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有很多条款,法律越完善,沾到合同与条款就会越繁琐。大体上是说,一旦成了李默的法律顾问,必须负责李默所有业务的法律谘询,关键时候也要赤膊上阵打官司,帮助李默进行各种业务谈判,监督李默在美国或其他地方的各项业务的收益,当然,关键的税,是肯定有了,要替李默纳税以及合理避税。
在美国说合理避税,并不是一件丑事。
以及其他种种,反正只要郝立克签下这份合同,从此以后就是李默的苦命长工,什么事都要做。
同时有一个更苛刻的款项,若是李默认为他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替李默将事情做好,李默可以无条件的将他辞退,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
可是郝立克看着条约,眼中却放起光。
要做的事多,条件更苛刻,可待遇高啊。
前三年是试用期,第一年年薪是十万,第二年是二十万,第三年是三十万,三年试用期结束后,若是李默满意,则正式聘用。到时年薪将提高到五十万,并且每年会增加五万美元年薪,直到一百万年薪为止,但正式聘用后,郝立克必须辞去自己所有的职位,要专心替李默服务了。
也别以为美国律师薪酬有多高,美国法律完善,需要律师的地方多,因此律师多如牛毛。五年以下的律师年收入往往还不及一个蓝领工人的收入,九成人收入不足三万美元,五年到十年,一般在两万到四万美元之间,十年以上的,一般在三万到五万美元之间。即便到了2010年,有10-19年经验的律师通常年收入在8万到14万美元之间。收入是涨了,可物价也涨了……
除了那些真正有名气的大律师,那收入不好说了,即便是真的大律师,相信王翻译请来的郝立克律师,多少也能算是“大律师”,但肯定达不到李默认为的那个“大”,到了那地步,王翻译也请不来。
郝立克可能有了一些名气,但现在的年收入,不会超过十万美元。即使“大”达到李默心中的那个“大”,也没有几个人年收入能达到五十万美元,更不用说后面的逐年递加。要知道李默在亚特兰大哪家律师事务所草拟这份合约时,许多律师都眼红了,但被李默一一拒绝。
他未来的投资重点是在加州,亚特兰大离加州太远。
“我同意,我同意。”郝立克看完后,又用蹩脚的汉语大声叫了起来。至于李默用什么收入来支付他这个高昂的年薪,他也想过,昨天接到王翻译请求后,他刻意打听了一下,也在心中估计着这三部书可能为李默带来的收益,不低于一千万美元,但支付他这个高昂年薪还有些勉强。
管他呢,有钱我就替你卖命,没钱,咱立即散伙!
这是他现在心里的想法……然后真的卖命了。
钱是多,但挣得真心烫手。
李默也不会说了,他们两人签下了字,李默握住郝立克的手说:“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我们准备第一次联手合作吧。”
“那是,”郝立克拍着胸脯说,他懂李默的合作指的是什么。
------------
第100章 条件(上)(修)
在费城与亚特兰大,李默尽量保持着低调,但来不及了,几乎许多电视台都在讨论李默本人与他这本书。这些媒体纷纷报道李默,实际上等于是大半媒体在替这本书做着宣传,导致这本书火到没边。
矮脚鸡图书公司第一版发行数量是四十万册,三十万册简装版,十万册精装版,对于一个新人新作,这个发行量不可谓不大。
但短短几天内,大半书店都卖光了,纷纷打电话要求矮脚鸡再次发行。
约翰逊向李默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让李默将他的那两稿英语的草稿纸交给矮脚鸡,再由矮脚鸡从中摘出一些影印出来,放在扉页前面,印刷“纪念版”。
反正是资本社会,就是想办法圈钱了……圈粉丝的钱。
约翰逊还要求李默交出那两稿汉语稿子,李默没有答应,虽宏扬了汉语文化,那真的不能交,特别是第二稿,其内容基本成熟了,十岁写出这本书,已经让人喊外星人,那么六七岁写出这本书,真可能被人拉去切片。
李默打算回家后,立即将这两稿汉语稿全部烧掉。
在这种情况下,李默带着郝立克与好莱坞二十几家公司代表谈判的。
不仅是七大电影公司,还有一些中型影业公司也想来碰碰运气,至于那些小型影业公司,面对着这个大“IP”,虽然垂涎,也只有望洋兴叹了。
李默在郝立克、约翰逊陪同下,走了出来,走到中间,说了一句:“诸位,你们好,欢迎你们的光临。”
二十几个代表拍起巴掌。
李默退下,郝立克走了出来,他是李默的法律顾客,其实这个法律顾客有点古怪,法律顾问职责做了,经济人职责也做了,甚至后来还成了李默的买卖,财务审计师。
当然,他也有权利代表李默与各大影业公司谈判。
“诸位,我先想问诸位一句,如果这本书改成电影,又拍得好,票房会不会超过星球大战?”
