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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小闲御神录》-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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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大蛇妖,好狠!它忍不住颤抖起来。

        涂尽狞笑了一声:“好咧!”他就等着这个呢,“若不让你尝到最*的滋味,我也枉称魔影了。”

        伸手在重明鸟头上一按,顿时令它觉得头痛欲裂,张口欲呼而不能,并且能感觉到神魂被一丝一缕地抽出体外。涂尽恨它伤了自己,有意令这抽魂的过程变得更加漫长而痛苦。

        “等下。”宁小闲出声道。她一开口。涂尽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重明鸟用力喘了几口气,七窍都流出了血来,“封魂球的滋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重明鸟。你当真不愿为我的座骑么?只须将我送到南赡部洲最西边找一件东西,我就放会你自由了。这枚宝翎,你也一样能得到。”

        在灯光下看来,她的眼中写满了真诚。重明鸟说完“不干”两字之后,本来就有悔意,又受了涂尽的刑,此刻听她这样说,忍不住动摇了。南赡部洲的最西侧它也没有去过。但想来路途虽远,以它的速度,哪怕路上生些波折也能抵达的。

        它又瞟了瞟长天手中的那枚红羽。

        在场众人都知道它的心思又活络了。“她所保证的。就是我所保证的,并且——”长天摊开掌心,上面静静地躺着一枚白葡萄似的玉膏,“这个也可以给你。”

        重明鸟的眼珠子立刻瞪成了斗鸡眼:“这是玉膏?!”声音也提高了八度。他的嗓音本就好笑,现在提了上去。只震得宁小闲想掩耳。

        “好眼力,居然认得。”

        “怎会不认得,这是我族最重要的食物。”说到这里,它突然想起自己说漏了,讪讪地住了嘴。

        涂尽在一旁嘿嘿笑道:“你当这是什么秘密?重明鸟以玉膏为食,是天下皆知之事。近万年前,玉膏自这天地间消失。重明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好教你得知,这世间除了神魔狱,再无第二个地方能产出玉膏。”

        “不是以玉膏为食,而是没有玉膏,我们的修为进展就缓慢无比。”重明鸟怔忡了半晌,才叹了口气。连凤冠上的顶毛都倒伏下来,“好吧,我让她骑。”

        这臭小子,真不会说话!所有人都对它怒目以对,宁小闲红着脸。冲它脑袋上重重挥了一拳,这才娇叱一声:“蹲下。”

        重明鸟惊道:“现在就要骑?这地方飞不起来的。”随后闷哼了一声,却是长【创建和谐家园】他口无遮拦,伸指打出一记神通,震得它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长天也不与它废话,丢出血色匕首道:“发下心血盟誓,你就可以出去了。”

        重明鸟也光棍得很,知道自己这座骑是当定了,也不再矫情,取过匕首扎进自己胸口,狠狠地发了一个毒誓。

        宁小闲让它蹲了下来,然后取出药物给它治伤。之前,重明鸟的伤口多数被隐在丰厚的羽毛底下,她只能看到一点儿血迹。现在伸手去捋,才知道这家伙的伤势竟然很沉重,胸、腹、翅上都有血淋淋的口子,内腑看来也受了伤。

        她还看到了数道纵横交错的伤口,已经结了痂,却不像是今日打斗留下的。

        “你伤得好重,而且身上还有旧伤、内伤,这是怎么回事?”光是金疮药还不顶用,她又取出几颗丹药,捣碎了一起敷到它的伤口上。

        其他人也看到了这些伤口,不禁有些佩服。负着这样沉重的伤势,其他妖怪也未必支撑得住,这只重明鸟居然还敢偷袭麒兽,还能与他们周旋了这么久而不呼痛,也是个爷们儿。

        重明鸟眯着眼,享受药物的奇效。这人形的小妖怪妖力虽然低微,但拿出来的药效果很好啊,她才敷上了药,它就觉得伤口的疼痛消失了一大半,吞下去的灵药也化作热流,迅速熨暖了内伤的脏腑。它也是个掐架的老手,知道最多半日功夫,伤势就能大好了。

        在小公鸭嗓子的解说下,宁小闲等人才知道,这只重明鸟是从北方迁居下来。重明鸟喜欢以家庭为单位聚居,但它因毛色不同于普通的重明鸟,自小就与族群不合,脾气也变得暴戾。后来,它离家独自南下,想找个栖身之地。

