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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小闲御神录》-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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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牛肉十分筋道,他将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粒,丢进深锅中炖了一个半时辰才勉强煮烂了,于是又削了些山上找来的山药、萝卜和大枣与牛肉同炖。因此这一日吃上晚饭的时间,倒比平时更迟了一些。

        不过大家没有怨言,因为他这回倒是超水平发挥了。其实牛肉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很香,好久不曾大快朵颐的众人吃得眉开眼笑。宁小闲却不一样了,她打了一碗汤才喝了半口,就发现这汤水有些腥臊味儿。她略思忖就明白了,必然是刘一面洗净了牛肉就直接下锅炖煮了,没有事先淖水。这样一来,血沫子和腥味儿就都留在锅里了。并且漫山遍野的芫荽其实都可以入汤,这东西和牛肉的味道简直是绝配。

        不过野牛肉对她来说也是大补之物,这一碗无论如何不可浪费了。

        说来有趣,自从昨日与大家一同遇险之后,几位男客都喜欢坐在营地上吃饭了,大概对男人来说,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最牢靠。

        她本想回车上去,结果昨天所救的那个胖行商拉住她,一边道谢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家常,最后才道出了自己的目的:原来渠黄散和金疮药,他也打算买一点,并预订她接下来将要炼制的小培元丹。这种丹药虽然在修仙门派中用处较大,但因其特效,民间富贵人家也趋之若鹜。据说他最后将回到北部的刑州去,那里草原部族兴旺,民风剽悍,但炼丹师稀缺,药物极是好卖。

        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个圆头圆脑、其貌不扬的小商人居然也拥有储物袋或储物戒,真是令她略感惊讶。他这回却是贪心了一点,订下的药物数量光凭双手无论如何也是拿不走的。此去刑州么,又是路途遥远,他若无这种宝贝,哪敢再负重物?

        她再次提醒自己,日后绝不可以貌取人。随后两人议定了价格和数量。

        这碗汤,她一边吃,一边还得防止自己皱起眉头,忍得好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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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祸主儿上门(十连更1)

        和前一日比起来,今日全天太平得很,只是路途难走了些。走商的人哪会里计较这个?何况又有送上门来的肉食,因此晚上营地里的欢声笑语未免声音就大了些。

        何小九的体质很好,这才休养了一天就已经能下地走动了。他脾气好,商队的兄弟们就拿他开涮了好一会儿,笑闹之声不绝。

        可才过了一会儿,邓浩就重重了“嘘”了一声,下令众人:“都噤声!”凭他在队内的威信,几息之后,整个营地就都安静下来,再无一人说话。

        耳力好的,这时就听到了细碎的脚步声从林间传来,伴着树叶被踩踏的沙沙声。野兽和妖怪可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动静。

        “有人来了。”大家交换了一个眼色。这是大荒深山,不是供人闲庭信步的后花园,入夜之后出现的访客,十有*不带善意。大家都是鸡食放光草——心知肚明,某些商队平日里走商,到了幽僻处脱下伪装摇身一变就是盗匪了。

        从林中走出来的这一行人,总数不过三十余人,确实也很有些匪气。今晚月华明亮,他们居然步行而来,看来据点就在不远处。然而再看他们身上所穿的衣物,显然是另一家商队的服饰,不像一般劫匪蒙面黑衣,生怕被人认出来。

        这帮人什么来意?大家都沉默着,等待领队的指示。这营地上有两百多号人,对方只来了三十多个还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若说没有凭仗谁信?

