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半分钟过后,黑夜的尽头,披着密集的水雾,洛忧背着熙淼走了过来,他将背后的少年放了下来,指了一个掩体示意其躲好,随后将手中的训练用枪一扔,走向了指挥车。
在雨夜中,洛忧的瑰红眼眸显得异常灼目,就像在黑暗中燃起了两团火焰,比鲜血还要浓郁猩红,军靴踏在水面上的声音就像铁锤般敲击着人的心脏,一下又一下,带来一种可怕的压迫感。
离得最近的一名蓝军战士有些忍不住了,翻滚突出掩体,握着枪托向洛忧的脑袋砸来。
洛忧任由枪托砸在自己脑袋上,这把训练用枪的强度不比正规枪械,这么猛烈的一撞直接螺丝都松了,却没能把他击倒。
蓝军士兵还没反应过来,胸口就挨了一掌,整个人像断线的风筝一般倒飞出去,砸在了指挥车的车头,将大灯砸凹了,自己也没了动静。
“别上了。”就在其它蓝军士兵准备上前时,李雷从指挥车掩体后走了出来,他眯眼看着洛忧的瑰红眸子,冷声说,“这只狼崽子你们对付不了。”
包围过来的蓝军士兵小心翼翼地向后退去,当离开洛忧的攻击范围时,他们顿时觉得身上湿透了,也不知是雨水浸了进来,还是被自己的冷汗打湿。
“我还真就不信了,在荒野上待久了能变这么强?”李雷扭了扭自己的脖颈关节,眼中露出了些许寒芒,气机锁定了洛忧。
“要试试吗?”洛忧突然鬼魅地一笑,赫然消失在了原地。
李雷顿时一惊,他发现自己的动态视觉无法捕捉洛忧的速度,一瞬间就失去了对目标的追踪,而当他反应过来时,洛忧已经站在了身后。
李雷惊愕地回过头,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只见洛忧浑身上下涌动着一股无形的能量,剧烈的震荡引得周围的空气都开始爆鸣,雨水打在滚烫发红的皮肤上化作了腾腾蒸汽,从未有过的恐怖压迫就像崩塌的苍穹般向自己压来。
当洛忧一拳挥过来的时候,李雷感觉天都塌了,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我死定了!
不过,就在洛忧即将一拳轰碎李雷的脑袋时,他的拳头在空中硬生生收住,最终离李雷的脸只有咫尺之遥,近得李雷都能感觉到拳面皮肤的滚烫温度。
不自觉地,李雷喘起了粗气,冷汗混杂着雨水一起打湿了身上的衣服,一种劫后余生,恍如隔世的感觉油然而起,就像刚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洛忧收手,和浑身僵硬的李雷擦肩而过,径直走向了乘着饭汤的保温箱,拿起了一份米饭和骨汤,靠在指挥车旁默默地吃了起来。
许久过后,李雷擦了一下头上的雨水和冷汗,对一脸呆滞的蓝军士兵冷声说:“演习结束了,让医疗班把中校带回去,然后进城处理伤员,其余人收队。”
...
这一次演习以蓝军失败收场告终,而且是破天荒的指挥部被捣,说得通俗点,就是新兵守城守到一半觉得太麻烦,打着没意思,冲出来把蓝军指挥部“斩首”了。
这样的结果别说前所未闻,简直可以用荒谬来形容,临安军区的高层军官听了汇报以后还以为下面在开玩笑,结果把负责人拉过来一问发现真是这样。
这一类演习的目的其实很简单,现在是鸽派主导政治,那在思想和意识形态上就不应该有太过激进的士兵,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个恶劣的天气拉出来练一练,让老兵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吃过苦头了大部分人也就老实了。
有些还不老实的新兵以后慢慢收拾,能折腾的机会多了去了,要到最后实在收拾不了,那就由他去了,毕竟鹰派只是不符合当下政策,倒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派系,不犯法不【创建和谐家园】,非要跑去荒野送死也没人拦着。
可这一次演习居然出现这种意外,蓝军打不过新兵,把演习搞砸了,虽说不是什么严重的军事事故,但也让上头开始重视起了这一次的问题。
中校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头上缠了个绷带,满肚子怨气,他翻阅着洛忧的资料,骂骂咧咧地说:“新兵里来了个进化者?首都那边怎么没通知这事!”
