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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汉书-第2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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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辞疾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车都尉,迁大司农。数月,代鲍

      昱为太尉。彪在位清白,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

      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又诏太常四时致宗庙之胙,河南尹遣丞存

      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和帝即位,以彪为太傅,录尚书事,赐爵关内侯。永元初,窦氏专权骄纵,

      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尝奏免御史中丞周纡,纡

      前失窦氏旨,故颇以此致讥,然当时宗其礼让。及窦氏诛,以老病上还枢机职,

      诏赐养牛、酒而许焉。五年春,薨于位,天子新临吊临。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

      祖父况族姊为皇祖考夫人,数往来南顿,见光武。光武为大司马,过邯郸,

      况为郡吏,谒见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与俱北,到高邑,

      以为元氏令。迁涿郡太守。后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战殁。父歆,初以

      报仇逃亡,后仕为淮阳相,终于汲令。

      禹性笃厚节俭。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后数百万,悉无所受。又以田宅推与伯

      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举孝廉,稍迁;建初中,拜杨州刺史。当过江行部,中上人皆以

      江有子胥之神,难于济涉。禹将度,吏固请不听。禹厉言曰:“子胥如有灵,知

      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遂鼓楫而过。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

      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人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

      元和二年,转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称。三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

      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数百顷。劝率吏民,

      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收谷实。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室庐相属,其下成市。

      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功曹史戴闰,故太尉掾也,权动郡内。有小谴,禹

      令自致徐狱,然后正其法。自长史以下,莫不震肃。

      永元六年,入为大司农,拜太尉,和帝甚礼之。十五年,南巡祠园庙,禹以

      太尉兼卫尉留守。闻车驾当进幸江陵,以为不宜冒险远,驿马上谏。诏报曰:

      “祠谒既讫,当南礼大江,会得君奏,临汉回舆而旋。”及行还,禹持蒙赏赐。

      延平元年,迁为太傅,录尚书事。邓太后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

      诏禹舍宫中。给帷帐床褥,太官朝夕进食,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

      绝席。禹上言:“方谅闇密静之时,不宜依常有事于苑囿。其广成、上林空地,

      宜用以假贫民。”太后从之。及安帝即位,数上疾乞身。诏遣小黄门问疾,赐牛

      一头,酒十斛,劝令就第。其钱布、刀剑、衣物,前后累至。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乡侯,食邑千二百户,与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

      俱封。其秋,以寇贼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书乞骸骨,更拜太尉。四

      年,新野君病,皇太后车驾幸其第。禹与司徒夏勤、司空张敏俱上表言:“新野

      君不安,车驾连日宿止,臣等诚窃惶惧。臣闻王者动设先置,止则交戟,清道而

      后行,清室而后御,离宫不宿,所以重宿卫也。陛【创建和谐家园】烝烝之至孝,亲省方药,

      恩情发中,久处单外,百官露止,议者所不安。宜且还宫,上为宗庙社稷,下为

      万国子民。”比三上,固争,乃还宫。后连岁灾荒,府藏空虚,禹上疏求入三岁

      租税,以助郡国禀假。诏许之。五年,以阴阳不和策免。七年,卒于家。使者吊

      祭。除小子曜为郎中。长子盛嗣。

      徐防字谒卿,沛国铚人也。祖父宣,为讲学大夫,以《易》教授王莽。父

      宪,亦传宣业。

      防少习父祖学,永平中,举孝廉,除为郎。防体貌矜严,占对可观,显宗异

      之,特补尚书郎。职典枢机,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尝有过。和帝时,稍迁司

      隶校尉,出为魏郡太守。永元十年,迁少府、大司农。防勤晓政事,所在有迹。

      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经》久远,圣意难明,宜为章句,以悟后学。上疏曰:

      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

      其后诸家分析,各有异说。汉承乱秦,经典废绝,本文略存,或无章句。收拾缺

      遗,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

      设甲乙之科,以勉劝学者,所以示人好恶,改敝就善者也。伏见太学试博士【创建和谐家园】,

      皆以意说,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奸路。每有策试,辄兴诤讼,论议纷错,

      互相是非。孔子称“述而不作”,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疾史有所不知而不

      肯阙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意说为得理,轻侮道术,浸以

      成俗,诚非诏书实选本意。改薄从忠,三代常道,专精务本,儒学所先。臣以为

      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

      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有相伐,皆正以为非。《五经》各取上第六人,《论语》

      不宜谢策。虽所失或久,差可矫革。

      诏书下公卿,皆从防言。

      十六年,拜为司徒。延平元年,迁太尉,与太傅张禹参录尚书事,数受赏赐,

      甚见优宠。

      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龙乡侯。食邑千一百户。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

      凡三公以灾异策免,始自防也。

      防卒,子衡当嗣,让封于其弟崇。数岁,不得已,乃出就爵云。

      张敏字伯达,河间鄚人也。建初二年,举孝廉,四迁,五年,为尚书。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创建和谐家园】而降宥之,自后因以

      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敏驳议曰:

      夫《轻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决,宜从

      上下,犹天之四时,有生有杀。若开相容恕,著为定法者,则是故设奸萌,生长

      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

      也。而法令不为之减者,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今托义者得减,妄杀者有差,

      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非所以导“在丑不争”之义。又《轻侮》之比,浸以繁滋,

      至有四五百科,转相顾望,弥复增甚,难以垂之万载。臣闻师言:“救文莫如质。”

      故高帝去烦苛之法,为三章之约。建初诏书,有改于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

      其敝。

      议寝不省。敏复上疏曰:

      臣敏蒙恩,特见拔擢,愚心所不晓,迷意所不解,诚不敢苟随众议。臣伏见

      孔子垂经典,皋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为非也。未晓《轻侮》之法将以

      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轻侮,而更开相杀之路,执宪之吏复容其奸枉。议者或曰:

      “平法当先论生。”臣愚以为天地之性,唯人为贵,杀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

      趣生,反开杀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记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春

      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

      法圣人,从经律。愿陛下留意下民,考寻利害,广令平议,天下幸甚。

      和帝从之。

      九年,拜司隶校尉。视事二岁,迁汝南太守。清约不烦,用刑平正,有理能

      名。坐事免。延平元年,拜议郎,再迁颍川太守。永初元年,征拜司空,在位奉

      法而已。视事三岁,以病乞身,不听。六年春,行大射礼,陪位顿仆,乃策罢之。

      因病笃,卒于家。

      胡广字伯始,南郡华容人也。六世祖刚,清高有志节。平帝时,大司徒马宫

      辟之。值王莽居摄,刚解其衣冠,县府门而去,遂亡命交阯,隐于屠肆之间。后

      莽败,乃归乡里。父贡,交阯都尉。

      广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太守法雄之子真,从家来省

      其父。真颇知人。会岁终应举,雄敕真助其求才。雄因大会诸吏,真自于牖间密

      占察之,乃指广以白雄,遂察孝廉。既到京师,试以章奏,安帝以广为天下第一。

      旬月拜尚书郎,五迁尚书仆射。

      顺帝欲立皇后,而贵人有宠者四人,莫知所建,议欲探筹,以神定选。广与

      尚书郭虔、史敞上疏谏曰:“窃见诏书以立后事大,谦不自专,欲假之筹策,决

      疑灵神。篇籍所记,祖宗典故,未尝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当贤;就值其人,

      犹非德选。夫岐嶷形于自然,伣天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

      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政令犹汗,往而不反。诏文一下,形之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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