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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崩坏:起源》-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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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个能力表面上看去没有什么战斗力,哪怕是投入一堆a级s级的奖励点,灵能力者本身也非常脆弱,可能一个b级的狼人就能快速突袭击杀,可一旦将灵能力者保护好呢?!

      先不说别的,就说c级的震动感知,侦查范围四百米,这是什么概念?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夜魔的攻击距离!也就是说,如果灵能力者在晚上开启这个能力,那么就可以提前预知到黑夜中有那些敌人潜伏着!

      如果是在一个团队中,这个c级的能力完全可以让一支团队有惊无险地避开夜晚的危机,就算避不开,至少可以避免被偷袭!

      c级的能力就如此实用,那其它能力就更可想而知了,比如唐老说的那些,不管是无声的意念交流,还是虚无缥缈的s级生物信号感知,这都是价值难以估量的战略级能力!就算没有任何直接破坏力,其效果在关键时刻却可能彻底扭转战斗天平!

      第三十五章 灵能天赋

      “你觉得?”虽然未来开销巨大,但洛忧觉得如果有个灵能力者为伍,那潜在收益实在非常可观,有机会的话必须弄一位,而现在机会就摆在面前!当然,他需要征求一下凌的意见。

      凌并没有接触过树状进化图,更不知道立方体里的这些能力,听唐老的一番描述也是云里雾里,她看了一眼洛忧,隐约能从那双瑰红的眼眸中看出些许期待,仅仅思索了一小会,她就恩了一声,认真地说:“就这个吧!别让我当什么丧尸圣甲虫就行!”

      “就它了。”洛忧冲唐老点了点头。

      唐老让人取下了c级的灵能纳米核心,随后露出了职业性的笑容,搓着手说:“灵能纳米核心只能开启灵能领域,但具体技能要靠自然领悟或者去兑换,自然领悟的几率太低,一般一年也等不出一个,所以单纯使用c级灵能纳米核心没什么意义,你要不要再挑几个c级的灵能?我给你友情价!”

      洛忧再不懂商业也能听出唐老话语中的铜臭味,这个老商人是犯职业病了,卖出一样东西后直接就开始想捆绑推销,当然,洛忧并没有拒绝,因为唐老说的在理,反正到时候要么用自己的点数去兑换,要么用钱买,两种都一样,现在也有钱了,就干脆在这里先买几个。

      洛忧一番挑选后,选中了三个c级能力,一个是感官增强,也就是强化凌的视听,让她的感官更敏锐。

      第二个就是震动感知,四百米范围的震动感知,这对于夜晚规避危险来说简直是无可替代的能力。

      第三个能力是心灵感应,因为等级比较低,所以只能对方圆四百米内的人进行意念交流,但不失为一个很实用的技能。

      “c级的东西,本来一个二十万,给你打包价,三个五十万,够意思吧?”唐老乐呵呵地拿出了灵能纳米核心胶囊以及三个能力血清,纳米核心胶囊是直接口服,里面的纳米粒子会很快融入内脏,和细胞结合为一体,开启灵能。

      能力血清则是要通过肌肉注射的方式进行,这可苦了凌,三根针筒插得她眼泪汪汪。

      过了一会后,洛忧问道:“感觉如何?”

      凌突然皱紧了秀眉,捂着耳朵,可怜兮兮地看着洛忧说:“好吵啊。”

      洛忧眯了眯眼,感受了一下周围的动静,外面就是黑街市场,有各种吵杂的叫卖声,不过被紧闭的房门挡着,有些模糊,可能是凌在强化了感知以后,视听变得敏感,这些声音开始放大了。

      唐老哈哈笑道:“习惯一下就好了。”

      “试试另两个能力。”洛忧后退了几步,示意大家分散站位,方便测试。

      凌闭上了眼,没有睁开眼睛,而是说:“屋子里...现在有七个人,我能感觉到你们的心跳!洛忧的心跳好强,跟打雷一样!这个弱小的心跳...应该是唐老吧?”

      看着凌闭眼指的方向,没有任何差错,洛忧满意地点了点头,他顿了顿,问道:“能联系到阿诺吗?”

      “心灵感应的直线距离只有四百米,我试试能不能找到他。”这一次,凌闭眼闭了很久,渐渐的,她的额上冒出了些许冷汗,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洛忧微微点了点头,这果然还是太难了,如果在荒野也就算了,现在是在城里,而且还是在黑街,四百米的方圆范围少说一千人,要从一千人里分辨出阿诺,这并不是一个新手能掌握的。

      就在洛忧准备让凌停下时,凌突然娇躯一软,瘫在了地上,洛忧眯了眯眼,赶紧过去抱起了她,问道:“怎么了?”

