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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主听过字须男人的讲述,心里恻隐之情顿起,他爱怜地看着这男人,说:“你是一个吃过苦的人,我相信你干活也会是认真负责的。后花园有很多树木,都没有人去裁剪打理,你愿意去做这些工作么?”
字须一听,连连点头。[]宝谛独辉107
一旁的夜独泓悠悠地问:“你打架怎么样?一个能打几个?”
字须手掌一转,大碑嗖的一声旋转到他的背上,他大声说:“有十个人围攻我,我就能把他们全部撂倒,有十五个人围攻我,我也能把他们全部撂倒,我是可以撂倒一群人的,如果来上一大群人,我撂倒他们只是时间问题。”字须又说:“我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事情,我扛着这碑在五谷县那会儿,可是一个杀狼头虎的好手,当时有十只狼头虎站立在我的对面,一个个都张牙舞爪,想吃我身上的肉,我岂能让它们吃我的肉?我就将大碑在背上一旋,大碑被我甩出去,大背出现在十只狼头虎上方,那大碑就像是一座大山,从天而降,轰轰烈烈砸在十只狼头虎身上,十只狼头虎就都死亡。我一下子就获得了十只狼头虎的肉,还多得它们的皮『毛』,要知道,那肉和皮『毛』都很值钱的,我买这块碑的钱很快就被我赚回来啦。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从来都不吹牛。”
夜独泓又见到一个有本事的人,心里喜欢,就向字须说:“我们这里的后花园是很巨大的,工作起来工作量大,所以会很辛苦,我看你武功这么高强,是否愿意到我们的后花园来呢?”
字须一听,连连点头。
字须跟着夜独泓来到后花园,夜独泓介绍他跟那个举缸大汉认识,两人都是有力气的人,唯一不同是一个胖一个瘦,这不由让夜独泓想起他的悟法和悟道老师,与老师好久没见面,有时会怀念。夜独泓知道,有些人会很长时间见上一次面,有些人会很长时间也见不了一次面,有些人自见第一次面之后就时常见面,有些人再见第一次面后这一生都不再见第二次面,想想人真是有意思啊。
夜独泓看到大汉把这花园浇得水淋淋的,心里高兴,可那些树木枝条疯长,也太不像样子,就找来一把剪树剪子交给扛着碑的字须,字须放下碑,拿上那剪刀,就在花园里裁剪树木。这字须,手脚灵动,裁剪起来很专业的样子,据字须透『露』,他其实是业余学习园林种植的,植物认识的不多,但一般的树木都知道,都能进行裁剪。
字须在夜独泓的目光中裁剪出一棵树,这棵树经过字须一裁剪,立即表现出独特的美感,字须手转着剪刀,颇有些得意地告诉夜独泓,这里的每棵树都需要裁剪,裁剪后的每棵树都会呈现出不同的姿态,它们都会体现独有的美。夜独泓突然觉得裁剪树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艺术,如果字须裁剪完了这里的树木,那么后花园就会是艺术的海洋。
夜独泓回到院子里,岛主已搬出一张藤编小圆桌、一架藤编摇椅,这小圆桌子上面放着岛主刚刚泡制的清香茶水,一个略微透亮的茶杯正被岛主捧着在手心,岛主一点点品尝这茶水的清香,阳光铺洒在他的身上,阳光里的他如一只病猫,懒洋洋的,很是惬意。
夜独泓叫岛主起来,岛主不想起来,夜独泓再一次叫岛主起来,岛主还是不想起来。夜独泓就伸手去拉岛主,岛主说,别拉我啊,拉【创建和谐家园】嘛,你让我喝完这一杯茶行不行。夜独泓就说,我们在招聘期间是不准偷懒的,一会儿又有人来应聘,你这副懒洋洋的模样像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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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射得准
岛主被夜独泓拽起来,心里有些不爽,咕咚一声把那杯茶水全喝进肚子。夜独泓躺到了摇椅内,岛主一看就不舒服了,说:“你不让我躺着你躺着?”
夜独泓就抬头说:“你还好意思说,你躺这么长时间了,我就不能躺上一小会儿吗?”
岛主呼噜进嘴里一口茶,说道:“行行行,你躺着吧,我把这茶喝了。”说着岛主拎走那壶热茶。
门外这时又来一个人,这是位青年男子,一身轻便衣裳,手中紧握一把弓箭,这男子跨进门来就问夜独泓这里是不是招聘,夜独泓睁开在阳光下微微眯住的双眼,问来人:“你是来应聘的吧?”
