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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几乎在同一时刻,雷烈舌绽春雷,滚滚声浪激荡,冲天的煞气喷薄而出,手中荡决刀幻化成一张光芒闪烁的大网,从下而上,朝着空中急冲而下的数十头血色乌鸦兜了上去。
这些乌鸦的体型至少是普通同类的三四倍,爪牙之锋利,丝毫不下于雄鹰,此时就好像一片巨大的乌云从天而降,飞行过程中居然半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显然已经摆脱了普通飞禽的范畴,开始向凶兽过渡,几十头一起扑下,就连虎豹熊罴也未必是对手。但在雷烈的面前,它们并不比场院上的麻雀强多少,先是被煞气冲击神智,变得昏昏沉沉,继而无法控制自己的双翅,如同扑火的飞蛾般,落向那刀光化出的巨网。
“不!”鬼先生呼喊着,眼睁睁看着自己豢养了多年的血魔鸦在刀光下四分五裂,心痛之余,更是不可遏制地彻底陷入到绝望之中。
这个世界的飞行凶兽不算少,能载人飞上天空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全都是相当于战心境级别的存在。鬼先生别出心裁,把数百头乌鸦从小用各种灵药催生浸泡,整整十年的时间,才培育出这些凶悍无比,力气远在普通猛禽之上的血魔鸦。这也是他最后的倚仗:数十只血魔鸦一拥而上,足可带动一个人从空中远遁百里,速度比起奔马来也不遑多让。正是靠着这些血魔鸦,他之前才能够追上雷烈而不被后者找到踪迹。
如果不是顾及到对方可能会借助这些血魔鸦逃遁,雷烈不会费这么多功夫做戏,甚至不惜使用上苦肉计,假装中了尸毒来引对手上当。这一击,不仅毁去了鬼先生多年的心血,也让他最后的逃脱希望变成了泡影。
“阴阳化物神功可以嫁接万物,不知和人类以外的事物结合会有什么效果。”雷烈荡决刀刀尖斜指地面,一步步向四肢尽失,躺在地面挣扎的鬼先生走去,“别担心,我很有耐心的,猪,狗,牛,马,蛇……所有想得到的东西,我都会尽可能地在你身上试验一下。锐士营这些年减员利害,新兵的战力培养又非一日之功,如果能根据对你的实验,培养出拥有各种猛兽力量的存在,也算你为我大秦边境立下一功。”
“你是锐士营的人!?”鬼先生惊叫着,显然对这个名字深感忌惮——这也无可厚非,对于游离于两大阵营之外的武林人士来说,锐士营就是雷烈前世秘密警察一类的存在,他这些年要不是跑得快,早就不知道被锐士营捉住多少回了。
雷烈没有回答鬼先生的问话,他微笑着,白色的牙齿泛着光,看在鬼先生的眼里,好似猛兽进食前露出的獠牙:“你不会死的,像你这样珍贵的材料,我一定会好好保存的,不管你最后变成了什么样,我都会让你活下来的。”那种平静里透着狂热的语气,像极了前世电影里的科学狂人,说的话听到鬼先生耳中,却几乎让他吓破了胆。
“锐士营是朝廷所属,是讲王法的地方,你不能……”
“我能,我当然能,”雷烈笑呵呵地说道,声音中不带半点烟火气:“锐士营什么都能。”他走得很慢,却半刻也未曾停留,每一步走出,都好像踏在鬼先生的心上。
“你不要那两个小家伙的命了?”他大叫道。
“我当然想要,他们的长辈是我的袍泽,如果可能,我会尽量保证他们的安全。”雷烈缓缓逼近了对方,目光不住在后者身上扫过,活像屠夫在寻找牲畜身上下刀的地方:“可我现在已经看到了你的价值,两者权衡,只好舍小顾大了。锐士营每年死掉的人数以百计,杀死的敌人数以千计,死在本座手下的人,少说也有几百,换做是你,会为了两个小辈而放弃你这样有价值的试验品?”
