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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垦基地,蛇城的最中心毛行健当然留出来了个打谷场,这片打谷场面积足足有六十四个宅基地那么大,和田里一样,此时这儿也成了一片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热闹到什么程度,甚至学校都放假了,农耕社会一切为农务让路,整个蛇城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撸起袖子齐上阵,这头,才刚刚收割下来的水稻就直接接到了他们的手里,哗啦啦的整顿了起来。
哗啦啦的声音就像是下雨,迎着渐渐寒冷起来,凌厉的秋风,上了年纪的老汉,老妇却是一张张老脸通红,兴奋地高高扬着手中收割下来的稻谷,一下下劳作让他们满头大汗,颇为寒冷的秋气中,一个个跟修了仙那样,脑门顶都是淼淼的热气,随着风力与重力,已经熟透了的米粒儿他们被甩了出去,金黄的洒满了打谷场,堆成一个个谷物堆子。
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则是忙碌着用扫把将这些辛勤劳作的汗水结晶扫到一堆儿,精心的把其中石块沙子,草叶碎片捡出来,然后一把一把的收进箩筐里,这就是一斗!十斗就是一石!
唐代,主要种植的小米亩产大约在两石左右,到了明代,人口增加,土地资源变少,逼得人们精耕细作起来,江南上好的水田,一亩地大米产量大约提高到了三石,可在毛行健开发的蛇城,却是来了个倒退,粮食亩产又是跌回了平均两石左右。
可这个前提是人均拥有水田多达了二十亩!蛇城三千多【创建和谐家园】,却是拥有了多达四万亩的水田,打下来的粮食就有八万石,平均一个人一年两石的粮食需求,这些粮食足够养活四万个人。
整个新大陆,大明的【创建和谐家园】也不过五万多人。
也难怪大米是这个时代最贵的粮食,不仅仅是因为其营养丰富,蛋白质高含量高,口味香甜,稻谷劳作的劳动强度也是其他作物的一倍,这盛到斗里的谷物仅仅是第一步,想要加工成吃的大米饭,还要经过舂米的缓解。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阿q给大户人家打短工,干的就是舂米的活计,这玩意其实也没啥技术含量,就是把米放进个石头磨成的臼中,然后抱着粗大的石杵,拼命地往下砸就行了。
可是这活,很累人!
脑门上简直是青筋直起,咬牙切齿的,梗梗脖金老六他们跟见了杀父仇人那样,哇呀呀大叫着轮着大石臼,龇牙咧嘴的拼命砸着,一个个都累成了瘪犊子样,累的身上汗珠子跟下雨一般,一天时间,也没脱壳多少石的稻米来。
而且他们砸完的仅仅是糙米,要做成香喷喷绵软黏牙的大米饭,还需要进一步接着砸,再把外皮砸掉一层,砸成精米才行。
这绝对算是个大丰收了,可是坐在打谷场村头,看着自己任命的一个个陈家或者其他从旧大陆过来的读书人,儒家社会中精英士族阶层在那儿忙来忙去,指挥着这些淘金者【创建和谐家园】去收割劳作,毛行健却是高兴不起来。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再大的丰收,也得收割上来才是自己的!八万石啊!蛇城总共才一千多壮年劳动力,三千多人口,想在霜降前把这些劳动成果全都收割上来,简直都成了天方夜谭,成了是不可能的任务了,按照当前这个进度,能收割三万到四万石,已经是陈娇潜心向道,恳求三清道祖保佑自己的结果了。
想着剩下的上万石稻谷得活生生烂在地里,毛行健的心头简直心疼的在滴血,太子爷的脸也是跟葛朗台那样剧烈的抽搐着。
现在他忽然很怀念起大明来了!就去过一次,可以就印象深刻的辽东,在毛珏的北大荒粮食基地,收割实现了畜力机械化,成群的牛拉着旋转的刀刃收割机,咔嚓咔嚓一片走过,放干水的稻田,高高的麦田就被收割一空。
至于拖粒儿和脱壳,更实现了机械化,蒸汽机带动的转臂,抓着一大把稻谷哗啦哗啦的往下抖,大米粒就跟下雨那样的飞落下来,至于舂米,碎煤机的圆形连改动都不需要改动,直接搬来咣当咣当砸就行。
劳动力需求的减弱,这也是大明米价疯狂下跌,甚至到了五六百钱的地步的重要原因。
昔日里毛行健看不起的的这些奇淫巧技,现在又成了他的命根子,估计要是现在给他两台蒸汽机,太子不当了,他都能答应。
怎么才能加快些效率呢?坐在大石头上看着手底下的农人扛着成包拖完粒儿的稻梗堆到城外留着烧火或者喂牛,毛行健捏着下巴是苦思冥想着。
就在他太子爷犯愁的时候,他的肩膀忽然又是被推了推,有些暴躁的回过头去,却是已经被改造成苏羽的酋长儿子拿着他给的一本书,满是求知欲的问了过来。
“千牛之酋的儿子,为什么这个侯赢,一定要【创建和谐家园】呢?”
