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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在洪武末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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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从南边射来,也就是说,往南走,就能回到大明了!”

      大叔喃喃自语,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小子,你给我当向导吧,咱们一起出山!”

      目的达到了,刘淳欣然答应。

      休息了一阵,身体也恢复了力气,既然要出发,就要做些准备。刘淳爬起来,主动走到大野猪的旁边。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野猪的肩部有伤口,但是却愈合了。

      这家伙一定和人相遇过,没准人就是死在了野猪的嘴下,那个断裂的长矛可以作证!若是没尝过人肉的滋味,这个畜生怎么会发疯攻击自己?

      “大叔,把匕首借我。”刘淳咬牙切齿道。

      大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

      第3章 绣春刀之梦

      大叔似乎也没有多想,直接脱口而出,等说完就后悔了,锦衣卫名声可不好,这小子能答应吗?

      自己这么大的岁数了,让一个少年拒绝多不好,因此没等刘淳回答,便讪讪补充道:“我随口说的,你别当真!”

      这一句,差点把刘淳弄得内伤了!

      认真点好不!

      刘淳那个气啊,作为穿越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锦衣卫?

      那可是个凶名赫赫的衙门,影视剧里的锦衣卫,通常都是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专门陷害忠良的反面角色。

      眼前这个大叔武功高强倒是不假,只是其他的方面还没看出来。刘淳坚信,不管什么行业,都有好有坏,哪怕是太监,也有忠贞之士,更何况锦衣卫了!

      只是要收自己当干儿子,是哪根筋儿粗了?

      难道是看自己长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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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大叔!我一直生活在山里,不知道什么是锦衣卫,爹娘刚刚死了,我,我认你当干爹,他们能不能答应?”

      刘淳没有拒绝,只是顾忌父母的感受,倒是让大汉挺高兴的,还算有良心!尤其是一个山里的娃娃,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他哪清楚锦衣卫的好坏啊!

      所幸翻身坐起,到了刘淳的身边,蹲下身躯,正儿八经谈了起来。

      “你没什么亲人,也没有去处,留在山里,早晚被野兽吃了,你父母会愿意看到吗?还不如给我当干儿子,我带你出去,干爹保证让你娶妻生子,荣华富贵。以后你多生几个孩子,继承自家香火,为父不会在意的,你爹娘在天之灵,也会安慰的。”

      刘淳用手托着腮,想了半晌,貌似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默许。

      大汉立刻笑了起来,干脆不睡觉了,拉着刘淳,两个人并肩围坐在篝火前面,有一搭没一搭聊了起来大汉告诉刘淳,他叫柳三,在锦衣卫中,人称三爷,还算有些地位。

      锦衣卫的前身是拱卫司,老朱还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已经组建了。

      起先的锦衣卫是老朱手里的一支王牌人马,最能战,也最忠心。冲锋陷阵,不计生死,立下了无数功劳,被视作左膀右臂,心腹中的心腹。

      随着地盘越来越大,事情千头万绪,纷乱如麻,老朱逐渐赋予锦衣卫更多的权力,并且让他们从战场转向了其他方面。

      对外刺探军情,对内监察武,了解百姓所思所想,收买天下豪杰,提供最准确的情报,说句毫不夸张的话,朱元璋能打下江山,坐稳龙椅,离不开锦衣卫的付出!

      而且国初的锦衣卫和后世不一样,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拿柳三来说,他是朱元璋收养的孤儿之一,当然了,他没有沐英的运气,能成为老朱的义子,也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本事。他只是作为一个锦衣卫,替老朱出生入死!

      早在洪武十年,一道命令下来,刚过而立之年的柳三就被派到了北平。当时因为第二次北伐失利,大明处于积蓄力量的阶段。

      柳三数次出塞,深入草原,跟许多弟兄一起,侦查情报,提供消息,确保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北伐的胜利!

      柳三因功,被升为总旗。

      算起来,他在北平,已经整整十年了!

      这次,他又带着两位弟兄,化妆成户,深入草原,去了解北元的动向。

      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们不但查清楚了北元的动向,还把辽东北元太尉纳哈出的情况探明了,可谓是收获巨大。

      只不过那两位锦衣卫弟兄也死在了草原,柳三遭遇追击,逃到了完全陌生的山里,正巧跟刘淳碰上,这就是以往的经过。

      柳三说的轻描淡写,似乎不算什么,可刘淳却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爷啊!

