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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队长在心里把洛忧的老母问候了一万次,这特么来当大爷来了,当他们是免费的公交车?
不过这又有什么办法,你当然可以拒绝,但下场一定是被洛忧拧下脑袋,然后让另一个人当队长送他走。
车队队长有苦说不出,他们主要是负责城市之间运货的,本来就是脑袋绑裤带上的工作,现在被这位大爷这么一耽误,平添赶路的危险不说,就算事成了估计也会因为迟早而扣钱。
就在车队队长灰心丧气时,突然瞥见了洛忧指的地方,他先是一愣,随后欣喜地笑道:“呦,兄弟,顺路啊!我们正好也要去临安。”
...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临安城都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话里的“杭”指的便是临安,旧时代共和国东部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名列八大古都之位,当然,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临安城由于较高的人口密度,在崩坏元年的立方体入侵后损失惨重,所幸后来建设得当,让这座城市恢复了一些元气,也渐渐繁华了起来,比起拂晓城也要胜过一筹。
不过临安城的位置比较特殊,它和拂晓城一样,距离共和之辉的首都很远,而且东临大洋,北接共治区域,是离联邦亚太战区总部最近的共和之辉城都之一。
“这位爷,您也是跑货的?不如跟我们一起得了!我们认识好多雇主,包您赚个盆满钵满!”车队队长谄媚地搓着手笑着,露出了蜡黄的牙齿,如果能把洛忧给招进车队,有了更强的安全保障不说,以后也能接到更好的运货任务,赚的钱自然也就更多了。
洛忧没有理会车队队长,只是把他拎到了一辆车的驾驶座上,自己进了副驾驶座,说:“上路。”
众人刚刚架设好火堆烤了一点肉,结果全被洛忧抢去吃了,一个个饿得头昏眼花,不过现在能怎么办?只能照做,毕竟吃和命比起来还是命更重要,要吃不要命的那是猪。
车队队长本来平时都是在车顶望风的,此时硬是被洛忧拎去当司机了,更要命的是洛忧看似悠闲地坐在一旁,但手中一直捏着一把大口径沙漠之鹰,而且枪口有意无意地往他身上瞄,似乎只要有一点异样就会开枪。
这可把车队队长郁闷吐血了,一会路上可千万不要出什么事,否则这位爷手一抖,自己的小命就再见了。
似乎是想让洛忧少点敌意,车队队长一边开车,一边贼头贼脑地和洛忧拉起了近乎:“这位爷,您去临安城做什么啊?看您身上也没货物,不像跑货的,也不像商人,现在这个世界更没什么旅行者,您是什么人?”
“找军营。”洛忧此时正在眯眼假寐,淡淡地说。
“找军营?不是吧?您要参军当一条军...”车队队长还没说完,浑身一颤,赶紧住嘴不敢往下说了,这位爷想参军,自己要说出“军犬”二字岂不是明摆着骂人嘛,平时和同伴嘲讽两句就算了,现在当人家的命嘲讽,还想不想要命了。
“没错,是要当一条军犬。”洛忧短促地笑了一声,帮车队队长把不敢说的话说了出来。
车队队长睁大眼睛沉默了许久,疑惑地说:“您这是为何,荒野上自由自在不好吗?”
