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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妻当道:相爷,侍寝吧!傅珏夕和》-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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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这位祁王殿下竟然故意扭曲了她的意思,把她往另一条路上扯,那怎么行!“殿下……”“三小姐,请。”夕和都来不及辩驳,蔺司白已经以不容拒绝地姿态打了个手势。

      夕和忍了忍,终是说了句:“多谢殿下,温姐姐,走吧。”温明歌扫了眼蔺司白,见他并没有反对,便略微尴尬地也向他道了谢,再随夕和朝着赏花那一块区域走去。

      斗诗和赏花是在一处的,只是分列两边,中间用青石块拼接而成的蛇形低矮游廊分隔。

      高矮不低的各种花木盆栽被放在青石块上,竞相争艳。

      赏花的人从游廊的这一头沿着曲线走向另一头,而斗诗的人则在游廊对面反方向移动,共用一处又互不干扰。

      两边围聚的人都不少,相比于品酒那边几乎是清一色的男子,这边则是女子更多一些,场面也相对来说轻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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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连带着一旁的夕和和温明歌都接受了不少人的注目礼。

      虽然没有人明说什么,脸上也都带着深深浅浅的笑容,但夕和还是可以明确地感受到停驻在自己身上的那些目光有多不善和鄙夷。

      “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殷三小姐么?”站在蔺司白面前的女子似乎寒暄完了,把话转移到了夕和的身上,语气里浓浓的不屑和讽刺,大名鼎鼎四个字还引起了其他人窃窃的笑声。

      “昌平郡主好眼力,这位正是殷三小姐。”蔺司白紧跟着接了话,替夕和点明了对方的身份。

      夕和勾起笑,恭敬地行了礼,“小女见过昌平郡主,郡主万安。”昌平郡主冷哼了一声,道:“听闻殷三小姐身体羸弱,常年卧病在床,怎的今日却来了这百花宴招蜂引蝶了?”说完还有意看了一眼蔺司白,意指夕和不该引了她的蝶。

      “既是百花宴,自是有群花招蜂引蝶,郡主说笑了。”夕和毫不客气地反击,将这些贵女们统统比作鲜花,暗讽她们才是招蜂引蝶之人。

      “殷三小姐好口才”,昌平郡主瞪了夕和一眼,决定不再跟她废话,转而走到蔺司白和夕和中间,主动揽了蔺司白的胳膊,温柔地说道:“司白哥哥,今年有盆你最喜欢的七叶香,就在那边,走吧,我给你引路。”“是吗?殷三小姐和温小姐也一道吧,这七叶香可难得一见。”蔺司白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胳膊,与昌平郡主保持一拳的距离,又招呼了夕和和温明歌一道后率先举步走向了游廊。

      夕和牵了温明歌的手向昌平郡主稍稍欠了欠身后就跟着蔺司白的步伐进了游廊,不再理会昌平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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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叶香就摆放在游廊的中段,附近围了不少人。

      蔺司白一过去,人群就自动地给他让出了一块空间,夕和和温明歌也沾了这点光,总算是见到了所谓难得一见的珍品。

      这是一株夕和从未见过的花卉,单蕊七瓣,蕊心是白色的,花瓣则是由浓转淡的明黄色,竟没有陪衬的叶子,只是小小一株,孤傲地立在泥土里。

      花香不是很浓,淡淡的,却有种香甜的滋味藏于其中,让人不自觉地就放松了心情。

      说实话,除了没有叶子这一点,这株花还真是看不出来珍稀在哪里。

      夕和心想自己果然是不懂赏花的,目光只在七叶香上停留了几秒就被旁边另一株花卉吸引了过去,待仔细看清后更是倍感惊喜。

      盆栽里的那株花枝繁叶茂,每根枝头上都缀着两三朵娇艳欲滴的花朵,而每一朵花从蕊心到花瓣都是血红色的,散发着诱人的娇媚气息,引人遐思。

      夕和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她在现代研究毒药时求而不得的丹心海棠[1]!注:[1]丹心海棠:取材于电视剧《少年包青天之天芒传奇》

