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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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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你屋子里等你,等你泡好了,我有话问你。”她推了他一把,再这么磨磨蹭蹭下去,等到鸳鸯香深入血液,说不定他立马化为饿狼把她扑倒,吃干抹净。

      到时候,吃亏的可就是她了。

      明遥这才松开怀抱,走向净房,转眼间那双精眸深不可测,绽放出嗜血冷芒。夜清歌想用这么龌龊的花招勾引秦长安,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半个时辰后,明遥一身清新药香味,坐到她的身畔。

      她淡然地转动着手中的茶杯:“阿遥,你来到郡主府快三个月了,我从未听你说起过你的亲人。”

      “没什么好说的。”他语气冷淡,突然变脸。

      “你确定不需要我帮你一把?”

      “郡主在外面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

      “我想听你亲口说。”

      他沉默着,双眼幽暗无光,似乎并不想回忆过去。

      等了许久,她终于搁下手里的茶杯,直截了当地逼问。“你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子,叫明云,她如今身在何处,是死是活?”

      “郡主就这么喜欢管别人的家务事吗?”他的眼底生出一抹讽笑,语气凉薄。

      “该不会连你都不知道她在哪儿吧?”她顿时起了疑心,无法理解明遥在此事上的诸多抗拒和残忍无情。

      就算明云是庶女,兄妹之间难道水火不容,连对方的死活都不管不问?

      他偏过脸。

      “好了,我不逼你。”她起身离开,凭她的人脉,要在皇城找一个人,并不是很难。

      三日后,白银把真相查明了。

      明云本在一家官窑里做烧火丫头,心智不全,常常闯祸,谁都不喜欢她,在三个半月前,人突然找不到了。

      因为是个傻妞,众人一开始不以为然,管事的上报官府,说她是走失了。毕竟这种脑子坏掉的丫头,很难记得回来的路。

      但半个月后,官窑里的荷塘突然发臭,官府来了人,挖出一具泡肿腐烂的女尸,正是失踪的明云。

      一个傻妞在半夜里跌入荷塘淹死了,众人筹了一副棺木把她葬了,也就这么不了了之。

      秦长安陷入座椅内,心中震动,觉得惋惜,如果明云还活着,说不定她可以治好明云的疯病

      谈及明云,明遥的态度很是冷淡,原来是因为明云已经是个死人了。

      明遥跟副将张寅过完几招,一套拳法已经练得有模有样,本来极其厌恶习武,如今却发现练武是个最能发泄火气的渠道。

      “爷,郡主暗中派人寻找明云的下落,如您所料,应该没有任何破绽。”

      下颚一点,他面色阴凉。“只有死人才会守口如瓶。”

      虽然提前做好部署,万无一失,但秦长安关注到明云这个人,还是令他心情复杂。

      她如果一点也不在乎明遥这个人,又何必在乎明遥的傻妹子?!这是个好现象吗?或许她坚如磐石的心也有可能动摇?!

      他的思绪飞转,一时间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她身上,炽烈的情绪几乎要涨破他的胸臆。

      背光的门口,一道身影遮去半边光,半空中随风飞扬的黑亮长发,勾勒着光与影。一双眉眼淡淡低敛,银色面具隐没于阴影间,不知站在门外有多久。

      “你找我?”

      他终于开口。

      027 后院只能有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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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内的女子缓缓转过身来,她没穿要外出的明艳衣裙,身穿月牙白的上衣,粉色长裙,青丝以金边福纹的锦带随意绑在脑后,看似随性,却又有着独特的雅致。

      “上回的事情,是我太贸然了,我不知道明云已经”她蹙着眉头,眼底透着真挚,“节哀。”

      明遥态度软化,嗓音还藏着一丝紧绷。“郡主特意来道歉的?”

      “原本就是我做错了,道歉也是应该的。”她不假思索。

      他静默不语,眼神却柔和三分,跟她相处三个月,了解的她越多,就发现她深的他心。

      “明云出事的时候,你还在小倌倌里,想来没有好好祭奠她。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枉死,一个人孤单上路,挺可怜的。我让人准备了点香烛纸钱祭品,也算尽尽心意,你看如何?”