苏羽不是崇拜关羽吗!关羽曾经夜读《春秋》,怕韩晓沫把这个新大陆归化第一人给带偏了,毛行健就也怂恿他拿《春秋》来读,当然,不是满是文言文的原版《春秋》,而是已经用毛珏简体字,翻译成大白话的《春秋》,不然就算苏羽真是个天才,也不可能一年之内把这玩意读懂。
这儿毛行健又是不得不感叹,在大明时候,他是最反对毛珏把简化字与古籍白话推广出去,可现在看来,这两项的确是让更多的人更容易的掌握了文化。
也许这才是孔夫子有教无类的真谛吧!
原来苏羽看的是《窃符救赵》一篇。情不自禁的感慨了一句,信手接过了苏羽递过来的书,张望了一眼,毛行健却是心不在焉,走着神就轻松的为他解释了起来。
“这就是古人常常感叹的忠义不能两全,侯赢有大才,可不得赏识,只有信陵君魏无忌赏识他,尊重他,所以信陵君对他有义,为了报答这义气,侯赢帮信陵君窃取了军中虎符,还推荐了朱亥行刺了魏国大将晋鄙。”
“可反过来,侯赢是魏国国君任命的官吏,他成就了信陵君,却不忠于魏王,他出主意,盗取了魏国最重要的兵符,帮助信陵君夺取了魏王的十万大军,成全了信陵君的功名伟业,却让魏国惹上了强大的秦国,他背弃了应该对魏王的效忠,因为心中的愧疚,他这才在信陵君抵达魏军大营的时候,拔剑【创建和谐家园】!以全自己的忠心!”
“忠义两全,哪怕拼杀上鲜血生命,李太白之春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果然名不虚传啊!现在这些时人就是太缺乏忠义了!一个个利欲熏心,简直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解释完窃符救赵,毛行健是心口又牢骚起来。
“忠!义!”
看着细密的铅活字,苏羽还是满腹疑惑的嘀咕着,片刻后,他是再一次好奇的问了起来。
“千牛之酋的儿子,那到底是忠比较重要,还是义比较重要?”
“当然是忠!”
连想都没想,眼神儿还是盯着正在打谷的农人们,毛行健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再一次,这个印第安汉子又是沉思的低下了头,繁复咀嚼着这个忠与义,另一头,捏着下巴看着成堆成堆的稻谷,太子爷也是苦思冥想了许久,终于他也是重重的一拍大腿。
“南宫炳文!去牛圈调五十头牛来,再调拨五十筐大米,东方猛,去集结卫队!”
拍着手上的灰尘站起来,歪着脑袋,刚刚还感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太子爷居然咧出了个精明诡诈的笑容来,满是阴笑的哼哼着。
“孤!也要出去送礼去!!!”