男子在夜独泓面前站立,手紧握着一把古朴的弓箭,他也不说话,只是点点头。这个男子浑身散发着淳朴的气息,一双眼睛目光如钉,他的目光投『射』到夜独泓身上,夜独泓不寒而栗。
夜独泓对男子说:“你看起来很壮,壮实是你的优点,你说说你还有什么优点。”
男子咳了咳嗓子,以稳重的语气说道:“我就是爱『射』箭,我『射』的箭可准了,就是一千米外的一片叶子或者一只蚂蚁我都能『射』住。我说得千真万确。”
夜独泓说:“我没有怀疑你的能力,我只是想欣赏下你的本领,我可以放上一块馒头让你『射』么?”
男子说:“没有问题,没有问题,我以前在河里就『射』青蛙玩儿,我把青蛙吊在树上,然后站在三百步开外的地方,就开始『射』青蛙,我一『射』一个准,每当我『射』中目标的时候,我内心都会感到异常的兴奋。有人说我现在『射』箭几乎是百发百中了,『射』中目标已经没有兴奋劲儿了,我说他们都错了,我虽然现在本领很高,可当我『射』中目标后,还是会兴奋,我还是会很在乎我的命中率,我的箭冲刺过去的力度。”[]宝谛独辉108
夜独泓说:“这么说你是个爱好『射』箭的人,『射』箭是你的特长。你来后花园能做些什么呢?”
男子说:“我能够承担的东西我想是很多的,比如我可以『射』害虫、害鸟等,凡是入侵到后花园来破坏后花园的家伙我都一一把它『射』死。这样,那些坏东西就不能入侵,后花园就会很美丽。”
夜独泓想这男子说的也对,有些麻雀老吃后花园里的葡萄,有了这个男子,他可以用弓箭去『射』击那些偷食果子的鸟类或者其它动物,这样后花园的很多植物都可以免遭损害。
中午的时候,孟海来到招聘人才的院子里,手拿弓箭的男子就站在夜独泓对面。男子说:“我已经说过我的特长,我不知道我如果工作的话会具体做些什么,有没有什么细节的要求?”
孟海在旁边说:“我看你也是一个有本领的人,你说你『射』箭百发百中,我们想考考你,看看你的『射』术究竟怎样。”
孟海找来一口馒头,把它吊起在一棵树上,让男子站在五百步外的位置,来『射』这馒头。男子就到了规定的地点,弯弓搭箭,他拉满了弓,犀利的目光凝视着那一小块几乎看不到的馒头,表情很是严肃,突然男子丢了手,上弦之箭猛地脱弦而出,电光般朝那馒头扑去,噔的一声,箭『射』中馒首,把馒头扎在门板上。孟海在一旁叫好。
夜独泓想要亲自察看下这箭,他走近那支箭,只见箭身细长,扎入门板都把门板扎透了,他不得不惊叹那男子臂力惊人,『射』术高明。
男子跟着夜独泓来到后花园,夜独泓指着很远处的一片叶子给男子看,说:“那只里有一片叶子,在阳光下透亮,你能不能只把那一片叶子『射』下来?”