鬼先生当然不会,他这一辈子什么都做,惟独不会做替别人打算的事情,以己度人,当然也不认为世上会有人舍己为人。雷烈是战罡境强者,按照常理,这种身手,即便在锐士营也绝对是数得上的上位者,这样的大人物,眼中从来都只有利益和大局,打死鬼先生也不会相信他真会为了两个不相干的小辈,而放弃自己的打算。
“我把尸毒的解药给你,然后再告诉你一个大秘密!”鬼先生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声嘶力竭地喊道:“这秘密事关整个西疆的安危,一定可以让你立下不世之功,我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保证你可以升官封侯,只要你能饶过我一命!”
“先给我解药,然后再慢慢说给我听,”雷烈道:“别急,我们有的是时间。”
第七十四章 黄沙城外
作为从西疆来往蛮族的必经之路,相较于南城和北城,黄沙城的东西城区无疑更加繁华,城门处进出的人也更多,这一天的傍晚,一队十几名骑士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来到了东门之外。
“这里就是号称西疆富庶第一的黄沙城?”城门处人潮涌动,这些骑士不得不下了马改为步行,看着眼前有些破旧,但仍然不失高大坚固的城墙,为首的年轻人饶有兴致地说道:“虽说比不上圣武城,也比不过舞阳,不过在这个地方倒也算是不错了。”这年轻人身高七尺五寸,比起雷烈来也不遑多让,却远没有后者那样雄壮,生得剑眉朗目,脸上始终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微笑,虽然只是普通商旅的装扮,那份气质却更像是贵家公子。
圣武城是大秦的帝都,舞阳则是大秦第二大城,两座城市都有百万人口,数千年历史,黄沙城再强也不过是个边疆小城,怎么比?不过从这句话,也足可看出这年轻人并非本地人,而是来自内陆,而且是见过大场面的人物。
“少爷,过了黄沙城就是大沙漠了,要不要通知本地的城守,派兵护送?”年轻人身后,一个身材瘦高,相貌清癯的中年人恭声问道。
西疆地处沙漠和山区的交界处,出了黄沙城往西往南,全都是一望无际的沙漠,里面大大小小的沙匪少说也有几十只,既有活不下去的百姓,也有无处容身的亡命,更有不少是西疆蛮族背后扶持的武装,绝对都是些无法无天的主儿,普通的商队没有百十人绝不敢动身上路。这年轻人手下总共不过十几人,就算全都是武者,想要安全通过沙漠也并非易事。
“用不着,”年轻人断然拒绝:“父……亲大人这次派我们几个奔赴各地,就是为了微服查看民情军情,你们一定要记住,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不准随意暴露身份……咦?”年轻人刚说到一半,注意力便被前面发生的骚乱所吸引。
城门处,原本正在秩序井然进城的人群突然大乱,几乎所有人都在拼命向远离城门的方向奔逃,哭喊声,惊叫声,还有走失亲人后的呼唤声,整个城门附近的区域顿时一片鸡飞狗跳。
“出了什么事?”年轻人此时距离城门还有百十丈远,有前面的人流遮挡着视线,根本看不到城门左近的情形,但很快,他就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头体重至少在三千斤以上的巨型公牛,正一路疯狂地向着人群密集处冲来,硕大的脑袋低垂着,两个巨大的眼珠子满是血丝,两只又粗又长,顶端锋利无比的牛角正对着前方的人群,就算只是被刮上一下,也绝对会骨断筋折。
“这公牛有钢甲狂牛的血统,现在血脉觉醒,随时有可能变成凶兽。”清癯中年人倒吸了一口凉气,“真见鬼,怎么会有人把这么一头怪物当成家牛豢养?护住少爷,马上离开这里!”