      不知为何,他心里陡然一动,脱口而出。“好。”

      白银和珍珠在后院里布置了供桌,摆放了各种牲礼素果,满满一桌,毫不含糊。

      香烛点燃,焚烧纸钱的气味熏人,只是明遥不曾在她淡然的容颜上看到一丝反感和厌烦,她的眼神清冷如雪,却又最能安抚人心,带来宁静祥和。

      “阿遥,明云的最后一程,你这个兄长送送她吧。”她把最后一叠纸钱留给他,缓步离开,想着也许明遥有些心里话要说,她不适合在场。

      他将纸钱掷入火盆中,火光摇曳,灰烬飘扬在半空中,他只是伫立了一会儿,眸子幽暗,什么话都没说。

      下一瞬,身上焕发出来的气质,混合在浓重的夜色里,正邪难分。

      长公主萧圆圆派宫里的太监总管送来一面御赐牌匾,上头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妙手仁心”为皇帝亲笔,悬在歇雨楼外,引来百姓围观,一时间再度成为皇城的头号新闻。

      药田的药草丰收,秦长安将一半药材无偿提供给黄河泛滥灾区,再度赢得北漠皇帝的称赞,赐予良田百顷。

      一顶宝蓝色的华丽轿子,停在花街后的逍遥馆门口。

      秦长安走上二楼的一间房内,床上躺着一人,双目死气沉沉,脸上纵横交错的七八道刺痕,把五官全都破坏掉,极为恐怖。

      空气里,血腥气还未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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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今天才发生的事。

      起因是夜清歌跟一个富商常年往来,被富商的妻子知晓,瞒着出去做生意的丈夫把夜清歌约到他们暗中幽会的院子里,几个野蛮的婆娘压着夜清歌,妒恨的正房拔下发簪刮花了他的脸。

      富商回来后,碍于自己靠着妻子娘家发家,派人送了夜清歌一笔银子,彻底断了往来。

      “夜清歌。”她低声开口。

      他的眼神依旧空洞,嘴角轻轻一扯,却笑的犹如厉鬼狰狞。“郡主很讨厌我吧。为了离开这里,我不得不刻意接近你。如今我成了这幅德行,郡主却亲自来见我一面,是我不曾想过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他缓缓转过脸,眼神透着惨淡灰败。“我比明遥早来小倌倌,来的时候才十二岁,是被亲叔叔和婶婶卖到这里来的,只因为。婶婶发现叔叔对我动手动脚,怕我勾引了她丈夫。正因为幼年穷怕了,如今才太看重钱财,可当我没了脸,有了金山银山又如何?”

      她静静听着,脸上没什么怜悯,就只是倾听而已。

      “明遥来的那天,我在楼上看着,只是一眼,我就知道他会是我最大的劲敌。直到他的脸被毁掉,他再也不配当我的对手,我曾经那么想过。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这样的明遥还能得到郡主的青睐,离开小倌倌我跟他斗了三年,运气始终不如他。”

      “你过去总是跟明遥争斗,斗来斗去,赢了什么?”

      夜清歌闻言,心中一片空虚无法填补,那双上扬的妖娆眼眸宛若一滩死水。

      “有时候,明明看起来是上天给你的磨难,但并非就不是一个命运的转机。”

      他的脸上流露茫然和迷惑:“郡主,你的话真是玄妙,可是我没读过书,不懂。”

      “你迟早会懂的。”她将两瓶药膏往他枕边一放,眼神清如水:“这两瓶雪面芙蓉膏,一日涂三次,坚持两个月,至少恢复七八成,疤痕并不明显,扑点淡粉就能遮挡。”

      “郡主也给明遥了?”

