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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再买上两坛上好的黄酒。”萧遥自然不会跟陌桑客气。
这几天他住在陌府,压根没把自己当成外人,就跟住在自己家里,该怎样就怎么样。
陌桑也不主动追问他之前说过,等登高文会结束后,就会向她解释清楚的事情,而且最近也确实没有时间研究这些事情。
这场分享会很快就结束,陶老先生把自己刚刚完成的画作,摆到陌桑面前:“容华郡主,看在老头子已经这把年纪,没几日活命的份上,为老夫这幅画赐诗一首吧。”
闻言,陌桑不由无奈地笑了,这个老头子明明是倚老卖老,偏偏说得可怜兮兮的,豪爽地笑道:“赐诗本郡主不敢,就以这画上的菊花和上一律,您老觉得如此。”
“就有劳郡主了。”
陶老先生惊喜地看着陌桑,想不到她会这么爽快答应他的请求,毫无一朝郡主的傲气。
陌桑看看画中所表达的意境,再想到陶老先生平时的为人,倒真有几分陶渊明的隐世之风,可巧他又姓陶,仔细思索后念出四句诗。
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唐朝诗人元稹这首菊花诗,倒像是专门为他而作,最是合适他的人和他的画。
“好诗。”
陌桑刚念完,众人就大声喝彩,不停地重复念着诗句。
再多念几遍后,眼前仿佛出现他们平时到陶老先生家拜访,看到陶老先生时的画面,眼内不由一亮。
陶老先生自己也一遍一遍念四句话,仿佛也看到客人到访的画面,惊讶地看着陌桑:“容华郡主,敢情你到过寒舍,不然怎会知道寒舍种着不少菊花。”
陌桑神秘地一笑:“这可是陶老先生您自己告诉本郡主的。”
老先生面上怔了一下,就听到陌桑继续道:“陶老先生这么多花偏不来画,偏偏画一幅菊花图,说明您老偏爱菊花。”
“呃,这样想是没有错,老夫确实是很喜欢菊花,但是这也只能说老夫喜欢菊花,并不能说明老夫府上一定种有菊花。”陶老先生显然是不相信陌桑这种解释。
陌桑抬手指着画上的菊花,淡淡道:“您老画的这幅菊花图画面上,把每一个阶段的菊花形态都画得很明确,说明您了解菊花的每一个成长阶段,能把菊花每一个阶段的形态都观察如此细致,非家中种有菊花不能。”
哈哈……
陌桑的话音刚落,陶老先生就朗声大笑起来,边笑边道:“服了,容华郡主,老夫真是服了你。想不到仅凭一幅画,你就能从中看到这么多的事情,老夫是不能再问,再问你就要把老夫那点家底摸清楚。”
其他人听到后,先是一愣,随即会意地哈哈大声起来。
陶老先生却亲自拿过一枝毛笔,蘸上墨汁道:“老夫闻得郡主的字不错,何不把亲自赠老夫人诗写到画上。”
陌桑看一眼那枝笔,抱歉地笑道:“本郡主的字倒还拿得出手,只是本郡主所习的字是正楷,跟画风截然不同,陶老先生若是信得过本郡主,本郡主给您举荐一个人,他的草书、行书真的很不错。”
想不到陌桑会拒绝,陶老先生面上露出一丝遗憾,但也不好勉强,随即笑道:“既然是郡主推荐,老夫自然信得过,不知道郡主要推荐何人,写不好可你可是要赔老夫一幅作。”
陌桑不自信地笑,突然出声:“杨旸上来,把本郡主的诗,写到陶老先生画上。”
突然被点名,杨旸不由一愣。
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惊,想不到她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一个孩子来完成。
陶老先生本来也有些怀疑,不过看到陌桑自信的表情,不由点点头:“好,小家伙,就由你为老夫的来画题词,好好写,别枉费了容华郡主对你的信任。”
宫锐大声道:“杨旸,你要相信自己,人家看好你。”
陌桑鼓励地看一眼小家伙,刚才宫锐那块帕子上的字,就是这小家伙写的。
看到陌桑鼓励的眼神,杨旸愣一下后,坚定地点点头,落落大方地走上前,从陶先生手中接过笔,先把陌桑的诗复念一遍后才开始落笔,
其他直到现在才相信,陌桑真的让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为陶老先生的画题字,而陶老居然没有阻止,好奇地纷纷围上前。
陌桑担心杨旸会怯场,走过去拿起墨条,亲自为他磨墨,杨旸看到后小脸上一惊,随即露出一抹羞涩的笑容,开始在画上题字,其他人却不由屏紧呼吸,紧张地顶着笔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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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没电了,没听到闹铃响,居然睡到十一点才起床。
