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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与火之魔山》-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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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没想到的是,这次是简妮小姐在早餐上以父女小聊天的方式不着痕迹的再次提出。

      简妮夫人耍了个小心思,这就是故意说给奥德伯爵听的。

      奥德伯爵心知肚明。

      伯爵突然的疑惑了起来,联想起昨晚的被揍,他心里隐隐感觉到不妙。

      难道他昨晚在凯冯伯爵的家里向泰温公爵进的‘忠言’被格雷果知道了?或者被简妮猜到了点什么?

      可是,那怎么可能?!

      一个人的影子和一个人的名字慢慢浮现在奥德伯爵的心里:巫姬!

      奥德伯爵的额头和鼻尖突然冒出了虚汗,只是混合在热汗里,谁也看不出来。

      0102章 谁敢说个不字

      “我们现在可没有那么多钱来养一个雇佣团。”格雷果·克里冈说道。

      “雇佣团是用来赚钱的,爵士。”简妮说道,并为泰温公爵的面包仔细的涂满蜂蜜。

      “好吧。”格雷果说道。

      “格雷果爵士,我们的百人骑兵团建成,一个月可是一百金龙的军饷支出,我们没有钱的。还有马匹的照料,为过冬必须提前储备的粮食物资,什么都需要钱的。”

      餐桌上伯爵们都笑了。

      奥德伯爵笑道:“格雷果爵士,你娶了个好夫人。”

      “当然!我昨晚告诉她,每天她不能比我起得晚,睡觉不能比我睡得早。家里的一切事务,收入支出,也全部都要靠她。”格雷果笑道。

      马尔布兰伯爵笑道:“格雷果爵士,那么你呢?什么都不做?”

      “我负责保护她和领地的安全。”格雷果道,“谁来欺负她或者克里冈人,我就打谁!我就是简妮夫人聘请的克里冈雇佣军团的团长。”

      *

      西境北边的贵族们参加完格雷果和简妮的婚礼后返回,正是上午的美好时光。

      在北境已经是需要穿貂皮和鼹鼠手套的日子里,在西境却是温暖如春。除了早晨有一点寒冷外,吃过早饭,气温就一路走高。

      这已经是长夏的第九年,除了北境的酷寒,其余的地方都是风调雨顺,雨水适宜,贵族们的粮食储备足足。

      西境的第一季的稻谷已经半熟,走在凯岩城北面的官道中,一望无际,四周都是浅黄的稻田。

      一条大道从凯岩城直通西境北边的诸多城市。

      西境的最北边是群山环绕,群山北边直临大海,大海不远处中有个著名的群岛——铁群岛。群山的东边则是河间地的山脉,没有山路,荒无人烟。

      北边的贵族们轻衣小帽,一路行进,欢笑声在官道上空传得很远。

      离城十里,大道的正中,突然出现有两面大旗:一面是加文·维斯特林领地的旗帜——黄色沙地为背景的六只白色贝壳,另一面是克里冈家族的旗帜——黄色土地上的三只黑狗图徽。

      旗帜下面,格雷果·克里冈全副武装,头戴巨大的平顶头盔。一身红铜色铠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在这温暖的气候中,穿这一身铠甲是非常闷热的。

      大道上一字排开,是克里冈的威风凛凛的红甲骑兵队: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一共八十六人。队伍的边上,是成一字纵队排列的八名维斯特林家族侍卫。他们在克里冈骑兵面前实在是毫无气质。

      加文·维斯特林和格雷果·克里冈在队伍的最前面。

      整条道路都被拦断了,看样子格雷果也没有打算让路。

      十多家北边的贵族们都是吃惊,他们都感觉到了不妙。

      早上大家还在泰温公爵的餐厅里吃早饭呢!魔山这是想干嘛?!

      格雷果身后的骑兵们都是长枪指天,竖起十几排的长枪。

      这些长枪可以冲锋突刺,也可以当做投枪投射。

      这一行人中最有实力的贵族是烙印城的马尔布兰伯爵。马尔布兰家族的家徽是橙色烟雾的燃烧之树,他们的家族箴言是熊熊燃烧。

      马尔布兰伯爵的亲姑姑是泰温公爵的母亲,他本人和泰温公爵是表亲关系。泰温公爵是他的亲表哥。

      马尔布兰伯爵有个非常英雄的儿子名叫亚当·马尔布兰,跟父亲一起来凯岩城参加简妮和格雷果的婚宴。他也正和父亲一起返回烙印城。

      亚当是烙印城的继承人,他是一名非常优秀的骑手和神箭手,武艺高强,并且格雷果知道在未来的战争中,亚当的军事才华也很了得。

      亚当从小就在凯岩城长大,给泰温公爵当侍童,是詹姆·兰尼斯特的儿时玩伴和私交最好的朋友加表亲。他身材高瘦,长着一头红铜色的披肩长发。

      别人都怕魔山,但在西境最少有两个人根本不怕魔山,一个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就是亚当?马尔布兰,这两人从未怕过魔山。

      亚当拍马上前,喝道:“魔山大人,恭喜新婚。你是要和你的岳父大人一起北上去拜见你的岳母大人吗?”

