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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步弓手,以宗族和宗族为纽带,在一年多以后,就会被卢象升改编成天雄军。
成就了赫赫威名的天雄军,所向披靡的天雄军。
卢象升在心中默默祈祷,全旭坚持住。
……
“轰隆”
高达一丈有余的院墙被末日堡垒轻轻一撞,就直接坍塌。
区区一段土墙,根本就阻挡不住末日堡垒一米五的涉深。院墙倒塌后形成的废墟,根本无法迟滞末日堡垒的速度。
末日堡垒的速度不减。
正在院中的土匪们,目瞪口呆。
“鬼啊,快跑!”
有的土匪反应比较快,有的则是被吓得腿肚子抽筋,动弹不得。
全旭曾经有过一瞬间的迟疑,他的脚踩在刹车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制动效果极佳的末日堡垒就会停下来。
然而,考虑到全氏大院的妇孺,以及院中,大灯所照之处,那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那些尸体从衣服上可以看出,都是附近的百姓,甚至还看到了七八岁大的孩子。
全旭怒了。
事实上,几个小时之前,他就用无人机监视到了这里的画面,目睹了这里土匪的禽兽之行。
“给我死!”
全旭转而踩向油门,随着末日堡垒的发动机轰鸣声加大,
几名被吓傻子的土匪,被末日堡垒卷在车下。
“扑哧!”
一股鲜血喷射到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器的镜头上,整个镜头都变得一片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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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土匪吓得朝着大殿跑去。
全旭无意间扭头,顿时发现身边的三娘,从开始的恐惧,慢慢变得放松,变得有些兴奋。
“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三娘挥舞着拳头。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三娘其实与土匪有着血海深仇,她的父亲汤显贵就是死在土匪的刀下,伤重不治而亡。
大哥汤孟恩与大嫂汤李氏也因此失去联络。
要不然,也轮不到三娘化装成男孩,到处找吃的。
全旭调转方向盘,操控着末日堡垒快速撞向大殿的支撑柱。
“咚”
一声巨响,整座摇摇欲坠的大殿,被末日堡垒撞塌,里面没有跑出来的土匪,被砸在里面,生死不知。
此时,见识到这只蛮荒巨兽的恐怖之处,众土匪吓得四散奔逃。
全旭开始倒车,朝着偏殿撞去。
“轰隆!”
再次一阵轰响。
偏殿同样倒塌。
这时,土匪们知道这座巨兽的可怕之处,那些房屋不仅仅不能保护他们的安全,反而成为了催命符。
众土匪吓得赶紧跑出破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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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开着末日堡垒,加速追击着四散奔逃的土匪。那些土匪哪里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他们一边奔跑,一边朝着末日堡垒射箭,或者绝望地挥舞着刀斧,朝着末日堡垒砍去。
弓箭还好,最多在末日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那是那些手持刀斧的土匪,被末日堡垒的自动电击系统锁定,很快都被发射的一颗颗电子击中,抽搐着倒在地上。
三娘瞪大眼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驾驶着末日堡垒,追逐着土匪,将土匪撞倒,或者碾压成肉泥。
就在这个时候,罗世明与袁世卿,带着倾巢而出的全氏青壮,拿着雁翎刀和长枪抵达破庙。
他们看到破庙这边幸存的土匪们,有的并没有被末日堡垒撞中,也没有被压倒,但是他们却被吓疯了,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那些被砸伤或撞伤的土匪,则躺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着。
“这是怎么回事?”
袁世卿望着愣在当场的罗世明。
罗世明摊摊手:“我也不知道,我们跑到这里,就这样了!”
一名被电击器击中的土匪,缓缓醒来。
罗世明上前一步,将雁翎刀顶在土匪的胸前。
那名土匪缓缓伸手双手:“好汉爷,我投降!”
“绑了!”
袁世卿朝着身边的青壮喝道:“快。”
众人纷纷上前,将那些被电击击晕的土匪和被吓疯的土匪捆起来,如果是重伤的土匪,就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些虽然是曾经的灾民,可是他们却也不算是善男信女,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手软。
袁世卿指着倒塌的破庙,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道:“这应该是东家带人干的!”
罗世明不解的问道:“东家就一个人?”
“一个人?”
袁世卿冷笑道:“一个人,你穿的棉衣,脚上的棉鞋,咱们的吃的粮食,盖的被褥,都是哪里来的?咱们东家,什么时候是一个人?他的那些人只是不想让咱们看见。”
罗世明恍然大悟。
“罗爷!”
一名军大衣提着一个土匪的包裹,里面装着几百枚铜钱,还有几块散碎银子,包括一些带着血的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怎么办?”
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场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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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全旭在夜里充当马路杀手的角色,开着这现末日堡垒横冲直撞,他当时非常爽,撞倒了不下一百名土匪。
无论是撞墙,还是撞大殿,对于末日堡垒的损害都不大,军功品质的大梁都没有变形,被箭射和刀砍,也仅仅留下几道斑驳的划痕。
最重要的是,这辆末日堡垒上的鲜血,沾着无数土匪的鲜血,和各种身体的器官。
倒车镜的支架上,夹着一根断臂,全旭有些印象,那名土匪比较凶悍,想冲上来砍全旭,只不过被一甩,胳膊卡到倒车镜的支架里,由于他的身体悬空,无处借力,被末日堡垒挂着跑,他当时吓坏了,居然拿起刀,自己砍自己的胳膊。
断臂求生,也是一个极品狠人。
鲜血将断臂膀冻在了倒车镜的支架上,重灾区,反而是末日堡垒的保险杠上,不仅挂着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还有一脚断腿,前面进气珊上,还挂着一截肠子,油箱部位的钢板上,则是挂着一具尸体,尸体的下半身早已被磨得没了……
全旭只是一个正常人,坐在驾驶舱里看着监控与挡风玻璃,他只当是在看限制级电影,可是此时,再看着这一幕,他就坚持不住了,瞬间吐了。
“哇哇……”
全旭吐得稀里哗啦,吐得手脚发软,四肢无力,吐得连胆汁都快要出来了。
三娘起初还有些害怕,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她与全旭不一样。
全旭生长在和平安定的太平盛世,而三娘则生长在人吃人的明末。
尸体,对于三娘来说,太平常了。
当初,她从杞县老家逃难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走着走着,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就像三娘当初的邻居,一个三十多岁的香油铺子老板娘。
实在是饿得狠了,她坚持不下去就,就在路过虎跳崖的时候,从山顶跳了下来,直接把自己摔得稀巴烂。
三娘还悄悄从那具尸体上捡了一只金戒指,在卫辉府的时候,给换了三个馒头。
三娘扶着全旭离开仓库,来到主屋。
“丫丫,快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