“找人。”这句话过后,洛忧再没给车队队长任何回答,能跟陌生人说这么多已经很客气了,要换做以前的自己,碰到问东问西的一般都会一拳打爆门牙。
是的,洛忧去临安城没有其它的目的,这一次,他要脱离荒野孤狼的身份,加入共和之辉的正规军,当一条“军犬”。
至于原因,对祖国的情怀?或许有一点。圆一下年少时渴望参军的梦想?或许也有一点。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洛唯。
冷鸢手中有洛唯的情报,想要兵不血刃地获得这个情报,那就不能站在冷鸢的对立面,换而言之,不能加【创建和谐家园】邦,不能加入北方叛军,以冷鸢对普通进化者的蔑视,也不能继续游荡荒野。
那么选择就只剩下一个了,就是加入共和之辉,以一个军人的身份去向冷鸢询问洛唯的下落,如果她百般刁难不开口,那洛忧就自己在军队体系中往上爬,爬到一定的位置自己去挖出这个情报。
以前洛忧之所以没有加入共和之辉,无非是不清楚何方有洛唯的情报,万一共和之辉没有,自己傻兮兮加进去出不来了就麻烦了。
而这一次,冷鸢透露自己有情报,那就意味着情报掌握在共和之辉手上,也坚定了洛忧倒向共和之辉的决心。
一路无话,或许是车队运气不错,路途中没有遭遇任何袭击,在夕阳落下前就抵达了临安城。
车队里的人都有通行证,例行盘查后很顺利就通过了守军那一关,本来车队队长还在想洛忧有没有办法通过,结果这个少年很快就掏出了一张身份证明,队长偷瞄了一眼,居然是拂晓城那边的证明!
虽说临安城和拂晓城不是同一个区域的城市,前者属于共和之辉城池,后者属于共治区域内联邦执政官统治的城池,但为了便于人口流通,所以境内的身份证明都是可以通用的,因此洛忧也没怎么遇到阻拦。
城池拒止的是变异生物,而不是荒野进化者,更何况是一个有身份证明的荒野进化者。
因此,洛忧顺利地入了城。
荒野上的大城市都是天堂,这毋庸置疑,临安城也一样。
此时仲秋已过,已值深秋,寒意微凉。
一入城摆在面前的就是一个大型的公园,秋风在呼呼地吹着,穿过常青树终年碧绿的树叶,抚过悄然坠落的昏黄枫叶,仿佛一个秋日的使者,和周围的行人缠绕,拥抱着。
放眼望去,那是一片火红的枫叶树,一片片金黄色的落叶如同秋天的精灵一般在空中翩翩起舞。
金黄色的草地上坐着许多的游人,他们有的在闭目养神,有的则在放声畅谈,远处,一望无际的树林如同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外衣,显得异常璀璨夺目。
美丽的湖畔旁,冰蓝的湖水在寒风的吹拂下微微荡漾着,原本略显阴暗的天空也被这动人的光芒所照亮。一切的一切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童话王国中,让人看过一次后就永生难忘,魂牵梦萦。
和偏向欧式的拂晓城不同,临安城不管在旧时代还是崩坏纪元都属于正统的中式风格,一些红色的灯笼挂在高低的树上,向着远处延伸出去,散发着温暖的光芒,如同一片傲然的红炎,将冰蓝的湖面都照耀地波光粼粼,温暖的气氛在每一个角落绽放着,氤氲多姿的彩灯围绕在一起,仿佛道道迷人的彩虹。
这里很美,真的很美,但洛忧心里很清楚,这不过是虚伪的幻象罢了,只是人们在贫瘠的地狱上划出了一片空地,蜷缩其中,然后埋头安慰自己的避难所...
...