        邓浩也站了起来。他一正容就自然带上了忠厚诚恳之色,很具有欺骗性。“来者何人?”他很干脆地说道,这个点钟寻上门来的,也不必太客气对待了。

        这林间小小空地上的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对方为首那人双目精光闪动,双臂及膝,面貌十分阴沉。宁小闲原本不信“相由心生”的说法,不过见了这人之后。总觉得他若不是心计阴沉型的人物,简直愧对这张脸了。

        “敝姓罗,乃是狼行商行庆州分行的副领队罗佑。”他开口道,“昨日我家公子捕猎,结果那猎物狡猾,居然逃走了。我们商队一路追踪,哪知猎物不见了,却找到贵号的行踪。”

        每个商行都有自己的名称和旗号。像邓浩的商队,领头的马车就插着一面旗子,上头绘着一只长翅膀的老虎。因此这支商队的名称就叫云虎商队。

        走商的队伍自然有大有小。邓浩手里上下两百来号人。只能算是一支规模中等偏下的团队,因此只能称为商队。而较大的商行则能派出大型商队,频繁出没在西北、中北地区,动辄是上千人的阵容。非常可观。

        邓浩心里一沉。他听过狼行商行的名号,这家商行因为有着仙门背景,因此做起生意来不太讲究,也不太爱讲规矩。若按行里人的观点来说,这家商行极不专业,偏偏它的规模也不算小,在南瞻部洲中部地区拥有四家分号。这庆州分行,就是其中之一。

        他皱眉道:“贵号的猎物走丢了,与我等何关?”

        “我家公子。乃是狼行商行总行执事的第三子。昨日狩猎的对象是一只熊妖,可惜那畜生被划伤了一剑,居然不战而逃。公子叮嘱我等一定要寻回猎物。于是——”他耸了耸肩,“我们就追到了这里。”

        邓浩淡淡道:“如你所见,这里只有人。没有熊。你们追错地方了,夜已深,请回吧。”对方看来不欲善罢甘休,但他仍需努力一番。

        罗佑却是充耳未闻,走到火堆上的大锅旁看了看,笑道:“贵商队的伙食不错啊。这么香的味道,我们在几里外都闻到了。”

        这么矫情的装x范儿,立刻就让邓浩的手下怒容满面,但见他这么有恃无恐,不懂得这孙子手里还有什么底牌。在场的人在这一行都混迹多年,轻易不愿撕破脸、动刀子。

        哨子目光闪动,突然道:“你家公子独自一人打伤了熊妖?他人呢,为何不来?”他惜墨如金,但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还特地强调了“独自”二字。

        罗佑的笑容果然凝住,微微一顿才答道:“区区一只逃跑的熊妖,也能劳动我家公子大驾?我等应付足矣!”云虎商队的人相觑一眼,都觉得他口中的“公子”多半在打伤熊妖之后自己也负了点儿伤,没有余力来追,这才派手下搜索熊踪。

        事实上,他们还把人家想得太高大上了。这位“公子”是总行执事的小儿子,相当于华夏某集团公司的理事会成员,他儿子也就相当于“商二代”,自小生长在繁华之地,无论是武艺还是修行,都不曾涉猎。眼看他年龄足够,他爹想给他在商行里讨个位置,可是没有好看的履历哪行?这时候的天桥下还没有代办假证的服务,于是老头就找庆州分队带他一起走商。

        在这位执事想来,庆州分队所走的这条路线是他精心挑选的,已经十年不曾出过意外。他还派去了一名散修随行左右,以确保爱子安全无虞,只待这一趟走商结束之后,儿子就能顺利谋个差事。

        在正常情况下,他的计划可算周密。哪知道这一路上确实风平浪静,结果这位商二代就开始嫌无聊了。哪怕分行的这支队伍对他照拂有加,但硬生生把他从醇酒美人在侧、呼朋唤友聚赌的环境里拉出来,他怎么受得了?所以他不顾队里其他人的劝阻,硬是抱走了山洞里的一只小熊玩儿,结果人家母亲第二日清晨就寻上门来。