“我试试。”男子说着搭箭弯弓,瞄准那片在阳光下发亮的叶片,一松右手,箭呼啸过去,把那片叶子给击落下来。举缸大汉和字须都赞叹这位男子,说他真是神箭手,那么远的一片叶子都能『射』下来,真是厉害。
大汉说:“你这小子还是蛮不错的嘛,看你这么厉害,以后可得让你三分,要不然你就要把箭『射』我啦。”
字须说:“我说我厉害,你比我还厉害,我们都是新来的,相互认识一下,以后可以互相帮助。”
那男子就放下手中的弓箭,说:“很高兴和你们见面,很高兴与你们认识,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在这里彼此协作,工作愉快。”
夜独泓在一旁说:“要是让你打仗,你觉得你怎么样?”夜独泓老想着把这些人打造成打仗的能手,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自己的梦想。
那男子说:“我『射』箭可是出了名的厉害,我『射』出一支箭能把十个人串起来,别说十个,就是二十个我也能用我的箭把他们『射』穿,所以我是可以以一抵百的,打仗的话当然是好样的。”
这三个人,虽说都很有本领,可他们谁也不谦虚。夜独泓向他们说:“你们既然觉得这里好,就在这里好好干,以后看你们表现好了,还会教你们法术,法术想不想学?”[]宝谛独辉108
“法术?”握弓箭的男子说,“我当然想学法术了,我从小就听说有奇异的人会法术,能够穿行在天地间,无拘无束,我知道有个特别神奇的地方叫梦中影,这个地方我没有去过,假如能有机会去到梦中影,那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啊。”
夜独泓理解男子的话,说:“只要你努力,就有机会。”
男子挠挠头,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将来会到传说中的梦中影那样的地方,他想都不敢想。男子说:“现如今兵荒马『乱』,我能在这里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差事,已是不错了,我哪里想什么去传奇的地方,很多事情都不是我能接触的,我就安于本分、安于素位,我也不求练就多么高深的武功、多么强大的法术,我能踏踏实实生活就已经很知足了。”
夜独泓就说:“你能这样想,说明你思维很清晰,你知道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缺什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也明白自己怎么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你就在这里好好干活吧,工资给的你们都不低,以后发展前途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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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小本子
不断有人进入院子来应聘,这就证明孟海写的广告词吸引人,岛主贴的广告是地方,有了他们两个人的配合才有现在这么多人的来访,夜独泓站在院子里满心欢喜地迎接前来应聘的各种各样的人,夜独泓坐在藤椅上,手中握着一杯清茶,茶水清香,温暖『迷』人。
夜独泓伸手在衣服口袋里『摸』了下,『摸』到那个透明塑料皮的小本子,这本子是夜独泓在五谷县的一家书店买的,那家书店在五楼,里面除了卖各种图书还出售优质的文具,夜独泓当时上到五楼,先是转了一圈扫视了那里陈列的书籍,然后来到卖文具的区域,选择了一个不带硬铁环、没有奇异装饰的小本子,小本子封面上有很好看的风景画,风景画是很淡雅素净的那种,由于外面有透明的封皮,那画看起来就别有一番效果。此时夜独泓『摸』到的小本子就是他在五谷县买到的心爱的小本子。
夜独泓买本子有一个很明确的目的,那就是用本子记录东西,他卧在床上、走在路上,心里有什么好的想法、心事等等,都可以随时记录到随身携带的本子里,假如到什么地方吃到什么美味的食品,夜独泓也会认真地把它的名字甚至大小、气味、『色』泽给记下来,还有就是在街上看到好看的女子,也会把遇到女子的时间、地点、她头发的长短、个头的高低、身材的胖瘦、『臀』部的大小、气质的大致情况等一一记下来,这几乎就是夜独泓的起居注了,但夜独泓可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这是生活的痕迹,是生活在小本子上留下的一点点痕迹,有些人活过一天就是一天,一天过去就是一天的逝去,可夜独泓不这么对待自己的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他尽量接触有意义的事物,然后把一些要点记录到自己心爱的小本子上,夜独泓称此为幸福。
夜独泓抹着自己的小本子,见到一些奇特的应聘者,也会把他们的有趣记录下来,比如夜独泓就在本子中的一页写了这么几行字:后花园来了三个人,一个能举大缸,一个可以扛大碑,一个会『射』箭。
就是这么简短的一句话,让夜独泓感到很是必要也很是有趣还很是温暖。夜独泓是一个热爱生活且喜欢记录生活的人。他此时拿出自己心爱的小本子来,略微翻看着上面的内容。孟海看到了夜独泓的小本子,就问起这本子的来历和用处,夜独泓就用最简洁的语言给孟海讲明了这件事。
