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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耳朵估计是数蝙蝠的,在纷乱的酒席上也能够清晰捕捉到任何有用信息。知道秦琼是北平王妃的侄子,立刻从自己的桌子上窜过来套词。云浩越发认定,柴绍此行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知秦校尉如何与我们浩哥儿熟识?”知道了秦琼的身份,柴绍对云浩认识秦琼这件事情越发的感兴趣。这孩子年纪小小,居然见过李密还跟北平王的内侄关系莫逆,到底是什么来头。
“哈哈哈!这件事情说起来话长,当初某家落难,多亏云小哥相助。这个人情俺秦琼一辈子都记得,不知道他又怎么成了唐国公府里的医官?”秦琼同样对云浩成为唐国公府里的医官很敢兴趣,毕竟这还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
一脸痤疮的罗成显然是这场酒宴中另外一只蝙蝠,听到两人的谈论端着酒杯不声不响的踱了过来,准备在后面偷听。
云浩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哪里他娘的是宴会。纯粹是双方互相试探的战场,现在战场的焦点就是自己这个小孩子。嘴上谈论着兄弟情谊,心里却盘算着如何防止对方加害,或者加害对方,这他娘的酒宴也真够累人。
“呵呵!浩哥儿初到晋阳,便治愈了我家二郎和国公爷的病症。国公爷爱才,便破例聘了浩哥儿做医官。你们可是不知道,国公爷在晋阳城边赏了浩哥二百亩地。这小子又折了我们晋阳城里的一枝花,现在他可是晋阳城传奇似的人物。不知道多少纨绔,都对咱们浩哥儿羡慕嫉妒恨。”
“你成亲了?”秦琼狐疑的看着云浩,对云浩这小身子板非常没有信心。
“呃……!成亲了!”云浩红着脸说道。虽然年纪小不能行房事,但毕竟每天和张妙柯钻一个被窝儿。个中滋味儿……太他娘的折磨人。
“哈哈哈!成亲了就是大人了,来人给浩哥儿换大碗来。”秦琼笑得像是在抽风,熊掌拍在云浩后背。将云浩拍得好似风中落叶!
好容易从魔爪下逃脱,眼前又出现了一张疙疙瘩瘩,分辨率非常高的丑脸。
“那啥……浩哥儿是吧,能不能……!”罗成说话吞吞吐吐如同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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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肯定有事情求自己,云浩看到罗成的样子就知道。齐彪和来顺儿那两个【创建和谐家园】,只要有事情求自己就是这副样子。
“不知道小王爷有何见教?”云浩转过身来,面对这位隋唐猛将。据说这家伙的功夫相当了得,隋唐英雄榜上面名列第七。可云浩现在怎么看,这位都是一青春期少年。
“浩……浩哥儿是医官?”不知怎的,罗成见了云浩有些紧张。又或许是有些不好意思,反正是脸红脖子粗,说话如同便秘。
“不错,小王爷有事情尽管吩咐。云浩做得到的,一定效劳。”云浩学着柴绍的样子,双手抱拳小大人似的说道。既然你们北平王府公事公办,老子就给你说官话。两辈子加起来,就算是罗成也找不出错处来。
“呃……!”罗成有些为难,求救似的看向表哥秦琼。云浩这样说话,让他没有办法接茬。医官这种技术门槛很高的职业,是有资格拒绝一些要求的。例如说为xxx看病,到时候老子就说看不了治不好,你能将老子怎地?