      这哪是无恶不作的锦衣卫!

      简直就是出生入死的大英雄,深入大漠,刺探军情,真正行走在刀尖儿上!这是何等的勇气!多大的付出!

      没有锦衣卫不计生死,又哪来的北伐胜利?

      柳三不需要欺骗他,在这一刻,刘淳真的有那么一点,钦佩这个便宜干爹了。当然,在钦佩之余,还不免伤感。

      史书对待锦衣卫太不公平了,如果光靠着杀人害人,何以存在两百多年?这不是笑话一样,只可惜没有人愿意给一群特务树碑立传。留给后世的只有锦衣卫的残暴,却鲜有人知道,他们的贡献!

      刘淳甚至觉得认干爹,是高攀了。

      可为什么柳三会看中他?真是让人百思不解!

      柳三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就主动道:“小子,你想问我为什么要收你当儿子,对吧?”

      “嗯!”刘淳道:“像大叔一般的大功臣,大英雄,应该不缺儿子啊!而且,貌似我也没啥出奇的地方,能得到大叔的青睐!”刘淳还一时没法改口叫爹,好在柳三也不介意。

      他反倒被刘淳的夸奖弄得笑了起来。情不自禁抹了一把下巴,欣慰道:“大英雄!大功臣!真会说话,就冲你这张小嘴,三爷都要收下你!”

      还没人这么赞美锦衣卫呢!

      笑了好一会儿,柳三平静下来,才轻轻叹口气,“我在北平十年,从没想过娶亲。按照锦衣卫的规矩,我可以调回应天,过点安心的日子。当年我是孤儿出身,承蒙陛下收留,才有了今天,无亲无故,我打算回应天之后,就娶个婆娘,趁着还不算老,抓紧生几个孩子,有了儿子,再有孙子,人人都管我叫柳老太爷,你说该多美!”

      你还打算要亲生的啊?

      刘淳瞪大眼睛。

      柳三坦然道:“你也别怪我,干儿子终究不如亲生的。不过三爷不会让你吃亏的,咱们锦衣卫历来父死子继。一个萝卜一个坑,三爷最多干十年就老了,哪怕我回到应天,立刻结婚生子,到那时候,儿子最多七八岁而已,能顶个屁用?我这个位置,铁定是你的!有朝一日,你的兄弟们长大了,要是有心,就帮他们进锦衣卫!”

      说到这里,柳三又有些伤感,他自嘲道:“其实啊,我这是想得太多了,像我们这号人,造了不少孽,还不定有没有儿子呢!假如生不出来小子,你愿不愿意,给我养老送终?”

      柳三努力抬起头,尽量不让泪流出来。他想起那个死去的弟兄,他跟自己说,半年前娶了婆娘,临走的时候,已经怀了孩子,有了儿子的人就不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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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单了大半辈子,柳三的心仿佛被撕开了一道口子,他也想要个儿子!亲生的最好,哪怕不是亲生的,能替他养老送终也好!

      柳三打算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儿子!

      “小子,别看有人骂锦衣卫,可咱们手里有权!别管官武将,看了咱们,全都两腿抽筋!什么尚书勋贵,不论多大的官儿,到了诏狱,全他娘的成了三孙子!”

      “还有啊,陛下圣明,他老人家定了规矩,锦衣卫是父死子继,能一辈一辈往下传。干爹教你几年本事,等你学成了,就能当锦衣卫,大马金刀的,别提多美了!”

      柳三没口子吹嘘,奈何刘淳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山里小子!

      要是锦衣卫真那么好,柳三也就不用出生入死,在大山里迷路了。刘淳心里很清楚,得失从来都是相对的。

      就拿朱元璋推行的户籍制度来说,父子相继,祖祖辈辈,谁也改变不了。

      农户有农籍,商人有商籍,军户当然有军籍,就连【创建和谐家园】还有个乐籍!

      父亲是军户,所有的儿子都是军籍,可有军籍不代表能从军,只要最大的一个,才能顶替父亲的位置,其他兄弟只能叫做“军余”,换个更现代一点的名次,就是备胎!

      假如哥哥死了,就从弟弟里面挑选,继续从军,如果下一代长大了,也可以从儿子里面选反正,这一家就要出一个兵,除非死绝了,谁也跑不掉!

      很残酷,可也很有效,朱元璋正是用这套办法,维持帝国的稳定。

      锦衣卫也是军籍的一种,而且还是最令人羡慕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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