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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爸的田园生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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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予桐超尴尬。要不是这个肉丸自己咬了一口,她真的就把它还给程赫了。可是现在她咬了,还怎么还?

        她还从来没有被小孩子鄙视过呢!

        程赫又笑着劝她:“快吃啊!停下来干嘛,不要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她的话你也能当真啊!吃吧,抢着吃的才有福气。”

        江予桐尬笑一下,然后一咬牙,果断把肉丸送进了嘴里。

        野猪肉丸子,真好吃!

        所有人把抢到的“三元”吃完,然后大部分的人纷纷离席。这里是村宴,没有服务员,他们要自己去端菜。

        人多力量大,菜也上得非常快。

        江予桐再次惊呆,全猪宴真不是虚名,看着陆陆续续端上桌的菜,有肉菜,有炖骨头,有大肠,有猪肝,林林总总,反正基本上每个部位都能做成菜,一头猪基本上没有浪费的部位。

        等最后上齐时,她估计最少都有三十几种。

        三十几种菜顺着长桌摆过去,摆完一道再来一个循环,保证坐在各处的人都能吃到。她觉得这种办法很智慧。

        所以,现在整整几张长条桌上,摆了几乎不下于千盘的菜。各种菜的香味飘过来,热气升腾,烟雾袅袅,人们仿佛置身于肉菜的海里。

        江予桐光是看着,就觉得非常幸福。

        快不得先前村民们那么兴奋,这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一场盛宴啊!

        一头野猪,能让一个村的人这么幸福,怎么都值了。

        菜摆好上桌,照例没有人动筷子。江予桐记得,是要等一个人下令,因为之前的丸子好像就是这样。

        她很好奇,下令的人好像不是村长啊!这里头又有什么讲究呢?

        她问程赫。

        程赫回答她:“你别看咱们先前吃菜是在抢,但抢也有讲究,他们得向村里的长者们谦让,一般是请长者们先动了筷子,后辈们才吃。所以,等长者们夹了第一筷子,说一声‘你们也吃吧’,所有人才会动筷。”

        江予桐听出来了,这是敬老的意思。

        是啊,有这样的传统风俗在,山民们的性子必然会淳朴。

        不深入村里体验,她永远不知道这些细节。

        简简单单几道菜里,既寄托了人们对孩子未来的愿望,又让他们传承了敬老的习性,山村文化实在不容小觑。

        现在菜上齐了,江予桐化被动转为主动,捏紧了筷子伺机而行,单等老者一声令下。

        她也要抢。这样难得的盛宴,她必须主动融进去。抢着吃并不丢人,抢到了是有福气。

        江予桐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然后听到一声:“你们也吃吧!”她麻利的伸过筷子,抢了一大块肉装进自己碗里。

        顿时她才发现——自己又标新立异了。

        现在所有菜上桌,再没有人抢了,人们互相谦让,你推我请,慢慢动筷。

        又尴尬了。

        江予桐再次求助的看着程赫,神色生不如死。吃一顿饭丢几次脸,也是可以的。她堂堂北大毕业文凭,到了这里却一点用武之地都没有。

        她觉得程赫什么都懂,问他就对了。

        程赫笑笑,说道:“没事,抢到了是福气,吃吧。”

        江予桐咬牙说道:“其实你刚才已经看到我准备要抢了,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后面的菜不用抢?”

        程赫哈哈一笑,说道:“没关系,抢就抢了,没人会笑话你。不这样,怎么能加深你的印象?包管你以后去了哪里,都不会忘记咱们桃花村的全猪宴。”

        江予桐无奈地笑一下:“我肯定不会忘记。”

        吃一顿饭丢几次脸,这谁能忘记了?

        后面的菜品就没有什么规矩可言了,总之就是吃吃吃。三十几道野猪肉菜,敞开了品尝,每一道都值得期待。

        江予桐感慨:野猪下午才回村里,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三十几道美味上了桌。

        这期间有大量的烹饪工作要做。很多菜品耗费时间长,要最先开始;而有些菜烹饪时间短,如果要保证上桌了还是热的,就得放在最后;还有一些其它她想不到的事情。

        这就涉及到了大量的统筹工作和流畅的安排,谁先做什么,谁后做什么,一点都不能乱。但这些事情,全部都由山村人自己做得妥妥当当。

        这里没有经理,没有助理,没有工头和拉长,一要靠他们自己。

        谁说山民没有智慧?

        吃了头三元,男人要准备喝酒了。

        山里人喝的是自家酿的米酒,这是高度白酒,不是那种煮鸡蛋花的甜米酒。山民们喝惯了这个,上了年纪的人也能喝点。

        程赫正有滋有味地吃着一块红烧肉,身后一个声音:“来,黑子,咱爷俩喝一个。听说这野猪是你一个人杀的,厉害哟!”

        他回头一看,这是一个比他高一辈的长辈,端着酒杯过来向他敬酒。

        他赶紧麻利的端了杯子站起来,哪有长辈敬酒他还坐着的道理?

