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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曹的安排是极好的,只是他们都不太愿意。”曹天成看着地上跪着的姐弟俩,“兵曹,他们目睹了整个村子毁灭,目睹了他们的母亲为了保护他们而死在他们面前,他们想要报仇。”
“报仇?”高远摇摇头:“拉托贝被我们活捉了,参与屠杀你们村子的东胡人,都死光了,仇已经报了。”
“可是东胡人还存在!”跪在地上的曹天赐突然抬起了脑袋,大声道:“高兵曹,我要杀光他们。”
高远倒吸了一口凉气,跪在地上的曹天赐眼中冒出的杀意,的确不是他这个年纪该拥有的。
“小小年纪,你知道什么?你知道有多少东胡人么?你知道东胡人有多少士兵么?”高远冷笑着道:“胡图部只不过是他们之中一个败落的部落,我们便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而且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杀光东胡人,你口气倒大。”
曹天赐满脸的执拗之色,“兵曹,我不小了,这一次在胡图部,我杀了好几个不听话的东胡人,我知道,现在我们的力量还很弱小,但是我们终会强大起来的,爹爹说了,兵曹将来一定会成就大事业的,跟着兵曹,便能报仇,便能杀光东胡人,我不要去读书,读书有什么用?读再多的书,也不如钢刀管用。”
高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明白曹天赐有些魔症了,或许是受了太多的【创建和谐家园】,这个小孩的杀意是如此之浓,仇恨是如此之深,戾气是如此之强烈,这个样子,将他放到叶枫身边,自己倒还真是有些不放心了,叶枫年纪更小,正是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时候,将曹天赐放在他的身边,对他的成长绝不是什么好事。
也许,只有将曹天赐留在自己身边,慢慢地消解他心中的仇恨才是正解,一个满怀仇恨的人,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因为仇恨会蒙蔽他的眼睛,掩盖他的理智。
“天成,天赐既然这么说,那就将他留在我身边吧,他年纪小,先跟着我,做些送信传令的事情吧,我也可以教教他,怎样成为一个战士,至于怜儿,绝不能留在军营之中,去跟菁儿作伴吧,今年过后之后,我就会和菁儿成亲,那时候,她便也算是回来了,你说怎么样?让怜儿去休养一段时间,好好地恢复一下,对她也是有好处的,这件事就这样办了,不必再商议了。”高远断然道。
曹天成也知道,要将曹怜儿也留在身边,实在是有些为难,能有这个结果已经很不错了,天赐跟在高远身边,听高远的意思,这便是要收他做【创建和谐家园】了,而怜儿去叶菁儿身边,也算一个极不错的去处。
“多谢兵曹的照顾,天赐,怜儿,还不快多谢兵曹大人。”曹天成道。
得到高远的允准,留在他的身边,曹天赐喜出望外,前些时日,在胡图大营外,他看到高远一人一刀,势若猛虎地冲进东胡人中,所向披糜,杀得东胡人鬼哭狼嚎的情景,深深地映在他的脑海之中,最后当高远倒拖着拉托贝走回来的时候,曹天赐已是下定了决心,男儿汉活于人世,便当如是,假如当日自己有高远这般威武,又怎么让母亲倒在自己的面前。
“谢谢兵曹,谢谢师傅!”他倒是极机灵,听到高远说要教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当即打蛇随棍上,连师傅都叫上了。
高远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这个曹天赐,以后只怕会是自己的麻烦。“天成啊,你将送回县里的东西,这两天装车备好,我去贺兰部一趟之后,便会回县里去,接下来可能还要去辽西城一趟,这些战马,是要送给张太守的。”
“是,兵曹尽管放心,这些东西,就在这两天内,我一定将他都备好。”曹天成拉着一儿一女,一瘸一拐地走出了高远的房间。
他们刚出去,孙晓,步兵,颜海波三人便走了进来。
“孙晓,有多少人愿意来当兵的?”高远问道。
“兵曹,想当兵的人太多了,有些人都四十多了,还赖着不走,没办法,我们只能强行将这些人剔除,也怪小颜子,没事让弟兄们去炫耀个什么,搞得这些人都以为我们这里是金窝窝,不管自己适合不适合,都想要进来。”孙晓责怪地看着颜海波。
颜海波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当时我不是怕没有人愿意来当兵么,哪知道这些人个个都想进来?没想到,没想到。”
想起曹天赐的表情,高远知道,这些扶风乡民们有很多只怕和曹天赐一样,都认为刀才是这个世界的王道。
“一共招了多少?”