      第二十四章 一解花之语

      夕和下意识地就朝着那株花走近,想要仔细看看清楚。

      她曾几次在古书中见到有关于丹心海棠的描写,也曾试着画出丹心海棠的样子,可这种植物在现代早已绝迹,遍寻不获。

      这让她一度觉得十分可惜,因为丹心海棠从花到根都有很大的药用价值。

      而现在,面前这一株与她脑子里的文字和画面不谋而合,定然就是丹心海棠无误了。

      天呐,活的丹心海棠啊!她好想要啊!“不如,殷三小姐也加入吧。”耳边突然响起了昌平郡主的声音,温明歌又悄悄拉了拉夕和的袖子,夕和才从见到丹心海棠的兴奋中回过神来。

      只是,没头没脑的,加入什么?夕和正茫然,就见温明歌动了动嘴唇,透露了“赏花”两个字给她。

      夕和向她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然后对着一脸得意的昌平郡主说:“蒙郡主抬爱,小女自是不敢推辞,只是小女初来乍到,不懂赏花的规矩……”“赏花没什么规矩,只与花有关即可”,蔺司白向夕和解释了一下,接着又问昌平郡主:“此次赏花可择定了评鉴人?”“本是请了太子妃娘娘的,太子妃娘娘身体不适,我正想着去邀请太子殿下。

      不过,若是司白哥哥愿意做这评鉴人的话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昌平郡主双眼亮晶晶的看着蔺司白,一番少女心思昭然若揭。

      “不过,司白哥哥可要公正些才好,可不能偏帮了谁。”昌平郡主想到什么又补了一句,还特意看了眼夕和。

      夕和哭笑不得。

      怎么她看上去和蔺司白关系很好么,能劳动祁王殿下偏帮她?这位郡主实在是想得太多了。

      “既是做评鉴人自然是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本王不会偏帮了任何一个人。

      不过要是昌平郡主信不过本王大可去请了二皇兄过来,本王本也只是来凑凑热闹,做不做评鉴人都无所谓。”“司白哥哥,我怎会信不过你呢……”昌平郡主听了有些尴尬,再次不悦地瞪了夕和一眼。

      夕和真心觉得无辜啊,为什么这都能把不满转嫁到她的身上啊。

      “那开始吧。

      殷三小姐是第一次参加,且先看看无妨。”蔺司白都这么说了,昌平郡主也不好故意刁难夕和,使了个眼色给旁边的一个粉衣女子,那女子便自告奋勇的第一个出头了。

      粉衣女子走到一盆兰花面前,先是夸赞了一番那盆兰花的美丽姿态,然后延伸开去说到了兰花的高洁品德,最后还就着兰花的品德方面吟诗一首。

      待她说完,有人夸赞了几句,有人露出了赞同欣赏的目光。

      接下来的几人也都是借着某一种花,赞扬一番外在形态后再延伸展开褒奖该花的某一项品德,末了还不忘赋上诗词一首来作为总结。

      夕和听了一阵算是明白了这所谓的赏花其实就是一场文字游戏,换个比喻的话就是现代高考语文里的话题作文。

      花就是话题,将对花的所有了解尽数翻出,引经据典再加上华丽的辞藻,将其构筑成一片华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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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作文这个东西本来就很有主观性,加上蔺司白也不可能完全摒除掉他自身的主观性,那么结果的不确定性就显得很高了。