孟海笑呵呵地说:“看到这本子,让我想起我的童年,我也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本子,那本子原是我表姐不用的,经过我姑妈的手给了我,那是一个有着粉『色』封皮的很厚的本子。我一直想不出拿那个本子做什么,就把它放在我的抽屉里,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忘记了我的本子。有一天我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老师讲的是寓言故事,那个寓言故事太吸引人了太好玩了太可爱了,老师讲完后,让我们看课本,我一一看去,原来老师讲得那么精彩的故事内容课本上全有,这个故事在课本上的表现形式是文字,而在老师那里的表现形式是口语,我突然知道,文字是蕴含精彩故事的。这节课快结束时,老师给同学们布置了任务,就是大家回去都要写日记,就是把自己想说的话通过笔端流『露』出来。我回到家后,就老想尝试着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写日记。如果我能写日记,那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了我的那个厚厚的笔记本,我翻箱倒柜找出它来,它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我一直不关注它,它失落了好多,我有一种欲哭的冲动。我拿上我的笔记本还有笔,就来到室外的窗台旁边,我趴在窗台上,打开笔记本,我手紧握着笔,面对干净可爱的横格,我走进了自己的记忆。我的记忆里有我去过的地方,有我吃过的东西,更繁杂的是我想起我玩儿过的那些枪,我必须说出一声,我很久以前是一个喜欢枪的人,我一有钱就想【创建和谐家园】,我买各种枪,我就把我买的那些枪一一写进日记,我细数我玩儿过的所有枪,我记忆中的景象全都疯狂地出现在纸上。差不多到黄昏,妈妈回家了,我也写完我该写的东西。我写完了日记,成了一个伟大的人。”
夜独泓品尝着清香的茶水,说道:“不错,每个人都要有他的小本子,每个人的肉体都要前行,灵魂更是要前行,在前行的途中,我们需要小本子,需要把需要记下的东西给记下来,这就是痕迹。”夜独泓又问:“你在写日记时,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我先说我,我在记录生活的点滴时,心中是一种温暖的感觉。”
孟海回答夜独泓:“我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乐,我在写日记时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乐。”
“你感受到了思想的奔涌,情绪的缭『乱』,笔下的癫狂。”夜独泓补充。[]宝谛独辉109
“是的。我对那次的书写记忆深刻。”孟海说着拿过夜独泓的小本子,“这本子倒是挺漂亮,嗯,你挺会选。”
夜独泓抚『摸』着他的小本子,这本子将会一直伴随夜独泓前行。夜独泓这一天的时间就坐在椅子上面试应聘者,他见到很多人,有通过的,有没有通过的,夜独泓以他的标准挑选着人。
渐渐到黄昏,夕阳温暖的光在人间残留,夜独泓知道很快会天黑,可是,他还是平静地享受着夕阳的美好。夜独泓坐了一会儿,肚子饿了。他想今天去吃面,去吃好吃的鸡蛋面,他想等吃过鸡蛋面,就把它的名字记在小本子上。
孟海不想出去吃,现如今兵荒马『乱』的,到街上也使人烦心,还不如就在家里自己做点东西吃。孟海关上门,回身往屋里走,屋内黑暗,与外面一样,夜独泓进入房间,打开灯,屋子里就亮堂堂的,这光把屋内与屋外弄成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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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勾画风景
后花园。
字须手拿一把明晃晃的剪刀,站在一棵枝子很长的苹果树旁,左手拈住枝子头,右手伸到枝子恰当的位置,剪刀咬在枝子上,他手一用力,枝子就被剪断,多余的枝子掉落在地上。字须以优雅的姿态审视着这苹果树,哪些地方保留,哪些地方需要裁剪掉,字须都有一套理论,他在裁剪树方面还是很在行的,虽然以前学习这方面知识的时间不足够长,可字须天赋异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字须绕着树转,这树在字须的裁剪下逐渐呈现出健康的姿态,这种姿态是美的,这种美需要心静的人才能体会。确实是这样,很多人的心不够静,只能体会事物表面的美,不能深入事物中发现更深层次的美,所以,平凡的人错过很多美,他们的内心因为不持续地装入美,那么心就有些干瘪,就会无趣。字须是一个有趣的人。
举缸大汉还是爱表现自己的力量,那口百余斤的大缸在他手中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水杯,他抱着这个在普通人看来巨大的缸,在后花园内晃悠,哪里的土地看上去干旱了,他就用嘴吸取缸里的水,然后把水从嘴里喷到干旱的土地上。黄土地一干旱就开裂,很多地方因为大汉的嘴而变得湿润,大汉听着水渗入土地的滋滋声,就心里倍舒服,那是黄土地在吞咽清水啊。大汉能够将自然界的物体当作人来对话,当他喷过水,就问:这下不渴了吧,一次让你喝个够。