凶兽虽然强大,但毕竟还只是兽类,尤其是在灵智未开的幼年阶段,很容易受到本能的操控,和一些普通的野兽甚至家畜交合。这种情况下诞生下的后代,有三分之一的可能生下来就是凶兽,三分之一没能继承到凶兽的血脉,仍然只是普通的兽类,还有三分之一,传承的却是隐性的凶兽血脉,并不会在一出生时就表现出凶兽的特征,却会将之传递给自己的后裔,或在特定条件下被激活,从而一跃跻身凶兽的行列。
钢甲狂牛,体坚如钢,力大无穷,冲锋时的力量可以撞碎数万斤的巨石,发起狂来,就算是那些战罡境的高手也不敢招惹,即使在凶兽中也是排在前列的存在。这头大得有些离谱的公牛居然是这种凶兽的后裔,如果真被它觉醒成功,整个黄沙城的东城都会变成废墟。
“别管我,快去阻止它。”年轻人怒喝道:“无论如何不能让它成功觉醒,否则这儿的百姓谁都别想活命。”
“此地危险,少爷还是先行离开吧。”另外一名侍从急急说道:“黄沙城的守军和西疆军团的驻军会处理的,这些人不过是些庶民,再多也无法和少爷的万金之躯相比……”没等说完,一眼瞥见年轻人凌厉的眼神,剩下的话被吓得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们都是我大秦的子民,是我大秦存在的根基,”年轻人一字一字地说道:“从今以后,不要再让我听到同样的话。”
“我的孩子!”说话的工夫,发狂的公牛终于追上了人群,目标直指地上坐着的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这小男孩显然在刚才和家人走散,又摔了一跤,此时正坐在地上大哭,全然没有察觉到身后危机的临近,男孩的母亲在稍远一些的人群中看到这一幕,想要回身救援已经来不及,只能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却正好被不远处的年轻人听到。
“快救人!”年轻人一把推开围拢自己的侍从,脚尖点地,身形腾空而起,一个纵越,已经来到了那小男孩的身后,随即一把抱起对方,身形侧滚,险之又险地躲过了公牛的冲击。
那公牛不知道受了什么【创建和谐家园】,此时变得格外凶残,眼看小男孩被人就走,居然怒吼一声,掉转了方向,朝着刚从地上站起来的年轻人冲了过去。或许是血脉正在觉醒的缘故,这公牛的体型虽然庞大,行动却毫不笨拙,转向时灵活之极,转眼间就到了年轻人近前。
“少爷小心!”侍从们之前猝不及防,被年轻人冲到男孩的身边,此时眼见自家的少爷身陷陷阱,不禁吓得魂飞天外,一个个拿出吃奶的尽头,一边高声嘶吼着,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向那公牛赶去。
清癯中年人在众人中武功最高,第一个冲到了公牛身边,出手如电,手中秋水般光芒流转的宝剑已经刺进了公牛的身体,却只进入半寸就再也无法前进。
“哞!”震耳欲聋的牛吼声中,隐约的金属光泽突然从公牛身上泛起,一柄开山巨斧和一只镔铁长枪在同时落下,巨斧正中脊背,铁枪直刺心房,却如中铁石,甚至连半点痕迹也没有留下——生死存亡的关头,它居然提前完成了觉醒。
钢甲狂牛不愧在名字里带一个牛字,脾气上来果然和倔牛一样,连续遭受重击,却依然不肯改变目标,仍旧一往无前地向年轻人冲去,头上一双巨角距离对手已经不足半尺。
第七十五章 钢甲狂牛
