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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和父母谈这些难免有些伤感情,但我宁愿尽早将这个问题说清楚,这可能缘自一个现代人的潜意识,一定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我向父母提出了我的请求,在我出嫁以前,“五味天”的所有盈利都将划入我的名下,而在我出嫁之后,“五味天”将留给吕家的子孙。父亲沉吟了一下,很爽快的同意了。
在他,“五味天”成功已是意外之喜,仅仅半年的利润就顶得上他全部田亩收入的八成,简直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女儿在创办“五味天”的时候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便是拿走了这只母鸡前几年下的蛋也是应当,这只鸡终究还是留在了吕家。自己的这个女儿人小心大,怕是已经在为自己留嫁妆了,也好,以后嫁得风风光光,也是吕家的脸面。
而我,在拿到半年的利润之后,立即着手在附近郡县连开了三家“五味天”,虽然这三家“五味天”将来也都将留给吕家,但我在此期间获得的利润也将增长两到三倍。我需要这些钱,因为,我想做的事需要更多的钱。
有人说,领先时代半步的人将成为圣贤,而领先时代一步的人只能成为疯子。
我没有兴趣做一个天才疯子,所以我不能开玻璃作坊、炼钢厂。当然,我也没这个本事。我,只想小小的比别人多迈半步,只是半步而已。
我最新的投资是开当铺。
当铺!以钱赚钱的行当,现代金融业的鼻祖。我还没有开钱庄的野心,虽然有时也难免幻想一番,心里却明白,以自己这缺乏全局观念的三流文科生水平,是玩不起那种高深的金融学的。我勉强能驾驭的也不过是典当这种更为简单的操作罢了。
其实,民间的借贷,不论是物贷还是钱贷早就已经存在了,家境窘迫的自耕农也习惯于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到熟识的富户家里借些钱物,丰收之后,再连本带息一起归还的方式。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将这种方式集中在了一间铺面里,在这里借贷,不需要任何关系,你只需将家中不常用的物品拿来抵押就行,如果东西在当铺坏了,当铺还将照价赔付。
当真是完美的借贷方式,在那个时代。
我只是多走了这么小小的半步而已。
快十四岁的时候,我开了自己的第一间当铺,自己的,只属于吕雉的产业。我在“五味天”的附近买了铺面,重新装修,同样粉刷了白墙,墙上用墨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圆圈里写了一个半人高的“当”字。倒没花什么心思,原样照抄后世电视里的那些当铺模式就行了。能一直存在下去的,都是好东西,当铺也是如此。我相信。
府里的教书先生胡济世被我搬来做了当世第一间当铺的第一任掌柜。他老人家在吕家的悠闲日子也过得实在是够了,到了该发挥发挥余热的时候了。至于我妹妹的学习,唉,女孩子还学那么多干什么?而且,在我看来,妹妹吕须对厨艺的兴趣实在是比读书更大。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句话,她想必已经听说过了,所以才一天到晚跟着“五味天”主厨身子后面转。
说起来,胡先生到当铺当掌柜还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这个时代,儒还没那么重,商也没那么轻,他冷眼旁观我风风火火的干了两年,对于我做的事,一直是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心,这次见我又玩出了新花样,便也忍不住想过来凑凑热闹了。在他想来,至差也不过是再回吕府而已,以吕公那副温厚的性子,以及与自己十多年相交的情谊,这口饭还是吃得下去的。