大汉因为抱着相当重的大缸,所以走起路来来会在地上留下一串串很深的脚印,这脚印的深度真是让人不可思议,足以放进去一只拳头。大汉往前去,脚踩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居然有石头因为被他挤压而碎掉。大汉一路走一路喷水,不仅地上的干旱得到解决,空中的干燥也被消除,大汉经过的地方,土地湿润,空气湿润,仿佛是刚刚下过一场雨。
『射』箭的那个男子背着箭袋,在后花园转悠,有一只长着尖尖嘴的兽,在地上打洞,这家伙有时在地上打洞,有时在树上打洞,有时在墙壁上打洞,如若这样任其玩乐下去,那么地就会出现千疮百孔的现象,树也会因为被掏空而死掉,墙壁也可能因为净是洞而倒塌,这种人脚大的兽很多,它的名字叫伏地魔,是破坏大地的【创建和谐家园】。男子见到一只伏地魔正在啃啮着树干,那树任它这般啃下去,就有可能倒下来,男子心里着急,心头火起,搭上箭,手一拉一松,剑嗖的一声蹿过去,狠狠扎在那兽身上,伏地魔就张开四只脚,身体中央涌出血泡,它的身体被那支箭死死钉在地上,它挣扎一会儿,终于因为血流尽而死。
男子在后花园转悠,看到树上也有伏地魔,哎哟,这可讨厌死人,这些祸害必须全部清除,留上一只都是让人头疼到死的。据说这伏地魔可以无『性』繁殖,一只伏地魔可以生两只伏地魔,这样一生二、二生三,任其生下去是危险的。所以男子对待这伏地魔的态度就是赶尽杀绝,一个也不留。那伏地魔正在树上啃噬着一根粗枝干,男子仰头皱着眉头,悄悄搭箭上弦,手拉满弓,瞄准,丢手,箭呼啸而去,嚓的一声穿刺伏地魔的身体,一下子将伏地魔撞击到高空,去了九重天,那伏地魔一到九霄云外就成了“伏天魔”。
夜独泓坐在高高的假山上,望着前方的小山、树木、绿草地、黄土地、水流、小路,他膝盖上放着他心爱的小本子,右手拿着一支笔,他在轻轻勾勒眼前的山水,那景『色』自然是极好的,夜独泓醉心于前面的风景,并将风景一一描绘在纸上,他也一点点醉心于纸上的风景。夜独泓从小就爱画画,长大后也学过一段时间画画,他画画的时间不长,对画画的心得却很不一般,他认为画画不是单纯地画外物,而是直接与人的内在灵魂有直接关系,一个人的灵魂应该通话画来表现在平面上。这时的夜独泓心灵是轻盈的,他就轻描淡写地去勾画风景,刚才字须、大汉、男子的所作所为夜独泓都看见啦,他感觉他们都很尽职尽责,他们把后花园当作他们自己的花园,他们把花园的敌当作他们自己的敌,他们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任务,这一点令坐在假山上的夜独泓很是满意,所以夜独泓也将他们仨人绘在纸上。
夜独泓的画画得不错,那风景中的三个人都投入地做自己的工作,神情都不一样,却是同样的认真。夜独泓所画的风景是恬静的,风景中的人物由于姿态设置恰当而极富动态。夜独泓画完画,看着小本子上自己的杰作,心里美滋滋。这还不够,他对着小本子上的画面吹了口气,那画就突然有了声音,只要打开这页画,就会从画中传来风的声音、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鸟叫的声音,甚至还可以闻到泥土的芳香。[]宝谛独辉110
那三个人工作完毕,过来站在夜独泓背后看夜独泓的画,他们不仅看到画,还听到画,又闻到画,他们也是见过画的人,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画。
字须说:“老板的画就是有气质,这风景画得真是好,虽然只是一个颜『色』,可已经能够使人感受到所画事物的五颜六『色』,啊,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大汉说:“老板果然画得好,真是一个最最最出『色』的画家,画得画还可以有声音,这是没有法术的人压根做不到的,啊,真是给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新的世界。”
男子说:“这画画这么好,还画这么快,老板真是画画方面的天才了,我闻到了花的香、树的香、天空的香、泥土的香,原来天地万物都是芳香的。”
夜独泓站起身,打了个哈欠。字须替夜独泓拍拍【创建和谐家园】上的灰尘,大汉帮夜独泓掸掸胳膊上的微尘,男子给夜独泓打打裤腿上的细灰,他们都说:“您的画,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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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大家说
岛主端来早餐,和夜独泓、孟海、苏雨围坐在桌子上吃饭,他们一人一手一个白馒头,手中的筷子不住地夹着盘子里的菜,珍馐可口,他们大口嚼着,吃得很香。门是开着的,他们吃的饭菜的香就飘到外面的街上,飘到十里外的地方。
夜独泓喜悦地说:“那三个人在后花园工作的挺认真,我还为他们画了一幅画呢,那幅画我也给你们看了一遍,你们都觉得我画得,我就纳闷了,怎么都夸我呢,我的画难道就是完美的么,难道就没有缺点吗?”