第110章、快刀斩乱麻 04-20
盯着杨旸手上的笔,陌桑也不由紧张地深深地屏住一口气,她不担心他的能力,就担心他会怯场。
当第一笔出现在画面上时,所有人瞪大了眼睛,若不是早说好是题字,他们会以为这个孩子要画画,那一笔实在是漂亮。
当第一个这字写完,所有人都惊呆了,这个字……绝对不是眼前这个年龄的孩子能写出来的,可是事实就是摆在眼前,容不得他们不相信。
陶老先生也同样无比震惊地看着杨旸,看着陌桑不敢相信地道:“这真是一个十一二岁孩子的字。”这样风骨傲然的字,若没有十年以上的功底,根本写不出。
陌桑淡然一笑,暗地里长长松一口气。
其他人看到字后快疯掉,这行云流水一样的字,让他们想到一代书圣云中君,非圣人不能有此风骨。
从他的年纪来看,就算是从在娘胎里开始练字,也不可能有如此成就,除非他是书圣转世,书圣转世也不能啊。
陶老先生从狂热中清醒过来,疑惑地看一眼陌桑,惊叹着道:“郡主真是好眼力,居然能一眼看出这孩子的不凡。”
陌桑却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大家别出声,以免打扰到杨旸,其实早就想到原因,书圣专世不可能,但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天赋。
杨旸这个孩子在书法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只要再加以磨练,日后必然有所成。
杨旸写完字,刚放下笔,马上就人挤到一边。
看着正对字画发狂的人,小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乖巧地坐回到宫锐身边。
趁着众人忙着欣赏画和字,以及诗句的时间,陌桑走过去,坐在杨旸身边道:“杨旸,想了这么长时间,可想好要跟本郡主提出什么要求?”
杨旸愣了一下,又犹豫了一回,再看一眼宫锐。
宫锐鼓励地朝他点点头。
杨旸才紧张持小声道:“郡主,人家知道,陛下让郡主抄很多很多的书,想着郡主一个人肯定忙不来,我能不能,能不能……”
大概是见杨旸的紧张得话都说不好,宫锐看不下去,抢着替他道:“姐姐,杨旸除了字写得好,还擅长模仿别人的字体,他模仿我的字就连叔叔都看不出来,他觉得也可以模仿姐姐的字。”
宫锐的话让陌桑面上闪过一丝疑惑,不过很快就消失。
眸中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两个小家伙的表达都有欠缺,大概猜到他们的用意。
杨旸是想利用自己的特长帮她抄书,再籍着抄书的机会看她的藏书,还真是人小鬼大,不过主意不错。
看着两张天真的小脸,笑道:“好吧。杨旸在帝都这段时间,就专门替本郡主抄书,以后每天下学后就到吟风楼找若初公子,他会带你到藏书阁,把要抄的书给你。”
“我……”
“当然,这是在为本郡主工作,不能算是要求。”
陌桑打断了小家伙的话,家境贫寒,母亲染病的情况下,依然有些一举两得的想法,值得她为他费些心思铺路。
经过一番认真考虑过后,陌桑淡淡道:“这样吧,除了应得的报酬外,允许你加入巾帼社,这样你就可以随意看藏书阁里面的书,遇到不懂的问题,你可以随时到陌府问本郡主,也可以请教巾帼社的其他成员。”
颜惑是宫悯同榜的探花郎,若初比他们俩小上几岁,同样曾经金榜题,学识不凡。
以他们两人的学识,教导一个孩子绝对不是问题,再加上其他人也时不时也会到巾帼社,算是给孩子一个机会吧。
杨旸听完陌桑的话后,若不是有宫锐在旁边,他都要幸福得都快晕过去。
陌桑无语地摇摇头,趁众人还没有从狂热中回过神,悄悄走出课室外面透透气,不曾想到宫悯早就在外面候着。
看到他也在这里,陌桑方才的疑惑问马上得解释,淡淡道:“宫大人,为何要把杨旸这孩子推到本郡主身边。”如果不是人特意透露,杨旸和宫锐是不可能知道,陛下最近让她抄书的事情。
宫悯若无其事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看到宫悯却理所当然的模样,陌桑就不由由冒火,面上却和颜悦色道:“宫大人把他留在身边,结果不也一样,宫小公子日后也能有个伴,没准将来也能像宫大人和颜惑公子样一样,成为不离不弃的知己。”
“本官不想让人误会。”
宫悯一个模棱两可的理由,光明正大地拒绝,收杨旸为学生。
误会,误会什么?