而帐房的工作,我交给了审食其。
审食其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两年前我买他回来以后,就把他和其余九个孩子一起丢到胡先生那里启蒙。别的孩子粗粗识得几个字以后便先后被带到“五味天”工作,唯独他整整学了一年。他是个好学生,原本可能有点底子,更兼刻苦勤奋,不过一年的学习,水平已经直追我那两个学问上不求甚解的哥哥了。
胡先生很是喜欢他。“五味天”人手一直紧张,我令掌柜去要了几次人,胡先生居然都不放,直到我自己亲自过去,才把他拎回了“五味天”。而他便从小二开始做,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居然做到了的掌柜位置。虽然那是最新开的一个店,规模也较小。
我一直信任他,在第一间当铺开业的时候,立刻把他调回了单父。这是我的产业,用的都是自己最信任的人,而我,只希望他不要辜负这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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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大铁锥
人对陌生的事物总要有一个接受过程的。饭馆倒也罢了,不过是里面卖的东西不一样而已,这当铺却是听也未听说过的东西。吕家当铺新开的一个月里,围观的人倒是不少,但生意居然一笔也没做。
我不急,只在后院悠悠闲闲的看我的书。当铺这门生意原本就是细水长流,不愁不开张,只要开了张,生意只会越来越好。急的倒是胡先生和审食其,尤其是胡先生,原打算出来新鲜新鲜,哪知道居然比在吕府里教书还要闷。他显然有几次已经想问我,偏又张不开嘴,只在我的院门外转来转去。
我的院子,他已经不太方便直接就进了,比起一般深居简出的闺秀,父亲对我的要求已经少了很多,但从十三岁开始,仍然令我凡出门,必要面覆绢纱,每处生意场所的后面也都划出了专门的房舍仅供我使用,不允许外人出入。
听着院门口断断续续的脚步声,我终于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的书简。唤过身边的丫环红玉,“红玉,你过来,咱们聊一聊。”红玉吃惊的看了我一眼,温顺的走到我的身边。我是个冷淡的主子,虽然平日里不曾虐待下人,但这么温温和和的说话,却也是很少有的。
我伸出手指轻轻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想了想,问:“红玉,娘把你派到我身边也有好几年了,我也没问过,你,就是单父人?”
“是”。红玉低着头应了一声。
“家里还有什么人?”我问。
“一个娘,三个妹妹。”
我点点头,“为着什么进府的?”
红玉抬起头迅速看了我一眼,低声道:“我爹没了,我娘一个人,实在养不活我们几个,娘说吕家是大善人,不会亏待我,我就,就自卖自身进了府。府里给的钱多,我娘用这些钱换了亩地,再加上替人浆织,虽说,虽说辛苦得很,好歹也能养大我的几个妹妹。”
“嗯。”我沉吟了一下,伸手自腰间摘下一枚玉佩,放在桌上。“明日你叫你娘将这枚玉佩拿到前面铺子里当了,当的钱带回去贴补家用吧。”
红玉一下子跪了下来,“奴婢不敢,我娘知道,也要打死奴婢的。”
我微微笑了笑,“没关系,就算是帮我的铺子开张吧,你没听见胡先生一直在门口转吗?你记着,这个月多替他做双鞋子,他脚上的这双恐怕是穿不长了。”
第二日,红玉的母亲拿着玉佩来到当铺典当,激动得胡济世掌柜亲自走到柜台前面做了这第一笔生意。红玉的母亲出了当铺的门,便有不少闲人过来问究竟,她母亲也说不出什么,只含糊答了几句,红着脸拨开人群走了。
我的当铺啊,好歹开张了!
胡掌柜做完这笔生意,立即拉着审食其跑到我的小院门口,高声道:“小姐,小姐,有人上来当了,有人上来当了。”我卟哧一笑,听着他的话,倒像是说“有人来上当了”,莫不成我的铺子是专让人上当的?
我令红玉打开门,请他们俩进来,笑道:“不知当的是什么?”