        这只小熊身上有微弱的妖气,可惜人类不好分辨。庆州分行根本没想到,跟踪而来的大熊妖已经到了聚气顶峰的修为,加上这个妖种原本就强壮而凶狠,在他们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居然有两人被打死,一人被打成重伤残废。庆州分队这才认真起来,最后还是请贴身保护商二代的散修出手,才重重击伤了这只熊妖。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执事公子也在战斗中受到劲气的波及,受惊倒地,昏厥过去。商队担心他受伤,无心恋战,熊妖大概以前也曾在修士手下吃过亏,被法器划伤后顾不得幼崽,转身逃走了。但那散修的剑上所涂的剧毒能够混乱心志,熊妖负伤逃走之后,强忍怒气躲起来疗伤,却遇到了邓浩的商队。

        它本已失去幼崽,又被伤势和剧毒折磨了一整天,心智渐渐混乱,只余下对人类的仇恨。眼见出现的这支商队又对它穷追不舍,于是彻底陷入了疯狂。若是云虎商队知道它的想法,包准会大呼冤枉。当时大队人马急奔是为了躲避岩崩,哪里是冲着它去的?

        罗佑敛了笑容,正色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贵号拿下了那只熊妖,想必也得了不少好处。不过这熊妖却是我们先打成了重伤,你们占的便宜可不算小。这位领队,我看,不如我们谈谈?”

        商二代同学醒来之后,听散修说道剑上有毒,熊必不命久,于是心心念念要打回这只大熊。

        他这么一说,云虎商队的人顿时大怒。若非对面这帮人先将熊妖打伤而没打死,后者又如何会发狂?自己商队平白死了一个人,这帮犊子居然还厚着脸皮要求分赃?

        邓浩对老部下熟悉得很,见他们眼里满是怒意,于是摆了摆手要他们稍安勿躁。“我倒是好奇,你们怎么认定是我们杀了熊妖?”

        “这有何难?前一日遇上了岩崩,线索全断了,果真不好找。幸好我们在巨岩附近发现了一具尸体,穿着你们的服饰。”他伸出手来,掌间躺着一块破布,正是云虎商队的衣角料子。

        此话一出,连邓浩都怒气勃发。在围捕黑熊中死去的兄弟,他们在躲避岩崩时也没有丢下,而是负在车上带到巨岩附近好生安葬。所谓入土为安,这帮人为了寻找熊踪,居然连死者也要惊扰,人品当真没有下限。

        任他性格再好,这股气无论如何也忍之不下了。幸好在他手还未摸着剑柄之前,罗佑又补充了一句:“我倒是好奇,离你们那阵亡的兄弟不远处有个大坑,坑里还残留着熊妖的血腥气,但身躯已经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

        云虎商队的人陡然面面相觑,心下都暗自骇然。

        那熊妖尸首竟然不见了!数千斤重的一团血肉怎可能平白消失,只会是其他强大的妖怪叼走了,不过这熊尸上满是剧毒,哪个妖怪会吃它呢?想到这里,大家不由得又庆幸自己走得早,没有和这头打秋风的妖怪碰上面。

        当然谁也不知道这头拣便宜的“妖怪”现在就躲在他们商队里,正在静观事态的发展。长天正在对她耳提面命:“无论如何不许出手。这事儿跟你没关系,天塌下来也让这邓浩先顶着,你只许作壁上观,听到没有?”

        宁小闲郁闷地点了点头,其实她本也不想管,只是觉得对面这帮家伙鼻孔朝天太讨厌,邓领队人又太好,让她忍不住想帮忙。她站的位置靠后,身边就是言先生了,这位西席身材居然也甚是高大,此刻大半个身子挡在她面前,倒将她和前方一触即发的局势隔离开来。

      第74章 赌斗,一场定生死(上架十连更2)

        “这群傻瓜!”邓浩看着手下人惊讶至极的面色,忍不住闭了闭眼,“摆出这种脸色,就是向狼行商队承认这熊是我们杀的了!”

        “不知道。”他强抑怒气道,“即便熊是我们杀的,那也是我们的猎物。你们又待如何?”