“按照兵曹的意思,我们第一队扩充到五百人,这一次大战,我们直接战死了五十一人,重伤不能再当兵的有六十三个,这样一算,我们第一队原本三百人的兵额,便差了一百一十四人,这个缺口当然得补齐,再加上两百人的新额,我们一共招了三面一十四名。”孙晓扳着指着算道。
“这些人新兵的训练,孙晓和颜海波负责起来,尽快让他们适宜军队里的生活以及我们的规矩,这些人体子弱,在生活上要尽可能地好一些,将底子给他们打好,没有一个好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白搭!”
“明白,现在我们第一队的生活那可是常人难抵的,奶牛有几百头,每个士兵们现在一人一碗奶是可以保证的,再加上顿顿都是肉吃,他们不想长壮都不行!”孙晓笑道。
“除了这些正额士兵,还可以招一些辅兵!”高远想了想,“这些牛啊羊啊的总得让人照管,天成那头也需要人手,那些实在不愿离去的,还可以在居里关外替他们开辟一些田地,便让他们在这里定居,平素我们的一些杂事也可以让他们来做,以后这些事情,就不要调正兵去做了,正兵们唯一的事情,就是将自己打仗的本事给我练得越强越好。”
“那兵曹,这些辅兵,发给兵饷么?”
“发,不过不能与正兵相比,三分之一吧!”高远想了想,道:“不过也可以给他们一些想头,告诉这些辅兵,如果表现出色,那么便可以晋升正兵,每个季度,我们会有一定的名额用来考核,只要能达到我们正兵的水准,我们就可以录取他们。”
“兵曹高明,如此一来,这些人只怕会比正兵更加拼命,只是这样一来,我们在资金上可就有些紧张了。”孙晓道。
“我们缺钱吗?”高远似笑非笑地看着三人。“我们现在缺的是合格的士兵,而不是钱。”
三人想着现在脚下站着的地方,都是会意地笑了起来,的确,在他们的脚底下,现在可是埋着巨额的银钱。
“步兵,你准备一下,明天,我们两人去贺兰部参加他们的大典,顺便将骑兵的教头给弄回来,嗯,天成的儿子天赐非要入伍,看在天成的面子上,便只能收下来,回头小颜子去找一套小些的军服给他送过去,这小子,便跟在我身边,先做些杂务吧!”高远吩咐道。
“是!”三人躬身退了出去。
第110章 兄弟,朋友
晨起的太阳懒洋洋地爬到半空,有气无力地将带着些许热力的光线倾洒在波澜起伏的草原之上,昨晚上下了一场毛毛雨,长长的牧草之上,尚带着些许露珠,压在草尖之上,颤颤巍巍的,稍有轻风拂来,便打着滚地从草尖之上坠落下来,映着光线,在空中划过一道七彩的光芒,落入草从之中,消失无踪。
绿色地毯一般的大地之上,数匹战马犹如一阵风一般掠过,硕大的马蹄丝毫不解风情地将青草黄花践踏在蹄下,将它们与肥沃的黑土融为一体,偶有花瓣却沾在马蹄铁之上,每每扬蹄之间,便见有星星黄花飘落于风中。
晴空万里无云,碧蓝的天空之上,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盘旋清鸣,忽如之间,宽大的两翼并拢,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自空中直划下来,临近地面,双翼打开,一个漂亮的掠地飞起,铁爪之间,便会多上一样物事,多半是一些在草从之中逡巡的野兔。
急骤的马蹄之声,豪爽的大笑之声,惊醒了草从之中无数的生命,他们或扑楞着翅膀自草从之中飞起,或撒开小腿,在草从之中划出一条波纹,远离这些巨大的,暴虐的大家伙,空中的苍鹰却是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契机,战马过处,替它将无数难以发现的目标径直暴露在它的目光之中。
步兵抬头看着天空之中的雄鹰,手不禁痒痒起来,反手取下背上长弓,引弓便欲将其射下来。
“步兵,不要动它!”一边的高远看着尽情地空中展现着英姿的雄鹰,高声阻止道,这是一种不屈的,不羁的,自信的生物,它对于天空的执着,对于自由的热爱,让高远为之折服,前世之时,高远便深深地喜爱着它们。
不去惦记安全与温暖,只为劈风斩云而高唱;不曾畏惧危机与险峻,只为携星伴月而骄傲,这便是鹰,这是高远心中的图腾。
那只如箭矢一般而下的雄鹰,在步兵长弓拉开的那一瞬间,似乎也感知到了危险,一个漂亮的弧线转折而起,扶摇直上,顷刻之间,在众人的视野之中,便只剩下了一个小黑点,在遥远的天际盘旋片刻,却又乘风而来,不过这一次,它距离高远等人的距离却是更远了一些。
“步兵,我们就是这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不畏险,不惧难,即便遭受百折而仍不悔,遍体鳞伤仍不会停下舞动的双翅,勇往直前,直达目标,所以,以后不要再射鹰。”高远勒住马匹,仰望着那矫健的雄鹰,悠然道,“鹰一生自由自在,率性而为,而我们却不得不为很多东西所束缚,所左右,但是步兵,我们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有一颗雄鹰的永不屈服的心。”