        他谦虚道:“二伯,您太夸奖我了,那是运气好,没多厉害!来,祝您身体倍儿棒,我先喝了。”

        先喝为敬。

        长辈过来敬酒,他哪能真等着别人先喝?

        有了开头,后面向他敬酒的就更多了——不说别的,单是今天这全猪宴,要不是程赫胆子大、单枪匹马连野猪出手,谁能吃上野猪肉?

        那是野猪啊!一般人遇着了,跑都跑不赢,谁敢正面刚?

        所以,程赫一时间竟然成了桃花村的英雄,一个敢正面刚野猪的英雄。

      第36章 敬酒

        程赫坐下还没吃上几口,又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连忙站起来。

        他并不知道,自从下午野猪被拖回来后,他在村民心中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垒灶台时在谈他;烧锅搭台的时候在谈他,切肉炖菜的时候也在谈他。

        他们看看猪的致命伤,再结合一起抬野猪回来的人的说法,都觉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惊险了。

        要是野猪咬断了那根棍子,他怎么办?还跑得了吗?

        唯一可以下的结论,那就是他胆识过人,勇武过人。

        谁也没有亲眼见到他杀野猪,所以杀猪的过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

        他们想起了书里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猪没有虎那个可怕,但也足以让普通人闻之色变了。

        所以,来向程赫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他们不是想整他,单纯只是想表达敬意而已。事实上一般山里人很少有上辈敬下辈,除非那位下辈非常出众。

        江予桐看不断有人给程赫敬酒,并且都面带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现在成了村里的红人了。”

        程赫谦虚地摆摆手,赶紧吃块肉。

        一杯酒下去,再来块热热的红烧肉,美滋滋。

        到底是野猪肉啊,吃起来跟家猪就是不一样。更香,更酥嫩,更美味。

        红烧猪蹄,青椒爆猪肝,熏笋扣肉,小炒拆骨肉,香干肉丝,卤头皮,爆腰花……每一样都让人食指大动。

        江予桐自己也夹了一块干笋爆猪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样的香味,干笋特有的风味,比大酒店里几百块一盘的菜都不差。

        何况这满满几大张长桌子上全是的!

        这样的宴席,搁到城市里也能称得上豪奢啊!

        此时有人在外面点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着酒杯绕着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们恣意的唱着,喝着,享受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江予柚饶有兴致的看着,就着他们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感慨道:“这里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过这么舒心的日子!”

        “想当桃花村人?那还不容易!嫁过来给桃花村人当媳妇,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嘴里嚼着一块爆猪心,说道。

        程实赶紧凑了过来:“是啊,我们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诚实,又老实,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后又夹了一块不知道什么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闭着眼睛夹的菜,都好吃。有一些她根本不认识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样?别人能吃,她就能吃!

        今天这一次全猪宴,真没有白来!

        程赫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七杯?八杯?

        山村里的酒杯,是用竹筒削成的,粗犷而豪迈,一杯能装二两多。

        山村里的酒,是自酿的米酒。三十多度,喝着很顺口,口感绵长,但后劲非常大。

        程赫接连喝了这么多,虽然现在还不太显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抬回去——孩子怎么办?

        只是,来敬酒的基本都是长辈,人家一个个笑脸而来,他能找到什么理由拒绝?再说了,长辈给他敬酒了,他能甘心受着,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没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谁照顾?

        “不能再喝了”这个念头刚起,他就感觉到自己体内起了变化。金星动了动,里面的水流开始加快,程赫感觉自己身体的某些酒醉感觉消失了。

        刚刚还觉得胃里有些难受,脑袋有些发懵的,现在情形逐渐在好转。甚至略有些发僵的四肢,也已经恢复。

        没过多久,他整个人的状态就恢复到了之前没喝酒的样子。

        这太奇怪了!

        程赫暗自诧异,难道自己已经喝醉了,这些都是幻觉?

        但是不容他发呆,陆续还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虽然不想喝,但是也不好拒绝。

        山里人好客,喝酒诚意足。只要还没喝趴的,他们就会认为是还没喝好,那一定是要热情相劝的。

        就不说别的,人家长一辈的身份摆着,程赫自己就不好说出拒绝的话来。

        但是一杯接一杯下去,他发现,他现在喝酒就像喝水一样,除了有些饱腹感外,别的任何感觉都没有。

        酒一喝下去,体内金星就开始加大运转力度,仿佛把这股酒劲给消耗掉了一般。

        这真是一个不错的发现!

        接下来又喝了多少杯,他数不清了,但是一点喝醉的样子都没有。

        直到后来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妥——喝这么多都不醉,太非人类了吧?于是他开始装,假装不行了,然后倒在桌上,开始睡觉。

        程实哈哈大笑。在山村里,喝醉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反而代表今天的酒喝好了,扭扭捏捏的才让人不待见。

        连坐在同一桌的江予桐也被人敬了两三杯,她酒量不行,两三杯已经让她有了醉意。

        今天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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