      叫夕和写一篇话题作文是没有问题,可要她在一众差不多的话题作文中脱颖而出还真没那么简单。

      这些名门贵女从小饱读诗书,赏花的次数也数不胜数,有着丰富的临战经验。

      相比之下,夕和既没有实战经验,肚子里存着的唐诗三百首也实在少得可怜,怎么想都没有几分胜算。

      “殷三小姐,这花赏了许久可有想法?我们洗耳恭听。”昌平郡主耐着性子听了几个人后就迫不及待地把话引到了夕和身上。

      她和夕和不过是初见,但仅仅凭着殷夕和竟敢和她的司白哥哥一同出现,她就忍不了她!这回,还不叫这个傻子出一出丑!夕和搜肠刮肚地挖出了两首与花相关的诗句,心想随便编一篇口头作文应付过去算了,品酒那一项应该是可以洗刷傻子的名声了,她此行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没必要非要在这一项上出头。

      “当然了,如果殷三小姐实在是说不出来也不用勉强,到底你和我们不一样,是没办法相提并论的。”昌平郡主见夕和不说话,自己又补了一句,言语之间直指夕和是个傻子,和正常人不一样,所以说不出来也正常。

      她的话音一落就有不少贵女掩面低笑,竟还有人对夕和露出了怜惜的眼神,好像她说不出来就真的是个傻子似的。

      夕和含笑不语,但因为这句话心里的决定改变了。

      不行,她必须在这一项上冒出头来,不然岂不是让这些人硬是把“傻子”两个字扣回到她的头上了么,那她前面做的努力都会被毁去大半,丞相府里被动的局面也无法打破。

      夕和脑子里飞快地运转着,思索如何才能在这一堆的话题作文里脱颖而出。

      片刻之后,她想到了。

      她对昌平郡主的讽刺不做正面回应,而是莲步轻移,缓缓走到了那株丹心海棠的前面,然后站定。

      “看了这么多花,听了这么多鉴赏之词,小女心里确实有几分想法。

      只是在小女说出心中想法之前,可否请诸位先听一个故事?”夕和悠悠然开口。

      昌平郡主下意识想反对,但见蔺司白都没有发话,生怕自己表现地太明显被司白哥哥厌恶,她也只能同他一样保持沉默。

      没有人有意见,夕和就继续说:“很久很久之前,有一名女子住在一条小溪边,以浣纱为生。

      她的邻居是一名同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男子。

      有一天,官府前来征兵,男子应征去了万里之外的沙场,临走前许诺给女子,待三年后归来就用八抬大轿,风风光光迎她过门。”“女子在家守了三年,却不见男子回来,也没有男子的任何消息。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又等了一年,一年后,她依旧没有等到男子的归来,却等到了一个令她肝肠寸断的消息……”

      第二十五章 额外的收获

      “男子死了,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不得其踪。

      女子很伤心,她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所以她决定亲自到边塞去寻他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边塞真的太远了,女子变卖了全部的家当也只凑够了半程的盘缠。”“后半程,她就靠一双脚,翻山越岭,跋涉千里而去,一步步,一点点,凭着心中那微乎其微的希望走到了边塞。

      边塞的战争已经结束了,几名年迈的老人在战场上推着木板车收拾一个个牺牲的英雄。

      女子翻找了几辆木板车都没有找到她想找的人,她便以为他是活着的。”“直到三天后,女子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在战场上失去了一条腿的男人,男人告诉她她要找的人确确实实已经牺牲了,就埋在战场的最北面。

      女子飞奔过去,看到的却是千千万万的生命堆积而成的万骨坑。

      女子一边落泪一边拼命地在坑里找寻男人的踪影,她找啊找,找啊找,整整找了十天……”“十天后,她终于找到了他。

      曾经高大伟岸的英武男子已经开始腐朽,全身灰败和血污遍布,灼伤了女子的眼。

      她抱着男子的尸身在边塞凄冷的寒风里坐了一天一夜,最后,她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着他回到家乡,回到他们最初的地方。”夕和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贵女们由开始的不屑已经听得入了神,有几个甚至已经红了眼眶,见她停了下来,纷纷追问“然后呢”。