      “找...找到了...”凌的脸色如同白纸一样苍白,身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打湿了,但她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把头埋在了洛忧怀里,说“我把他叫过来了。”

      洛忧和唐老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惊讶之色,刚掌握灵能,就能从数千人的范围中找到目标,这绝对不是偶然,而是某种天赋!

      洛忧先是一喜,但回归了淡漠,低沉地说:“下次别勉强自己。”

      洛忧说完后发现凌已经在她怀中睡着了,精神力和体力一样,消耗了以后都会让人极度疲劳,而缓解疲劳最好的方法自然就是睡眠。

      五分钟后,店铺响起了敲门声,阿诺的声音传来:“凌?洛忧?你们在里面吗?”

      唐老示意人把门打开后,身上满是抓伤的阿诺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着急地说:“你们怎么跑黑街来了?”

      阿诺起初有些谨慎,作为拂晓城的居民,他比任何人都了解黑街的危险,不过一看到唐老乐呵呵的笑容,又想到洛忧这家伙比怪物还强,不找别人麻烦就不错了,也就放下了心,说:“我刚才...好像听到凌在跟我说话?说让我来黑街的万货屋,是我幻听了吗?”

      “没有。”洛忧抱着熟睡的凌说,“我在这里帮她买了灵能。”

      阿诺长大了嘴巴,有些不可思议,黑街就相当于一个黑市,能卖很多外面买不到的东西,价格也高得离谱,洛忧不是说没钱吗?哪来的钱帮凌买了灵能?

      “捕食者小队那个女人的鞭子我卖了。”眼看阿诺不解,洛忧直接给了答案。

      阿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卖了多少?”

      “五百万贝里。”

      阿诺差点吓得心脏骤停,他在拂晓城只是个普通居民,在荒野上也只是食物链底端的进化者,没有资金也没有实力参与到立方体兑换品的买卖中,所以不知道里面的价格,现在一听洛忧卖了五百万贝里,而且背包好像还有其它战利品,整个人都快站不稳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我的妈啊!”阿诺高兴得都快癫痫了,整个人手舞足蹈,“队长,你发了!”

      “队长?”洛忧皱了皱眉头,思索了一会,低沉地说,“我没兴趣当你的队长。”

      ...

      第三十六章 警惕之心

      阿诺很无辜地说:“我们三个现在好歹也组成一个队伍了,总得有个人当队长吧?你不当,难道让我来当?”

      “恩,你当。”洛忧直接把这个头衔推到了阿诺头上,还不待这个大汉反驳,他就封住了阿诺的嘴,“不接受反驳。”

      阿诺有些傻眼了,现在三人队就靠洛忧撑场面,这家伙居然把队长的头衔推到他身上,这不是捧杀他吗?阿诺涨红脸问道:“为什么啊?”

      “不想当。”洛忧给出的理由差点让阿诺吐血,这理由也太任性了吧?

      其实,洛忧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考量的,首先,如果他们组成一个队伍,以后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队长肯定是首当其冲,曝光率也是最高的,这对洛忧来说太麻烦了,他不希望自己吸引太多人的目光,更不喜欢太多人把矛头对准他,把阿诺推上这个位置,其实有他的自私心性作怪,他想拿阿诺当挡箭牌。

      当然,里面还有更深的一个理由,那就是洛忧自认社交能力太差,他不懂和人交流的技巧,更像阿诺说的那样,不懂人情的力量。

      一个不懂交流的人是注定无法成为领导人的,先不说有没有能力处理队伍内部的矛盾,在对外的问题上,一个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的队长很容易把队伍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所以,阿诺虽然力量上完全比不上洛忧,但他有很浓的人情味,更适合这个位置。

      阿诺知道洛忧从来不回答那些他自觉没趣的问题,现在这句敷衍的“不想当”已经表明他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了,阿诺也只能无奈妥协,同时心里莫名有些紧张。

      试想一下,队伍里有一个比自己强一百倍的怪物,结果和外人交流时自己却要自称队长,这简直难以启齿,脸皮都挂不住。

      “对了,你让凌把我叫过来,有什么事吗?”阿诺想起了正事。

      洛忧指了指笑呵呵的唐老,说:“我没有银行账户,带不了那么多钱,你是拂晓城的居民,应该有个人账户,钱存你那里。”

      阿诺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两个鸡蛋:“你就不怕我吞了你的钱开溜?”

