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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
暮离回到书房后。
她的电话,刚好响起。
是云光打来的。
暮离接起电话,说道:“什么事?”
“暮离,你在哪里?有危险吗?我现在就去救你,马上出发。”
“暮离,你为什么不来看我们。我好想你,想现在立刻见到你。我也马上出发。”
“赢主,拜托你不要乱跑。小丸子,你出发个毛线啊?赶紧给我回来,信不信我揍你?”
电话里,声音嘈杂,一片混乱。
其间,还夹杂着椅子歪倒的声音。
手机摔在地面上,产生的嗡鸣。
云光那不堪重负,几欲发狂的怒吼声。
暮离轻揉了揉耳朵,把手机放在书桌上。
她按下免提键,说道:“安静。”
一日不见。
那两个不安分的男人,就敢上房揭瓦,开染房了。
“……”对面,瞬间鸦雀无声。
御湖公馆,八楼。
客厅里,一只,两只,小三只,全部都乖乖听话了。
他们集体围绕在手机前,等待着暮离说话。
暮离走到沙发前。
她端起一杯鲜红的血液,轻轻摇晃着,说道:“云光,你讲。”
“是。”云光得到允许,立刻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汇报给暮离。
原来,在暮离消失的这两天中。
赢荼每天都要背上行囊,立刻出发。
昨天是八十九次。
今天,已经达到一百三十次。
云光实在是劝不住了。
至于顽主,全然是有样学样。
好的习惯,一样没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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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学习的过程中,他总会遇到一些不可描述的艰难。
比如,云光那沙包一样大的拳头。
再比如,云光那排山倒海一般的铁沙掌。
昨天,是七十五次。
今天,是六十次。
不对,是六十一次。
因为,就在刚才,云光那沙包一样大的拳头,随着顽主的叫嚷声,再一次立刻出发了。
“呵呵。”暮离轻笑了一声,勾起唇角,心情愉悦。
都说,三个男人一台戏。
云光暂且算是半个好了。
“暮离,你的声音真好听。”顽主甜蜜的思念,软化了暮离心中的一朵凉云。
赢荼不屑冷哼,深深鄙视着。
他不甘落后,说道:“暮离,我要为你唱首歌。”
“歌?”暮离微微一怔。
她不记得,赢荼是会唱歌的。
曾经,千年以前。
有诗人谱写一首《凉州词》。
后被文人雅士,配以琴乐,流传甚广。
当时,赢荼初入古朝后唐,对曲乐诗词,十分好奇。
他慷慨高昂,吟唱一曲。
结果,区区七个字,竟然被赢荼足足唱出了八个调。
并且,每一个调都不在该有调子上。
自那以后。
赢荼一曲封‘神’。
所有人一听到赢荼唱歌,立刻烧香拜佛,绕道走。
电话里,赢荼不等暮离答话,已经开始唱了起来。
他的歌声,依然慷慨激昂,充满斗志。
只是,他的调子依然不在线上:“明明白白我的心,渴望一份真感情……”
御湖公馆八楼。
云光和顽主同时堵住耳朵。
两个人瞪着眼睛,互相瞄来瞄去。
他们的潜台词是:
‘恶女,用你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去揍他啊。’
‘弱男,你有本事,咬他啊。’
‘谁傻谁去。’
‘我不傻。’
‘我也不傻。’
最后,两个人一致同意:‘算了。就让那个五音不全的傻孩子,显摆去吧。’
…………
蓝调倾城,小院二楼。
书房里。
暮离站在窗台前,轻抿下一口殷红的血液。
这是冰箱里的过期血。
不知道什么时候,空荡荡的冰箱,再次被李慕白填满了。
第107章 一只千年老妖
屋子里,环绕着一首五音不全的少年清唱。
少年的歌声,称不上余音绕梁。
反倒是,天雷滚滚,比较适合。
走廊里,莫逸凡远远就听到了歌声。
他走进书房,礼貌地敲了敲门,说道:“暮离小姐,想不到,您的欣赏能力如此高端,鄙人佩服。”
暮离托着酒杯,放到窗帘后面,隐蔽的地方。
她挂断电话,说道:“什么事?”
莫逸凡的手中,拿着一只精美的礼盒。
他走进书房,把礼盒放到书桌上,说道:“受人之托,送礼来了。”
暮离淡淡瞥眸,扫去一丝冷意,说道:“人呢?”
莫逸凡摊摊手,爱莫能助:“杨小姐正在客厅里喝茶,应该不打算走了。”
“嗯。那就留下,一起吃晚饭。”暮离如是决定。
莫逸凡不免诧异:“你要和她一起吃晚饭?”
他真是捉摸不透暮离的心。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不是应该各种撒泼打滚、抓脸咬胳膊,揪头发吗?
暮离轻浅扬唇,唇畔泛着浅笑。
她更正了莫逸凡的说法:“不。是你和她一起吃晚饭。”
今天晚上,她要出去觅食。
食物是,一只暴躁任性的单纯小美男。
曾经和她有过一夜之缘。
莫逸凡忽然感觉到压力,说道:“暮离小姐,我拒绝你的提议。”
他不想和一个性格偏执的女人,共进晚餐。
很危险。
暮离走向莫逸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