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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徒》-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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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食其诧异道:“你还真的知道啊!不错,唐厉就是唐睢先生的孙子,从小熟读武卒训练之法。无伤和唐厉的关系非常好,两人经常一起切磋。不过知道此事的人,并不是非常的多。”

      原来如此!

      魏国和秦国之间交锋无数次,所以唐厉对铁鹰锐士了然于胸,倒也不足为奇。

      这样说起来的话,唐厉和曹无伤怕都是练兵的好手。只是不晓得为什么,居然是默默无闻。

      曹无伤?

      刘阚看了一眼正兴奋不已的曹无伤,心里面却在寻思着,这家伙应该也会名留青史吧……

      审食其说:“我看那个新来的县长,恐怕不简单。”

      曹无伤撇了审食其一眼,“废话,铁鹰锐士啊,当然不简单了!”

      “不,我是说,铁鹰锐士乃秦王亲卫,若非有大事,怎可能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怕是有所图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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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了!”

      审食其说:“我听萧先生说,东狩已经取消了……只是既然取消了东狩,铁鹰锐士又为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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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沛县是个偏远之地,堂堂铁鹰锐士,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果说是为了秦王东狩扫清障碍,那倒也说的过去。可现在秦王既然已经决定不再东狩,那铁鹰锐士的出现,就有点不同寻常了。更重要的是,新任的县长还带来了三十名铁鹰锐士,意义更加不一般。

      难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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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水郡的位置非常重要,勾连南北。历史上,秦始皇曾征讨百越,难道说这任嚣前来,是为了这件事而做准备吗?

      如果是这样,自己又该从中谋取怎样的好处呢?

      第十五章 - ~更卒~

      任嚣不愧是铁鹰锐士出身,做起事更雷厉风行。

      秦虽已消灭六国,但是六国士人,并不愿意和秦配合,更不要说来帮助秦国治理地方政务。

      任嚣从咸阳带来了三十名铁鹰锐士,依然感到捉襟见肘。因为在他的手中,没有文吏,这也使得秦国的政令,很难推广开来。没办法,秦国本身的官吏就非常紧张,加之秦律严苛,对于官员的选拔更是有律法限制。这种人手缺乏的情况,不仅仅在沛,其实于各地都一样。

      但任嚣自有他的主张。

      所谓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任嚣用十天的时间,从沛县本地选拔出了县衙配属的官员出来。

      这由不得你不干!

      朝廷征召,若你敢拒绝的话,就会立刻遭受处罚。六国已灭亡,你不为秦国效力,莫非心存反意?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任你是什么来头,也要乖乖的听命。

      萧何也是如此。他在沛县的名气不小,也是任嚣第一批征辟的从员,在府衙中担任长吏。

      不过,这个长吏可不是咸阳所承认的官职,而是作为任嚣的幕府而存在。

      萧何即便是不愿意,也只有屈服的份儿。在私下里,他对审食其等人说,那任嚣绝对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手腕极其强硬,沛县南城一楚国遗族因不愿效命,被任嚣当场格杀。

      那意思非常的简单:要么为我效力,要么就去死……两条路,任你们选择。

      楚人刚烈,可也不是傻子,硬着头皮去和任嚣蛮干。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只有选择屈服。

      当刘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越发的肯定:任嚣来沛,另有图谋!

      果然,在任嚣抵达沛县后的第十五天,天气变得格外炎热。往年这个时候,雨水非常充沛,可是今年的雨水,似乎变得少了很多。不过相对而言,比起后世那糟糕的天气,却好了百倍。

      蓝蓝的天,洁白的云……

      清澈的河水蜿蜒流淌,郁郁的树木格外繁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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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城?”

      “是啊,房里的柴火有些缺了,所以我让他出去砍一些回来。阿其,这么急匆匆的,有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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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食其说:“婶婶,您是不知道。今天县衙发出征集令,征集沛县十四岁至四十岁的青壮男子……我在县衙门口遇到了萧先生,他说三天之后,所有符合征集令的在籍之人,都要去城郊青竹林外的空地【创建和谐家园】。萧先生还说,凡有躲避征召者,一旦被捉拿,就押送北地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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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怎么好?阚岂不是……”

      “何止啊!”审食其说:“没有注册户籍的流民,一旦被查出来,据说最轻也是押送北地戍边呢。”

      “那我们……”

      “婶婶,你不用担心。无伤那小子已经帮你们注册的户籍……算了,我先去找我爹娘商议,您去找找阿阚吧。要早作准备才是。还有,依照秦律,凡被征召者,还要准备三日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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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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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有这么个机会放松一下,他并没有急于拾柴,而是先依照着后世的习惯,活动开身子,又按照那《赤旗书》上所书的基本功,练习步伐和身法。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学习,刘阚隐隐约约的弄清楚,阚夫人所说的摇旗术,差不多是类似于后世所说的某种刀法。