“郝立克,我承认李这本书很精彩,想超过星球大战票房真的很难。”
《星球大战》出来两部,第一部全球票房是7.754亿美元,第二部是5.4亿美元,这可是77年与80年的票房。
“这位先生,我的想法恰恰与你相反,有一个名词,叫代入感。李书中所写的恐龙都是历史上真实有过的恐龙,会让观众产生浓浓的代入感。若是换成其他怪物,无论拍得多么精美,票房也跟不上来,因为很难让观众产生代入感。”
最好的例子,就是《大白鲨》,因为有大白鲨,票房才会大火,当然要拍得好,拍得不好,观众又不会买账。相反的例子就是《哥斯拉》,场面足够大,成本也十分地高,可票房就是那么一回事,因为是传说中的怪物,还是RB传说中的怪物,观众不是太买账。
这些理论也是李默教给郝立克的,当然,郝立克同样也做了一些补充,想担任李默律师,都知道李默接下来就要谈这个电影版权了,郝立克必然准备大量资料。
“还有一个隐形的代入感,各位可否相信《E.T》的票房会超过第一部星球大战?”
《E.T》上了映了近四个月,还有一些场馆在播放,明年说不定还有一些院线又将它翻出来播放,反正与《星球大战》一样,放了又放,什么时候真正放臭了,才下线。
总票房还没有出来,不过已经上映了一百来天,大约票房已经出来了,已经打破第二部星球大战票房记录,正在向第一部星球大战票房进军。
“为什么,拍得好是一部分,其他原因并不是因为童趣,你们每年都拍出许多有童趣的电影,为何不大卖?原因是它有着代入感,想想电影里的一些思想,再想一想如今苏美的格局……”
另一个例子便是《蝙蝠侠》黑暗三部曲,美国陷入中东战场泥沼,经济又不景气,因此越将蝙蝠侠虐得【创建和谐家园】越是大卖。
中国也是,就像《湄公河行动》,是真实事件改编的,所以才卖得火。
“哇,真是哦。”有几个代表夸张地说道。
“小说也是如此,比如《魔戒》,它虽有着宏大的世界观,如果主角霍比特人佛罗多·巴金斯戏份与其他几个重要的配角戏份一样,弄不好小说会扑,以后拍电影同样会扑,原因就是让观众难以产生代入感。你们拍过的电影,一般是两个主角,一个男主角,一个女主角,或是两个男主角,两个女主角,顶多不能超过三个,若是四个五个六个主角,有可能会有市场,但休想会大卖。”
有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估计有了,但没有深入地去想。
二十几个代表一起陷入沉思。
这段想法,主要就是李默提供的思路。
不要以为人家是谈判对手,但说得真有些道理。
李默这才在边上补充道:“各位是为了我这本书的电影版权而来,它是三部曲,第二部第三部已经在我这里……”
他指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可以保证,一部比一部更宏大,至于恐龙,也不用说了,霸王龙在未来的两部曲中,可能是其他一些恐龙的食物。但在各位出价之前,必须同意我五个条件。”
“哪五个条件?”
