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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七零发家做军嫂》-第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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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三的课程结束之后, 沈子夏就接到了沈家强写来的信件, 信件上说, 鹏城这边的有很多发展的机会, 他带着的钱在那边也买了不少别人觉得没有用的房屋, 那些屋子都太旧了, 所以他拆了重新建造。

        沈子夏听到这消息, 在完成了期末考试之后,就提前回了家。

        她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鹏城, 和沈家强会面。

        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没有见过,沈家强长高了,也壮了, 穿衣打扮也变的有所不同。

        刚见到沈家强的时候, 沈子夏差点没把他认出来,还是他招手喊她的名字, 才知道是他。

        “家强哥!”沈子夏挥着手, 激动的跑上前。

        看见沈子夏, 沈家强的惊讶不比沈子夏少。

        “夏夏, 你都长大了, 我都快忍不住你来了。”

        沈子夏失笑, “最后还不是你把我认出来了?”

        沈子夏穿着简单的红色碎花裙子,头顶上带着一顶米黄色的帽子,头发扎着矮马尾, 拎着个小包, 明明是简单的装扮,到她身上,却变的清新好看起来。

        小姑娘不知道,自己这两年多的时候,整个变化极大,以前瘦瘦小小的,穿的衣服也打满了补丁,梳着简单的马尾,整个人看起来并不太突出。

        可自从上大学之后,人长高了,五官也长开了,人也白了,整个人就像脱胎换骨一样。可明明依旧是那样一张脸,一样的眼睛,一样的嘴巴鼻子,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气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站在那里,如耀眼的光一般,吸引人的目光。

        沈子夏的巨大变化,出乎沈家强的意料,所以看到妹妹的时候,着实惊讶了一番。

        本来大伯和大伯母长的就不差,夏夏就好像继承了他们所有的有点,好看的大眼睛,挺巧的小鼻子。

        沈子夏不知道自己在家强哥的眼里变成了什么,高兴的拍着他的手臂,“家强哥,看你这样子,这两年好像混的不错呢。”

        沈家强挠挠头,恢复一如既往的憨厚样子,“也没什么,就随便的混混。”

        “哟哟,这是连妹妹都骗呢,你这衣服虽然我看不出有什么牌子,但是一看也知道,不便宜吧?”

        “还好。”

        “还好?”

        “嗯,还好,因为我现在做的这个,就和衣服有关,走,夏夏,我先带你去吃东西,等会我带你去我那,我给你拿衣服。”

        沈子夏不解,“什么衣服啊?”

        “我送你的衣服,不过我也准备了小秋,还有大伯他们的衣服。”

        沈子夏一脸狐疑的看着他,发现沈家强现在说话的口吻,好像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大人应有的样子。

        沈子夏暗道,看来这两年家强哥变化的挺大的,整个人气质都变的不同起来了。

        沈家强先把人带去一家馆子吃饭,点的都是好吃的东西,而且以肉居多。

        看着这一桌子的菜,沈子夏少不得一样,“家强哥,你这菜点的有点多了吧?”

        虽然她现在很饿,但是也吃不了那么多啊!

        而且,这里头的饭菜可都不简单啊,乳鸽,烤鸭,糖醋排骨。全都是好东西,一顿饭下来,少不了十多二十块吧?

        她虽然现在花钱也比以前花的多了,但是也没像家强哥花的那么凶狠的。

        “家强哥,告诉我,这几年你该不是捡到什么宝贝发大财了吧?点这么多好吃的。”

        沈家强笑了笑,“也没发财,就是你来一次不容易,想让你吃好点。”

        虽然在别人面前,沈家强是一个说话做事说一不二的人,胆子大,脾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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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快吃吧,不是说饿了吗?”

        沈子夏狐疑,不过沈家强是个有分寸的人,即便这里头存在很多疑惑,不过她想,家强哥应该不会做坏事的。

        吃饱之后,沈家强还询问沈子夏要不要带点点心糖果回去,一副你说要我就给你买回去。

        “家强哥,不用了,我吃的肚子都撑死了,不想再吃了。”嘴上笑着,沈子夏心里却对哥哥的事情更加好奇。

        沈家强把人带到自己的住所,一边走一边说他住的地方不是很好,让妹妹不要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

        刚说完,沈子夏却看到一间两层的房子,房子占地面积有点大,而且最主要的是,装修的可漂亮了。

        沈子夏还在说话的嘴巴张了张,惊愕的看着沈家强,“家强哥,这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嗯。”

        “这叫做不是很好,让我不要介意?”

        这房子在后世也许只是很普通的民房,外面贴了瓷块,地板贴了瓷砖,但是,在这个时代,那就是富丽堂皇的屋子。

        沈子夏突然发现,自己忙碌了那么多年,还不如家强哥来深市干的活儿。

        沈家强失笑,“这房子建起来也不贵的,你要建也可以。”

        沈家强知道这几年妹妹挣的也不少,虽然他没有全部了解妹妹是怎么挣钱的,但是能力绝对不会比他差,只是夏夏和他不同,他可以明目张胆的把钱拿出来建房子,但是夏夏却不敢,像是怕大伯和大伯母知道一样。

        不过想来也不奇怪,大伯大伯母两个只希望夏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挣钱的事情就交给他们来做。

        就算夏夏挣了不少钱,以两人的个性,肯定会自责自己太无能,又怕夏夏太辛苦,到时候事情就多了。

        “走吧。币哦额傻站着了,咱们先进去看看。”

        沈子夏茫然的点点头,“行。”

        沈家强这屋子占地面积少说也有一百五平米,加上是双层的,又堆砌的那么美丽,估计也没少花钱的。

        沈子夏询问了一下,沈家强也没细说,只说价格还行,他都是捡了便宜来建造的。

        “夏夏,我去给你拿衣服,你在这里等一下。”

        “哦,行。”

        等沈家强上了二楼,沈子夏看着四周,没想到家强哥的房子还带了厕所!