“小子,不要拿腔作调的。这是俺的表弟,脸上的顽疾让他彻夜难眠。你既然有本事,就帮他瞧瞧。”熊掌又抽在云浩脑袋上,看得柴绍直吸凉气。在晋阳没人敢这么干,就算是李渊也不会。按照这小子睚眦必报的脾气,柴绍很想知道秦琼会怎样倒霉。
出乎预料之外,云浩并未对秦琼龇牙。柴绍心里暗自冷笑,这小子越是不说话,报复就会越猛烈。很期待这样一位彪形大汉被整之后,脸色是何等的精彩。
“小王爷这个病,其实也不算是病。应该说是青春期正常的状况,只要是少年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只不过小王爷比较严重罢了!”云浩看了看罗成那张脸,也邪性了。就算是pm2.5横行的年代,有这副尊荣的恐怕也不太多。若是在后世,估计罗成得去天桥中医院去看看。云浩对治好这样的病很有信心,没道理天桥中医院能够看好的病,自己却看不好。
“这么说,云医官能治?”罗成的眼睛立刻就亮了。云浩这么说,就代表他能治。罗成对脸上这些疙瘩,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不知道吃了多少药,看了多少大夫。可总是治不好,有时候罗成都有心用刀子将这层皮给揭下去。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速成见效快,但手段会激烈一些。另外一种见效很慢,但比较稳妥。不知道小王爷想选哪一种?”
“速成之法!”云浩话音刚落,罗成便抢着说道。他实在是一丁点儿时间都等不得,听说有速成的法子怎还忍得住。
“这法子可暴烈得紧,稍有差池便会出岔子,你可要想好了。”云浩郑重其事的再次确认,这可是罗成的脸。万一出了岔子,罗艺会在自己脸上刻花。
“无妨,无论多么暴烈。我罗成一肩承担,即便出了什么事情,断然不会让人寻云医官的麻烦。”
“小子你可悠着点儿,我表弟……!”
“表兄不要多言,某家心意已决!”秦琼刚要劝两句,立刻被罗成打断。脸都这样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将馨儿唤来,顺便带着我的药箱!”大喝一声,便有仆役去请馨儿。
这药箱本是从张文仲那里讨来装门面的,却没想到今天真有了用处。不多时,便有仆役领着馨儿来到厅堂之中。
“小王爷请坐好了,不管怎样都不要动。”云浩一声吩咐,罗成便盘膝坐到地上。身子挺直好似一杆标枪似的。
云浩取出一根银针,在烛火上炙烤一下便扎进了罗成脸上的脓包之中。这痤疮和青春痘,都是源自于脸上的分泌物。由于毛孔堵塞,这些分泌物常年难以排出。便逐年沉积在皮肤之中,想要治好痤疮最简便的办法,就是将这些脏东西弄出来。
绣花一样在罗成脸上行针,扎一针炙烤一下。不多时罗成的脸上已经是千疮百孔,可那些皮肉已经是死肉,扎上去也不出血也不疼痛。只有少量冒了白尖儿的,涌出脓水。
云浩也不管那些,只是将脸上所有的脓包扎了一个遍。然后取出一个小瓶子来,在里面点上一点酒精。趁着微热之时,迅速将瓶子口贴在罗成脸上。
可惜这只是陶罐,如果是玻璃罐子。就可以看到那些脓水顺着针眼儿一起涌出的盛况,那场面绝对会让你呕吐三升。
估摸差不多少,云浩便将罐子起下来。被吸的地方通红一片,那些脓水已经被抽干净,现在出的全都是鲜血。云浩仔细用蘸着酒精的麻布,在那些出血点当涂抹。这年头消炎的东西不多,酒精绝对是神器级的存在。
罗成初时感觉脸上烫烫的,有一股大力似乎在吸。可那罐子拿掉之后,云浩涂抹在上面的东西又凉凉的很是舒服,心中对云浩有了几分信心。
云浩如是操作,很快便在罗成脸上吸了一个遍。罗成感觉不错,可边上的人都吓傻了。此时的罗成脸已经全部肿起来,整个脸好像煮熟的虾。那些针眼已经不再流血,而是淌出了一种黄色的水水。云浩将罗成的脸用酒精清洁一遍,拍了拍手道:“小王爷,第一步治疗已经结束。此后十天,你都不能出屋子半步。若是见了风,将会出大事情。”
“好!”如果能够治好脸,别说禁足十天。就算是一个月,也是值得的。
“这只是第一步的治疗,十天之后。你脸上还会有残留的脓包,我会再次行针来一次。一般情况下,两次便足矣治愈你的伤。哦!对了,这几天你必需用这东西洗脸。”云浩一翻手,从药箱里面拿出一个奶白色的东西。
“这是……!”