李雷默默地说:“不是很清楚。”
“谁招进来的?是不是哪个大家族的人放我们这练兵来了!”中校不敢怠慢,如果真是大家族的人,那可必须招待好了,因为现在只是挂个名当新兵,以后绝对会借助家族地位飞黄腾达,如果现在关系处得不好,以后对方反过来收拾自己可就麻烦了。
李雷摇着头:“不是家族放进来的,是通过正常手续加入的义务兵。”
“见了鬼了?”中校实在是搞不懂了。
荒野进化者跑来参军本来就是破天荒的事,一般就算有也是大家族招安过来的,事先都会打好招呼,不然你不给人家优待,人家凭什么放着自由横行的生活不要,过来给你效力?
那些大家族放进来的进化者新兵一般在新兵连走个程序,马上就开始军职大升,像洛忧这种没有大家族当后台,义务兵录用的进化者真是见都没见过。
中校反复翻阅着洛忧的资料,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就几行简单的介绍,年龄性别体重,173cm,男,128斤,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属于丢进文件夹就再也想不起来的资料,他抓了抓脑袋,问道:“这条狼崽子平时怎么样?”
“孤僻,不爱说话,不太好相处,但也不惹事。”李雷基本答到了点子上。
“不惹事就行。”中校不耐烦地合上了资料,说,“给我盯紧点,这种人不会无缘无故参军,跟那些平时比较跳的兵油子说一下,没事别去招惹狼崽子,否则被咬掉几块肉都没地方哭去。”
“是!”
“哦对了,这个。”就在李雷准备离开时,中校拿出了一个盒子,不耐烦地说,“三等功勋章,给狼崽子拿过去,表彰会就不开了,这次蓝军脸丢大了,不能张扬。”
“是!”
...
第二百一十章 美味食物
洛忧收到了三等功的勋章和证书,在新兵训练期间拿三等功,这是极为罕见的,多少在部队里混了五年七年的老兵都没机会立功,现在洛忧来了两三周就拿到了,这可把不少人羡慕坏了。
而且,虽然临安军区上层没有大肆宣扬演习的过程,但新兵们一个个可是目睹了洛忧直捣蓝军指挥部的壮举,一个个兴奋地叽叽喳喳到处说,甚至有些人开始添油加醋,把洛忧描述得神乎其神,什么眼睛一瞪威压一片蓝军,什么一脚把人踢得浑身散架,各种编,各种捏造,洛忧的名字在短短几天内就被新老官兵皆数知晓。
按照洛忧一贯的性格,他是不喜欢受到瞩目的,但他也管不了别人的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了,路上被人议论也都无视就好。
作为洛忧的队友,莫谦和羊咩咩算是沾了光了,莫谦走到哪都春风得意,昂首挺胸,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立的三等功。
羊咩咩就更受欢迎了,这么一个漂亮又胸大的姑娘很快就受到了临安军区新老兵的瞩目,关注度一度超过了洛忧,时不时还能在路上被人拦住,二话不说塞上来一封情书,把这个羞涩的小姑娘弄得满脸通红。
自由活动时间,洛忧走在走廊上,准备去图书馆翻阅一下书籍,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洛忧。”
洛忧侧目一看,是叶梓萧,熙淼也在,不过这个少年正缩在叶梓萧身后,一副想说什么又不敢说,有些害羞的模样。
洛忧走了过去:“说。”
叶梓萧似乎对洛忧很不感冒,也许是对洛忧这次拔了头筹很不服,没有正眼看他,只是指了指身后的熙淼,说:“小不点有东西要给你。”
“什么东西?”
“你自己问。”叶梓萧说完,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老子先走了。”
“诶!...”熙淼一个人面对洛忧有些不知所措,脸都红得要滴出血了,就像一颗熟透的苹果,他犹豫了好久,这才从怀中拿出一个点心盒,弱弱地笑道,“洛忧大人...谢谢您在演习的时候照顾我...我给您做了一点东西...”