        它长途飞行,劳顿不堪。经过这度塑山时,向领地的主人驳兽要求借宿一晚,因为它喜欢栖在高大的凤凰木上。驳兽很大方地同意了,重明鸟也就安心地休息。哪知道驳兽其实不怀什么好意,趁其不备发动了偷袭。重明鸟猝不及防,遭受重创,总算它速度太快,驳兽追击不上,终于逃得一条性命。

        它性情暴躁,哪里肯吃这等亏,休养了几日之后又重新飞回来,找驳兽报仇。

        那两名猎户听到的打斗声,就是重明鸟与驳兽相搏发出的动静。

        “驳兽偷袭你,是为了……妖丹?”她已不是初离浅水村那个懵懂无知的女孩了。

        “嗯。”重明鸟怒气冲冲,“我和它都是大成期的道行。它若得了我的内丹,说不定一举突破桎梏,进入了万象期也未可知。若是普通重明鸟,可能就着了它的道儿,偏偏遇到的是小爷!他打不过我,反而被我掏出了内丹和心脏吃掉了!”

        这只重明鸟确实与别的同类迥异,居然敢与四蹄的野兽肉搏。不过生物都有突变性,何况是妖怪?宁小闲也没多想,笑眯眯道:“你可有名字?”

        它想了想:“没有。”

        “那你娘亲怎么称呼你的?”

        “七仔、臭蛋儿、狗剩儿、猫不吃……”

        众人:“……”好极品的娘亲。

        宁小闲忍笑打断它道:“你的娘亲取的小名果然给力。以后就叫你七仔如何?”

        重明鸟道:“也无不可。反正我在兄弟中排名第七。”

        七仔休养了小半天,期间宁小闲又喂给它玉膏和其他灵药,重明鸟身上的伤口历经止血、结痂、生肤等过程,连断羽都重新长了出来,内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于是到了这天傍晚,它抖了抖羽毛,很精神地道:“走吧。”

        七仔站起来身高超过了两丈,比她在华夏见过的恐鸟化石还要高大一倍。跨坐到新座骑背上,宁小闲舒服得直想【创建和谐家园】一声。禽类的身躯覆盖羽毛,是天然的软垫,而且乘得累了,可以直接埋进七仔温暖的背羽里睡一觉再说。

        更别提七仔的飞行速度了。它和驳兽互搏时就能以快制快,硬生生杀了这只以速度见长的妖怪,现在翱翔天际正是它的本能,振翅飞起如流星赶月,身旁的景物齐唰唰往后退去,那叫一个畅快自在。麒兽的飞行速度和它比起来,那是老式客机与歼击机的差距了,完全没有可比性!

        她悠哉游哉乘着七仔飞了十天,就已经飞越了十七个州,若是乘着麒兽,花的时间至少要四倍于此,还不算上中途停下来吃饭休息的功夫。现在,她终于有些许明白华夏古代男人追求好马、现代男人追求好车的心理了。

        这一日七仔正在飞行,远处突然传来极轻的一声“噫”?随后就有人气急败坏大喝道:“停下,【创建和谐家园】,有本事你停下!”这句话显然是用神通传出来的,就像在她耳边响起一般。

        “【创建和谐家园】,是在说谁呢?”她左右看了看,空中一派天高云阔,哪有别人?转头看去,有几个修士站在一叶飞舟上对着她大呼小叫。

        这人,失心疯了吧?不等她反应,七仔双翅一挟,又提了一档速度,瞬间就将叶舟甩得没了影子。后面的人唁唁怒骂,但哪里追赶得上?

        ps:

        嘿,嘿,嘿。有米有人喜欢这只小白鸟?我家从小就养鸟,尤其是鹦鹉和纯白的黄莺儿。

      第233章 值钱的七仔

        她拍了拍七仔的背部:“后面那帮子人,哪来的?”

        七仔边飞边悠悠然答道:“我哪知道啊?这些傻子吃错药了吧?”