      夕和回过身,看着那盆鲜艳欲滴的丹心海棠,“女子死了。

      在将她心爱的男人带回家乡之后,依照着他们的约定,她把男人埋在了附近的山头上,然后穿着火红的嫁衣在男人的墓碑前自尽了。

      鲜血流了一地,浸染了墓碑附近的一方土地。”一说完,就有人小小惊呼了一声,然后低低啜泣起来。

      昌平郡主也没想到夕和居然是要讲一个这么悲惨的故事,她也被故事的凄凉给镇住了片刻,但她很快回过神来,略微不满地提了一句:“殷三小姐的故事很动人,只是不知这与今天的主题有何关系,你该不会是转移话题吧。”夕和的眼睛依旧看着那一株海棠花,淡淡地说:“后来,被鲜血浸染的土地上长出了一种通体血红的花朵,娇艳却凄美。

      而那花就是这丹心海棠,象征着绝望而惨烈的爱情。”夕和顿了顿,再度回过身来面向众人,“小女以为,赏花不仅要赏花形、花品,更要赏花心。

      每一朵花都像是一个女子,各自有各自的故事,或欢快或凄美,读懂了花心才算是真正鉴赏了一种花的涵义。

      正如这丹心海棠所蕴含的意义,黄土白骨,至死不渝,这才是最动人的部分,不是吗?”最后总结的话一说完,好些贵女纷纷向夕和这边靠近过来,想要仔细看一看这株丹心海棠花。

      连昌平郡主都一时愣住了,眼神不自觉地也飘向那一株鲜红的花木。

      这就是夕和的策略。

      一样是话题作文,绝大多数人写了议论文,如果她也写议论文就只会趋于寻常,而如果她另辟蹊径写了记叙文,那么结果就会令人眼前一亮了,反正也没有文体的要求嘛。

      这个故事是她曾经在翻找有关丹心海棠的资料时看到的,不过书里记载的是寥寥几句,她临时扩充了一下,正好拿来救场。

      “好好好,这株丹心海棠至今无人识得,没想到竟是殷三小姐第一个慧眼识珠”,醇厚的男声响起,看过去,竟是太子殿下不知何时也来了这游廊上,他径直走到蔺司白身侧,然后目视夕和,“故事凄婉动人,还暗含了丹心海棠长于坟地的生长习性,殷三小姐果真是识花懂花之人。”没有人认识这是丹心海棠?夕和稍稍有些惊讶,面上则露出谦逊的姿态,“殿下过誉了,小女不过是恰好在书上见过这种花,故事也是书上读来的”“即便是书中读到的也可知三小姐读书不少,涉猎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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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司白一直都沉默看着那株花没说话,到这会儿了才勾起一抹笑,把眼神移向太子,说:“二皇兄素来是最惜花懂花之人,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这魁首自然是非殷三小姐莫属。

      而且,虽然故事差强人意,但花心一说很有意思。”太子和祁王都对夕和极为肯定,自然也不会有人公然和他们唱反调,况且刚刚的故事确实有打动到她们,所以大多数人对于这个结果还是服气的。

      而昌平郡主虽然依旧心中忿忿,但终究还是咬着牙没再多说什么。

      “既然殷三小姐与这丹心海棠有缘,本宫就将这花送给你,权当作是恭贺三小姐夺魁了。”没想到被她夺了魁首还不算,太子竟还将这盆花赏赐给了她。

      这下,不少人又开始用羡慕和嫉恨的眼光看着夕和了。

      而夕和则怎么也没想到太子竟然会大方地把花送给她。

      这可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丹心海棠啊!她觊觎很久了!难道说,这就是意料之外的收获吗?夕和压制住内心的兴奋,规规矩矩地向太子谢了恩。

      太子深深地看了一眼夕和,然后转身离去。

      没过多久,另外三个部分依次落下了最后的帷幕,所有人又都齐齐地聚集到了中央。

      太子和两位王爷立于上首,一名宫人当众宣布了今年百花宴的结果。

      因着品酒和赏花两项上的不俗表现,殷夕和三个字成了此次百花宴爆出的最大冷门,也是最令人出乎意料的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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