胡先生将那枚玉佩托在手上,得意洋洋的道:“一枚玉佩,那妇人求当五贯,我观这玉佩当值十贯,按三折起当,付了她三贯。六十日内若不赎回,此佩便归当铺所有。”
我点点头,道:“看来,有先生在当铺打点,我可以放心了。”目光一扫,却见审食其神色奇怪的看着我,又轻轻摇了摇头,显是已经知道了我玩的花样。这枚玉佩是我近日随身佩带之物,胡先生对女孩家的物事不甚在心,审食其却心细如发,早就发现那是我的随身之物,只不过不说穿而已。
我轻咳一声:“食其,从明日起,你每日寻找三名靠得住的朋友,让他们到铺子里典当。不管贵贱,典当物品一律归还,至于当的钱就算是他们的辛苦费。另外,教他们一套说辞,若有人问起,也知道怎么回应。”
“是。”审食其诺了一声。他是个沉默少语的人,但凡是吩咐他办的事总是妥妥贴贴,最是不用操心。我轻叹了一声,心想,不管是什么世道,广告总是少不了啊——
近些日子,我在单父的日子总的来说还算悠闲。饭馆的生意永远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铺的生意在一番广告攻势之下,也慢慢被单父人接受,开始步入正轨,至于盈利,那总还得有一年半载的时间。
可我心里却一直惶惑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我,十四岁了,未来也离我不太远了吧。也许,很快,它就将以某一个方式闯进我的生活中,从此结束我所有的安静和平宜。
可悲的是,我这个三流的文科生啊,知道这一切的结局,也有着超人的预感,却永远预测不出下一步的未来。
我的预感很准确,未来很快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第一个面孔——一柄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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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天才的存在
“大铁锥”三个字出自县令大人之口,又从父亲的口中传入了我的耳中。
“大铁锥”!
我知道跟这三个字联在一起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张良。
从前读过《留侯列传》,记述也不过是寥寥几句,隔着两千年的历史,读起来像没有血脉的枯骨。而现在,坐在吕府的书房里,恍恍惚惚,却仿佛那锥击秦皇的场景便在眼前。
……乌黑发亮的骏马开道,玄色的猎猎旌旗遮天蔽日,如黑云垂空。华贵的銮舆、副车,如一派流动的宫室。而曾使六国闻风丧胆、谈之色变的一支大秦猛士、虎狼之师,一个个威猛高大、刚健孔武的禁军,身着齐膝的战袍,披满银亮的铠甲,依然保持着矩形的方阵,随侍左右。无数的百姓黔首跪于道旁,不敢仰视……
便在这时,谁也没想到竟然一枚硕大无朋的铁锥,如流星般从天而降,撕裂銮舆,把一辆副车砸个粉身碎骨……
这,不是历史,而是正在我身边发生的事。
随着这枚大铁锥的落下,无数英雄将相继登上历史舞台,以广阔大地为纸,以满腔热血为墨,淋漓尽致的书写他们辉煌灿烂的一生。
父亲低声道:“这谋刺之人已然当场就擒,但据传尚有一同谋在逃,此人容貌秀丽,疑是女扮男装之人。始皇诏书,大索天下十日,见女扮男装者均得押解进京。县衙里的人手昨日已被县令大人派了出去,务要挨家挨户搜索盘查。雉儿,这几日,你且在家里歇歇,不要出门,免惹事端。”
他顿了顿,叹道:“看来这天下,是要乱了啊。”
此等机密大事,父亲却未在两个哥哥面前露出一点风声,独独将我喊到书房说了这么一番话。一者,是近两年我虽独行其事,亦做得风生水起,父亲已不视我为一般的女儿家,反而比儿子更为看重,二者,也是对我的忧虑。我的行为早已超出了他的预计,反常即为妖,他只怕自己的女儿招惹上什么祸端,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全家。
“是,女儿省得。”我应了一声,却有些神不守舍。
——————
一场全国性的大搜捕开始了,仅仅是为了一名孤独的刺客,一名敢于向千古一帝秦始皇挑战的刺客。这也不仅仅是一场大搜捕,而是全国范围的一次大清洗,随着这场搜捕的深入,一些多年埋名匿姓的六国贵族再也无法隐藏行踪,纷纷浮出了水面,旋即被强大的官府势力无情的清除掉。
这次的十日大索,成为了继秦灭六国后,对六国残余势力最大的一次打击。
而由于大搜捕的原因,所有铺面的生意都很清淡,“五味天”居然还出现了空余的桌面,这在以前真是不可想象的。
我在家中枯坐了多日,心里总是忐忑不定,想着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遥想智者张良,那位姿容秀美,貌如女子的青年,此刻该当已经逃到了下邳了。而在下邳,他将遇到命定的恩师黄石公,继而改变一生的命运。
在下邳县东的那座拱桥上,篷发垢面的黄石老人醉命张良拾鞋,而张良不愠不怒,恭敬如待师长般不仅拾起那只鞋,而且还跪着替他穿在了足上。如是者三日,终于感动了黄石老人,授下了三卷《太公兵法》。
如果历史还没有因为我而改变的话,这一幕终将发生吧。而我,有可能成为“黄石授书”的唯一目睹者。这真是一种天大的诱惑,亲眼目睹改变历史的事件在眼前发生。
而这种诱惑谁又能拒绝呢?