“遵命,兵曹,步兵此生,绝不射鹰。”步兵凛然答道。
高远点点头,策马缓缓而行,“步兵,还记得上一次我们在这里被十几个胡图骑兵围攻的事情吗?如果不是运气好,碰巧遇上了贺兰雄,那天可就是我们毕命于此的日子,此时,只怕已经变成森森白骨,血肉都要便宜了虫蚁野兽了。”
想起那一次的遭遇,步兵心中便充满感激:“兵曹,当时你是完全可以走掉的,那些胡图骑兵根本就拦不住你,你是为了救我才被困住的,如果不是你,我根本撑不到贺兰雄来救的那一刻,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这条命就是兵曹你的了。”
“很久以前,我没有一个兄弟,一个人游荡在人世间,那种孤单是最为煎熬人的,而现在,我好不容易有了你们这些兄弟,我怎么会放弃你们,抛弃你们而独自逃生。”高远双目微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说得是他的前生,那时的他,没有朋友,没有知己,没有兄弟,有的只是冰冷的训练器械,有的只是不死不休的生死搏杀。
步兵却是听成了高远对入伍之前的感慨,“我们第一队所幸有了兵曹这样一位长官,不然的话,我们还在混吃等死呢,哪有现在这等风光,去年围攻我们的胡图骑兵已经变成了草原枯骨,而我们,却仍是意气风发,想来不久之后,兵曹必然带着我们,纵马关外,所向无敌,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来。”
高远大笑,“人活一世,自当奋发向前,不枉度了老天爷给我们的这几十年的时间。”
“兵曹勇武,自会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那敢情好,但只要活得轰轰烈烈,便是短些又有何妨!”高远纵声长啸,“步兵,我们走!”
战靴轻叩胯下马儿,战马一声长嘶,奋起四蹄,疾速向前掠去。
高远与步兵一问一答,跟在他们身侧的曹天赐却是似懂非懂,曹天赐虽然会骑马,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马术又能好到那里去,但高远也不知出于什么想法,非得要带上这个小家伙,为此专门选了一匹性子温顺的马匹,担心他摔下来,竟是将他捆在马鞍之上,奔驰了这半日,曹天赐被捆在马上的双腿早已酸麻不堪,不过这小子有一股狠劲,竟是咬着牙,一声不作,每当高远的目光扫过他时,他们格外挺起胸膛,将疼痛压在心底,不在表情之上稍有遗露。
虽然听不大懂高远他们所说的话,但有一件事曹天赐是听明白了,那就是高远会带着他们去做一番大事业,这对于曹天赐来说,就足够了。
在叶枫还在叶氏与叶菁儿温暖的羽翼之下成长之时,比他只大上两岁的曹天赐却已经经受了世上最为残酷的生离死别,看见了世上最残忍的事情,钢刀飞舞,战马奔驰,鲜血淋漓,死尸横伏,这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曾经在娘亲嘴中无比美好的世界,终究还是一个实力为上的地方,拳头硬的人便是道理,刀子快的人便是道理。
胡图部骑兵劫掠了他们的村子,在他们的面前杀了他的母亲,转过头来,高远带着的扶风又打垮了胡图部,将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东胡人用绳子串在一起,一排排跪倒在营外的时候,曹天赐看到了那些人恐惧的面目,原来,这些在自己看来无比凶狠的人,碰上比他们更为凶狠的人的时候,也是会害怕的。
高远挥刀冲入东胡人中的那一幕,深深地烙印在了曹天赐的心中。
“我一定会成为兵曹一样的人的。”曹天赐在心中对自己道。
高远与步兵两人奔驰在前,曹天赐伏在马上,两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大腿内侧一阵阵的生疼传来,但疼痛却无法浇灭曹天赐此时一颗火热的心,如果这点苦都受不了,又如何能成为像兵曹那样的人,脸疼得有些扭曲,但却一声不吭,任凭胯下的战马带着他,紧紧地追随着前面二人。
在他的一左一右,另外两名骑兵策马伴随着他,高远虽然看似对他极为残忍,但私底下,却是暗中吩咐这两名骑兵照顾好这小子,生怕这小子一不小心摔下马来,那可就非死即残了,两名骑兵看到曹天赐脸上的坚忍模样,倒也佩服,初始骑马时的那种痛苦,他们可都是领会过的,曹天赐小小年纪,居然能挺住,的确算是一个人物。