洛忧打开盒子一看,是一些小点心,非常精致好看,感觉就像是专业糕点师做出来的东西,而且造型很可爱,充满着文弱的秀气。
洛忧沉默了一会,原则上来说他是不会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的,不过心想这是在军营里,应该不像外面有那么多幺蛾子,就象征性拿起一块小蛋糕吃了一口,准备吃了就走,省得被缠着。
不吃还好,一吃洛忧眼睛都睁圆了,他愣了许久,咀嚼顿时变快,三下五除二将手中的小蛋糕吃完,随后拿过了点心盒,风卷残云似的扫干净了所有点心。
操!太好吃了!若不是不爱说话,洛忧非得把这个心里想法爆出口。
蛋糕放入口中根本不用嚼,含在口中一会儿就化掉了,唇齿间留下一丝淡淡的清香,细细回味,奶油浓浓的气息回旋在口中又香又甜,用手捻一块曲奇送到嘴里,瞬间,香浓的奶味充分地与味蕾结合,满嘴余香,一点一点的咀嚼,细细品尝,融合得更恰如其分。
这种手艺简直绝了,不是一般人看看甜点书就能学到的,绝对是从小就积累了经验。
“很好吃。”洛忧回味完点心后,看了熙淼一眼,这个少年似乎因为洛忧喜欢吃而很开心,漂亮的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洛忧突然问道:“对了,你刚才为什么叫我‘大人’。”
“啊...我...习惯了...”熙淼有些不好意思地一笑,摸着毛茸茸的头说,“我家穷,没什么地位,但经常有贵族老爷来,称呼他们的时候都要叫大人。”
“你是做什么的?”
“我们家有个小磨坊,自己做面包,蛋糕,饼干出来卖,我从小就帮忙打下手,也没读过什么书,只会做这个。”熙淼笑得有些勉强,显然是对自己的出身不自信,“洛忧大人呢?一定是很厉害的人吧?”
洛忧没有正面回答熙淼的问题,只是奇怪地问道:“那你好端端来参军干嘛?”
“这个...”熙淼有些犹豫,似乎难以启齿。
“不能说就算了。”
“啊没事的,可以说...”熙淼以为洛忧不开心了,赶紧揪住了洛忧的衣袖,勉强地笑道,“也没什么,我从小是个很没用的人,在家里也没什么地位,后来有个贵族老爷看上了我,想把我买走,父亲觉得我是个小废物,就准备把我卖了...但我不想去贵族家里当奴隶,就离家出走,然后跑了这里。”
寥寥数语,洛忧却是能体会到那种辛酸,他问道:“你来军队是有什么打算吗?”
熙淼摇了摇头,嘿嘿笑道:“没打算,混一天算一天,如果可以的话就去炊事班吧!我可以给大家做点心!”
洛忧点了点头,有计划方向什么都好说,怕就怕漫无目的过一天算一天,那可就真的成废物了。
“对了,给你个建议吧。”洛忧指了指图书馆门口宣告栏的一张通告,说,“通告说这两天有首都的领导过来视察,你现在去找炊事班,给他们看一下你的手艺,然后给领导做几份甜点,应该会有不错的收获。”
“啊,真的吗?”熙淼有些意外,高兴地说,“那我去试试!谢谢洛忧大人!”
“恩。”
洛忧刚准备进入图书馆,又听到了熙淼的呼唤,这个少年的脸仍有些微红,他侧着脸,紧张地搓着衣角,试探性地问道:“如果我去了首都,以后还能见到洛忧大人吗?”
“可以吧,我也想去那边。”洛忧这倒没有说谎,他的目标是往上爬,拼命爬,爬得越高越好,那留在临安军区是没有太多出路的,而权贵满门的首都更有发展空间,所以有机会调去首都的话他是一定会去的。
“啊!那就好!”熙淼变得异常开心,向洛忧挥了挥手,“再见洛忧大人!”