大搜捕的风声渐淡后,我命人唤来了审食其。“你将手中的帐务交一下,这些日子随我出去走一走。”
“是。”他只应了一个字,见我未曾叫去,便垂手默立于一边。
而我,想着自己的心思,过了半晌,才发现他仍然立在身边。他的眼帘轻垂着,注视着面前的地面,似乎面前这块土地令他有着无穷的兴趣,即使站上再多的时间也不会厌倦,更不会改变一下姿式。
我忽而有了说话的兴趣:“食其,你觉得自己资质如何?”
“小人资质平平,不过中人而已。”他恭谨的回答。
“那么,我呢?”
审食其迟疑了一下,沉声道:“小姐聪慧超群,在我所见过之人中,根本无人能胜您一分。”
我淡笑,然后摇头,“你错了,我们,我和你,都是平常人。但是,”我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方,想象着那些卓然不群的风姿,“这个世上一定有天才存在,天才的智慧是你我所不能想象的,它的力量足以改朝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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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沧海之远
我的出行计划很自然的受到了父亲的阻挠。虽然他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土地主,却也有着类似狐狸般的嗅觉与狡猾。天下风云渐变的味道,他自上次全国大搜捕的事件中便已觉察出来了,纷乱在即,他又怎放心让自己妙龄的女儿独自远行呢。然而我早已是家中的一个另类的存在。自十二岁起,我做出的决定,所有的家人包括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办法改变,这早已使得他们常常感到郁闷和无奈。
在再一次的阻扰失败之后,父亲只得同意我的出行,但是,他也将家中武功最好的四个家奴交给了我。一遍又一遍的嘱咐他们定要保证我的安全。于是,我带着丫环碧玉、随从审食其以及四个孔武有力的保镖第一次离开了单父,直奔下邳而去——
正是暮春时节,若在那个时代,道路两边怕不开满了油菜花,铺天盖地的,看着就有种惊心动魄的美。而现在,油菜,那是哪个世纪的产物?只能活在我的记忆里了。路边田亩里摇曳着的是我不知名的植物,陌生,却也有着自己的美丽。
去下邳的路在审食其口中并不很远,换算到现代的速度,怕是一天之内就能打个来回了,但现在,我却只能坐在马车里,在每天二三十里的速度里煎熬。交通,唉,真是难以忍受的大问题啊,可我,可能注定要在这里忍耐一辈子。
路上悠悠荡荡走了十多天,我安慰自己,只当春游罢了,想那二十一世纪,哪里有如此美妙自然的春光,旋即仍是奈不住烦恼,就算是春游,这春游怕也太慢长、无聊且寂寞了吧。抬头看看已经是近午时分,我踢了踢车门,令驭夫停下车。
“红玉,你把车上那小箱东西拿出来,就是你问我作什么用的东西。食其,你,带两个人到附近转转,打几只野鸡,顺便带些柴回来。”审食其应了一声,带着两个家奴去了,红玉则吃力的从马车上御下一只小箱子,搬到我的面前。见我打开木箱将其中物件一一取出,又忍不住问:“小姐,这些到底是什么呀?”