“喝!”雷霆乍起,直撼心神的怒吼卷起滚滚声浪,无形的威压随之涌来,如同重锤般敲击在公牛的心灵上,一条细若发丝,近乎透明的丝线在同时悄然而至,卷住年轻人的腰,带着他横飞丈外,躲过了公牛的冲击。
“少爷!”侍从们一拥而上,以最快的速度将仍然抱着男孩的年轻人围在中间,全然没有理会站在一边,刚刚用夺魂丝救了自家少爷的雷烈。
随着血脉的完全觉醒,那公牛——此时应该叫钢甲狂牛,终于摆脱了之前的暴走状态,虽然仍旧充满了攻击性,却没有再乱闯乱撞。一双牛眼紧盯着用煞气攻击自己心神,从眼前夺走猎物的雷烈,身上的金属光芒越发炽烈。
“锐士营在此办事,所有人退出三十丈外,否则生死自负!”雷烈突然高声喝道,同时缓步向钢甲狂牛走去。西疆锐士营一向被认为是精锐的代名词,除了上战场杀敌,更有剿匪,肃奸,监察地方,处置突发状况等一系列权力,算是集雷烈前世军队和特警职能于一身的部门。周边的人群本来就在四散逃命,被他这一喊,速度更是加快了几分,那年轻人也被侍从们拥着退到了一边,偌大的空地上顿时只剩下了雷烈和钢甲狂牛。
此时的钢甲狂牛已经正式从普通的家畜变成了凶兽,灵智也随之开启,看到雷烈逼近,本能地感觉到威胁,嘴里哞地叫了一声,突然身化狂风,在空气中带起一溜金光,如同高速奔驰的火车般向着雷烈撞了过来,显然打算先下手为强。
“好畜生!”雷烈大喝着,脚下陡然加速,身体在瞬息间幻化出一串残影,不闪不避地迎着钢甲狂牛冲了上去。在快要和对手的牛角接触的时候,突然不可思议地一扭一闪,避开了钢甲狂牛的正面,同时右掌如刀,劈在了对方的颈部。
“蓬!”雷烈的刀掌居然破不开钢甲狂牛的皮肤,闷响声中,劲气四溢,本应受到重创的钢甲狂牛只是因为剧痛而怒吼一声,随后便若无其事地转动身体,再度冲向了胆敢身边那伤害自己的对手。
雷烈的心中也有些凛然,他那一掌至少用上了七成的力量,就算是铁石也可以击成粉碎,居然伤不到对手分毫,这种防御力堪称恐怖。他身经百战,心里面吃惊,反应却丝毫不受影响,身形化作一道道飘忽不定的淡影,围绕在钢甲狂牛的身边,每每以毫厘之差避开对手的冲击,体内真气在同时运至手上,化作一柄锋利的罡气刃,荡起层层刀光,落向因为无法碰到对手而差点再度失去理智的钢甲狂牛。
罡气刃飞快舞动着,因为速度过快而在空气中带起阵阵尖锐的啸鸣,一道道模糊的光影在这好似无数蚊子嗡鸣的响声中重叠交错,仿佛起自虚无的极光流影,向着钢甲狂牛的全身劈下。与此同时,无形的煞气化作一张巨网,笼罩在直径五丈之地,充满了杀戮和狂霸气息的威压如同海中怒潮,层层叠叠地向着钢甲狂牛的心神压下,虽然无法摧毁它的神志,却极大地压制了它的反应和斗志。
钢甲狂牛在速度上比不过雷烈,体积又大,只能倚靠自身的皮糙肉厚硬抗对手的攻势,被打得狂吼连连,却没有真正受到重创——罡气刃虽然锋利雄浑,但面对钢甲狂牛这样防御强大的对手,能够起到的效果终究有限,往往要连续数下击中同一个地方,才有可能制造出一条伤口,要不是有煞气的牵制,它受到的伤害甚至还会减少一半。
一个攻势凌厉,一个防御过人,一人一牛战斗时的声势极为惊人,看得旁观者惊心动魄,大部分人不用别人提醒,已经退出到百丈之外,只有年轻人一行还留在五十丈之内。
“好霸道的功夫!”清癯中年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战场,“此人的武功不过刚入战罡境,真气却刚猛雄浑,足以和二三层的高手相抗,却不完全是外家硬功,而是内外兼修,我大秦何时出了这等年轻高手?”