      此时,刀的使用并不普及,人们大多数时候,还是以戈、矛、铁剑为主要的搏斗兵器。

      刀的概念倒是有,而且也被打造出来。只是这时候的‘刀’,大都是用于宴会祭祀等场合上。

      也就是说,刀在这个时期,还只是一件礼器,而不是杀人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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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他的研究,赤旗书的文字是周代金文的一种。保不齐是那一位老祖宗借蚩尤之名,流传下来的吧。根据《赤旗书》上的记载,‘旗’是一种兵器,是阚夫人的曾祖父花千金打造而成。

      当时的阚家还没有没落。阚夫人的曾祖父也是个任侠之人,于是就根据祖上口耳相传下来的说法,专门绘制出了‘旗’的形状,然后在上虞请当时最著名的铸剑师,耗费了三年的时间,才有了今日的‘赤旗’。

      ‘旗’的形状,有些类似于后世所说的幡。

      当然又不尽相似,更好像是一种两面开刃的阔刃长刀。如果在西方的话,应该属于双手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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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依照着《赤旗书》上的基本功练习,越发感觉这‘赤旗’若能使用好了,简直能用变态来形容。‘赤旗’重一百七十三斤,也不知道是指的秦国的斤两还是指的其他国家的斤两。不过根据他上次提起那玩意儿的感觉,应该用的是秦制的计算方法,也就是在一百零八斤左右。

      ‘摇旗’需以单臂,借助步伐和身体的运动,从而产生出巨大的杀伤力。

      这种兵器,普通人估计根本无法使用。怪不得阚夫人说,‘赤旗’打造出来后,还无人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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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阚用同等重量的物品尝试过一次,才挥舞了两三下,就再也无法继续。他也知道,以自己这副身体目前的状况,怕是还达不到《赤旗书》上所说的‘摇旗’水准。一切,还是从基础做起吧。根据他对自己身体状况的不断调节,过七八年的时间,应该就能够使用赤旗了。

      日头很毒辣,刘阚练完拳脚,汗水顺着身子低落,油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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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您这是怎么了?”

      “阿阚,大事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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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阚,那个县长好端端的发什么征召令,肯定没什么好事。原以为在这里,能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可谁知道竟然遇到了这种事……阿阚,我们离开沛县吧,娘实在不想你出事情。”

      要开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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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召令!

      估计任嚣是打算要清剿肆虐于沛县的盗匪了。不过,由于六国初定,秦军尚无法调拨出太多的人马,故而只能征集乡里,来进行清剿喽。为什么清剿……想必和征伐百越有关系吧。

      不怕你不出招,就怕你不动窝。只要你出招了,那就有应对的方法……

      刘阚安慰阚夫人说:“娘,你不要担心嘛。如今整个天下,都是秦王的天下,我们能跑去哪儿呢?新任县长既然这么做,想必是奉了秦王的命令,若抗拒的话,只怕是天下再无我母子容身之地。

      再说了,秦国素来有军功爵制度。

      若是孩儿这次能立下什么功勋,说不定咱母子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劳役的事情,也是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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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何尝不知道,跑掉的话,日后可就要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早就听说秦法严苛,如果没有户籍的话,一旦被抓住,会更加倒霉。只是一想到刘阚应征,说不定将遇到危险,这眼泪就忍不住扑簌簌的往下掉,心里面更是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

      “娘,你不要这样嘛!”

      刘阚忍不住上前,很自然的搂住了阚夫人的肩膀,然后展示着他的肱二头肌,“你看,我已经是大人了,不会有危险了。若是这次能立下功劳,咱娘俩的日子,以后说不定也就好过了。

      再说,审食大哥和无伤大哥也会和我一起去。

      到时候我们互相照应着,不会有事情的……娘,你就放心好了,孩儿已经长大了,能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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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着儿子在疏林中拾了一些柴禾,然后在刘阚的搀扶下,母子两人踏着斜阳的余辉,相依偎踏上了回家的路。

      三天……三天后,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在刘阚的心中,多多少少有了些期待。不管怎么说,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总应该去做些什么才是。也许,这次征召令,就是他和这个时代相融合的一个开始。至于最后的结果……

      哈,谁管它!

      第十六章 - ~赤帝之子将登场(一)~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天也亮的越来越早,刚过寅时,刘阚就穿戴整齐,带着母亲为他准备好的口粮,走出家门。

      审食其、曹无伤,已经在门口等候着,除了这两人之外,还有一个年纪大约十七八的青年。身高大约在175公分左右,体态略显单薄,面颊瘦削,肤色有些苍白,身体似乎不太好。

      这个青年,就是审食其所说的唐厉。

      在曹无伤的邀请下,唐厉决定和审食其三人结伴而行。不管怎么说,有人能照顾一下,总归是一件好事。这两天来,唐厉和刘阚也算熟悉了,深知刘阚力大无穷,跟着他就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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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食其笑道:“还以为婶婶会舍不得呢。没想到她老人家比我们看得开……阿阚,我们走吧。”

      刘阚笑呵呵的点点头,四个人走在一处,朝城郊青竹林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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