第一百九十章 酒馆饱餐
“这位爷,也送你过来了,我们还有正事要做,就此别过了。”或许是出于拉近关系的心理,车队队长友好地走了过来,递给洛忧一张皱巴巴的名片,说,“我叫廖强,经常会往临安城跑,我们荒野相遇也算有缘,改日有空一起喝个酒。”
如果是以前,洛忧是不会搭理廖强的,因为没什么意义,这个车队没有什么对他有价值的东西,不过他蓦然又想到最初遇到阿诺时说的那番话,虽然在这个新纪元道德崩坏,但人情还是有它的力量,太孤僻以后寸步难行。
奇怪,为什么又想到阿诺了,拂晓队都已经没了,再去想一个死人有什么用?洛忧叹了一声气,不动声色地接下了名片,示意知道了,随后也没说什么道别语言,转身离去。
洛忧现在很饿,在吸血鬼公馆战斗的那段时间只吃了一些储藏在空间袋里的干粮,白天的时候抢了车队的烤肉解了解馋,但还不过瘾。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洛忧越是使用ips超速再生,就发现自己的食量越来越大,或许是细胞再生需要的能量极多,所以必须要通过更多的食物来补充吧。
解馋和充饥不一样,如果在荒野上,洛忧不会讲究那么多,但现在已经入了城,能享受一番的时候也不用吝啬。
洛忧买了一份城里的地图,惊奇地发现临安城居然没有黑街,看来治安极佳,不像拂晓城那样需要划一片区域出来给【创建和谐家园】们,他在地图上扫了一眼,随后走向了一个地方。
夜晚的星辰璀璨明丽,犹如灯火在天空中点缀,风色扫过乳白色的轻淡云絮,这些显得是如此的安静平和,以至于让脾气最为暴躁的人仰望星空,都会渐渐安抚下躁动的内心。
而在这无声的寂静里,却有一处喧哗的地方,一所名为“夜莺”的酒馆中,人潮的声音沸腾到了几乎能掀翻屋顶的地步,人们在这里欢声高呼,肆意的饮用酒液,试图忘记日常生活所带来的艰辛,酒精的芬芳弥漫整间酒馆。
而在这些人中,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胜酒力,很快满脸通红的倒下,嘴里嘟囔着含糊不清的酒话,而最终,都会坠入甜美的梦乡。
在这热闹而狭小的地方,环绕着丝丝缕缕的青烟,那是酒客烟斗衍生出的迷雾,淡抹的烟色缠绕着镶在墙边的烛火,将黄色的光晕映得更加迷离。四周的墙壁上,挂了几张穷困画家贱卖出的油画,大多都被酒渍浸染,画面上变了些许颜色。
“这位客人,晚上好!”在一位女服务生甜甜的笑容中,洛忧走进了夜莺酒馆,找了一个偏僻角落的位置,接过了递上来的菜单。
洛忧扫了一眼菜品,和旧时代酒馆的大鱼大肉不同,崩坏纪元没有那么优秀的食材资源提供给下层平民,上次自己在拂晓城见到的晚宴已经算是最豪华了,不过那种人血饕餮他实在不太想碰。
价格方面的偏差也比较大,普通的食物都和旧时代差不多,而一旦牵扯到肉类,价格则是飞速增长,海鲜类则更是天价了,而且基本都标着售罄,有价无市,店主估计也拿不出来,那玩意可是要用人命去捞的,只有贵族能享用得起,平民就别想了。
最终,洛忧点了一锅芝士浓汤,没错,一锅。一整盘蒜香面包,二十多个。还有两条六斤重的又大又肥的羊腿!全都是高热量的食物,在补充体能方面有着非常好的作用。
其它都还好,那两条六斤重的,总共十二斤的羊腿可把不少人吓到了,连服务生都惊了,在肉类昂贵的现在,点两条六斤重的羊腿少说也要六七千,合着店里来金主了?
这豪迈的一单把店主都惊动了,亲自出来搓着手笑眯眯地询问洛忧喜欢什么吃法。
洛忧在这方面也有独特的口味,羊腿上割出叉口,花椒黄酒去膻,碳烤,不放任何调料,不抹任何酱汁,只用岩盐入味,保留去膻后最原始的羊肉醇香。
等烤完的羊腿端上来后,不少人馋得直流口水,洛忧也没有管他们,直接撤掉了唇边的绷带,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不吃还好,一吃可把不少人吓着了,这个少年从体型上看还属于比较弱小的那种,在酒馆这种彪形大汉聚集的地方简直就是一个小矮子,但这家伙吃起肉来那叫一个猛,一撕就是一大块,三两下嚼碎吞下,而且胃像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