外家功达到战气境,同样会在体内产生出真气,这种真气爆发力极强,加上外家功武者的身体极为强悍,能够承受比内家武者更大的负荷,因此在攻击的输出上面,远比内家真气要强大,但却不如后者那样雄厚绵长,在持久的作战力上稍有欠缺。雷烈的真气早已变成了刀气,秉性凌厉锋锐,再加上不灭罡身引致的体型变化,极易被人误认为练的是外家硬功,偏偏持久力又强,真气源源不绝,看起来像极了内外兼修的高手。
内外兼修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十万个人里面却未必有一个人能做得到——不仅要付出双倍,甚至数倍于其他武者的努力,还要承受不同【创建和谐家园】冲突带来的巨大痛苦,并要设法使两者相互兼容,最后形成合力,其中的艰辛绝不是外人能够想象的。凡是走这条路的人,无不是武学天分极高,而且有大恒心,大毅力的人,最终的成就也远在同侪之上。中年人不知道雷烈的底细,把他当成了内外兼修之的武者,看向后者的眼神顿时变得炽热起来。
“少爷,这次你无论如何要把此人收服。”中年人兴致勃勃地说道:“我大秦的历史上,凡是三十五岁前晋身战罡境的武者,最后都能升入战心境,这小子看起来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如果能够为你所用,日后定会是一大助力。”
年轻人显然也极为看重雷烈,闻言点点头:“放心,他跑不了,锐士营如今的将军是嫣姐,此人既然是她的属下,早晚脱不出我的手心。”中年人脸上露出一丝会意的微笑,却没有再说话。
“哞——!”充满愤怒的牛吼响彻天地,全身那一道道纵横交错,鲜血淋淋的伤口,终于让刚刚觉醒血脉的钢甲狂牛彻底暴走,身上金属光泽急速地闪动中,一丝丝实质般的金芒随之浮现在身边。下一刻,随着又一声牛吼,这些金芒如离弦之箭飞射而出,袭向雷烈的全身各处,速度之快,好似流星过度,又好像电光划破天空,几乎在人们看到其射出的同时,已经到了雷烈的身前。
钢甲狂牛以素食为主,间杂以金属为食,依靠其中的成分来滋养和壮大自身,这些金芒正是从金属中提炼出来的精华,每一道都锋利无比,在其御使下,百步之内足可以穿透重甲。一头壮年的钢甲狂牛,可以在刹那间凝聚数千道同样的金芒,那暴雨般的攻势,绝对可以称得上恐怖。
这头狂牛刚刚觉醒,只能依靠自身的灵气凝聚金芒,却是召唤不出那么多的数量,即便如此,普通的战罡境高手想要躲过也殊非易事,这也是那中年人之前一定要自家少爷离开的原因——这种杀手锏,不亚于军中强弩的密集攒射,武功再高的人,也不敢说一定能够抵挡。
雷烈的双眼眯成一条细缝,全身的真气如春潮般涌动着,而后骤然爆发出来,身体随之凭空消失,而后出现在三丈之外。然而这种近乎瞬移的身法并没有让他摆脱攻击,几乎在他重新现身的同时,那飞蝗一样的金芒猛然在空中一转弯,以加倍的速度朝着雷烈射去。
这金芒是钢甲狂牛一族保命的绝招之一,当然不会那么简单,一旦锁定了目标,除非命中或者被摧毁,又或者其中的灵气耗尽,否则必定如附骨之蛆般咬住目标不放。
雷烈虽然知道钢甲狂牛的名字,却从未与之交过手,更不知道这金芒的特点,眼看其飞速逼近,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体内的真气突然在瞬息间陷入暴走之中,运行的速度在一刹那增加了数倍。“喝!”吐气开声中,无尽的真气从全身毛孔涌出,实质化的罡气在雷烈面前形成了一道坚实的气墙,绝大部分的金芒被气墙挡住,化作流光消散在空气中。但仍有数只穿过阻碍,落到雷烈的身上。
这些年来,除了秦氏姐弟和青老以外,雷烈从没在任何外人面前显露真正的底牌,此时也不例外——荡决刀一出,那头蛮牛早就被大卸八块,哪还用纠缠到现在。这时情况虽然危急,他依然没打算动用这可能让自己暴露身份的杀手锏。好在他的底牌并不只这一样,不灭罡身急速运转着,雷烈已经做好了依靠这护体神功修复身体的准备,然而结果却出乎他的预料。
第七十六章 罗震