      “你是新伤,他是旧疤,恢复起来的难度不同。不过,他没要。”

      夜清歌错愕至极,秦长安给他这么昂贵的药让他震惊,听到明遥曾经有去疤的机会却拒绝更让他震惊,果然,他还是比明遥的境界矮了一截吗?像他,就绝不可能拒绝恢复容貌的机会。

      她淡淡一笑,一针见血。“你要的不是我,而是能站在我身边的虚荣。”

      这一席话,说的夜清歌哑口无言。

      一阵漫长的沉默过后,他才再度抬起眼,语气坚决。“郡主,上次跟明遥争吵过后,我一直都觉得不对劲。明遥的眼神我太熟悉了,是冷,是淡,是倨傲,但不是狠,不是毒,不是阴沉。”

      她脸色一沉:“夜清歌,你是在挑拨离间吗?”

      “郡主认为我走到这个地步,还敢奢望得到你的垂怜吗?雪中送炭多难得,郡主的恩情,我夜清歌此生不忘。”

      秦长安挑了挑眉,脸色微乎其微有了变化。虽然不喜欢夜清歌的粉气和妩媚,但他也着实算不上大奸大恶,有此飞来横祸,就够他受得了。

      她还真不爱落井下石这一套。

      该说的她都说了,寒暄安慰不是她的风格,不愿再多做逗留。

      她并不意外夜清歌直到最后还是在挑明遥的刺,他们本就是死对头,没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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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明遥得罪的是皇城哪位权贵?”

      “是曲国舅。”

      她一怔:“曲国舅好男风?”曲国舅在朝中风评很差,但就是没听过有断袖之癖啊。

      “明遥曾经写过一首诗,曲国舅认为是在影射他,记恨在心。明遥进小倌倌后,曲国舅就让他去府里赴宴,要他在宴客面前裸身抚琴。,出尽洋相明遥不懂变通,当场砸琴走人,反而将曲国舅弄得毫无脸面。就这么结下梁子后,有一回曲国舅往他脸上泼了一种水,脸就这么烂了。”

      “明遥会弹琴?”

      “他可是名震一时的明家大公子啊,郡主。”夜清歌古怪地看向她,“当年他骂对曲国舅抚琴是对牛弹琴,我还以为郡主早就听过他绝妙的琴声了。”

      下楼的时候撞见几个粉面秀气的【创建和谐家园】,全都恭敬地侧身让行,他们身上的花香,却压不掉助兴鸳鸯香的独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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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逍遥馆的门口,远方一阵惊雷轰然作响,突然下起大雨。

      那一道轰隆的雷声,却猛地打通了她内心的某一个忽略的事实。

      夜清歌说【创建和谐家园】在小倌倌里都要接受各项蛊惑人心的训练,他们身上带香,用的多是鸳鸯香这种助兴的香粉,他们用久了会产生抗药性,但一般人嗅闻到则容易意乱情迷,定力变差。

      不对。

      上回在听风楼里见过夜清歌后,她百毒不侵自然无所谓,可是晚上见到明遥,他却有点反常的亲昵她当时没多想什么,让他去泡药水,化解身上的鸳鸯香,而他的确也乖乖去了。

      明遥为什么会被鸳鸯香所影响?不该啊。

      远方一道惨白的闪电,再度凌空劈下来,震耳欲聋的雨声,将她跟身后的花天酒地彻底隔绝开来。

      她的脸上,瞬间没了表情。

      停在门口的轿子,很快被瓢泼大雨淋湿,她站了许久,手脚冰凉。

      有人冒雨前来,一袭黑衫令他仿佛是黑夜之子,他撑着一把竹骨黑伞,黑靴踩踏在湿滑的青石街上,脚步坚定。

      她抬起冷然的美眸,跟对方四目相对,他的眼底没有震惊,却有着一种极其复杂凝重的情绪。

      明遥看到的是她一身华服,盈盈走出充斥着淫词艳语的小倌倌,她的容颜逆着光,隔着雨帘,气势不容侵犯,身上的光影交错,第一次让人有着刺骨的胆寒。

      “下雨了。”他低声说,将手里的黑伞撑过她头顶,她发上的金钗流苏晃动一下,悉索作响。

      她不语,熟悉的眼却透着陌生的距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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