第七百八十三章.太子篇之女巫大人的教导
虽然原始,可印第安文明称呼得上文明了,自然还是有着一定文化底蕴在其中,不是说拜访就能拜访的,况且他毛行健也是大明来的,大明靠的什么称霸东亚,不仅仅是强悍的武力,还有一点格外著名的就是礼仪之邦这四个字的金字招牌。
虽然这个礼仪之邦的号牌到了毛珏这儿稍稍破了点,他是想打谁就打谁,瞅谁不顺眼就干他!可至少毛行健还是为这礼仪之邦引以为傲的,想要和苏人拉克塔部族搞好关系,毛行健是先一步派出了使节,带着十头牛,十筐大米作为见面礼。
看样子这个部族搬迁的距离蛇城已经非常近了,这头东方猛带着毛行健的礼物还有苏羽鼓捣出来,不知道什么意义,刻了三个洞的牛角才出使一天,晚上他又是领着三个苏族印第安人返了回来,他们接受毛行健的拜访请求。
对着新大陆土著可有着太多的想法了,第二天一大早,毛行健又是赶着剩下选做礼物的四十头牛,四十筐稻谷,带着苏羽,韩晓沫,东方猛,陈造几个重要属下,二十来个黑珍珠水兵,浩浩荡荡的奔着苏人拉克塔部族前行而去。
此时的北美印第安人,绝大部分过得还是处于原始社会刀耕火种那种初级阶段,在一处地方播撒下玉米种子,暂时住下,然后妇女分工进行采集,男人们这是外出狩猎养活家小,一旦这块土地肥力耗尽,就毫不犹豫的换一块,不过大体上,各个部族还是有着自己的活动区域的,就像这苏族,或是在蛇河平原,或是翻越落基山,在密苏里河附近游荡,此时的苏族,大体上就处于一个向西迁徙的趋势。
这拉克塔部族距离蛇城还真不远了,大约只有五十里距离,骑牛一上午就到了,他们是刚刚抛弃了上一处居所,带着采集的玉米搬迁到这处避风的峡谷准备过冬,尊贵的“有牛部落王子”到来,对拉克塔部族明显是件大事儿,一个部族绝大部分成员,全都出动迎接来了。
这也算是个大部了,出来迎接的苏人就有一千多左右,最前面的,是拿着木头投枪,穿着兽皮健壮男人,其中一个特征是站在前面的,头上肯定佩戴着羽冠,而且越前面,佩戴的鹰羽就越多,这应该是苏人的一种社会地位的标志。
不过不是所有站在前面的都是男人,仅仅落后男人半步三十多个上了年岁的女人也是披着兽皮,肩膀上却是穿着颜色绚丽的亚麻披肩,上面精美的图案就算毛行健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和大明不同,印第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但不比男人低,甚至在东海岸沿海平原与辽阔的中央平原上还处于母系社会,耕种的女子社会地位远远高于狩猎的男人,西海岸也才刚刚过继到了父系社会阶段,不少部族中还是由经验老道的女人担任巫师一职,所以苏羽这货就把韩晓沫认成了年轻的大巫师。
今天没骑马,主要是不想表达出盛气凌人的态度,可这骑着巨大的美洲野牛,好像比骑马还要唬人,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骑着牛过来,出列欢迎的苏人明显都微微骚动了下,见此情景,毛行健干脆跳下牛,带着队伍步行过了去。
然后就有些尴尬了,看着对方领头那个鼻子格外大,脸放正敦厚,却满是风霜,头上戴满了鹰羽的苏人首领,毛行健不知道怎么打招呼,这头,他是先高举着双手,嗷呜呜呜的向天一阵狼嚎,然后把木矛放下,双手伸长跟做操那样五体投地的拜过来,可这套动作,实在有点为难毛行健了。
“千牛之主的儿子,这是苏人首领会面的仪式,放下矛代表着和平与友善,剩下按照自己部族礼节来就行,没有强制。”
还好有苏羽这个内鬼,听着他解释,毛行健是如释重负,把他腰间那个喇叭筒【创建和谐家园】枪也解了下来,放在地上,然后是跟着微微鞠了个躬,紧接着,苏羽这货哇啦哇啦一阵解释,估计帮他吹牛了,说这鞠躬是有牛部最高敬意,听着他解释,一帮苏人首领硬邦邦的脸上纷纷露出了笑容来。
这一趟仪式算是两个“部落”初步达成了和平协议,气氛也变得缓和下来,前面那些佩戴着羽冠的酋长部首级人物簇拥着毛行健进山谷,后面那些部族成员,没了长老家长们的威压,倒是变得散漫起来,加上今天,他们还是第二次看到这些凶猛强悍的北美野牛在人类手中如此乖乖的被驱使着,有的好奇的,还偷偷上去摸摸,然后闪电一般的缩回去,还有小姑娘兴奋地直蹦哒。
跟着毛行健身后的水兵有些收不住眼睛了,还处于原始意识中,不少健美结实的印第安少女是袒露着上身的,并不以此为耻,这一幕倒是看得韩晓沫小脸通红,气呼呼一脚踩到了苏羽的脚背上,牛皮做的小皮靴踩得他是龇牙咧嘴的,却是一脸懵逼,浑然不知道“女巫”大人为啥又发火了。
相比于自己这些低趣味,低俗的手下,毛行健这个太子爷明显高尚多了,他的目光更多是落在了山谷内。
苏人的房屋建筑更类似于蒙古人,比他们南美与中美的亲戚差上许多,一个个牛皮支撑起来的小房子大蘑菇那样树立在山谷两侧,越大的,就是社会地位越高的,不过在这儿,毛行健这种官二代明显是混不开了,就算是部族酋长的儿子,要是没出息懦弱,也只能住小牛皮房子甚至在外面冻着,男性成员的社会地位完全是依靠着自己勇猛与狩猎技巧获得的。
在峡谷中间,有着一片空地,令人感觉有趣的是,昨天送来的十头野牛,居然享受到了神级待遇,被拴在了在部落中心的大火堆儿,周围到处都是供奉的玉米,肉类,皮革羽毛,甚至还有几个上了年纪的印第安男女还不断的磕着头。
回头看着更多的牛被牵过来,这些年迈的神职人员明显露出了更加惊奇的神色。
水兵们带着牛也停留在了这块满是图腾柱的空地上,毛行健和陈造,苏羽,韩晓沫则是被邀请进了挨着空地边上最大的那顶牛皮帐篷中。
进了这儿,毛行健是郁闷的发现,这些印第安人真是没文化,昨个送来的那些晶莹剔透的精米,居然被他们当成了装饰品,撒在了帐篷四周。
他还能忍住不说,可韩晓沫这个草原野妞看了可就忍不住了,她是气呼呼的惊愕叫嚷道:“你们怎么糟蹋粮食呢?”