“兵曹,你看!”步兵指着前方,大叫起来。
在他们前方数里之处,大旗飞扬,数百骑兵汹涌而来,飞扬的大旗之上,贺兰族的图腾,一条盘旋的金蛇随风飞舞,耀武扬威,而奔行在所有骑兵最前方的,自然便是贺兰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族长,贺兰雄。
高远勒住了马匹,回顾步兵道:“步兵,咱们的面子倒是大,贺兰雄竟然迎出了数十里地来。”
步兵不以为然,“要不是兵曹,他们去年过冬能不能熬过去都还两说,如今,他们不但熬过了酷冬,部落还在不停地扩展,而这一切,都是兵曹的提携之恩,贺兰雄也算是一个感恩的人,效迎数十里,这是兵曹该得的礼遇。”
“话不是这么说,步兵!”高远摇摇头,“有些人,你帮了他,他认为理所当然,对你不会心存感激,有些人,即使你对他只有滴水之恩,他也会涌泉相报,人是不同的,最开始,我的确是帮了贺兰雄一把,但是后来,我们就是互帮互扶的关系了,没有他们,我们也无法击败胡图族,活捉拉托贝,所以,我们是朋友,也可以说是战友,在他们面前,你千万不可摆出一副施恩者的架式,再深的友谊,也经不起几次摧残的。”
“我明白,兵曹!”步兵道。“不过兵曹,匈奴人与东胡人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差不多,现在我们有共同的敌人,自会并肩携手,可以后呢,如果我们与他们利益冲突起来了呢?那时怎么办?”
高远沉思片刻,“步兵,你能想到这些,说明你是一个有想法的人,我很高兴,现在我们是合则两利,分则两败,而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定呢?可不管怎么说,能多一个朋友总是好的,能多做一天朋友也是好的。”
“我明白了,兵曹!”步兵郑重地点点头。
第111章 拜访
骑兵奔腾而来,围绕着高远数人转着圈子,隆隆的马蹄声让曹天赐有些色变,紧紧地抓着马鞍,小脸儿也变得煞白。
这一群人却是有老有少,既有全副武装的精锐战士,亦有上了年纪,穿着华贵的老者,显然,这一次来迎接高远的不仅仅是贺兰雄,只怕族中有身份的人来了不少。
贺兰雄越众而出,看着高远,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高远兄弟,你可想死我了!”
“贺兰兄,如此大的阵仗,我可就当不起了!”高远抱拳,眼光闪过贺兰雄身周的几名老者,连连道。
“当得起,当得起!”贺兰雄笑【创建和谐家园】地道:“你高兄弟当不起,还有谁能当得起?你是我贺兰部的恩人,也是我贺兰部的贵人,来来来,我给你介绍,这是我贺兰部的大长老贺兰康,这是长老贺兰敏,贺兰捷!”
贺兰雄的手指着身边的三名白发苍苍的老者,为高远介绍道。
“见过三位长老!”每介绍一人,高远便抱拳一揖。
贺兰康的马儿轻轻向前踏出一步,与贺兰雄并驾齐驱,笑看着高远,“早就听族长说,高兵曹异于常人,不是一般的燕人可比,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很少有中原的当官儿的对我们这么有礼貌了,不叫我们一声蛮子,番子,那便是客气得很了。”
“那是他们没识见!”高远笑道。“贺兰部有贺兰雄兄弟这样年轻有为的族长,又有您这样睿智的老者,雄鹰展翅,虎啸山林,指日可等啊!”
“一个糟老头子,可当不起高兵曹这般称赞的话来,会折了老头子的寿的。”贺兰康抚着花白的胡子,开心地笑道。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古之以来,便有定论矣!”高远很是认真地道。
一番话说得三个老头儿眉开眼笑,一下子便将高远当成了最为贴心的知己了,要知道,在贺兰部,随着贺兰雄的连连成功,贺兰部如同吹气球一般澎涨起来,使得贺兰雄的威望如日中天,他们三人贵为长老,权势却已是被贺兰雄一步步架空,虽然贺兰部的茁壮成长亦让三人开心,但手中慢慢地没了权力,不免又有些郁闷。
贺兰雄看着高远,心中倒是又佩服他多一分了,真是有耐心,连几个不能干活,净出锼主意的老头儿也能虚以委实,哄得他们团团转,要知道,当初自己出兵之时,他们三人可是极力反对的呢!眼下大获且胜,却是不忘了跳出来表演一番。
虽然心中不喜,却也不能不容让着他们,谁让他们是贺兰部硕果仅存的三位长老了呢,反正现在贺兰部已经被自己一步步收拢在了手中,也不怕他们能玩出别的什么花样来。
“高兄弟,老营里正在杀牛宰羊,只等着你这位贵客入席了,请吧!”贺兰雄圈马让出一条道来。
高远笑着策马过去,与他并驱齐驱,“贺兰兄弟,怎么没看见燕姑娘啊?”