      魔山的岳母因为是商人的女儿的缘故,泰温不喜,其他的大贵族也都看不起她,为避免喜宴上的气氛尴尬,所以并没有被邀请到凯岩城来参加女儿简妮出嫁的婚宴。

      格雷果说道:“亚当,谢谢你和你的父亲马尔布兰伯爵前来参加我的婚宴,如今我和简妮·维斯特林结为了夫妻,也就成了维斯特林家族的一份子。我岳父家的祖业田产,听说有人想从中作梗,全部超出一倍的价格购买了,对不起,今天都得通通还回来。我是个不习惯等别人主动归还的人,我喜欢主动来拿。”

      亚当大笑:“魔山,你岳父的祖业田产,要么是卖给我们的,要么是抵押给我们的,不管是卖的还是抵押的,都是立了字据写过协议的,再说你要原价买回去,但却不允许别人出更高的价格,嘿嘿,就凭你一句话,你就想拿回去?”

      “对,只是并不是就凭我一句话,还要凭我的重剑。当初你们超低价拿走我家的田地和子民,太不公平,我现在要同样低价拿回来。”他突然提气爆喝,“谁敢说个不字?”

      魔山突然爆喝,如平地一声炸雷,亚当的胯下马受惊,猛地倒退,撞在后面侍卫的马上,数匹马一起受惊,那马人立起来,把亚当掀翻在地。

      亚当大怒,等他从地上跳起来,一道热血唰的泼了他一头一脸,魔山重剑斜挥,已经把亚当的战马劈成两半。

      马尔布兰伯爵大惊,忙冲上来护住儿子。亚当可是烙印城的继承人,不容有失。

      “马尔布兰伯爵,你强占我岳父的良田山岭多年,现在还暗地里出双倍价格买走其他爵士的本要归还的土地,我今天就问你一句话,我家的地,你还不还?”魔山厉声喝道。

      锵锵锵!

      马尔布兰身边的四名骑士纷纷抽出长剑护主。

      马尔布兰伯爵冷笑:“魔山,我当年可并不是强占,我是付了钱的,其他爵士的地,我也是付款了钱的。你要再敢动粗,我立即回凯岩城禀告泰温公爵。”

      泰温公爵的母亲是马尔布兰伯爵的亲姑姑,这就是马尔布兰伯爵的倚仗。

      魔山嘿嘿一笑:“马尔布兰伯爵,我一定要按照当年的价格拿回来属于我家的东西,你别想拿公爵来吓唬我。”

      亚当翻身骑上另一匹战马,他年少气盛,热血上涌,喝道:“魔山辱我,马尔布兰的家族骑士们,你们还等什么?宰了这条恶狗。”

      四名家族骑士听得少主下令,立即大喝一声,四匹马四把剑,向魔山扑来。

      魔山问身边脸色微变的岳父加文:“岳父大人,这四个家伙姓马尔布兰吗?”

      加文伯爵摇头。

      噢,对不起,是四只马尔布兰家养的小狗狗而已。

      大家虽然都是狗,但其实狗也是要分等级的!

      马尔布兰这个姓氏的确是有份量的,不过——

      魔山拍马对冲,重剑猛地横扫,如利刃切开稻草,最前面的一骑兵被拦腰砍成两段,上半身飞了出去,下半身还稳稳的骑在马上。

      在对面的一片惊呼声中,魔山勒住战马,右手腕轻巧旋转,玩了个漂亮的剑花,重剑突然竖劈,把第二名骑士连人带马从中劈开,鲜血泼洒如雨,绚烂夺目。

      “好!”

      他身后的八十多名牲【创建和谐家园】发出‘轰然’的喝彩声!