        这厕所是她最想拥有的东西了,乡下的地方,没有这种厕所,学校也没有,京市的房子倒是后面她让人造了一个,方便了上厕所的问题。

        其实如沈家强所想的那样,这几年,除了认真学习之外,沈子夏的那个摊位也没少挣钱,她的铺子不再拘泥于卖菜甚至卖生鲜等,还有其他生活用品,各种东西都有。

        要不是她没有太多精力去忙活,现在她手里头的钱肯定早就翻了番。

        不过她也知足了,毕竟能在这个时代挣那么多钱。

        她也打算这次回来,向家里人坦白她手里赚的钱。

        不过,现在看家强哥的房子,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人生挺失败的,拥有了金手指,没想到,还不如家强哥。

        只是沈子夏哪里知道,她有金手指,神经爱情也有金手指,虽然不是灵泉空间,却是对未来几年发生的变化的知晓,以及他所经历过的人事物,可以加以利用。

        沈家强很快就下楼了,拿了一包衣服,直接放在沈子夏面前。

        “来,看看这些衣服,有没有你喜欢的?”

        沈子夏连忙打开袋子,里有的确是不少衣服,有裙子、有上衣有裤子,全是小姑娘的款式,而且,都按照她的身高做的衣服。

        沈子夏震惊,“家强哥,你哪里来的那么多衣服?”

        现在物资缺乏,很多人家都自己买布做衣服,成衣很少,而且还贵。可为什么从家强哥手里拿出来,好像不要钱的破烂一样。

        沈家强笑道:“你之前不是问我,这些年在做什么吗?喏,就是这些。早先的时候,我在山里养鸡卖了不少钱,加上我经常和人打交道,知道很多外面的消息。来了鹏城之后,我就开始四处找事情做,然后顺便看看这边的情况。

        夏夏,你应该知道,鹏城和香港是相邻的,这边距离香港很近,很多人做轮船最后都在这里停靠。这些人,都是有钱人,而且还有很多外国人,他们手上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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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子夏没想到沈家强这样的一面,更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不过听着他的话,她还是下意识的点头赞同着。

        深市,现在的鹏城,现在是个小渔村,等到改革开放在政策的影响下,才慢慢的变成了国际大都市。

        而现在的小渔村,虽然在整个国内就像被人遗忘的地方,但是不得不说,这里有个得天独厚的优点,它和香港毗邻,想要进入国内,或者从国内前往香港,都会经过这块笑笑的土地。

        她想,也许这也是为什么那位领导人为什么要将改革开放的重点圈在这个小小的渔村里头,看的,就是这里的地势,毗邻港澳台,与粤省省会接近。

        鹏城不大,只是个打渔的小渔村,但是想要去香港经过这里的人却都是有钱人。

        以前的人不知道,不会利用这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其他事情,反而只是打渔,错失了那么大的机会。

        但是沈家强显然是看到了这机会,所以在鹏城做起了服装的生意。

        鹏城人不多,打渔为生,很多人也没发现这个机遇,所以竞争很小。

        沈家强笑着道:“我刚来鹏城的时候,也只是带着手里的钱,想做点小生意的,不过我才发现,这里的机会比我想象的还要大。”

        沈家强说着话,目光却有些涣散。

        他想到了以前的自己,他记忆中的鹏城。

        那时候的他,其实比起村子里头的人见识的还要多。

        但是他当时却没有想那么多,那时候的他只是埋头苦干,每个月拿着极少的工资,做着最累的活,就连后来遇上的那些人,对方对他的帮助,他也拒绝了,总觉得不应该要这些好处,帮人只是自己份内的事。

        他还记得,当时他救了一个老爷子,穿着简单的老爷子没想到却是香港那边一个玉器收藏家,旗下还开了服装公司。

        那时候老爷子还专门来找他,当时他并不在,是一个同事接待了老爷子,其中两人是怎么谈的他并不知道。

        后来,他才知道,同事利用老爷子要帮助他的心思,欺骗了老爷子,也欺骗了他。

        这也是后来看着同事换了工作,去了老爷子在国内的服装厂当管事之后,他才隐约从别人嘴里知道。

        他气愤,去找了这个同事。

        倒也不是贪图老爷子那点报恩,只是觉得这同事做的有点过了。

        可最终,对方又哭又求,说现在去戳穿他,以后日子就没法过,这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一家肯定没法活下去的。

        他心软了,最后什么都没说,就这么走了,依旧的为了家里卖命挣钱,然后换的钱,都给家里拿走。

        现在回想起来,他才觉得自己以前也不知道是不是着魔了一样,怎么就那么傻,傻的可怜。

        就连重来一次,他也傻乎乎的以为自己的妥协能改变。

        要不是后来父母做的事情实在寒了心,他也不会改变。

        而既然改变,他就想要改变的彻底,不想再让自己关心,也关心自己的人受到伤害,他需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他的重活之后,他知道很多事情已经发生了改变,就连老爷子那边,也许都已经发生了改变,他不可能再撞见他第二次,而他也没有专门到原来那个地方等着老爷子昏倒自己来救。

        不过他没有想到,最终,他还是遇上老爷子了,对方依旧昏倒不省人事,只是位置,却和前世的不一样。

        他把人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还垫付了医药费。

        不同的是,这次老爷子的情况更凶险,他是救他的人,一直等到有人来才能离开,而前世是他送过来之后,对方的家人就来了,他有急事所以没和对方的家人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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