在金芒接触到身体的一刻,不灭罡身的运转速度突然加快了数倍,一股绝大的吸力随之传出,金属精华幻化的金芒毫无半点反抗之力,被强行吸进了罡身的循环中,而后在一瞬间被彻底分解,化作一缕缕灵气,变成了构成罡身的众多微型符号的补品:雷烈不灭罡身的根基是先天金灵气,而金芒则是由金属性灵气凝聚而成,与前者相遇,恰如百川归海,顿时便被分解开,返本还源。
这些金芒的速度极快,体积又小,加上距离过远,观战的众人看到的只是其被拦下的情景,却没有一个人发现还有漏网之鱼,更不可能发现金芒射中雷烈后的异状。
得到这意外的补品,雷烈的精神陡然一振。长啸声中,身体突然幻化出十几道残影,飘忽不定地从不同方向逼近钢甲狂牛,又在距离后者数尺远的地方尽数消失,下一刻,莫名消失的雷烈突然出现在对手的后背上,一只铁掌化作利刃,沿着之前制造出来的伤口,轻易突破了狂牛的肌肤,深入到它的体内。
钢甲狂牛的金芒并非不要钱的大白菜,每一次凝聚都要耗费的元气,也会让身体的防御在短时间内降低,要不是这样,雷烈想要打破对手的防御,即便是从伤口处突入,难度也会加大十倍。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的话,”铁钳般的大手从体内紧紧对手的脊骨,雷烈并没有马上痛下杀手,而是以只有两者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钢甲狂牛是高等凶兽,都有记忆传承,对人类的话应该不陌生。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是现在就被我杀死,一是给我当坐骑,永远不得反叛,你要是不同意,就叫一声,同意了,就叫两声。”
雷烈体内的煞气足以让最胆大的战马骨软筋酥,这些年在西疆,已经尝够了别人骑马自己步行的滋味,虽然自问轻功不输给任何骏马,但有个代步的坐骑,总归要比自己走路好。这钢甲狂牛属于凶兽,对煞气的承受能力远在普通兽类之上,而且体力足,速度也不慢,穿山越岭如履平地,不仅可以骑乘,还可以做打架的帮手,无疑是坐骑的绝佳选择。
钢甲狂牛的智慧虽然比不上成人,却不下于七八岁的小孩,当然听得懂雷烈的话。一对牛眼凝视着地面思索了半天,这才不清不愿地哞哞叫唤了两声,显然是同意了雷烈的提议,准备充当对方的坐骑。
这里是人类的地盘,就算它已经觉醒了血脉,依然无法和人类中的真正强者抗衡,就算这一回能够脱身,如果继续单枪匹马地硬闯下去,不等回到适合生存的山林,就会被人追上,然后遭到可怕的围杀。与其这样,莫不如认了眼前这人类为主,还能够保全性命。
如果是野生的钢甲狂牛,打死也绝不会卑躬屈膝,给人类当坐骑。但这头钢甲狂牛本就是供人驱策的牲畜,虽然觉醒了血脉,却远没有那些野生的同类那样桀骜不驯,对于强者当坐骑也没有那么抵触。如果不是料到了这一点,雷烈也不会做无用功,尝试着要将之收服了。
“放心,我不会占你的便宜的。”雷烈心中大喜,柔和的真气随着意念输出体外,缓缓消散融解在钢甲狂牛的体内,后者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就连身上的伤势仿佛也好了一小半,兴奋之下,不禁哞哞地叫唤起来。
中年人这时突然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神色变得异常凝重。“少爷,我们都错了。”他无比认真地对年轻人说道:“对这个人,你绝不能抱着收服的态度去接近,只能用真心去打动和交好,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也绝对不要得罪他,把他推到对头那一边,要是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那就务必不惜一切代价把他除掉,一定不能给他任何的机会。”
看着年轻人不解的样子,中年人解释道:“少爷知道,我的家族历代都是驯兽师,我虽然没能传承祖业,却对凶兽和灵兽的习性也颇为了解。这些兽类的叫声在普通人听来也许没什么区别,却是它们当时感受和情形的最真实的反映——愤怒,悲哀,求偶,呼救,欢快……全都可以通过叫声显示出来,而我在刚才那头公牛的叫声中,听到的却是谄媚和臣服!”