“小沫!”
这可是在人家地盘上,毛行健赶忙开口要把她呵斥回去,谁知道苏羽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已经抢先翻译了出去,而且这家伙又把韩晓沫给高高捧了一下。
“具有割掉蛋蛋令强悍神牛臣服魔力的女巫大人责备你们,为什么浪费粮食?”
印第安人对巫术的信奉,远超过毛行健想象,不说现代,后世十九世纪了,苏人被美国人惨烈的那场伤膝谷大屠杀,就是因为一名叫做沃乌卡的先知预言,所有印第安人都应该跳鬼舞,好唤醒祖先的英灵,让野牛回归北美大地,让白人都消失,并且应该身穿鬼衣,来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
颇有点神助拳,义和团的精神了,其结果也和义和团一样悲惨,在美帝的镇压中,这些穿着巫师给的鬼衣的印第安人自以为刀枪不入,然后毫不畏惧的迎着枪口刺刀冲上去,最后绝大部分部族几乎都被屠杀到了伤膝谷中,因为他们此起彼伏跪倒在地的那一惨烈景象,就像伤了膝盖不能前行那样,因此这地方也被如此命名的。
听着“女巫”大人发火,一帮子拉克塔部族的长老,酋长,哪怕几个部中老巫师,老巫女都是惊慌起来,相互小声用苏语急促的交流着,足足片刻,那个头上鹰羽最多的酋长这才战战兢兢的回答起来。
“尊贵的割蛋巫女大人,不是我们浪费粮食,天并没有将这粮食赐给我们,所以我们不知道则是粮食,请割蛋巫女大人原谅。”
幸亏苏羽没有把这个头衔翻译过来,不然估计巫女大人永远都不可能原谅他们了。居然不认识大米!听着苏羽解释,这个头脑简单心性直爽的妞不可置信的瞪圆了眼睛,旋即满是怜悯的摇起了小脑瓜,跟着韩晓沫又是直接撸起了衣袖。
“好可怜啊!居然连大米饭都没吃过!让我教教你们吧!”
帐篷里正好有个陶罐子,在火上咕噜咕噜烧着热水,从米斗里捧了一大把,在那些印第安土著大眼瞪小眼的注视中,被韩晓沫撒进了陶罐里,然后拿这个大勺子就咕噜咕噜和弄了起来,毛行健张口想说什么,可是看了看她,不知道怎么想的也是保持了安静。
估计这是韩晓沫烹饪生涯中,最高光时刻了,包括大明帝国太子在内,整个屋子所有人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她熬粥,从未有过如此荣光,备受关注这妞还嘚瑟了起来,一边搅合着粥罐子,一边用蒙古语哼起了草原小调来,那悠扬而神秘的歌声,对一群印第安人来说,就好像念咒语那样,更是战战兢兢全神贯注。
足足安静了二十多分钟,那股子上好的大米粥喷香的味道还是浓郁在了整个牛皮帐篷内,香甜的味道,勾的那些部族长老都是跟着情不自禁的吞着口水起来。
“可以吃了!”
撂下勺子,韩晓沫得意洋洋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来。
第七百八十四章.太子篇之米粥的诱惑
来自东亚的华夏文明与大陆另一端的印第安文明,最重要一次接触,就从这一壶大米粥开始了。
这壶也不大,总共就能烧出一斤多的米粥来,拿着大勺子自己先喝了一口试试熟没熟,韩晓沫是兴奋的伸出小手招呼起来。
“趁着热乎,快吃快吃!”