        罗佑微笑道:“你这么说可就不厚道了,我们还是按照商队的规矩来吧。”

        商队的规矩?宁小闲眨了眨眼,心里嘀咕道,莫非……

        旁边的言先生转头看到她一脸茫然,低声道:“商队之间在难以决定货物或猎物的归属时,可以通过比斗的方式来进行,只一场,定胜负。赢的人拿走货物和事先定好的彩头,这就是所谓的规矩了。”

        “太不合理了!”果然和她想到的差不多。争吵无效就要比拳头大小么?这规矩字里行间就透着一股匪气,堪称liu氓逻辑。这时长天的声音传来,掩不住三分笑意:“原来这规矩,人类也学会了。”

        看来妖怪们平时也这么干。

        言先生温言接着道:“规矩本由人定,只服从最强者的意志,无所谓合理与否。”这话不知是回答她,还是回答长天。她只觉得心里一跳,极不舒服。

        邓浩板着脸道:“我们何须与你谈商队规矩?请回吧,否则五息之后兵戎相见!”邓领队、邓好人终于打算翻脸了。云虎商队的人们本来也不是什么良民,已经憋住一口闷气很久了,此刻终于可以挽起袖子开打,于是锵锵锵都抽出了随身武器。对面又哪里肯示弱?

        一时之间,明亮的月光照得这营地上的武器光华闪烁,好不抢眼。

        “领队好大的火气啊,何不看完彩头再决定?”罗佑说完,伸手从怀中取出了一样东西。

        都说“莹火之光怎可与皓月争辉”,可是他手里这样东西,圆润、圣洁、皎白。焕出来的光彩却不输给天上的明月。

        夜明珠,并且足足有鸽子蛋大小!在他手中滴溜溜转了几圈,牢牢吸住所有人的目光。

        在场的人走商多年,一眼看出这珠子是稀罕之物。云虎商队的人更是知道,他们已经至少有两年没有运过这么好的货了,要是赢了这场比斗,整个队伍的装备和阵容都能再提升些,手里的武器会更好,甚至能换个不会天天做汤菜的厨子来顶替刘一面,让这厮滚回去做他的伙夫……

        罗佑看他们的脸色。就知道云虎商队的人已经心动了。这珠子实在太贵重。边上有人想劝阻。却被他抬手制止了:“这是东北部的碧波群岛所产的夜明珠,不仅有辟尘辟邪的功效,且死者含在口中能保尸身不腐,是真正的宝物。我便用它来当彩头。跟你赌熊妖身上取下的东西。”

        他又补充上一句:“一场定胜负,生死勿论!”他手中明珠转动,光芒照到邓浩面上,令后者不禁觉得有些刺目。

        邓浩行商多年,鉴宝的眼力很好,只一眼就看出这东西的身价至少也在九千两银子以上,如果拿到中部内陆地区去卖,售价还要再高出四成左右。而自己手里的熊皮破损严重,熊丹又只有筑基期的水平。倒是熊爪完好无损,三样合起来最多卖个六千两。对方拿出这枚明珠来当彩头,已经是很有诚意了。

        他看到自己手下人的眼神,已经完全被这明珠吸引了。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他明白什么时候要独断专行。什么时候却必须顺应人心,因此只好深吸一口气道:“好,我们比!”当下从马车上解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熊皮展开来,顿时一股血腥之气弥漫四周。

        这几日天气不好,他还没机会处理熊皮,只好仔细包起来,免得血腥味儿引来其他妖怪。他又自怀里取出内丹、熊爪,摆在旁边的大石头上,说道:“都在这里了。”

        “就这么两样?”罗佑一怔,显然被这两样东西的寒碜程度雷倒了,声音都拔高起来。

        邓浩没好气道:“你们那公子的剑上喂了剧毒,除了这三样东西,其他的都被污染,根本不能取用!”云虎商队才是苦主啊,付出与收获根本不成比例!对面这帮人自己干下那等好事,还好意思来责问,真不知道脸皮是如何练到这么厚的。

        罗佑一时语塞,心里暗自懊恼。这样一只成年熊妖的身价可达上万两,但那是将皮肉、熊胆和内丹等统统计算在内。没想到散修的毒剑如此厉害,竟然将一整只熊污染到身价大跌的地步,早知如此,不该拿出这样珍贵的夜明珠当赌注!

