三狗给迷晕了;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莫过如此。

      那一双晶莹明澈的眼睛,一笑,变成了天边的月牙儿了,盈盈的秋水则要溢出来了;那明艳的脸,一笑,就如花般绽放着;美得无以伦比。

      调皮的她,居然把一支花,【创建和谐家园】了三狗背后步枪的枪管口里去,还不许三狗拿下来,就一直背着。

      然后,她挽着三狗的手臂,一路摇摇晃晃的,走到了工事的壕沟里,两个人坐在壕沟里,仰望着蓝天白云。

      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晃的眼睛有点花,头有点晕。

      三狗突然想起来,毕业上战场临走的时候,很想抱一下她的,现在,她就在自己的身边,是那么的近,肩并肩紧紧的靠着。

      现在,三狗很想抱一下她,可是,还是不知道怎么办?怎么抱她?尽管把靠着她的右手都腾出来了,都举到她的后脖子地方了,可还是不敢搂住她。

      战场上不惧生死的勇气去哪里了?怎么变成这么的畏手畏脚了?三狗不明所以。

      或许,喜欢一个人,只是动物的本能和欲望,只会想着去占有去索取;

      而爱一个人,则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享受,是百般的舍不得、是捧在手里的呵护、是不求回报的付出。

      看着三狗的傻样,杨慕华又气又好笑,大方泼辣地一把把三狗的手拉过来,搂着自己的肩膀,顺势把自己的头靠在三狗的怀里。

      第一次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满怀如水般的温柔,让三狗沉迷不已;几缕她那细细的青丝,随着风儿,飘扬在三狗的脸上。

      三狗去捋顺她的头发时候,手和她的手碰在一起,自然地握在一起;这一牵手,但愿是一辈子的,再也不分开了。

      她抬着头,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盖着眼睑,像是在享受这美好的时光,也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三狗好像被一股神秘而又强大的力量牵引着,慢慢地,对着她吐气如兰的娇唇,亲了上去……

      ……

      不管怎样,在战争中,在连自己性命都朝不保夕的环境中,能收到这样的来信,给予了三狗巨大的精神享受。

      在养伤的几天里,三狗反反复复地拿出她的信来,看了又看,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每一次都看不厌,她写的每一个字,都能背诵下来了,还是要拿出来看。

      有时候,就是不看内容,只是看着她写的字,都是觉得莫名幸福的,闻着信纸,会有淡淡的香味,那是她的味道,莫名地向往和憧憬。

      即使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三狗也要把她的信,放在内衣最贴着自己心脏的位置,因为这信是她亲手触摸过的。

      这样子,就能时时感觉这信纸,像似她的手,在摸着自己的心脏,那一次次心的跳动,是在为她而欢欣跳跃着,为她而活着这个世界上的每一秒每一刻。

      ……

      无惧生死,结婚庆之

      一起在南京的【创建和谐家园】教教堂里,做了一个简单而又圣洁的西式婚礼,把她们一帮留守的女生感动得痛哭流涕的。

      婚礼刚结束,新郎夏健刚及伴郎们,就接到命令,马上赶回光华门外大校场机场,就要起飞去执行任务了,新娘颜淑慧只能捧着花,送他们远去。

      走在最前面的新郎夏健刚,一直坚持着没有回头,他生怕这一回头,就没有力量再往前走下去了,身后的幸福,是他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幸福。

      而现在,只能让这个幸福,留在身后,祈祷自己,既然获得了一辈子的幸福,就能有一辈子的时间,来慢慢消受。

      可是,现在,不行。自入军校第一天就铭记于心的校训让他在此刻只能这么选择;杭州笕桥航校的校训:我们的身体,飞机和炸弹当与敌人的兵舰阵地同归于尽。

      这是对死亡的蔑视,也是对战争的无惧;更是对敌人的一声吶喊。每一个进来的学生,不只为了战胜,而是以不惜一死的精神,飞向天空,在长空之中,决战至死,甚至同归于尽。

      既然知道自己和同学们一样,是个将死之人,他其实一开始是不答应和颜淑慧结婚的,她那么好,那么的舍不得把她的大好前程浪费在他身上。

      只是她一再坚持,就算是死,不管谁先死,我们都要先结婚,结了婚,我就是你的人,你也是我的人,就是死,我是你的鬼,你是我的鬼。

      一个女子,如此的大义凛然,让他一个七尺男儿赧颜汗下;只有敢于直面生死,才能不惧生死;敢于直面幸福,才能珍惜幸福。

      ……

      引子一

      罗浩宇随手翻开泛黄的作战日记,满纸弥漫的硝烟、熊熊燃烧的战火、舍身冲锋的身影扑面而来;炮弹的轰炸声、凄厉的军号声、战士的喊杀声震耳欲聋……

      廿六年八月廿九日

      是夜。我部由306团3营胡豪营长带队,夜袭罗店;我部匍匐前进接近日军阵地后,突然跃起甩手榴弹攻击敌营地,趁敌混乱继开枪射击,短兵相接后刺刀杀敌。

      待敌组织起反击力量时,我部速按计划撤退,诱敌追击,我部退至预定伏圈后,我团全部开火并出击,我部掉头追击残敌。

      此役,为我部抗日第一战,杀敌三百,炸毁敌坦克5辆,是为“罗店大捷”。

      注:廿六年,为民国二十六年,即1937年。

      引子一

      临近寒假,看着其他同学在焦头烂额的抢购火车票,罗浩宇不由得有点窃喜,今年终于可以一个人在外面过年了,十几年了,年年都要跟一大群人在家里过年,腻歪了。

      罗浩宇今年考到南方财经大学,学校在岭南地区,老家在江西的东北部,三省交界的地方,两地距离差不多一千里路;罗浩宇读高中时候就想到远一点的地方读大学了,这样一下子就自由了,多舒服啊。

      为了自由彻底点,罗浩宇决定第一个寒假也不回家过年了,请老师帮忙推荐,找了家本地工厂打短工,已经确定好了,年前进厂做临时工,年假时候就去守仓库,工资还翻倍。

      推荐的陈老师说,这要是在以前,工厂理都不理这样的学生仔临时工,现在不一样了,到处招不到人,能有人自己送上门简直的捡到宝了,所以见熟人老师带来的,身份确认的,马上一口答应下来。

      再过几天就要放假了,罗浩宇正憧憬着人生第一份工作时候,老爸电话来了,之前跟老妈电话里说过了,今年不回家过年要打工锻炼锻炼,老妈虽然有点小失意,唠叨了几句,架不住天高皇帝远,只能交代了一些注意事宜了事。

      罗浩宇平时和老爸很少话说,回家见到老爸第一句话一般都是“妈在哪?”,也不是感情有多淡,主要是老爸平时话不多,没事时就默默的抽抽烟喝喝茶,见人躲不过也就是蔫不拉几的几句套话,或许是家族性格使然,或许是做小学老师天天在学校说的太多了,下班后就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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