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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送别,是由喀丝丽独自一人完成的。
所有人都明白怎么回事,识趣地停住了脚步,任由喀丝丽陪伴在田伯光的身边,一路往东方走去。
草原漫漫,笼盖四野,喀丝丽默不作声,只是陪着田伯光走出了很远很远。远到已经看不见部落的踪影,遥遥的都能看见大漠了。
怕她孤身一个女孩子危险,田伯光尽管很不舍,但还是停住了脚步。
“喀丝丽,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你回去吧,和你的族人一起,好好的生活吧。”
喀丝丽慢慢地抬头,一双多情的杏眼努力地看着他,努力地要把他的样子记在心里。
此时此刻,临别在即,草原上的女孩终于藏不住心事了。
“田大哥,你就这么走了吗?你在我的心里留下了痕迹,还没有让我适应,就这么要残忍的离开吗?”
田伯光心跳加速,当然明白喀丝丽的意思。
“傻丫头,我们注定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缘分啊。听我的,回去吧。”
喀丝丽只是摇头,慢慢转头,凝视着眼前清澈见底、蜿蜒如玉带的桑干河,轻轻呢喃道:“好久没有洗澡了呢。”
说着,她自马上下来,一步步地走向河边。
田伯光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不得不跟着下马来,只是注视着她的背影。
喀丝丽终于走到了河边,回眸一笑,那明爽的样子,似乎连天山也要融化了。
“田大哥,我不能让你就这么走了。我要让你的心里有我,永远记得,在大草原上,有一个叫喀丝丽的女孩,给了你最美丽的。”
说着,喀丝丽的手慢慢地拉开了衣襟,就在田伯光惊愕而急促的呼吸中,慢慢地把自己变成了一尊世间最完美的羊脂白玉。
那完美犹如艺术品的身段渐渐没入了水中,却在田伯光的心里掀起了散之不去的涟漪。
相见时难别亦难,更难在临别不舍难出口。
喀丝丽知道留不住田伯光,那么就用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在田伯光的心里铭刻了痕迹。
用她的话来说,他是她生命里的天使,让她整个的生命都光彩了起来。
他不能把一切都带走,什么都不给她留下。
哪怕是一次销魂,也足以让她铭记到死的那一天。
田伯光本来还不想给喀丝丽留下麻烦,可草原上的儿女,对于贞操自然没有什么观念,也多少消除了他的罪恶感。
销魂蚀骨的滋味萦绕在田伯光的心头,伴随着他漫漫的远行。
远处的山尖上,喀丝丽绝美的身影渐渐模糊,终至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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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春风不度玉门关,浪子无行人有情。
第19章 师太哪里逃
解决了一起草原纷争,给一个美丽的少女留下了思念的种子,田伯光孤身一人,独自东行。
他跨过了大漠,穿越了河西走廊,踏入了玉门关,正式进入了大明的疆界。
一过了玉门关,人文风俗立刻就变得不同,也让他渐渐感受到了繁华。
那种百里无人烟的环境,和勃勃生机的汉家地界,真的是无法比拟。
再次回到兰州城,这里还没有什么变化,仍和当年一样。
看到熟悉的场景,田伯光真是无比的感慨。
谁曾想到,有一个少年从此离去,一走就是十年呢?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也不知道十年过去了,那个仇恨自己的绝世少女,如今又在何方?
田伯光没有寻到少女的踪迹,却意外听到了消息。
“听说了吗?福建的林家福威镖局被人灭门了。啧啧,满门一百多口,听说就只有一个少爷逃掉了,剩下的都死光光了。”
“真的假的?兄台从何处得到的消息?”
“这还能是假的?江湖上都传遍了。”
“诶,可惜,当年我还曾托福威镖局押送过货物呢。林震南镖头行事谨慎,老成持重,把货物完好无损地帮我送到了。真是没有想到,一别经年,他竟然遭遇了这样的惨事。兄台,可知是谁干的吗?”
听到这段对话,田伯光停下了吃饭的动作,凝神细听起来。
“还能是谁,就是青城派啊。”
“什么?青城派不是名门正派嘛,怎么能干出杀人灭门的勾当来?”
“哼哼,老兄你困居于西北,脑子也不灵光了吗?为了绝世武功,什么名门正派也撕得下脸面啊。”
头一个人讪讪的,也知道自己天真了。
“对了,齐兄,你一向在赫连山上快活,这怎么下山了呢?”
“嗨,这个啊,别提了。衡山派的刘正风刘三爷要金盆洗手,广发英雄帖,遍邀各路豪杰见证。老弟我当年和刘三爷有点交情,自然要去捧个人场。”
“哎哟,真是想不到,齐兄竟然和衡山派的刘三爷也有交情。老兄你认识这样的大人物,那今后行走江湖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被恭维的那人一脸的得色,却还装作谦虚的模样。
“哪里,哪里,往事不堪回首。多年前的旧事了,也不知道刘三爷还认不认识我这样的小人物了?”