        众止睽睽之下,他又不好毁约,只好重重“哼”了一声,转身恭敬道:“请霍真人助我等一臂之力。”他也不傻,云虎商队只死了一个人就收拾了熊妖,这营地上看起来人人又身体健康,显然最多只负了轻伤,整体实力不可小觑。既是赌斗,肯定要请出最强力的打手来才有胜算。

        人群微分,从后面走出一个中年男子。此人眉目细长、双颧高耸、脸色微黑,在这山野之地仍然穿着高冠宽袍,一副修士装扮。云虎商队不知就里,但虎行商行的人却面色恭敬。这就是打伤了熊妖的散修了,如非执事公子突然昏厥分散了他的注意力,那妖怪无论如何逃不出他的手心。

        修士?云虎商队上上下下都变了脸色。对方唤出修士和自己这帮凡人对打,就像玩网络游戏的时候对手突然开了【创建和谐家园】,这是比金手指还要逆天的东西啊,这是要被虐到死的节奏啊!难怪这罗佑敢拿出贵重的夜明珠来,原来是笃定了自己不会输,当下几个脾气火爆的就开声骂了出来。

        这些粗鲁汉子骂人能吐出什么好话来?自然是翻着花样儿来骂了,问及祖宗十八代都嫌轻,宁小闲自认是观念开放、时尚前卫的奇女子,听了两句都不禁面红耳赤。这时那修士双眼一瞪,身上负着的长剑一阵长鸣,硬生生把这些污言秽语给压了下去。

        邓浩的脸色却没多大变化。狼行商行臭名在外,眼前这姓罗的显然就是活生生的代言人,就算有人告诉他这个商行的人蒙面当了盗匪,他也不觉得意外。他沉吟了一会儿,才在罗佑不耐烦的催促中低声道:“哨子,这一场你来打吧。”

        狼行商队的成员顿时就用同情的眼光在对面人群里搜索起那个倒霉蛋。在他们看来,他这一言就是定了人家的死期了。却见树梢上的背光处跳下来一个人,往这里慢慢走来。这人中等身材、面貌平庸、走起路来踩着落叶,也是沙沙作响,简直从头到脚没有半点特别的地方。“莫非这领队破罐子破摔,想着反正打不过,干脆找个没用的来送死?”

        那修士霍真人脸色却微微一变。树上从头到尾都潜着一个人,他居然一无所觉,看来这个凡人手里也有两把刷子。

        哨子慢吞吞地挤进人群。路过宁小闲身边时,突然感到手心被塞进了几粒东西和一支小瓶子,然后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借着人群正在议论纷纷的关头,在他耳边极快、极轻地说了一句:“药物吞服五十息后可生效辟毒,持续一个时辰;瓶中毒剂可喂在武器上。”为怕修士察觉,她的声音极小,但哨子的耳力何等之好,已经只字未漏地听了进去。

        这个姑娘,果然不简单!他昨日见过宁小闲救治何小九,知道那几粒药必然就是辟毒有奇效的渠黄散和解惊丸。以此类推,装在小瓶中的毒药,想必也非泛泛。

        哨子眼中喜色一掠而过,脸上仍是面无表情。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了这几样东西,他至少可立于不败之地,连胜算都多了好几分。

        他不紧不慢地走了进去。此时营地中央清理出一块空地,原本的火堆和大锅早已移开。几乎所有人都将全副精力投在了场中即将进行的比斗上,只有言先生趁着大家不注意,又走过去打了一碗汤。

        等哨子站定,那修士肃了肃发冠,整了整衣袍道:“请!”