陌桑挑一下眉,看到他一身宝蓝官袍时,顿时明白是为什么。
原来这个男人是担心别人会误会他在培植党羽,这跟他以往的行径似乎有些不一样。
想到他以往的我行我素的作风,陌桑不由讥讽地笑道:“宫大人什么时候担心过这些问题,再说担心被他人误会,也不是大人的作风。”
宫悯抬眸看向天际,淡淡道:“有些事情可以任由他人臆想,但有些事情却不不得别人随意猜想。”回眸,极认真地看向陌桑,目光里过度的认真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陌桑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跟宫悯保持距离。
自嘲地笑一下道:“本郡主记得有一句话是这么讲的,这个世上,活在别人眼里的,凡事做给别人看的,其身如尸,其心必腐。宫大人这样的正好相反,日后只怕会永垂不朽。”
蓦然听到她话,宫悯面上愣了一下,淡淡道:“本官就当郡主是在夸奖我,只是不知道这句话出自何典故。”
“没有典故,是本郡主一时的感悟。”陌桑知道宫悯喜欢追根溯源,所以直接承认是自己想到,免得这个男人不停地调查她的过往,。
宫悯剑眉扬一抹傲然,不冷不热道:“郡主的感悟可真多呀。”
陌桑这回也毫不客气地回道:“死过一回的人,感悟多一些很正常。时候还早,本郡主想走走,就不劳宫大人护送。”
“郡主把本官推开,就不怕有人找你麻烦?”宫悯眯起眼睛,看着她反问。
近日来,陛下一直派他负责她出行的接送工作,保护她的安危只是其一。
主要是想借他的威望,拦住那些躲在暗处,想伺机找陌桑麻烦的人,这个小丫头倒好,直接就甩开他。
陌桑也清楚陛下的用意,看着远处天空道:“避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既然是逃避不掉的,还不如快刀斩乱麻,当断即断,以绝后患。”说完,旋转身往外面走。
宫悯却不由主地,站在原细细品味着她那一句“快刀斩乱麻,当断即断,以绝后患”。
片刻后,自言自语道:“死过一回的人,感悟果然是很多。”随便说一句话,都是至理名言,直得他深究,不由自主地跟在陌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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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瑞王 04-20
国子监大门前,萧遥看到停在外面的只有自家的马车,而没有看到宫家的马车,不由好奇地问:“桑儿,我们这是要马上回陌府吗?”
陌桑朝他眨了眨眼睛,故意提高声音道:“表哥,你不是想吃螃蟹吗?我们这就江边找渔家买去,买完以后直接去吟风楼,到时候叫上若初,我们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
本以为听到她的话,萧遥会很高兴,不料他却敛起笑容。
两眼盯着她,一本正经道:“还是算了吧。一会儿我跟若初吃香喝辣的,你却只能啃青菜喝白粥,看着怪可怜的。还是等科举结束,我考中举人,你的身子也大好后,再叫上大家伙一起,热热闹闹庆祝一回。”
陌桑想不到一向贪玩的人,居然会拒绝她的建议,干笑两声道:“好吧,我们就只去吟风楼坐坐,弥月你去花市,把花市除了菊花外,所有正在盛放中的花都买回来,一部分摆放在大门外面的巷子两侧,余下的全部摆放在风陵渡内。”
骤然听到这番话,萧遥和弥月都愣住。
弥月一脸不解问:“主子,您不是一向不太喜欢鲜花,怎么突然想起要买花。”还一次买这么多的鲜花,浪费啊!
原本坐在驾上,一直不出声的弥生无奈地道:“三爷喜欢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摆满鲜花,三爷也因为天天生活在花海中,他身上也沾满花香,他到过的地方总是留香阵阵,后来还获得留香公子的雅号,是当时帝都女子们最理想的夫婿人选。”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补充道:“想当年,留香公子陌辞忆的名号,就跟现在的颜惑公子一样响亮。”
陌桑他们立即看向声音的源头,只见宫悯拎着像斗败公鸡一样的宫锐,从里缓缓走出来,后面跟着一脸同情,时不时又忍不住暗暗偷笑的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