在撕咬的过程中,一些人还注意到洛忧的牙齿比一般人更加尖锐,犹如野兽的利齿般闪耀着若隐若现的寒芒,硬是把这两条总共十二斤的大羊腿啃了个干净,最后好像还不满足,直接拿利齿轻松咬碎了羊腿的骨头,那碎骨的声音听着让人头皮发麻,好像自己的骨头被啃了一样。
看似文静的洛忧在吃东西的时候一点都不文静,狼吞虎咽,吃完羊腿啃面包,啃完面包大口喝汤,一桌的食物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全下了肚子。
这其实是荒野养成的一种习惯,因为进食是警惕降低的时候,容易出事,必须进化者必须尽快缩短进食时间,能填饱肚子就行,“品尝”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虽然现在在城里很安全,没必要狼吞虎咽,但洛忧一时间也改不了这种习惯。
东西都吃完后,虽然洛忧没有任何饱腹感,不过心想也差不多了,就没有继续点东西吃,而是点了一杯酒,静静地坐在了座位上。
洛忧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悠闲享受的心理,而是他很清楚,一个城市情报最发达的地方就是当地的酒馆,这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他们相互之间的闲聊往往会透露出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甚至还有专门的情报贩子出没,而这些情报往往都有不错的含金量。
反正现在也没地方去,洛忧也不是那种喜欢在夜空下散步的小清新,太早去睡觉也没意思,干脆就在这里坐一会,看看能不能听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不悦遭遇
“现在这世界越来越危险了,前段时间据说有一个城市的生命之墙倒了。”
“可不是嘛,拂晓城,死了一万多人,还有两万多受伤和失踪的,要我说,这就是报应!就是老天爷看不惯那些联邦猪,专门来惩罚他们了!”
“你也别这么想,死的人里有一大半可都是咱们的同胞,哎,憋屈啊,自己的军队不能保护自己的同胞,真是憋屈。”
“前两天首都不是传来了通告,提拔了一位新的上将,我听军队里的朋友说这是一个鹰派将领,打仗狠着呢!你说咱们这么多年都是重用鸽派,突然提拔一位鹰将,是不是上头要有大动作了?”
“瞎扯吧,估计就是走个形式,最近不是骂的人特别多嘛,上头估计也没面子,就做个模样给人看。但实际上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鹰派是个什么鸟样,提拔上来一个上将有什么用?下面的中高层将领以及基层军官几乎全是鸽派的人,这位鹰将完全处于一个架空的位置,没有手下的人响应,你说一个人高高在上有什么用?”
“嘿,你小子怎么也开始说丧气话了,当年还没退伍的时候你可是个彻头彻尾的主战派,现在也怂了?”
“打不动了,你让我去战场上流血,我不怕,敌人再多再狠,我也不怕,可现在捅你刀子的都是自己人,上头不想打,要降,不降就撤了你,你有什么办法?哈哈哈,打不动了,受自己人欺负,老子不受这气!老老实实种田养老吧。什么鹰将,别想了,这就是个傀儡上将,实权还是掌控在鸽派手里,我们就像这样每天喝酒吹牛就是了。”
...
酒馆里什么样的话题都有,有些人在讨论昨晚上过的妞,有些人吹嘘自己英勇的过往,也有些人讨论时事政治,刚才听到的那段对话洛忧还比较感兴趣。
洛忧一直以来对时事政治都未曾涉猎,但大致也知道自从崩坏3年战败后,共和之辉的三名上将是两鸽一中立,一边倒的局势,最近怎么风云突变提了一位鹰派将领上来?