        话音刚落,哨子已经欺身而上,手腕一分,亮出一对匕首来,往霍真人的小腹和咽喉上招呼过去。后者一边后退,一边往身后剑匣上一拍,对着敌手捏了个剑诀,轻喝一声“去!”,就见匣内长剑轻鸣一声,凭空拔出,瞄准了哨子一剑劈去。

        这一招,宁小闲也见过。当时权十方诛杀阿福,用的就是这飞剑御敌之法,但她事后问起过,这术法须到筑基中期以后才可以使用。君不见石季珊跟蝠王打斗的时候,也只能拿着师尊赐下的宝剑砍削切刺,却没有权十方驭起宝剑、如臂使指的本事。

        她心中暗骂:这狼行商队居然请出筑基中期的修士与凡人对斗!当真不要脸至极。这筑基中期的修士也不矜身价,居然愿与凡人赌斗,同样也是无下限无底线啊。

        哨子腰间发力,硬生生扭过身去,避过了这一击。和修士对斗,他不敢像以往那样只用小巧寸挪的功夫,因为这些已经成为法器的宝剑往往带有寸许吐吞的剑芒,锋锐无比。

      第75章 凡人的胜利

        这时,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才看清了这长剑的全貌。这剑与普通长剑不同,居然通体墨绿,剑身非但没有光华,反倒像有斑斑锈迹,刀口上还有好几道缺口,这卖相实在不怎么样。

        哨子也不与霍真人的绿剑正面对抗,只在场地上使出腾挪功夫来闪避。他一个大活人要躲避剑修的驭剑之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好几次长剑险之又险地从他身边擦过,还有一回甚至削下了他的一绺头发。云虎商队的伙计们看得提心吊胆,可又不敢出声打扰到他,只得咬牙忍住惊呼。

        狼行商队哪有那么多顾忌,纷纷取笑道:“你这是要逃到明年去?赶紧向霍真人认输吧,再多磕几个响头,兴许他还能饶你一命。”

        哨子无暇他顾,只是认真躲闪长剑的侵袭,有几回实在避不开,才动用手上的双匕去格挡,那也是一挡即闪,不再多作纠缠。

        宁小闲眼尖,看见他手中的双匕已经换过了一对,不再是日前与熊妖搏斗时所用的了。她细细一想就明白了,不禁有些脸红:上一对儿匕首可是法器,捅进了熊妖的那等……污秽之处,早就受了污染了,须得细细保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因此修士对敌很少去攻击敌人的那个部位,倒不是自身品德有多高尚或不屑如此恶毒,只是这种打法明显两败俱伤,对方伤了幽门,自己伤了法器而已。

        她不禁有些担心。哨子没了趁手的武器,只用手里这一对凡铁铸成的匕首来对敌,无形中就落了下风。长天却道:“此人功夫不高,但胜在临场应变能力极好,这却是面临生死之境才能磨练出来的。依我看,胜负还是未料之数,你不要太担心。”

        她大感惊讶。听他的口气,这场比斗似乎反倒看好哨子,这怎么可能?哪怕有她的药物相助,一个凡人要打赢筑基期的修士。并且这修士还不是石季珊那样的小菜鸟,那得有多逆天的本事?

        “双方压箱底的本事都还没使出来,你慢慢看下去就是了。打斗不长眼,这两人的武器上都有毒,你站到那个姓言的边上去,关键时刻可以拿他挡一挡。”见宁小闲站着没动,又催了一声,“去呀!”

        这样好么,居然拿言先生当挡箭牌?她心里嘀嘀咕咕,还是往人家身边走了过去。言先生看她来了也不吃惊。只是不动声色地往她身前稍稍站了站。果然像是一面人肉挡箭牌。

        他到底是能听到她和长天的对话。还是他和长天心有灵犀?怎么每次长天和她说完话,这言先生都像亲耳听闻一般?宁小闲同学就算神经再大条,此刻也感觉灰常不对劲了。

        一刻钟过去了。场上,哨子的脚步已经显得有些沉重。额上亦淌出了汗水,显然这样快速移动对他体力的消耗很大。霍真人见状,又捏起剑诀,加大了对他的攻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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