“这东西叫做香皂,官价五贯钱一块。用这东西洗脸,可以让脸上的脏东西立刻祛除。乃是治疗小王爷病症的不二法宝!小王爷可收好了。”
罗成接过云浩手中的香皂,一股幽幽的清香从香皂上面阵阵传来。再看这香皂,圆润如玉一看就是好东西。好像卖五贯钱千值万值!
“哈哈哈!云医官治好了某家的顽疾,哪能区区五贯钱就能谢过的?这里有一方玉佩,乃是某家心爱之物,便送与云医官了。”
柴绍看到那玉佩,惊讶得嘴巴都快掉到脚面上。看那玉质刀功,没五百贯钱想都不要想。这小子,这是在抢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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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秦琼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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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佩不错,借我把玩把玩!”第二天一早,柴绍就钻进云浩房里。
昨天罗成接受云浩的治疗,自然不适于继续饮酒。秦琼带着燕云十八骑中的尉迟南,尉迟北两兄弟不断敬酒。柴绍哪里是这些彪形大汉的对手,不出半个时辰就会灌得头昏脑涨,趴在桌子上装死狗。
云浩一边把玩着玉佩,一边吃着早点。老规矩,小酱菜小馒头外加小米粥。昨天晚上的宴会,让再次对这个世代的菜系怨念慎重。除了煮就是蒸,来点儿不一样的就是烧烤。昨天晚上就吃了一个半饱,回来见到馨儿脑袋瓜小鸡啄米似的,就没忍心让她弄宵夜。今天早晨吃的正欢畅,却不防这家伙野猪似的冲进来。
“滚蛋!”云浩一反手,就将玉佩揣进怀里。柴绍这货现在也向【创建和谐家园】的方向发展,把玩把玩着就会将这件事情忘到脑后。再见面的时候,这货会选择性失忆,完全忘记玉佩是自己的这一事实。
“不就是一块玉佩嘛,谁稀罕。没看出来,人家那是试探你呐!”柴绍很不自觉的坐到了云浩对面,抓起馒头就往嘴里塞。这种小馒头,他空嘴就能吃六七个。
“废话,这我还不知道。你以为,任谁都能给北平王妃诊治病症?他们这种人,天生的怀疑一切。尤其我还是唐国公府上派来的,罗艺更得加个小心。”云浩自然知道,罗成让他看病,就是试探云浩的医术。
“你都知道了?”柴绍瞪大了眼睛,这小子莫非真的妖精变的?
“当然知道,若不是秦琼为我说了好话,说不定会有什么刁难的事情。那罗成自己跑过来为母亲试医,我当然要消遣他一下。”云浩不紧不慢的吃着馒头酱菜,“吸溜”“吸溜”的喝着小米粥。
“消遣?”柴绍一口粥差点儿从鼻子里喷出来。这什么地方,北平府!在北平府消遣北平王世子,我的个老天!这小子嫌命长了?
“对啊!消遣!他那个毛病是内分泌引起的,我刺破脓包又拔出了脓水自然有一定效果。不过想要根治,那只是梦想。要说药方也简单,七八个大姑娘让他祸害一个月,保证脸上的包会不见。不过……你说,这种药方也是能明说的?”
“你消遣了那罗成,万一……!”柴绍立刻就急了,他这一次来北平府可是带着使命的。
“万一个屁,他最少十天半个月都出不了屋。挨过了第二次行针,老子就跟你回了晋阳。他罗成总不能为了这破事儿,就派燕云十八骑来晋阳追杀我吧。就算燕云十八骑再厉害,他奶奶的到了老子的地头,老子仍旧有办法让他们变十八条虫。”
“这次来北平,可担负这国公爷的大事,你可不要给搞砸了!”
“什么大事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一个八岁的医官。在其位谋其政,其他的事情我不管。哎……你不许说,说了我也不听。我这耳朵,时好使时不好使,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上了年纪的人,耳朵就是背!”
