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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修仙》-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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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句实话,孤独一个人在野外,滋味实在是不好受,他也真有点撑不下去了、

      早知道是这样,哪怕带个手机进来也算,起码能玩一玩连连看之类的小游戏。

      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抱怨,他还是坚持,要将探险进行下去,原因只有一个,能量不多了,他这一次回去,大约就只有二十多个能量点了,只能保证他走私一次货,两次有点悬。

      他有一种紧迫感,要抓紧时间,他正值生命中最好的日子,要尽快发家致富享受人生。

      再说了,这石环带来的奇遇,能不能伴随他终生,也是两说。

      当天晚上,他美美地大吃了一顿,并且难得地喝了一小瓶汾酒,睡了一个相对踏实的觉。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放亮,他就骑上了摩托,带上了剩下的大部分食水和一半汽油,全副武装,蹒跚地驶向了未知的探险旅程。

      经过这十天的观察,他发现这片山的南侧,似乎有谷地和平川,所以选的也是这个方向。

      摩托车此刻的负重,已经逼近了二百五十公斤,就算是改造过的车身,也有些不堪重负,崎岖不平的地面,让行进变得异常地艰难。

      尤其是车后方的负重太大,偶尔有个颠簸,他经常感觉有点压不住车头。

      下一次进来,一定要带一个改造过的、超强负重的摩托,车前方还得焊接上行李架。

      他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就这一路跌跌撞撞,到中午的时候,他前行了差不多有两百里出头。

      这时他已经进入了山谷,山谷里分叉极多,看得出来,以前是河道来着,不过现在已经干枯了,偶尔能在鹅卵石的缝隙里见到贝壳。

      沧海桑田,这实在太正常了,既然西边都有了戈壁,这边河道干枯也不算多么稀罕。

      冯君并不探索那些小河谷,现在他没有地图,甚至方向感都不是很明确,这种情况下,去探查那些河谷分岔,跟寻死没什么两样。

      做为曾经的业余驴友,他对这些知识还是相当清楚的,虽然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认路也是他的特长,但他无意挑战前辈们用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前进的过程中,每走个六七十里地,他不但会停下来四处看一看,还会掩埋一些食物和水,以便回来时取用。

      万一摩托坏在半路上,他想要安然回来,也得指望这些预先收藏的物资。

      当然,他可以随时退出空间,回到他租住的地方,但是那样做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采用。

      到了傍晚的时候,冯君估摸自己已经走了四百里出头,也就是两百公里。

      河谷是弯弯曲曲的,若是直线距离的话,有没有一百公里,那也很难说。

      随着车上物资的减少,摩托车的行驶灵活了很多,没那么吃力了。

      不过冯君还是决定,在傍晚就开始扎营,他在河谷边的半山坡上,选了一个凹陷处,扎好了帐篷,这也是常识河谷中央的风,实在是太大了。

      果不其然,等到太阳一落山,谷中的风蓦地大了起来,尤其是到了凌晨,呼啸的寒风,似乎成了天地间唯一的存在,惊天动地凄厉无比。

      只听声音,冯君就能判断出,这风力最少也是七级。

      不过他也很得意,因为他选的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好了,河风基本上影响不到此处,偶尔有一股风刮来,也就是两三级的模样。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风减小了不少,他收拾行囊继续出发。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往前探两到三天的路,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返回了,否则的话,他不能保障物资的供给。

      这河谷真的太绕了,谁知道走出去还得多远?

      最多最多,再探查四天,这是他计划好的底线。

      有意思的是,他才做出了决定,到得中午时分,他就有了发现。

      当时他是在一块大石头边暂停,打算四下看看之后,再选块地方,掩埋少量食水。

      但是在打量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具人骨。

      这一路上,他见到的人骨也不是一两次了,这里极为荒凉,又曾经是水量丰富的河流,鱼骨、龟甲和残破贝壳都能见到,为什么不能有人骨?

      不过这具人骨,距离他实在太近了,而且骨骼上还绑着铁链似的东西。

      冯君心里清楚,若是搁在他获得奇遇之前,荒郊野岭如果碰上这么一具人骨,他能吓个半死,绝对没胆子上前细细查看。

      而现在,他却是走上前,一脚就将人骨踢得散了架,没有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由此可见,人的胆量都是锻炼出来的,什么东西见得多了,就习以为常了。

      英雄见惯亦常人,尸骨也是如此。

      尸骨风化得很厉害,此前没有在经年的河风中散架,已经是很不错了,现在吃了他一脚,顿时四分五裂。

      倒是那铁链还算结实,没有四散开来。

      “嗯?”冯君的眉头一皱,看向铁链的另一头,那似乎拴着什么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块不规则的大石头,人头大小,比较偏扁平状,只是……这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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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主角光环

      冯君见状心里一动,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打量那块人头大小的石头。

      石头的色泽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类似,稍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

      但是这个白色,让冯君看得有点亲切感,少不得拿出块破布,仔细擦拭一番。

      果不其然,石头越发地白了,显出晶莹温润的光泽。

      “我去,这是……玉石?”冯君激动了起来,他的胸膛急速地起伏着,目光中满是兴奋,他虽然对玉石不太了解,却也知道玉色温润。

      下一刻,他就站起身,蹿到了摩托车旁,拿出了穿越必备神器放大镜。

      真的,冯君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其中穿越题材不少,他一直很不忿各种主角对放大镜的忽视,这个玩意儿,真的是相当实惠和有用的。

      放大镜可以检查水源是否洁净,也能帮着主角尽快了解当地的动植物,甚至在野外,在打火机不就手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可以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十分带感。

      当然,现在他要做的,是放大镜的n个用法之一,用来检验材料甚或者古玩。

      冯君对玉石不甚了解,但是他知道一点,在放大镜下,看不出细小气泡的,才有可能是玉石,否则那是玻璃!