郝立克说:“我的小雇主第一个条件是这三部曲眼下不能拍,包括这部已经出版的第一部曲,因为技术还跟不上来,最早不能早于90年拍摄。”
“《星球大战》都拍出来了,为何拍不出来恐龙?”说话的人是一家中型电影公司,至于七大电影公司的代表都在深思。
不要以为拍出来星球大战,想要将恐龙拍活,眼下技术还真不行,另一个例子就是《魔戒》,索尔·扎恩兹几年前用两百万美元买下了魔戒电影版权,可迫于技术跟不上来,一直将这个版权压在手中没有拍摄。
但李默生生压到90年才拍摄还有一个原因,等拍好了,后期特效也制作好了,最少要到91年苏联解体后了,美国世界独大,好莱坞也随着国力影响走向世界。
从那时起,美国本土票房在总票房里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小,反之,则意味着票房总收入也会越来越高。
为什么九十年代后,美国敢拍出那么多大片,是因为全球票房市场在替他们分担着风险。后来中国想攀比,真的很难,拍出中国特色的,外国人不接受,想两就就弄不好连中国人都不买账。票房跟不上来,如何敢上高成本的大片?
“这是李画的关于后两部小说中有关情节场景的图画,各位,看看有没有能力将它们拍得栩栩如生,做到让观众看后以假乱真?”郝立克拿出几张图画,发了下去。
经过李默的修改,第一部还好一点,第三部不到九十年代末,技术都跟不上来。要么五毛特效,但不管这个大IP落到那家手中,也舍不得这样做啊。
派拉蒙的代表说:“时间太久。”
打铁要乘热,时间一久,就会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同样的例子也是《魔戒》,都不敢拍,只有一个中型电影公司新线公司出了手。魔戒大火后,开始重视《霍比特人》了,结果为了版权,数家公司相互撕逼。
李默冷笑一声。
时间久……请看《侏罗纪世界》,过了那么久,拍得那么烂,还有那么多观众继续买账。
不过说服是必须的,李默在边上又说道:“时间确实有些久,但我会保证各位的收益,我曾说过,我打算写五本小说,这是第一本小说,一共三部,接下来第二本第三本都是单部小说,第四本小说也是三部,第五本小说则是四部,除了第二部小说,也就是我手中正在写的我不敢保证,余下三部,我皆敢保证它们都是畅销小说。”
“一本本的小说推出来,也会带动着这本小说经久不冷,而且在我计划中,是先行将五本小说都写出来,多部曲的,则只写出第一部曲,包括这部。到了快拍摄的时候,我才推出第二部曲,相信到了那时候我的笔力,我的学识,会写出更好的书。”
诸多代表脸色转平和了,虽隔了数年时间,第一部多半冷下来,但第二部还是可以将恐龙热拉动。
李默坐下,郝立克又说:“李的第二个条件便是,到了90年物价必然上涨,它的每部电影制作成本不能低于一亿美元。”
二十几个代表脸又青了,特别是米高梅的代表,现在米高梅不叫米高梅,而叫米高梅/联美。
七十年代,米高梅衰落,被联美收购,联美看到《大白鲨》、《星球大战》等大片带动着美国电影产业的复苏,于是雄心勃勃地请来《猎鹿者》的导演迈克尔·西米诺,花了四千多万美元拍了一部《天堂之门》,然后扑惨了。
不仅四千多万美元制作成本,宣传成本同样也不少,越是这种大片宣传费用越是惊人。联美拖下水了,反过来要米高梅收拾残局,难兄难弟彻底抱团取暖,两大电影公司合并为米高梅/联美,好莱坞八大也变成了七大……
一个代表愤怒地说:“一亿美元,你们红色中国有几个一亿美元。”
李默也不生气,确实中国现在穷嘛,比如整个晚省,今年的GDP不过超过一百亿美元,反正李默所在的包岭县GDP肯定没有一亿美元。
他说道:“这本小说若改编成电影,与星球大战不同,它的科技太过超前,与古装大片不同,它们的科技太落后,是不是可以在里面穿插一些广告,汽车、游艇、电话、枪支、电视机、计算机……而且与其他电影不同,一旦它正式上映后,各个恐龙玩具又会带来多少收益。将这个扣除掉,真正的制作成本又会剩下几何?”
“插入广告?”