“噗……!”柴绍一口粥从鼻子里喷出来,这一次是气的。
两人正在吃饭,忽然有人来报,说是张公瑾来访。
这张公瑾是北平王府的旗牌官,与单雄信交好。秦琼到北平王府,第一个找的就是他。昨天,他也是灌柴绍酒灌得最凶的那个。
“张旗牌这么早来,有何贵干?”柴绍见到张公瑾,不由得一愣。这么早过府相聚,无论如何都不和规矩。
“柴官人难道忘了?昨天说好,今天去校场看秦大哥与武魁比武较量?”张公瑾有些奇怪的回道。
柴绍昨天被灌得颠三倒四,哪里还记得有过什么约定。不由得向云浩望去,这小子年纪小昨天就没人灌他喝酒。自己在边儿上,美美吃了一顿。
“秦伯伯虽然穿着校尉服饰,但还不是真正的校尉。不少人私底下都说,北平王这是徇私。尤其是武魁,仗着当今圣人的宠信一向跟北平王不睦。这些下属当中,就数他怪话最多。今天北平王特地安排了一场比武较量,就是要让那武魁心服口服。那武魁也放出大话,说是若秦伯伯赢了他。可将先锋大印相让!”
云浩将昨天酒桌上的事情叙述了一遍,柴绍这才依稀记起昨天好像是答应了秦琼,前往校场观看比武,为秦琼加油助威。
“张旗牌稍待,早饭吃了没有。在这里用一些,别的不敢说。这小子的吃食可算是天下第一,就连切菜都有专门的厨子,不可不尝!”柴绍熟络的招待着张公瑾,好像两人是失散多年的兄弟一般。
云浩在边上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儿,送人情老子不会送。要你这家伙来帮老子送?就张公瑾这饭量,眼前的小馒头他一个人能吃一车。昨天可眼睁睁的看着,这家伙啃掉不下五只羊腿,其他的菜还不算。
“哈哈!今天都是残羹剩饭,怎能招待张伯伯。待今晚秦伯伯大胜,咱们让柴大官人摆酒设宴,大家吃个痛快。”云浩坏笑的看着柴绍,拿老子的东西送人情这毛病不能惯。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老子哪来那么多东西,让他送人情?老子难道不会送?
“好!既然如此,就先谢过柴官人的款待。今晚,咱们不醉不归。昨天云小子拿来那种酒就很不错,今天一定要多多喝上两坛。马车在外面准备好了,请!”张公瑾豪迈无比的道,看起来今天晚上又是一轮惨烈的酒事。
柴绍一听酒字,胃就开始抽抽。昨天这帮家伙开始还能拿杯喝酒,喝着喝着就变成了碗。再喝着喝着就变成了坛子,云家蒸酒也是能用坛子喝的?今天早晨起来,胃里好像有团火在烧。脑瓜仁好像和脑壳分开,柴绍很有种想将脑袋劈开搅合搅合的冲动。
被张公瑾和云浩簇拥着,上了马车。一行人打马便奔着校场而去!m.。
第一百二十八章 公平的老天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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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凛冽,云浩穿着裘皮依旧冻得像个乌龟。可校场上拿着樱枪的士卒钉子一样的站着,个个身上穿着皮甲,真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忍受北地刺骨的寒风。偌大个教军场中满是军卒,却连一声咳嗦声都没有,只有刺骨的寒风在呼号!