我且不理她,自顾将东西摆好,这才拍拍手,笑道:“主子我今天要玩烧烤。”
烧烤耶!
想当年,我也是俗称的烧烤一族。出外游玩,虽有无限风光也可以照样视若无睹,心里只惦着背包里腌好的鸡翅膀,常常吃得满脸长痘亦无所畏惧。
自从来到这里,这一口爱好,我已经戒了很久了。
这个时代并非没有烧烤,但那种烧烤无疑是粗放型的,啥东西往火上一撂,熟了以后洒点盐就行,真是缺乏技术含量。
但,一个完美的烧烤,在这个时代却是很不好实现的。直到我主掌了“五味天”,才慢慢把烧烤器具一一凑齐,又幸运中的幸运,在两个游商手里买到了干的野辣椒和孜然,野辣椒出自湘江附近,而孜然则来自长城以北,这两种天南地北的物产凑到一起,可着实不容易啊!
鉴于这两种调料的数量稀少,我只让厨子们看了一眼,记记模样,就赶紧晒干磨粉珍藏了起来。等的就是这一天啊,我要烧烤啦!
红玉和几个家奴面面相觑,烧烤?就是在火上烧东西吃?值得大小姐高兴成这样?幸而他们都是在吕府做得时间长了,知道我就是“五味天”所有大厨背后的女易牙,才稍稍对我所说的烧烤有了点好奇。
或许,大小姐亲手烧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吧。
审食其和两个家奴很快弄来了野鸡和木柴。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能干了。在单父,不干活的时候,他也常跟在我两个哥哥后面混混,学了点简单功夫,现在,普通的拳脚箭矢已经难不倒他了,野鸡这种警觉性颇高的动物,他居然一弄就弄了六七只。
我指点家奴清洗野鸡并在我特制的铁架子下面燃起柴火。这铁架子,也是极不好弄的东西,单父的铁匠打锄头的水平很高,可几根极细的圆铁条楞是难倒了他们,费了好大力气,做出来的还是半圆不圆。我也只得罢了,接受现实吧。
看着柴火升起,听着那噼噼啪啪的爆响声,我的心情一时间突然大好起来,似乎把穿越的这种倒霉事都给忘了,浑然就如在二十一世纪和朋友一起烧烤一样。
“用刀割开口子是为了让鸡内外都熟透,不至于发生外边已经熟透,而里面却依然半生不熟,也方便腌制。像这种整鸡呢,我们还要用木棒撑开鸡肚子!”我一边说,一边动手熟练得用小刀在洗剥好的野鸡身上划了几刀,再用手抓了调料,揉在了鸡肉之上。“你们是有口福了,五味天”的大厨们想学这个,我还没教呢。”
“烧烤的时候要勤于翻动,这样可以避免烧烤的食物被烤糊,糊了就不好吃了!肉制品烧烤的时候不要先急于刷油,最好是等食品烤热,表皮收紧之后再刷油。其它的食品就没有关系,可以烤的时候就刷油。”
“油不要刷得太多,以刷完之后不会滴油为标准,烧烤的过程中还要尽量的避免油滴进烧烤的炉中,因为,油滴入炉中会和炭形成一团火苗,突然冒出的火苗会把烧烤的食物给烤焦和薰黑!”
我一边说,一边熟练的操作着,怀念啊,上一次作这些动作的时候还在那个时代,至少十四年以前呢。
刷完了一层**,稍等片刻,又刷了层油在鸡肉上,鸡肉开始发出滋滋滋的响声,一股浓烈至极的鸡肉烧烤的香气散发了出来,随着风又袅袅飘向了远方。
围在我身边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手里的鸡,这,还是平时吃的鸡吗?这香味,这香味简直是要人命啊。跟着大小姐出门就是好啊,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