      他仔细地检查了这块石头一遍,确认没有发现任何细小气泡。

      不过下一刻,他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气泡的……未必就肯定是玉石。

      鹅卵石还没气泡呢,能卖几个钱?

      于是他又打开包裹,在他的旧衣服里,找到了那个小小的葫芦挂坠,一百块买的那个。

      挂坠的水头和质感很一般,据那瘦瘦的店主说,勉强算得上玉,可以懵那些不懂的。

      冯君也不算懂,但是他懂得对比不是?

      挂坠和石头相比,顿时黯然失色,用肉眼就看得出来,石头的色泽更好,细腻柔和得不是一点半点,虽然也不透明,但是那份质感,却又无比地温润和晶莹。

      比挂坠好,又不是玻璃,这就……应该是玉石了吧?

      冯君的心里,已经断定它是玉石了,再看看其他的鹅卵石,感觉比挂坠差远了。

      不过,这个人为什么会绑着玉石死在这里呢?

      他想了好一阵,才得出一个猜测:这货大概是在船上遇到抢劫了,索性带着玉石跳河了,我活不成,也不能让你们把玉石抢去!

      倒是颇有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古人风范啊。

      有了这么大一块玉石,冯君觉得怎么也能卖个十来八万块,虽然他认为,在地球界肯定卖不出那块红宝石的价格,但是他这次来探查的费用,就算打出来了。

      当然,这也仅仅是他的猜测,未必做得了数。

      有了这么一个收获,他的兴致大增,尤其是这河谷里到处都是石头,每当他发现有点异常的石头,总要停下来看一看。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好看的石头虽然也有,可他的直觉感告诉他,那些石头带回去,了不得能被算成“奇石”,价格很不好说,跟这块玉是没法比的。

      这个认知,令他很是沮丧,不过再想一想,他又释然了,如果玉石跟大白菜一样,随处可见的话,那厮至于绑着玉石跳河吗?

      然而,他心里虽然是这么想,可每每遇到瑰丽的石头,还是忍不住去琢磨一下,以至于他在第二天里,走了只有两百多里地。

      不过在傍晚临近扎营的时候,他又有所获,那是一个残破的玉盒。

      说残破也不准确,严格来说,是摔成了两半的玉盒,宽十四五厘米,长有二十四五厘米,高差不多六七厘米,璧厚有一厘米左右。

      可惜的是盒盖不知了去向,盒子断为两截,碴口并不光滑这是玉石的特点,但是断碴凑在一起,又是严丝合缝。

      玉盒的玉质,跟他捡到的玉石有点类似,不过稍微带点青色。

      最令冯君开心的是,盒子上面有明显的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这就令他确定,此物必然是玉石,否则的话,谁吃饱了撑的,把石头雕刻成这样?

      盒子摔坏了,这很可惜,但是冯君一点都不在意,半个盒子也能雕刻出不少小物件。

      说得更直白一点,如果盒子真没摔坏的话,没准会在现实世界卖出一个天价。

      这一点都不符合他低调发财的打算。

      肯定有人会想,谁吃【创建和谐家园】了,拿这么好的玉雕成了盒子?

      冯君更担心有人琢磨,这盒子本身就已经很拽了,那么,这样的盒子里面装的东西,会逆天到什么样的程度?

      于是问题就来了……盒子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这两截盒子,因为能确定是玉的,冯君基本上能估出一个价格,毕竟他刚去过古玩店。

      最少三万起,卖到三十万也正常好吧,冯君还是不懂玉,他只能确定这么大范围。

      当然,他也有点好奇,盒子里曾经装过什么东西,然而,好奇也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做人并不好高骛远。

      他的心里很清楚,惦记某些不该惦记的东西,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天色已晚,冯君支起帐篷,匆匆地吃了点东西,他是如此地兴奋,吃饭都把玩着玉盒。

      他把玩了此物两个多小时,最终心一横:有了这个东西,我这次就不用回仓库了。

      没错,他改主意了,此前他要回到仓库,那是因为太穷,舍不得丢掉那点东西,事实上,他还琢磨着等出了空间之后,抽个时间去一趟外地,卖掉一辆改装的摩托车。

      来历不明的东西,肯定卖不起价钱,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也实在太穷了,进货的钱都只有万把块这点本钱,何时才能发家致富?

      眼下一个残破的玉盒在手,又有一块疑似玉石的石头,他完全没有必要再过得那么紧巴巴的,骑摩托车往回返,也是要花时间和精力的,有这时间,倒不如多充一次电,多做点买卖。

      冯君做事并不迂腐,他不但有主见,逻辑思维也清晰,同时还具备相当的执行力,属于典型的行动派,那么……就改变计划。

      不过遗憾的是,他的好运气,好像就在这一天用光了。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他一无所获。

      为了多带一些物资出空间换钱,他甚至捡拾了几块看起来有点意思的奇石,哪怕他对奇石的了解,比玉石还少很多没办法,谁让他缺钱呢?见到就不能放过,蚊子也是肉。

      到了这天晚上,食水就不多了,冯君决定再探查两天,然后直接退出空间。

      接下来的路上,他也不用再搞那些物资补给点了最多两天的路程,下一次来,他会再建一个仓库的,这一段空白,倒也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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