...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三大军部
三个月的新兵训练很快就结束了,人的感情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新兵们刚开始训练的时候对李雷是又恨又怕,巴不得这个教官哪天暴毙。
但真的当新兵生涯结束,即将分别的时候,新兵们回想起这三个月的酸甜苦辣,一个个却又抱着李雷哭个不停,把这个性格冷漠的少尉弄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实在不好意思骂人,又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最夸张的是莫谦,这家伙是被李雷整得最惨的,现在也是哭得最惨的,哭得撕心裂肺,鼻涕泡都流出来了。
煽情的环节结束后,这一期的新兵被安排到了一个会堂中,这一刻,他们站在了未来的分岔口面前,面对着截然不同的道路。
共和之辉的军队全称是共和之辉红军,下设三大军部:中央戍卫军,城防建设军,荒野远征军。
从名字上其实就可以很容易理解,中央戍卫军坐镇首都,军中精锐,麾下皆为虎贲军士,装备最为精良,也是地位最高的军部,由大元帅直属,即使是上将也没有直接调动的权力,真正意义上的元帅亲兵。
能进入中央戍卫军虽不意味着踏上平步青云之路,但至少是有了这样的机会,因为只要去了首都,就意味着离【创建和谐家园】权贵更近,有了更多效力的机会,因此这是许多士兵争破头都想去的地方。
城防建设军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守军”,比如洛忧之前在拂晓城遇到的士兵全都属于城防建设军,他们的职责是保卫城池,维护治安,拒止荒野流匪和变异生物的攻击,并参与日常民生建设。
城防建设军是人口基数最为庞大的一个军部,这里的职责比较轻松,巡逻,站岗,处理一下治安事件,除此之外你想睡觉聊天泡妞都行,最多就是“崩坏”来临的那个晚上要遭点罪,其余时间都很清闲。
虽说拂晓城生命之墙的塌陷是一个警告,但其余地方的城防建设军普遍只是将其当作个例,因为这种事情自生命之墙建立以来只发生过一次。
所以这去不了中央戍卫军的士兵一般都会选择来城防建设军,这也是最受家长欢迎的选择。
试想一下,进入城防建设军以后如果调任到自己的家乡城市,既能披上军装履行光荣使命,又能时常和家人团聚,这多美好!
而最后一个军部,荒野远征军,是最为特殊的一个军部,他们的任务最为复杂:抗击北方叛军的入侵,肃清行迹恶劣的进化者队伍,消灭具有威胁的变异生物集群,帮助荒野上受困的运输车队,必要时刻在受袭城市之间进行机动驰援,所有的任务都发生在荒野中!
从作战对手和战场环境来看,就能知道这个军部的条件异常恶劣,在鸽派主导政治的现在,荒野远征军的武器装备也是最糟糕的,薪水补贴也很低,吃的不好,睡的不好,每次战斗都是将脑袋绑在腰上。
民间在讨论这三个军部的时候都会戏称,中央戍卫军是亲妈养的,城防建设军是后妈养的,荒野远征军是【创建和谐家园】养的。
甚至还有人说,中央戍卫军是腰缠万贯的老爷,城防建设军是吃饱喝足的儿子,荒野远征军最多算是多功能畜口。
新兵连的最后一次会议要宣布这些新兵接下来的归属问题,被中央戍卫军挑中的话就送去首都深造,进入城防建设军则分配到临安城,开始守军训练培训。
如果被荒野远征军要走,那就有意思了,你不仅要出城跑到外围的地下基地,还要经常跟着部队在荒野上行动,是死是活就不是你说了算了。
在会议的前一周,新兵已经在电脑上进行了意向选择,上头会根据你的意向进行考虑,当然,最后的决定并不是由新兵自己决定。
莫谦在座位上探头探脑,看了旁边的洛忧一眼问道:“洛忧,你意向去哪?”
“中央戍卫军。”洛忧的答案自然是这个,他的目的是一步步往上爬,获得更高的职位和地位,接触关于妹妹的情报,以后有了自己势力的话找起妹妹更方便,这样一来权贵满门的首都当然是第一选择。
虽说和洛忧契合度最高的应该是荒野远征军,因为荒野是洛忧的第二个家,他在那里吃睡战斗了七年,但如果被分到这种士兵被当成“多功能畜口”的军部,那升官什么的可就遥遥无期了。
莫谦听后一脸遗憾地说:“啊?...你干嘛要去首都啊?”
洛忧瞥了莫谦一眼:“你报了哪?”
“当然是荒野远征军!”莫谦自豪地拍了拍胸口,“我是要上战场为祖国效力的人,岂不闻,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畏死勿入斯门!咩咩也跟我一起!”
莫谦说的是黄埔军校的校训,意思是要军人记住自己的使命,为建立一支革命的军队而无私奉献,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