田伯光无心继续听下去,而是琢磨开来。
看来福建林家已经被灭门了,而刘正风要金盆洗手的消息也传出去了。
看这个姓齐的此时才从甘凉道出发前去与会,那么就说明,时间还来得及。
江湖茫茫,要找木高峰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倒不如也就此去衡山一趟,凑凑热闹不说,记得木高峰也曾经在衡山出没过。
要是就此碰上,少不得要为喀丝丽和她的族人解决后患才是。
如是想着,田伯光终于明确了去向。吃过饭,汇了帐,上了马便一路往湖南行去。
古代的时候,没有飞机,没有高铁。当然了,连普快也没有。
唯一能够代步的工具,马算是最好的了。
所以田伯光一路风尘仆仆,可是遭了不少罪的。
不过紧赶慢赶,总算是在三个月之后,来到了衡山脚下。
“哎哟喂,可算是到了。老子这身子骨都要木了,以后说什么也不跑这么远的路途了。”
怪不得古人出一次门,就跟生死离别一般。
实在是交通太不方便,路上变故又多,很容易出现意外。
田伯光这一路南来,都碰上了十几次劫道的。
当然了,在他的手下,劫道的也只能变成被劫的,让他口袋里的银子又丰厚了许多。
到了衡山,炎炎盛夏已经过去。加上衡山树木繁茂、地处深山,更加的清爽,总算是让他舒服了一些。
此时衡山这边已经很热闹了,一路上到处都是江湖豪客。持刀挎剑,吆五喝六,一言不合就开片。
看样子衡山派在江湖中的名气不错,刘正风又是衡山派的主持人,所以才有偌大的名头,一个金盆洗手,就吸引了这么多的江湖中人前来道贺。
只是此时又有谁知道,一个好好的金盆洗手,最终会演变为喋血的惨剧呢?
距离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日子还远,田伯光无事可干,便开始在周围搜索起木高峰的下落来。
奈何衡山实在是太大了,他孤身一人精力有限,加上木高峰为人谨慎小心,找了足足半个月,他也没有发现踪迹。
这一日,消息传来,刘正风金盆洗手之日不远了。
田伯光只好结束搜索,往刘正风的府邸赶去。希望能够在那里撞见木高峰,那就一劳永逸了。
刘正风虽然是衡山派的二当家,但据说和衡山派掌门莫大不和,所以并没有居住在衡山之上,而是在衡山城里另起宅院。
不过这倒也省了田伯光攀爬之苦,顺着马路,悠哉悠哉地往衡山城行去。
道路两旁尽有往衡山城而去的江湖中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徒步而行,苦不堪言。
而看到骑着高头大马、神态轻巧的田伯光,无不羡慕嫉妒恨。
此时的田伯光,早已不复在草原上时的粗豪。一身青布长袍,脚蹬轻履,虽不奢华,但却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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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他腰间悬挂着长剑,说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是有人信的。
只是他的长剑,又让很多人将信将疑起来。
一般江湖中人所用的长剑,都是那种窄边细长的剑。两刃开锋,可刺可砍。
即使略有不同,但也超脱不出这个范围。
哪怕是藏在剑鞘里,也能窥出一柄剑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可田伯光的剑鞘,却从头到尾都圆滚滚的。与其说是剑鞘,倒不如说更像是一根两指粗细的竹竿。
通体圆圆的,也看不出剑柄在哪里。而且圆溜溜的,也不知道那剑该细到什么程度,才能两侧开锋。
外人却不知道,田伯光的长剑,两侧根本就没有开锋。
不对,与其说是没有开锋,倒不如说他的剑根本就没有两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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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般的长剑不同,这柄剑十分的细长,通体黝黑,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而成。
剑鞘有两指粗细,而剑身就只有一指那么粗了。
最特别的是,这柄剑的剑身不是扁平狭长的,而是从头到尾都呈圆形。到了末端,才渐渐收束成了一个细尖。
说是一柄剑,倒不如说是一根超长的针更妥贴。
这剑怪形怪状的,而且因为特殊的样式,很多剑招都是没法用的。真不知道,谁能拿它来做什么?
可也正因为它很奇怪,便让田伯光生起了好奇心,拿来做了自己的武器。
出乎他的意料,这柄剑虽然很细,但却十分的坚韧。和许多锋利的兵器对砍过,都没有留下一丁点的痕迹。
唯一不方便的是,用这柄剑发挥不出剑法的作用来。
可对于田伯光来说,这倒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