        他的语调里,有几分幸灾乐祸。宁小闲撇了撇嘴,也没去多想。

        正当午时。飞了这么多天,她和七仔都累了。眼前云朵散开,视野开阔,于是她便看到下方出现了一座城市的轮廓。

        打尖,歇歇脚吧。她想洗个热水澡,想在舒适的褥子中安然入睡。

        她思忖着,命七仔降到城外,化成了人形,又从神魔狱中唤出了涂尽,三人一起进了城。

        这里已经是南赡部洲的南中部地区了,等她走进城里,才发现这里和她熟悉的中土风格完全不同。城墙由粘土砖烧制而成,建筑多用圆而巨大的立柱,上面的雕饰,华丽而夸张。

        这城中来来往往的居民,穿着打扮也和她完全不同。无论男女,里头都要先穿一件宽松的棉布圆领对襟内衣,外衣则是用毛布和皮革制作的,款式紧而贴身。多数男子脚踩小牛皮制做的软底鞋,足额向上开口,并且鞋子额面、腰侧、鞋沿都要用金或铜进行装饰,显得很野性。

        她还看到许多男子穿着皮甲背心、袒露双臂,露出粗壮的体格,腰间盘着双刃。这与她原本见过的南赡部洲东部男子的温润之风完全不同。她之前见过的美男子如长天、如汨罗,都是长身玉立的代表,在俊美中带有威严。然而这里的男子虎背熊腰,肌肉贲张,另有一种粗犷豪放之美。

        她不由多看了几眼,随后就听到长天不悦地哼了一声:“不该看的,别看。”

        这家伙的醋劲,越来越大了。

        站在这座城中,她和涂尽的穿着。反而是奇装异服了,来来往往的居民都要多打量他们几眼。

        “赶了十天的路,今日休息,放松一天!”她笑嘻嘻道。随手拉着跑过身边的小孩:“小盆友,若你能带我找到这城里最舒服的客栈,这二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半个时辰之后,她果然就躺在这城里最舒服的客栈的浴池里。和她呆过的所有客栈都不同,这家旅馆的后院就是一口温度适宜的温泉,店家将温泉引进了单独的浴池里,当然,是男女分开的。这家客栈主打的就是温泉洗浴,如果想泡在暖乎乎的温泉水里,只要三两银子。如果尊贵的客人想要单独的包间。那就要十两银子了。

        这十两银子,她自然是掏得起的,所以这个设在小院中的、铺满了洁白鹅卵石的温泉池,暂时就属于她了。当然,下水之前。她没忘了将魔眼用衣服盖住。而涂尽和七仔则在另外的客房中歇息,打扰不到她。

        奔波劳顿了十天之后,泡一场温泉就是绝美的享受。水雾朦胧中,她渐渐地睡着了。

        过了不知多久,宁小闲突然听到了开门的声音,然后就是长天的催促:“快醒醒,有人过来了!”

        有人?

        呼地一声。小院的门被拉开了,一个人影踏了进来。

        “谁?”宁小闲立刻睁开了眼,身子下意识地往下又沉了沉,不愿让来人看到自己的娇躯。问话的同时,獠牙已经滑进了她手中。她的浴池,涂尽和七仔是不敢进来的。所以来者非友而是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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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来人听到她的喊声似乎也吓了一跳,随后獠牙就迎面扎了上去。这人手中寒光一闪。似是也挥起了利器,将獠牙格开了去。

        宁小闲的仓猝一击并未使出多大力气,只是争取对方闪身的一刹那,跃出池子,取过浴袍将自己包了起来。她心中一动,顺便将自己的脸面也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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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异口同声喝道:“谁派你来的?”对面这女子的声音柔媚娇软,可惜带上了浓浓的杀气。

        难道是个大乌龙?宁小闲道:“你进我浴池,所为何事?”

        果然那女子不悦道:“是你占了我的浴池。”

        “大小姐,麻烦你进门前先看看门牌好么?”宁小闲啼笑皆非,“我半个时辰前就来了。”

        这女子怔了怔,提气冲外面喊了一声,估计是唤自己的婢女去找掌柜的核对了。

        盏茶功夫之后,外面传来了婢女急匆匆的声音道:“大小姐,是掌柜的弄错了,这间浴室已经租给人啦。”

        “大小姐”原地呆了两息,大概是知道自己理亏,低哼了一声,举步正欲往外走,可是走到门口又返过身来,做了个挥手投掷的动作。

        劲气扑面,宁小闲偏头一躲,长剑从她秀发旁边擦了过去,扎在院子的石墙上,嗡嗡不止。

        她怒道:“你疯了?”这婆娘真把她惹火了。

        “谁让你刚才也偷袭我一次?”这女子冷哼道,“我们扯平了!”说完,带上门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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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尽不知道哪里去了,倒是忠厚的七仔跟了上来。它不喜欢人类的形态,因此变作了只有麻雀大的一只雪白小鸟,收敛起妖气,停在宁小闲肩上,沿途给她赚取了无数回头率。