岛主开心地说:“你能画那么好的画,是你的天赋,要是你没那个天赋,确实画得不好,大家也不会夸你对不对?”
夜独泓说:“那三个人已经吃过早饭,去花园干活了,我看他们生活得挺幸福的,吃饭完后就去干活,干完活了再回来吃饭,每天都是乐悠悠的,我想可能是花园环境好,他们在那里『性』情得到了美丽风景的陶冶。”
岛主表现出很理解的样子,说:“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就会慢慢的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投入到所做的事情中,那么总与所做的事情有疏离,那么渐渐就可能产生一种抵触情绪,从而不喜欢目前做的事情。那三个伙计都很棒,做什么就喜欢什么,这点挺难得。”
夜独泓点点头,微笑着说:“他们这么优秀,以后我的军队肯定特别棒。好期待啊。”
岛主呵呵笑着说:“是的,是挺期待的,你有没有想好教他们法术呢?”
夜独泓嘿嘿笑着说:“啊啊,这个法术肯定是要教的,但是我现在发现他们的武术都很好,功力深厚啊,他们现在不学法术,也能一个人打好几个人,这一点也是很难得的。”
孟海哈哈笑着说:“他们是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我这些天来在街上转,就发现大街上的景象比以往大有不同,差不多可以用翻天覆地的变化来形容。以前地上有冻死骨,现在大家可都吃饱饭了,什么炒的、煎的、煮的、炖的、炸的、氽的、汆的、烙的、腌的等,可以说吃食真是丰富到难以想象的地步。以前大家都吃不饱饭,现在很多人都开始**了。”[]宝谛独辉111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话,大家说话时都笑着说,可以看得出他们是多么开心快乐。
夜独泓『摸』『摸』鼻翼说:“好啊,这孤城终于好起来啦,这一个城遭灾,就像是得病,现在我终于看到这病情好转了,真是有痊愈之势啊。”
孟海笑『吟』『吟』地说:“怎么样,有没有心情去打猎啊?去逮两只兔子吃?”
夜独泓说:“行啊,有什么不可以的,目前孤城有祥和之态,去逮两只兔子吃兔子肉,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桌子上的菜被吃个精光,馒头也被吃光,今天的饭菜和往常的一样,但今天的饭菜却格外好吃,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今儿心情好。岛主拿着一个盘子开始『舔』,他是过过奢华生活的人,现在却下作到要『舔』盘子,这的确有趣,岛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普通人,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岛主说:“一个人对一顿饭的回味好与坏在于这个人的心情,而不在于他吃了什么,同样,一个人对一生的回味也在于这个人的心。所以人要修心,心决定行为,修心自然就是修行了,在修心的过程中,人的『性』情就会慢慢转变,达到更好的境界。这也是我从书上看来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见解,我只是觉得这说的很有道理。”
夜独泓拍了下岛主的肩膀,说:“我和孟海去逮兔子,你去么?”
岛主说:“你们去我也去。”
苏雨说:“你们去我就不去了,等割出净肉,我给你们做熟。”
三个人告别苏雨,去了山岭上。山岭上风大,沙尘随风满地走。孟海知道什么地方兔子最容易出没,就带着夜独泓和岛主往前去,他们来到一个特别荒凉的地方,孟海说这里兔子最肯来。果然没过一会儿,地上跑来一只兔子,兔子奔跑迅速,夜独泓就去追赶兔子,他使动轻身功夫,比那兔子跑得还快,就追到兔子,逮住了兔子。夜独泓拎着兔子的一双耳朵,提溜着兔子来到孟海和岛主的面前,说:“这家伙跑得挺快,我跑得比它还快。”
他们回到家,孟海把兔子杀了,割出净肉来,就把净肉交给苏雨。苏雨用孟海的那口锅给大家做兔子肉。苏雨的医术高明,厨艺更是精湛,大约半个时辰,苏雨就做好了兔子肉。
他们又围着桌子吃肉,他们一边吃一边说话,大家说的都是些轻松愉快的话题,于是时不时传出一阵欢笑。
“我们吃兔子肉,有没有想过兔子吃我们的肉,”夜独泓说,“那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是啊,我们吃动物的肉,”岛主说,“动物何曾吃过我们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