      “试试。”洛忧突然露出了神秘的笑意。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阿诺汗颜地嘀咕道,“你这家伙动不动就能跑个上百公里,我能溜到哪去。”

      眼看阿诺走了过来,唐老的职业病又犯了,眼中透露着对钱财的渴望,搓着手笑呵呵地说:“这位客人,看你的样子也是个挺厉害的战士,荒野里危机四伏,现在你又成了小队队长,有没有兴趣买一点提升实力的东西?”

      如果这些钱是阿诺的,他肯定会挑上一番,毕竟命比钱重要,与其在荒野上拼死拼活寻奖励点,不如拿钱买点兑换品,但这些钱是洛忧赚来的,没有一分属于他,所以他绝对不会碰:“不了,下次等我有钱再来找你,先把钱打过来吧,账户是...”

      阿诺报出账户后,唐老就派出一支小队护送着钱去银行了,他毕竟也是土生土长的黑街人,很清楚在这里随时都得提防危险,更何况是护送这么一大笔钱。

      保险起见,洛忧一直等到护送小队回来,让阿诺去附近的机器查了一下余额,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介意的话,留下吃个饭吧,我请客。”唐老科科低笑,虽然这只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但配合那苍老的面容和枯树皮一样的皮肤,还是挺瘆人的。

      一般来说,唐老这种铁公鸡是不会请人吃饭的,就算真的邀人吃饭,肯定要事先收伙食费,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不过这一次请客的目的不太一样,他是为了拉拢洛忧,虽说一顿饭也不可能卖什么人情,但多多少少能拉近关系,这里面的隐藏收益在唐老心里已经高过伙食费了。

      唐老带着他们来到了餐厅,唐老做的主要是倒卖立方体兑换品的生意,不是餐饮业,所以没有开什么豪华餐厅,就算有,吝啬的他也不会破财宴请生人,更何况在现在这个时代,酒席宴会都是上流社会权贵们的专属了,那些新鲜食材的价格可不是普通人能享受得起的,大部分人所能享受都的也只是蜂蜜和面包而已。

      这一顿饭很简单,一大盆的馒头,一点咸菜,一锅淡汤,没了,总价不超过四十贝里。

      在旧时代,这顿饭连民工餐都算不上,不过在崩坏纪元,这已经挺不错了,不说别的,那一大盆管够的馒头如果放在荒野上,足以让两支武装势力打个血流成河。

      阿诺在拂晓城本来也就是个没什么钱的平民,一看到这么大盆的馒头,还有爽口的咸菜,顿时口水直流,直接就伸手要去抓两个来啃。

      不过就在这时,洛忧突然按住了阿诺的手,随后将眼眸移向了唐老,说:“你先吃,馒头,咸菜,汤,你都先尝一遍。”

      洛忧的意思很明显:我不知道这些东西里有没有毒,你先都尝一遍,确定没毒后我再吃。

      这种极端的警惕心是荒野上必备的生存技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古往今来,被毒杀的枭雄英豪可不少,多少威震一时的人物都倒在了“吃”这个最简单的问题上。

      阿诺虽然明白洛忧的意思,但他毕竟不是荒野上的人,对此不太能理解,有些犹豫地低声提醒道:“洛忧...这不太好吧?”

      唐老此时也是非常不开心,自己好心请人吃饭,结果居然怀疑他在饭里下毒,而且是当众质疑,这和直接抽他耳光有什么区别?

      唐老看向了洛忧,刚想说“爱吃就吃,不吃滚蛋”这样的话,突然间,他对上了洛忧的眼眸,在斗篷的阴影下,那双深邃的眼眸隐约散发出了猩红的凶光,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野兽,而且时间每推移一秒,那抹凶光就愈发浓郁,当唐老回过神来时,冷汗早已在脸上汇聚成小溪...

      ...

      第三十七章 路遇怪人

      唐老边上的一个保镖看不下去了,捏着拳头对洛忧呲牙咧嘴:“你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居然敢对唐老不敬!”