贺兰雄哈哈一笑,看着高远,神情戏谑:“高兄弟,你得罪我妹妹了,她现在很生气,说你这一次来了我们贺兰老营,她一定要让你好看,你还是多想想怎么应付她吧?”
“我可没得罪她!”高远哼哼道,“我可是待她如上宾一般,生怕有一点点让她不高兴了。”
“是吗?”贺兰雄拖长了声音,“我听她可不是这般说的,总之,她很委屈!”
看着贺兰雄意味深长的眼神,高远倒是有些不自然起来,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清晨,自己站在房门口,房内床上,那个几乎【创建和谐家园】着全身的女子胴体,以及那似怒似怨的眼神。
“高兄弟,你在想什么?”看着高远发起楞来,贺兰雄问道。
“哦,没想什么,没想什么!”高远惊醒过来,看着贺兰雄的面庞,心中不由暗自惭愧,人家摆出如此大的礼节,郊迎出数十里地来,自己却在这里臆想着人家妹妹的身体,心思当真邪恶的紧。
“你那妹妹精灵古怪,嫉恶如仇,这一次我不知那里得罪了她要收拾我,贺兰兄弟,我可在这里先跟你说好了,看到有不对,可千万得来救我一命才是!”高远愁眉苦脸地道。
“如是别人要收拾你,我义无反顾,拔刀便上,但是燕子可是我妹妹,她要收拾你,我必然躲得远远的,权当没有看见,你便是叫破喉咙,我也是听不到的,哈哈哈!”贺兰雄开心的大笑起来。
高远一张脸顿时垮了下来。
贺兰部的老营隔着居里关有两百余里,已经远离了大燕边界,他们所处的地方,正是东胡人与匈奴人交杂的一个复杂区域,近年以来,东胡人势大,匈奴人已经渐渐地被逼离了这个区域,贺兰部是周围数百里以内,唯一一个有规模的匈奴部落了。
贺兰雄亦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一个小部落,他可以内迁靠近那些实力雄厚的匈奴大部来保证自己的安全,但如此一来,却更多的要丧失自己的独立性,更大的可能是,在这些大部落的侵压之下,贺兰部会慢慢地被他们吞食,这是贺兰雄极不愿意看到的,为了维持贺兰部的独立性,他冒险将部落迁到了这样一个区域。
在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之后,贺兰雄的好日子来了,这就是他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之下遇到了高远之后才开始的,从那一时起,他不再为粮食发愁,不再为整个部落的生存而夙夜难眠。
有了充足的粮食,他开始吸收流浪的匈奴人加入他的部落,一个冬天,他让自己部落里的战士多了一百余人,而四月份的这一战,则让贺兰部在匈奴人中名声大噪,更多的小部落和流浪者向贺兰部聚集而来,虽然大战结束还只有十几天的功夫,但已经有不多的流浪匈奴人慕名来投,而对于这些前来投奔的匈奴人,只要是适龄的战士,贺兰雄立即便会分给他帐蓬,奴隶,牛羊马匹以及一笔安家费,这个举措又为他赢得了更大的名声,如今,贺兰部已经可以聚集起五百名骑兵了。
而这一切,都缘于高远,一个半年之前,还与他素不相识的大燕人,这是他生命中的贵人,高远的勇武,高远的豁达,高远的深谋远虑,高远的豪爽大气,都让贺兰雄为之折服,高远的未来绝不仅仅是一个兵曹,或许他可以走得更远,而在中原,自己有了这样一个并肩战斗过的生死朋友,对于他的雄心壮志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匈奴人分裂得太久了,虽然匈奴王名义之上是所有匈奴人的王者,但也只是对一些中小部落还有约束力,而那些有能力与匈奴王分庭抗礼的大部,阴奉阳违已经算是客气的了,更有甚者,其中一些胆敢去抢掠中小部落供奉给匈奴王的敬献,正是因为内部的不团结,这些年来,匈奴人才会被东胡人压着打,每每双方发生争执,最后输的一方一定是匈奴人。
这种局面一定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