“嗯,若是不放心,我还有第三个条件,一旦拍摄时,必须同意我注资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四十,当然,这部电影只要舍得成本,又请来一个好导演,必然会大卖,想我分摊成本,我可以注资百分之四十,认为我沾了光,我只注资百分之二十五。”
“你那有这么多钱?”不是代表问的,而是约翰逊问的。
------------
第101章 条件(下)(修)
“约翰逊先生,这本书改编成电影后,只要技术、成本、导演与演员能跟得上,必然会大卖,我有这些钱,则加上这场盛宴,没有,则不能加入了,”李默一摊手说。
“诸位,李的第四个条件勉强算是一个对赌协议,若是到时候全球票房低于五亿美元,李不要任何分红,当然,为了保障李的收益,李必须保留一定的剧本审议权与剪辑权。”郝立克说。
这是一个颇让人心动的条件。
不提是否真投入一亿美元去拍一部大片,想要拍好它,投入不会少,到时候为了分摊风险,必须拉拢更多的投资人进入,东也是拉,西也是拉,李默手中有钱,为何不能进入?
若真的有了五亿美元,仅是票房就会将所有成本收回来了,况且这部电影到时候必然会有许多衍生品收入。
各个代表担心的就是李默到时候拿不出这个钱。
而且这个投资有许多猫腻……如果心贪了,那怕《侏罗纪公园》《哈利·波特》这样大卖的电影,也会将你黑得一分钱分不到。李默也没打算心贪,能插一脚就够了,当真人家维护着制片渠道与发行渠道不需要成本?那个还早着呢,可以到临拍摄时,协商具体的协议。
李默提出这些有利或不利的条件,一是为了能将电影拍摄往后拖,二是在往后拖的同时,还要将这三部曲的电影改编卖出高价。
郝立克说了李默第五个条件:“最后一个条件,导演的人选必须是史蒂文·斯皮尔伯格。”
大伙同样没有异议,斯皮尔伯格已经通过《大白鲨》《第三类接触》《夺宝奇兵》《外星人E.T》证明了自己。
只能说邀请斯皮尔伯格当导演,肯定会增加拍摄成本,但相比于可能的一亿美元,又不算什么。
这也是李默有意为之,老斯黄金时光就是在这二十年,拍一部火一部,到了二十一世纪后,老斯可能因为上岁数了,做监制还可以,临到他自己当导演拍片子,生生将大片当文艺片拍,成了文艺片,还想卖座吗?
一个代表站了起来问:“李,我想问一句,你三部曲一起拍卖,只写出来一部曲……恕我说句不中听的,万一你有事,余下两部曲怎么办?”
“说得好,这世界意外太多了,万一在这几年,我有什么情况不能写了,或者说我死了……这确实要考虑的,但谈好价格后,我们也可以签一份协议。真遇到了这种情况,还有两部未写出来,我会用我的稿费支付各位三分之二的损失。或者又说,我将稿费花掉了,但无妨,越往后,我出版的书也会越多,更能支付各位的损失。”
“能否透露一下你几本书的内容吗?”环球代表问。
“恕我保密,它们卖的也是创意。但我可以说一句,这几本书都适合改编电影,眼下所写的这本书可能略差一点,但拍得好,会为各位捧回几座小金人。”
“为什么你非得要三部一起同时拍卖?”华纳兄弟的代表皱着眉头问,它确实是一个大IP,问题是一下子变成了三部,无疑会掏更多的钱出来,才能拿下它的电影改编版权。
“这是约翰逊先生的提议,书卖得好,电影也会更卖座,电影卖座,反过来会推动书会卖得更好。这三部曲讲的就是恐龙,为了保持它拍摄的连贯性,以及避免版权不必要的【创建和谐家园】,最好交给一家电影公司拍摄,因此将三部曲一起拍卖了。”
不是约翰逊的提议,而是在李默诱导下,约翰逊才说出这句话。
李默说到这里,扭头看了一下郝立克。
郝立克会意,说:“我的雇主将话说请楚了,下面到了各位出价时间。请各位将你们心中的底价写在纸上,价高者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