      “闭嘴!”唐老突然低喝了一声,他说完就伸出了干枯的手,抓起一个馒头,掰开后往里塞了一点咸菜,对洛忧示意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汤。”洛忧淡漠地说。

      唐老虽然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但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往自己碗里舀了汤,端起碗喝了一口。

      洛忧这才松开按住阿诺的手,随后把仍在昏睡的凌放到了阿诺怀里,自己从桌上抓起两个馒头,转身就朝门外走去。

      “你去哪?”阿诺抱住了凌,扭头问道。

      “还有事。”洛忧也不多做解释,直接离开了。

      阿诺转过头,看向了一脸阴沉的唐老,充满歉意地说:“抱歉抱歉,我这兄弟在荒野上待太久了,脾气有点怪,你别介意,来!不管他,我们吃!”

      唐老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对洛忧一忍再忍的原因很简单,他自认惹不起洛忧,这种荒野上的进化者只可交友不可为敌,他也是暮年之人了,早没了年轻的那种狂气,更多的是学会了忍耐,如果换做那些脾气暴躁的军阀,就洛忧刚才干的那些事,两波人估计已经拔枪开干了。

      “你这队长以后有的忙活了。”唐老咬了一口馒头,冲阿诺颇有深意地一笑。

      ...

      洛忧离开餐馆后,本来想离开黑街,但在中途,他路过了一个小巷,发现有个正在垃圾桶里找东西的身影。

      黑街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黑市和贫民窟的组合,旧时代都有翻垃圾桶的流浪汉,更别说在这个崩坏纪元了。

      在洛忧看来,翻垃圾桶找食物这种事一点都不丢人,他在崩坏元年那段最惨烈的时光里也做过,毕竟当时没有荒野生活经验,成天就只能找一些幸存者聚集地,偷偷混进去然后翻垃圾桶。

      所以,当看到眼前这个翻垃圾桶的身影时,洛忧莫名觉得有些亲切,仿佛看到了以前那个可怜兮兮的自己,而且还有一点让洛忧有些在意。

      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这个身影和他一样,也披着斗篷。

      这时,黑街几个顽劣的孩子跑了过来,带头的熊孩子拿着一根火柴棍,指着那个翻垃圾桶的身影嘲笑道:“快看!怪物又来找垃圾吃了!哈哈哈!”

      随行的小孩都开始大笑,就像《巴黎圣母院》里那些嘲笑卡西莫多的人,随后,在孩子王的带领下,这群小孩大叫着跑上前去,有的拿火柴棍开始打那个人,有的在吐口水,有的用脚把垃圾踢到那个人身上,也有的就站在一旁大笑,偶尔用言语侮辱一下。

      也不知闹了多久,孩子们一直闹得有说有笑,仿佛乐在其中,俨然把那个人当成了玩物,直到玩腻了才离开。

      这个过程中,洛忧只是站着看,没有出手,这不奇怪,他不是英雄也不是骑士,没有乐于助人的品质,如果连这种小事都要管,他早就死在混乱的荒野上了。

      不过,也不知是不是对方的外貌和捡垃圾的行为让洛忧觉得有些亲切,他居然不自觉地走了过去。

      刚走到那个身影旁边,对方突然就抱着头蹲下,紧接着,一阵悦耳好听的求饶声传来:“哎!别打了别打了!”

      洛忧眯了眯眼,居然是个女孩,他摇了摇头,说:“不打你。”

      “咦?”捡垃圾的女孩一听声音,这才发现不是刚才那批熊孩子,她好奇地抬起了头,这个动作也让洛忧看清了她的脸。

      洛忧行走荒野这么多年,怪人实在见得太多了,有满脸脓疱,脸肿得跟包子一样的,也有得了辐射病,全身溃烂,模样比丧尸还恶心的,还有那种跟变异生物战斗后幸存下来,但身体致残的,比如他以前就见过一个从夜魔口中活下来的人,那家伙的整个下颚被夜魔啃掉了,只剩一个上颚,舌头就这么软懦地挂了下来,口水不停地滴。

      而眼前的这个女孩,让见多识广的洛忧也不禁眯了眯眼,她不丑,甚至很漂亮,有着一头灰色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犹如冬日的瑞雪,琼鼻挺秀,红唇诱人,而且还有着一双比宝石还要璀璨的黄金瞳,从容貌来说,她完全不输给凌。

      但是,这个女孩却被洛忧划在了“怪人”的行列里,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这个女孩的脸上,脖子上,手上,乃至洛忧猜测在那衣服遮挡的身体上,全都是缝合线!看上去整个人就像是用一块块肉体碎片拼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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