“谄媚和臣服?”年轻人若有所思,随后不禁面现惊容:“你是说,那头钢甲狂牛已经认他为主,这怎么可能?”成年的凶兽不会认主,这一点早已是人们的共识。
“这并非不可能,只是很少见而已。”中年人沉声道:“在那些传承千年以上的驯兽师家族中,都会有相关的记载,几乎每五百到一千年,就会出现一个可以收服成年凶兽之人。事实上,最近的那个人,少爷你也认识的。”
“我也认识?”年轻人茫然地重复着,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你是说冰雪圣者?”他口中的冰雪圣者,正是当今大秦十大战心境强者里仅有的两个女子之一,大秦国的护国圣者冰雪仙,此人和大秦皇室关系密切,守护皇室已有数代,在大秦的地位极为尊崇。
“没错,就是她。”中年人点点头道:“冰雪仙子的那只雪神鹤,被她收服的时候已经是成年,如今更是已经臻至不下于战心境的层次。”
顿了一顿,接着道:“凡是能够收服成年凶兽的,要么武功高绝,要么潜力无穷,绝没有凡夫俗子,但这只是收服凶兽的条件之一。按照寒家祖上留下的典籍分析,除了武功实力,要想得到凶兽的认同,最重要的却是心性——既要重情义,对伙伴不离不弃,还要有一颗不为世俗礼法束缚的,野性的不羁之心。这种人,只能以恩义结纳,却绝不可以迫使其臣服,否则只能适得其反,就如……”
他突然觉察到自己的失言,急忙住口不语,但年轻人已经意识到他说的是谁。“就如冰雪圣者一样?”年轻人笑道:“想不到人称君子的北宫言也有背后数说旁人的时候,不知道圣者听到这话会有何反应?”对方和他名虽主仆,实际却是半师半友的关系,一向为人方正,尊崇君子之道,从来只有教育别人的份儿,难得有一回被人抓住把柄,年轻人自然要好生调笑。北宫言知道他的想法,只得苦笑以对。
这时雷烈已经和钢甲狂牛交流完毕——凶兽虽然凶残,却远比人类讲信义,越是高级的凶兽,就越是如此,这钢甲狂牛既然肯认他为主,就必定会至死不渝,完全无需任何形式上的束缚。“给你起个名字,”雷烈拍拍坐骑的脑袋,亲昵地说道:“看你一身皮毛金灿灿地,以后就叫大金好了。”蓦地想起不知所踪的金灵犼小金,又想起掉落悬崖殒命的小妹,心里面不禁一痛。
“多谢兄台的救命之恩。”年轻人终于把抱着的男孩交给了他的母亲,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到雷烈身边,拱手抱拳道:“小弟罗震,请教尊姓大名?”他的语气听起来很随便,却偏偏让人感觉不到半点的轻视,反倒觉得亲切随和,好像认识已久的老朋友一样。
“在下秦烈。”雷烈对这年轻人也颇有好感——此人明显出身不凡,却肯于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小男孩去冒险,人品相当的不错。
冲着对方拱手还礼,报出自己在锐士营的化名,说道:“举手之劳而已,阁下的这些伴当武功过人,即便在下不出手,也必定能制住这蛮牛,此事阁下无需记挂于心。在下还有要事,这就告辞了。”又冲着罗震拱了拱手,随即一拍坐下新收的坐骑,大金嘶吼一声,四蹄撒开,化作一道狂风,专拣无人的地方奔行,转眼间消失不见。
第七十七章 婚宴
此时距离大金发狂已经有将近一刻钟,好在除了一些摊位被踩坏,几个人在逃走时扭伤了腰或脚,并没有人丧生或重伤,百姓们惊魂初定,站在原地议论了一会儿便纷纷散去。从始至终,没有一个守军出面,所有的守军,要么站在墙上冷眼旁观,要么躲进门洞的深处,甚至连拒马都已经架上——要不是按照大秦律法,内地城市只有外敌来袭或者夜间才可关闭城门,说不定那两扇大门早已被关上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罗震终于注意到了这一点,顿时怒气勃发:“这帮守军是干什么吃的?凶兽在眼皮子地下肆虐,他们居然不闻不问,只顾着自己,朝廷养这些人,难道就是吃干饭的吗?”
