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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园》-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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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才把马匹拴好,还没等喘过口气来,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两位英雄回来了,见到罗将军么?他有没有给你等些铜钱,以酬谢你二人下午见义勇为之功!”

      李旭抬头,看见孙九、张三,王麻子等几个资格较老的行商正在月光下看着自己,看情形,众人在院子中已经等待多时了。

      正当他琢磨如何回答的时候,徐大眼站上前,抢先说道:“罗将军何等人物,怎么会理睬这点小事儿。只是他帐下的步校尉嘉许我等仗义,硬拉着吃酒到现在。还许诺说,如果将来商队在涿州、渔阳、安乐各地有事情,尽管报他的字号!”说着,趁别人不注意,用后脚跟轻轻踢了踢李旭的小腿。

      “是,是罗校尉热情,我们两个被拉着走不开,所以,所以回来晚了!”从没撒过谎的李旭结结巴巴地说道,胸口处,感觉到有头小鹿在一直跳个不停。

      “嗯!”本来想欲发做一番的商队副头目张三没了脾气,铁青着脸骂道:“经商的笑迎四方客,什么时候轮到咱们报打不平来。一旦到了人家的地面上…….”骂到一半,想想现在还是涿州地界,得罪了官府更没好果子吃。吐了口浓痰在地,用草鞋狠狠地跺了几脚,悻然而去。

      王二麻子见副头领不说话了,也跟着没了词。白天,他和老杜等人亲眼看到姓步的校尉笑呵呵地把徐、李两个小兔崽子送出了城。此人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可在边塞各地,虎贲铁骑的校尉比一郡之首还威风。万一与虎贲铁骑破了面子,今后自己就甭想再通过涿州了。

      “以后小心些,能不管的闲事就别管。一旦让两个胡子把你们伤了,我跟你们家里的人没法交代!”孙九见自己的同伴都走开了,摇摇头,叹息着奉劝。看看两个少年涨得通红的脸,把声音压低了些,说道:“他们下午赌输了钱,心里不痛快。所以你两个别惹他们。下午被你们所救的那几个商贩是扬州人,找上门来,送了两大块苏绸给你们做谢礼。我替你们塞到被窝里了,你们好生收着吧!应该值不少钱呢!”

      “谢谢九叔!”李旭和徐大眼同时施礼。商队头领孙九的秉性与其他几个老江湖截然不同,豁达,大度,懂得疼惜晚辈,这样的老人无论身份贵贱,都能令人心生敬意。

      “早些睡吧,明天还早起呢!”孙九善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一场突然而来的风波凭借徐大眼的从容应对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少年相对着吐了吐舌头,跟在孙九身后向各自的卧室里走去。

      所谓卧室,只是正对着的两间大屋。每个屋子中用木板相对着搭了两溜通铺,上面铺了些稻草,供行商们休息。虽然有些简陋,比起野地里露宿,这已经是高档雅间了。所以此时在屋子内,已经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旭蹑手蹑脚进了屋,按孙九的事先指点,找到了自己的铺位。被子卷已经展开了,从边角处齐齐正正的折痕来看,是九叔亲手帮的忙。李旭心里感激,冲着窗外的身影使劲点了点头,伸手摸进了自己的被窝。

      一股温水般柔和的感觉立刻顺着指尖滑到了胸口。是上等的苏绸,怪不得几个赌输了钱的老商贩都看着眼红。李旭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捧起绸面,看到蓝天上云丝般的颜色。这是大户人家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徐大眼身上就穿了这么一件,张小五也有一件类似的直裾,却不舍得总穿在身上,只是重要日子才穿出来显摆。

      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李旭有些睡不着。步校尉策马持槊的样子就像刀刻一样印在了他脑子里,一闭上眼睛,满心都是那个雄姿英发的豪杰形象。比起这个清晰的英雄形象,步校尉所叹服的罗将军的样子反而有些模糊。虽然罗将军是个大大的英雄,他的故事令人热血沸腾。

      来回翻了几个身,李旭还是睡不着。明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与马槊无缘,也没机会像步校尉一般在如此轻的年纪就做了六品武职。白天跟徐大眼聊天时他了解到,即便是从了军,普通士兵也很难出头。世家子弟门路比自己硬,武技比自己高,升得自然比自己快。而自己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通常只有资格运送辎重,或在攻城时抱了柴草填壕沟。死后也不会有马革裹尸,而是胡乱一埋,没几天就便宜了野狼、秃鹫的肚子。

      想起野狼,李旭又想起了被安置在马厩一角的甘罗。自己这个主人不讨大伙喜欢,甘罗估计也没人照看。爬下铺位,接着月光从自己的行囊中掏出一大块肉干,李旭蹑手蹑脚溜进了月色里。

      月光如水一般泻在满是驴屎马粪的院子里,整个地面如同被染了一层霜,柔和,漂亮。四野里很静,偶尔有蟋蟀的叫声从院子角落里传来,涩涩地,好像被秋风吹伤了嗓子。李旭记得自己临行前,舅舅总是咳嗽。不知道他的嗓子现在怎么样,吃了自己挖来的草药,是否好了一些。母亲呢,如此月光下,她又该坐在院子里借着月色踩织布机了吧。三日断匹,总是不停地织麻布的母亲好像很少穿新衣服,记忆里,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打着补丁。

      离家才数日,李旭发现自己已经非常非常想家了。临行前那点流浪的喜悦荡然无存,此刻藏在内心深处的,只有对双亲的深深思念。然而,那个家在短时间内他却回不去了,征兵在即,据徐大眼分析,官府一旦着了急,谁家的子弟都会强拉。想用钱买通关系的大户人家,都得看看老爷们能否先保得住头上的官帽。