然而,一群印第安长老却是有点犹豫,巫师的东西,可不是随便吃的,尤其是韩晓沫这个可以割掉蛋蛋而控制力大无穷的北美野牛这种级别的“巫师”。
可不吃?既不好也不敢!眼神交汇了半天,那个和苏羽算是旧识的氏族酋长阿马陆率先挪着【创建和谐家园】坐了过来,接过勺子,给自己盛了一口。
大米能打败了小米,谷子,高粱,豆子,就算后世北面区也沦陷成它的粉丝区,自然有着其独特的魅力,和苞米那种粗粗的口感截然不同,香滑的大米粥一口吃下去,这个四十多岁的印第安老猎手立马是眼睛发亮,拿着勺子呼噜呼噜又往嘴里填了起来。
他这个动作明显把挨着的印第安长老吓了一跳,同样两个氏族首领直接按住了他,其他几人则是对着一脸莫名其妙的韩晓沫露出一股子敌意来,那罐子粥则是被拿到了两个族中德高望重的老巫女面前。
就跟看到同行那样,老巫女深深地看了一眼满脸无辜的韩晓沫,也是默念几句咒语,旋即拿着勺子给自己盛了一口。
不愧是大女巫,那细嚼慢咽咀嚼的模样,和阿马陆狼吞虎咽的模样简直云泥之分。
俩苏族老巫女还真够能吃的,你一勺子我一勺子,在那些氏族胞族首领们大眼瞪小眼的注视中,俩人愣是把一锅粥给吃的就剩下个底儿,在那些拉克塔部族首领焦急的目光下,俩大巫女是一起得出个结论来。
“好吃!”
“我还没吃两口呢!”
看着空罐子底儿那层白米汤,被当做邪灵入体按在地上的阿马陆是悲催的小声嘀咕着。
…………
还好十筐米够吃不知道多少锅大米粥了,没让堂堂“巫女大人”再亲自动手,拉克塔部族的酋长达拉特达吩咐外面的族人重新打水进来,又自己往锅里添的米,这才重新盘腿儿坐了下来。
然后又尴尬了,礼节性又带点炫耀性,达拉特达拎着自己大烟袋出来,想请毛行健抽一口,谁知道几乎同时,陈造也是掏出盒烟来,也是习惯性的敬烟出来,烟袋和卷烟碰到了一起,俩人都是有点傻眼。
“千牛之王的儿子,敬烟是酋长传统礼节,代表友好与尊重,您应该共享一口烟!”
在毛行健耳畔,苏羽又是急促的解释着,这话还真让毛行健有点为难了,毛珏是香烟的推广者,可他是支烟不沾,在他严格家教下,毛行健别说吸烟的习惯,对香烟这个非儒家文化传统的东西,他还颇为厌恶。
为了这教化大业,毛行健还是豁出去了,仅仅迟疑了片刻,他已经是艰难的接过了树根做的土烟袋子,对着嘴吧嗒一下猛嘬了一口,可根本没有吸烟习惯的太子爷立马被呛得自己直咳嗽,一边喷着烟,一边他还眼泪都呛了出来。
不过毛行健为难,面前这个快五十的印第安老大哥其实也跟着为难,眼看着那根陈造递过来精细的棍子,左摆弄右摆弄,他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半天弄不明白,这又是巫师的什么宝贝?可偏偏,人家吸了,他还不敢失礼,要知道“有牛部”可比他们拉克塔部要强盛的多!
估计这陈造放后世,就是个汉奸,看达拉特达左右摆弄不会玩,他是上去尽心尽责的点头哈腰往嘴里比划着:“太君,这头,塞嘴里,抽!”
学着他的样子,达拉特达把烟【创建和谐家园】塞进嘴里,又是不知所措的裹着,他忙活研究烟功夫,冷不防陈造拿了个铁盒子在他面前吧嗒一下子打开,一股子明亮的火苗猛地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这陈造还在聚精会神点烟呢,他也是冷不防这印第安大汉嗷一嗓子,跟见了鬼那样连滚带爬的向回缩了回去,吓得陈造同样是一个机灵,手脚并用缩了回去,两面都是受了惊吓那样抱作一团。
别说,这一手连苏羽都没见过,看的陈造直哆嗦的模样,他也是大脑一片空白,这明人倒地有多少个巫师啊?这还有个会控火的巫师?简直是额妹子鹰!
这次还是毛行健自己最冷静了,看到苏羽都吓懵了,他是急促的把陈造手里的铁盒子抢了过来,放在地上,哗啦一下对对面的印第安酋长们滑了过去,然后也是手在面前比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