云浩对樱枪还是有些了解,农民兄弟造反,因为穷所以大多用殳。那种武器取材简便,使用便捷的确是最易于推广的武器。军队是专业的暴力机构,虽然很穷但也得跟农民兄弟这种非专业人士区别开来。
于是长矛这种武器出现了,殳作为钝器打击武器对力量要求很高。而长矛因为有尖锐的铁头,杀伤力比起殳来不止强了一星半点儿。
通过不断的经验总结,军队的职业杀手们发现。长矛刺人的时候,鲜血会随着矛杆流淌。这样会使握着矛杆的手打滑,战场上一个疏忽就可能丧命。杀才们决定改进,红缨枪其实就是改进版的长矛。
改进之后的长矛依旧保留了尖锐的铁头,却加了一束不太值钱的红缨。刺穿人体之后,鲜血会顺着铁头流到红缨上。自然,也就解决了枪杆打滑的问题。
军队是耗铁大户,不可能每名军卒都有合适的兵刃。于是,数量庞大的长枪兵便出现在军队之中。他们是军队中的最低级军种,或者说是炮灰。往往最危险的地方都会出现长枪兵的身影,中华民族的祖先就是用这种简陋的武器,一次次抗击着北方游牧民族的冲击。
看见这些长枪兵,云浩无来由的觉得有些悲凉。对于骑射为主的游牧民族来讲,这些长枪兵就是一个个很好的靶子。没办法,国家穷军队就穷。造物主给了华夏民族智慧的头脑,勤劳的双手。却没有在这块土地上,留给我们足够的铁矿。华夏大地一向缺少铁这种战略资源。
胡思乱想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忘却寒冷,云浩感觉穿着鹿皮靴的脚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还不敢跺,只要跺跺脚麻木的脚会钻心的疼。
战鼓声声响起,同时响起的还有低沉的号角声。一大队骑兵冲进了校场,为首一人正是北平王罗艺。身后跟着十八名彪悍的武士,这些彪悍的武士披着黑色的披风。胯下战马匹匹高大,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比别的马至少高出了半个头,得胜钩上挂着马槊,背上插着两杆短枪,腰里缠着飞爪,战马的右侧还有长弓和箭囊,肋下别着横刀,马【创建和谐家园】上还有一对锤子,看起来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看到尉迟南尉迟北两兄弟在里面,云浩就知道这是大名鼎鼎的燕云十八骑。据说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这十八个人若是玩起命来。就算是天下第一猛将宇文化及,也只能落荒而逃。
罗艺飞身下马,带着燕云十八骑登上高台。一双虎目扫视一眼下面密密麻麻的军卒,朗声喝道:“比武开始!”
没有前缀也没有过多的言语,云浩觉得罗艺对那个叫做武魁的家伙已经是忍耐到了极点。这一次,就是想借着秦琼的手将这个无法拔去的刺头除掉。
话音刚落,一骑便飞一样从校场角落里面窜了出来。黄彪马上一员战将,手持瓦面金锏身穿锁子黄金甲,端的是威风凛凛。不是秦琼哪里还有别人,如果不是场面太过肃杀,云浩差一点儿就喊出好来。
不知道那个武魁是怎样的一个人,不过用【创建和谐家园】想都知道,不管怎么样的人,在秦琼面前都讨不到好去。
秦琼到了教军场中央,端坐在马上遥遥给罗艺抱手施礼。罗艺微微额首算是回礼!正在这时,校场的另外一段忽然响起一声怒吼。接着一个人形的怪物就出现在云浩面前,我的个老天,这玩意儿是人?
出来的这家伙身高怕是比起姚明来,也要高上一个头。这么冷的天,居然打着赤膊。腰上扎着一巴掌宽的板带,上面镶满了铜钉。身上肌肉疙疙瘩瘩的虬起,满身的黑毛好像一只大猩猩,云浩感觉这就是一头没有进化好的大猩猩。云浩很怀疑,这家伙有变形金刚的血统。
这家伙步行而出,估计他不是不想骑马,而是找不到能够驮得动他的马。估计他要是骑,也得是避水金晶兽那一类的怪物。
这家伙背上背着一把黄杨大功,看那弓的形制比起云浩来还要高上几分。双手各拿着一只西瓜大的铜锤,铜锤上疙疙瘩瘩满是铆钉。看起来让密集恐惧症患者不寒而栗!
云浩一阵暴汗,这一双铜锤。哪怕是一只恐怕也比自己要重一些,这家伙一手拿一个,这得多大的力气。再看看原本身材高大的秦琼,云浩第一次觉得秦琼身材是如此矮小。
“【创建和谐家园】!这玩意是人么?”云浩吓得脱口而出。
“这武魁乃是圣人从陇右弄来的奇人,天生神力。据说那一双锤子,一锤就可以砸死一头牛。生裂狮虎的事情也干过,凶猛的豹子在他面前就好像是一只家猫。叔宝这一局可算是九死一生!”张公瑾有些凄然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