        这个城市的衣着很有特色,因此她逛了逛主大街,找了几家店钻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过了一身行头了。她也买了一件柔软的白色圆襟长衣,外罩浅色小马甲,着白色灯笼裤,发际两边绑起两绺小辫子,头上又覆上一块方巾。总地来说,和当地人的打扮没什么两样了。

        长天对她的打扮不置可否,惟独对长衣的圆襟开得太低有意见,嫌她露出了胸前的一小片雪白。

        对女人来说,逛街买衣服是转换心情的好办法,所以当她换过了一身装束之后,心情又好了起来,随后找了一家据说是当地最好的饭馆落了座,然后很豪气地对伙计道:“招牌菜是什么,抬上来!”

        一刻钟之后,这里的招牌菜摆了上来,就是一大份儿切好的烤饼,配着蘸酱让客人食用。她品了好一会儿,才尝出这酱是用鹰嘴豆泥做的,大概是用芝麻、大蒜和柠檬做的,味道不太突出,她啃了两口就觉得食之无味了;反倒是另一道菜酸梅蒸羊肉,羊肉方而大块,炖得恰到好处,浇在上头的酱是石榴、番茄和柠檬做的,加上酸梅,酸味十分明显,倒值得一试。

        七仔对食物不感兴趣,却吵着要酒喝。

        妖怪也爱喝酒?她扬了扬眉,唤伙计拿来好酒,又端上了一个酒盅。

        七仔不高兴了:“太小了,换大的!”

        她递上了自己的酒杯,结果这只该死的白鸟还是摇头。她索性唤伙计拿来盛饭用的大碗,斟上了满满的酒水。

        这个海碗,已经大得足够给这只小鸟当洗澡盆用了,结果它跳到碗沿旁边,低头去呷了两口,然后仰头向天吞下酒水,再低头去呷……过不多时,一碗就见底了。七仔快乐地打了个酒嗝,让她再满上。

        她也品了一口就喝不下去了。这里的酒味道又辣又呛,很不顺喉,估计度数是很高的。这海碗一次能装七、八两酒,结果七仔三两下就喝干了。真不知道那么多酒都装到哪里去了。

        大概是鸟儿喝酒的场景十分少见,酒楼上的食客目光慢慢都被吸引了过来。七仔现在的卖相很好,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羽,眼珠子乌黑而灵动,不停地左顾右盼,它又刻意收敛了妖气,看起来就像一只普通的灵禽。发觉大家的目光都聚了过来,她在心中暗骂,这只死鸟,是喝酒还是卖萌来了?

        “大小姐,您看那只鸟儿,好生可爱!”果然,就有女子脆生生的声音响起。

        不过,这声音有点儿耳熟哦。

        她循声看去,不远的桌上坐着两人,其中一个作婢女打扮,另一个女子衣着和当地人相仿,蛾眉淡扫,肤色如蜜,神色中有淡淡的雍容之气,显然也是身娇体贵之人。这位“大小姐”看到宁小闲桌上的七仔,眼睛忍不住一亮,向着婢女瞟了一眼,小嘴悄悄一呶。

        宁小闲感觉,麻烦上门了。

        果然,那婢女俏生生走了过来,笑容满面:“这位姑娘,我家小姐想买下你的鸟儿,可否割爱?”

        她懒洋洋道:“不可。”待婢女的笑容僵住了,她这才接着道,“你都说是‘割爱’了,我怎么舍得?”

        婢女咬了咬下唇:“我家小姐愿意出五百两。”

        这话一出,连七仔都停下了喝酒的动作,直勾勾地瞪着她。

        尼玛,老子堂堂大成期妖怪,宇内独一无二的白羽重明鸟,才值区区五百两银子?!可惜他变成小白鸟之后,眼珠子也变得比绿豆还小,表达不出强烈的愤怒和不屑之意。别人看这小鸟一听两人在议价立刻抬起头来,显然能听懂人话,不禁又是一阵好奇。

      第234章 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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