比起那两人讨论的架空不架空,傀儡不傀儡的问题,洛忧其实更关心这位鹰将是谁,因为按照共和之辉目前的晋升体系,除开过往的功绩,个人实力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军职高的一般都是强者。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现在的大元帅就是个普通的老者,没有个人战斗力,却拥有极其丰富的政治与军事经验,在旧时代便是运筹帷幄的上将,前任大元帅叛逃后被提拔到了现在的位置。
那么在这种体系下,以冷鸢的实力,她能爬到什么位置?说实话,洛忧也不清楚,一是他没有和冷鸢真正交手过,二是他也不知道现在共和之辉的平均实力如何,不知道上将级的武力是什么概念,虽然他之前在夕城跟冷鸾有过交手,但那毕竟是七年前的上将,和现在是没有可比性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实力只是一个考量,并非全部因素,比如跟自己打过的那位“白狼上尉”,实力强得可怕,但也只是个平庸无奇的上尉,如果他的力量是共和之辉上尉的平均水平,那还哪有什么联邦,估计全世界都要被共和之辉统一了。
就在洛忧沉思时,一个穿着豹纹皮衣短裙,容貌性感,胸大到可以把头埋进去的女人走到了洛忧边上,笑盈盈地说:“小弟弟,怎么一个人喝闷酒啊?失恋了?姐姐陪你一起喝呀。”
女人的身上有比较浓的香水味,虽然不是劣质香水,但对洛忧这种嗅觉敏感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创建和谐家园】,他微微侧过眼瞥了一下这个女人,并没有说话。
女人似乎也是酒馆常客,在她的经验中,会来酒馆的肯定都是来找【创建和谐家园】的,区别只是脸上有没有表现出来,此时眼看洛忧不说话,她便把洛忧划入了傲娇行列,主动挨了上去,硕大的胸部有意无意地蹭了一下洛忧的手臂,娇滴滴地说:“不要害怕嘛,姐姐又不会吃了你。”
洛忧的沉默外加绷带缠身的禁欲系打扮勾起了这个女人的征服欲,虽然看不清洛忧的脸,但从那双比宝石还要漂亮的眼睛来看,肯定是个非常好看的人,她下定决心今晚一定要泡到洛忧,把他压在身下,让他用那双漂亮的瑰红眼眸看着自己,然后【创建和谐家园】着射出来。
不过就在女人打算进一步诱惑时,洛忧突然开口了,而说出的话语差点让她昏厥过去:“一晚多少钱。”
女人的眼中顿时怒火燃烧,一巴掌打飞了洛忧前方那杯喝了一半的酒,骂道:“【创建和谐家园】当老娘是出来卖的吗?!”
“哈哈哈哈哈,琪琪,早就跟你说了,这位兄弟一看就不是来找乐子的,你非去招惹人家。”嘈杂的酒馆里响起了一个豪放的声音,声音的主人赫然还是刚才讨论事实的两个人之一,就是那个自称“打不动了,种地养老”的人。
琪琪倒有些野性和痞气,往边上啐了口水,拿出了一根细长的女式香烟点起,边抽边骂道:“铁牛,就你厉害是不是?”
这个叫铁牛的男人大约五十出头,身材极其高大,皮肤偏黑,一看就是年轻时没少暴晒,脸庞的轮廓却是如同刀削斧砍般锐利,通俗点说就是有“杀相”,阳血气颇重,估计手上捏着不少人命,一般迷信认为这一类面相的人寿命很长,因为他们杀气太重,阎王爷不敢要。
铁牛和同伴来到了洛忧身边,随便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兄弟,杀过人吧?”铁牛毫不避讳地注视着洛忧,哪怕那双瑰红的眼眸已经有了隐隐的杀意,他也面不改色,甚至豪爽地向酒保要了两杯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洛忧,说,“你这幅打扮,眼神又凶得跟狼崽子一样,想藏住都难!哈哈哈,刚看你对我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偷听多没意思,一起聊呗。”
洛忧没说话,只是端起了铁牛给的那杯酒,然后泼了一半到一条在馆内穿梭的流浪狗面前,待狗舔完没什么异样后,他才把酒放到自己身前,当然,还是没喝。
“兄弟,你这就没意思了。”看到这样的动作,铁牛的脸顿时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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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钱权之力
对于性情豪爽的人来说,洛忧这种举动是非常不友好的,虽然在这种末日里无可厚非,但实在是有点侮辱人的意思,好端端请你喝酒,你倒了一半去喂狗试毒,试完还不喝,这实在是有点给脸不要脸。
“铁牛,帮老娘一个忙,揍他一顿,然后五花大绑丢我床上,我今天非得好好【创建和谐家园】他不可。”琪琪之前就因为洛忧那句一晚多少钱而心有芥蒂,此时又见这种举动,心里自然不爽到了极点。
“他打不过我。”洛忧觉得这两人还有点意思,破天荒地接了话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