      一点灯光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主人家专门给商队头领开辟的小间。整支商队内,只有孙九有资格去住。想想老人一路上对自己的照顾,李旭又溜回屋子,抓起那块苏绸,向孙九的卧室摸去。

      脚步再次跨进院子的刹那,他却听见了几声吵闹声顺着孙九房间的窗子冲了出来。

      “你总是护着他,今天他敢管突厥人的闲事。出了塞,他就敢管别人的闲事,一旦给商队惹来祸端,大伙都跟着倾家荡产!”这是张叔的声音,尖利中透出焦急。平素里,他总是笑呵呵的,呼喊李旭帮他做事。

      “是啊,九哥。那小子根本不是做买卖的料子,又没眼力架,脾气又倔。什么都得人教,又好惹事。带着他,将来肯定有数不尽的麻烦!”说这话的是王麻子,李旭清晰地记得他说话时嘴里那口令人恶心的黄牙。

      “还有那头小狼,眼看着越长越大。九哥,您得拿个主意。大伙信任你,可不能由着他胡闹。姓徐的咱惹不起,李大木是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家伙,咱还怕他?”说这话的是杜疤瘌。李旭知道,从离家的第一天起,此人就一直念叨在有间客栈吃的饭菜,付出了在别家吃饭一倍的代价。可那天,李旭分明记得此人给自己的见面礼只是一个白钱,上面还缺了半个角。

      刹那间,漫天无形月光都变成了有形的冷水,直浇在李旭身上。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冰凉冰凉的,血肉都被冻结在了一处。这就是最初当着自己父母面拍胸脯,说要照顾自己一路平安的“好友”。这就是曾经摸着自己的头,满脸慈爱的长者。只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危险,他们就打算赶走自己,而昨天晚上,在自己帮他们给牲口喂水的时候,他们还说带着自己同行是福气!

      你亲眼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亲耳听见的,未必是事实。李旭想起了杨老夫子的临别赠言,眼里慢慢燃起了火焰。

      “你们闹够了没有,是不是打算站在旭倌床头去,把这话亲口告诉他!”孙九的声音透过粗纸窗,慢慢传了出来。不高,却坚定有力。李旭看见九叔站了起来,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在纸窗上,显得如山般巍峨。

      “你们逼我做什么,我都明白。我孙九今天也撂这一句话,如今蓟县城,准备出发的商队不止我这一拨。大伙谁打算拆火加入别的商队,明天早上别起来应卯就是,我孙九决不拦着。但是谁想把旭倌扔下,门都没有。我再说一遍,大伙听好喽。今天晚上你们随便嚷嚷,出了涿州,谁要是对旭子动歪心思,别怪我孙九不拿他当朋友!”说罢,把一件东西从腰间解下来,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

      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都被震住了。谁也没想到孙九会为了一个小毛孩子跟几个老搭档发火。几个人嘟囔数声,不敢再多言语。看看大伙不服气的样子,孙九抚摩着短刀坐下来,低声说道:“那孩子是鲁莽了些,可他心肠不坏。一路上,你们谁的忙他没帮过?。他没出过远门,一切得人教导。可他用你们教导第二遍了么?一个读过书,热心肠,知道冷暖的孩子,你们还忍心欺负他,不觉得丢人么?我也知道,你们是欺负他爹李懋老实,可兄弟啊,咱们别只顾着眼前。有句老话说过,莫欺少年穷…….”

      李旭擦了把脸上的泪,捧着冰冷的苏绸,慢慢退开。他不想再听下去了,人世间也许就是这样,有可能踩到马粪,也可能拣到蘑菇。没有一件事情生来完美,也不会是所有的人都欣赏你,理解你的付出。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注:普六茹,杨坚的鲜卑姓。其父为鲜卑族争战立下大功,被赐姓普六茹。

      酒徒:二更了,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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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出塞 (三 上)

      第二章出塞(三上)

      出了蓟县向北,官道渐渐变得破旧起来。路边的行人越来越少,两边的草丛里,不住有五颜六色的山鸡和惊惶失措的野兔跑出来,每当这时,商队里就有人拎着弓箭嘻嘻哈哈地追上去。只是大伙的射艺实在不佳,追过半个山头,野兔和山鸡早跑没了踪影,只好空着手,悻悻地赶回队伍中来。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佣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路上遇到截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起来,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花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注1)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创建和谐家园】跑过,也再没人再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唯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未曾出过塞,不知道路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创建和谐家园】,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唯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下来。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颠。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路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现实永远与人们的欺骗相左,孙九所说的出口就在燕乐的东北方。一千年沧海桑田,鲍丘水不知道何时变了流向,从北折向南,把长城某个不知名的关口冲做了两段。大隋立国后,没时间去重新修建要塞,也没在这里驻军。所以,这段城豁口就变成了商队们逃避孝敬官府钱的理想选择。

      实际上,这里距离燕乐的直线距离没多远。出了这道豁口,就真正离开的大隋。出了这道豁口,也等于真正进入了燕山。

      燕山万里。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创建和谐家园】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创建和谐家园】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起来,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创建和谐家园】,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酒徒注:新书,请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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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出塞 (三 下)

      第二章出塞(三下)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创建和谐家园】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注1)

      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路上跑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

      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

      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赚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

      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锋利佩刀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

      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

      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以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

      “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

      “嗷-嗷-呜!”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

      “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

      “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从地上站起来,大声指责。

      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杂种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路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哪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

      “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泻了出来。

      “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路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唯一的朋友。

      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跟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

      “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纷纷笑了起来,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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