      0103章 凶神恶杀

      没有和魔山正式交过手的人,都对魔山的重剑长度有误判。

      魔山的重剑长度加上他手臂的长度,是双手剑的两倍还多的长度。

      单手剑约一米,称为一手剑,单手使用。也称为格斗剑。最常使用的格斗剑长约七十厘米。单手剑如果超过一米,格斗中拔剑相比之下就肯定会慢,毕竟剑越长,需要拔剑出来的时间肯定越长,并且近身格斗中并不敏捷。

      双手剑约一米三十到一米五十,宽度是单手剑的一倍,重量在一倍以上。

      双手剑也称为长剑。

      重剑则是双手剑的宽度一倍,约一掌半宽,重量比双手剑的一倍还多,一米五,因为长度和重量,重剑一般是背在背上,剑柄从肩膀的侧边露出,而非挂在腰间的剑带上。

      重剑的重量惊人,必须靠双手才有足够的力量挥剑,更适合在地面作战,而不是骑马。

      马上能方便使用的剑是单手剑,技击技术非常好的才会使用双手剑。

      而魔山的重剑是比普通重剑还更重一倍以上的剑,宽度超过了两个成人手掌,是单手剑约十倍的重量,长度是双手剑和重剑中最长的,独一无二。加上他手臂的长度和单手挥舞的原因,攻击范围最少是单手剑的三倍以上的距离,是其他双手剑约一倍的距离。

      在和骑士使用单手剑或者双手剑的对攻中,这就有个攻击距离的掌控。

      不管骑士们使用的是适合马战的单手剑还是武艺高强使用的双手剑,只要和魔山对攻,他们在接近魔山的时候还不到攻击的距离,但却已经进入了魔山的重剑的攻击范围内。

      这就有个出其不意的效果。

      骑士们都有自己的习惯,长期步战训练或者是马战训练,跟对手练习的剑都是熟悉的剑距,但不管是哪一位骑士,都没有使用过魔山这样的超级重剑进行过对战训练。

      这在实战中就会产生距离上的误判。

      骑士以为还没有到攻击的距离上,但魔山的重剑却已经呼啸而来,不单快,还太过强大,无坚不摧。

      骑士对战,最残酷的,不过是一剑砍掉对方的脑袋。

      然而遇上了魔山这样的杀神,一剑,横砍,砍断的是半个身子。竖劈,剖开的不单单是人,还有马。

      这种神力,血腥,残忍和无可匹敌,不是身临其境,傲慢的骑士们都当做了笑话听,当做了传闻谈。

      毕竟西境的和平也已经十六年了。虽然贵族和贵族之间的小冲突不断,但魔山作恶的对象,一般都是在边境巡逻时候对付其他公爵的子民和骑士。真正和魔山对战过的西境骑士,很少。

      真正领教魔山战力的西境骑士,更少。

      并且魔山成就恶名也是在十六年前西境军攻陷君临城他【创建和谐家园】了伊莉亚·马泰尔王妃和摔死了王妃的小男婴。

      时间会冲淡人们心中的残酷记忆。

      从来不把魔山放在眼里的亚当·马尔布兰少年英雄,不管外界传闻魔山多么可怕和恐怖,他都傲然一笑。

      一来亚当从小跟在泰温公爵的身边,这种优越感给了他盲目的自信;二来魔山不管多么凶残,生活中都不曾和亚当·马尔布兰发生过冲突,也并无什么交集;三来,马尔布兰这个姓氏和兰尼斯特的姓氏可不是一般的关系,泰温公爵的母亲就姓马尔布兰。

      无所畏惧有时候往往代表着自己的无知。

      只不过眨眼间,魔山重剑就把马尔布兰家族的两名骑士给砍成了残尸,其惨烈血腥,闻所未闻。

      他不单先出手砍了亚当的坐骑,在对战中一剑,把一名悍勇的骑士连人带马都给砍成了两片。

      血雨和血腥气浓烈的在空气中飘扬而起,令人胃部翻腾。

      随后的两名骑士大惊失色,微微一犹豫间,魔山一踢马刺,马刺利刃刺进战马的身体,鲜血淋漓,令胯下战马疼痛难忍。

      战马立即前冲,魔山重剑斜挥,从一名骑士绝望的眼神中斜斜砍下,那名骑士已经做出闪避,但重剑的超长度加上魔山的速度和粗如树干的手臂的长度,魔山攻击覆盖的范围实在太广了,而且魔山是单手使用超级重剑,他的灵活性敏捷性一点不输给身躯更小的骑士。

      寒光一闪,重剑从骑士的左脖子处砍进去,斜斜剖开身子,从骑士的右边腰部砍出来。

      一个斜三角的身躯带着一颗绝望惊骇表情的脑袋飞了出去,而另一个狂喷鲜血的斜三角身躯因为马鞍和马镫的关系,还稳稳的坐在马背上。肚腹里面的大肠小肠流泻一地。

      所有的爵士和骑士,还有随从无不胆寒,个个脸色苍白,青紫,斗志全无。就连战马都连连吓得腿软,好几匹战马失蹄,把主人掀下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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