“此地的城守难辞其咎。”北宫言目光闪动,显然也对守军的不作为极为愤慨:“难怪老爷要几位少爷分头巡视边地,太平日子过得久了,这帮士卒居然连半点的血性都没有,怎么指望他们打仗?长此下去,武备废弛,我大秦危矣!”
罗震眼中杀气一闪,“进城!”他低声喝道:“我倒要仔细看看,这西疆第一城的城守究竟是何等人物!”说完转过身,大步向黄沙城内走去。
……
城守黄延年的公子要成亲了,女方是城中兴和商会会长聂兴和的千金。
这种联姻在大秦并不少见,一边有权,一边有钱,相互结合,正好可以彼此扶持,达到利益最大化。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利字当前,即便是在聂家内部,也没有人会去关心聂家小姐是不是愿意嫁给一个数都不会数的傻子,外人更不会去操这份闲心。至于婚礼居然在定亲当天的晚上就举办,这样的事情,更不会被城里的百姓心上,这些有权有势的大人物愿意怎么成亲,干他们什么事?只管随大流凑份子送礼,然后拿赏钱就是。
事出仓促,婚宴的喜帖根本来不及送到黄沙城以外的地方,尽管如此,依然显得热闹非常——本城军政第一人和本城首富结亲家,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谁敢不赏脸?一时间宾客云集,黄沙城里的富商巨贾,文武官员,除了奉命出城剿匪的南城校尉,几乎全数到场。
“恭喜黄大人。”一个长相富态之极,衣着华贵的老者,笑容可掬地冲着站在大厅中招待客人的黄延年抱拳拱手:“贵公子今日小登科,来年贵府必定添丁进口。”此人名叫严海阔,乃是黄沙城最大的粮商,据说在西疆军团和总督府都颇有些关系,在本城也算是一号人物。
“多谢严兄吉言。”大喜的日子,一向不苟言笑,颇有几分威严的城守大人也一反常态,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冲着严海阔还了一礼:“严兄请上座,招呼不周,还请见谅。”大秦的风俗,婚礼需在吉日的黄昏或夜晚举办,普通的客人由专门的司仪招待,贵客则必须由男方的父亲,或者男性长辈招呼。
严海阔也知道此时并非谈话之时,笑着客套了两句,随即便转身向别处走去。他在黄沙城人脉极广,此时大厅里的贵客,倒有一多半是熟识,生意人天性喜欢和人寒暄,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严海阔当然不会放过,呼朋唤友,谈笑风生,一桌一桌打招呼,一会儿的工夫,已经把大厅逛了一圈。
喧闹之中,没有人注意到,严海阔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一根小指头一半粗细的密闭铜管从袖子里悄无声息地滑落到地上。
“吉时到!”司仪高喊:“新人拜堂!”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大厅顿时肃静了下来,片刻之后,一群婆子丫鬟簇拥着一对新人,从后堂走了出来——按照大秦的习俗,本应该是由新郎用红丝带牵着新娘一同走出,叫做千里有缘一线牵,但黄延年的儿子黄进在自己家里都会走丢,谁敢放心让他领着新娘?只好由下人们左右引领。
“佳偶天成,百年好合!”司仪继续按照常规的程序念着,接下来就该拜天地了。
“噗!”一声闷响在司仪念完最后一个字的同时响起,像极了人们从下面某处排气的声音,时机选得极好,下面的众人虽然极力忍耐,却有不少人脸上已经现出了笑意。
黄延年面沉似水,冷眼看向闷响传来的地方,没等找到始作俑者,又是数声同样的闷响出现在不同的角落里。一声还可能是巧合,这么多人同时排气,想想也必定有问题,显然是来捣乱的。黄延年在黄沙城经营多年,朝中又有人撑腰,脾气一向大得很,就连西疆总督也不放在眼里,哪会受得了这个?也不管正在办喜事,一拍桌子,就要站起来喊人,却只站起了一半就没了力气,整个人像一滩烂泥般瘫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