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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程宗扬一把拦住他,不由分说地把那隻酷似遥控器的物品抢过来,塞进背包。
“这个我要了。”
璞玉被祁远贴身收好,那些不值钱的鼠皮随便塞进行李。商队把所有的盐巴都留在芭蕉叶上,顶部抹平。雲苍峰又加了一串铜铢在上面,众人这才离开。
程宗扬紧紧捂住背包,脑中『乱』纷纷的,一时理不出头绪来。虽然看不出这件东西到底是什么物品,但它的形制、曲线、结构,握在手中的触感,无一不告诉程宗扬,这是一隻自己最熟悉不过的遥控器。问题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在自己之前,已经有人穿越到这个世界过?
程宗扬回过头。那个小小的村寨隐藏在群山间,周围都是莽莽大山,没有一条通往外界的道路。昨天他们开出的小路,只一夜时间,就被新长的藤蔓和蕨叶淹没。如果不是朱老头领着,谁也想不到这里还有人居住。
“老四,四凶煞是什么东西?”
祁远脸『色』微变,低声道:“当心,在南荒这可是禁忌,不敢『乱』说的。”他朝左右看了看,然後压低声音道:“四凶煞是南荒流传的四种恶鬼:炎煞、江煞、阴煞和虎煞。传说这四种凶煞在南荒山水间游『荡』,带来各种灾祸,平常人都避之不及。”
“那他们还扎了草结?”
“有些村子跟人结仇,被欺负得狠了,把整个村迁到山里,全村人都拜这些凶煞。那些草结用来是给凶煞指路的,指望它们帮自己复仇。这些村子的人怨气大,把外面的人都当了仇人。外人不知底细,进了村子,少有能活着出来的。”
祁远心有余悸地呼了口气,“咱们算是运气好。没沾惹到村里的人。”说着又不放心地去『摸』那块龙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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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上门女婿?
凝羽仍骑在马上。她伤势远比预料得严重,三天来仍没有多少起『色』。那天她与鬼王峒武士缠斗了一日一夜,虽未受伤,但真元几乎耗尽。当日西门庆留在她体内的阴寒之气,已经在她子宫内蛰伏良久。与程宗扬交/合时,这股阴寒之气已蠢蠢欲动,但因为程宗扬真阳太过浓郁,将它强行克制下来,未曾发作。她真元一弱,这股阴寒之气趁机肆虐,重创了凝羽的经络。
花苗新娘给凝羽留了几丸丹『药』,用来调理她受创的经脉,但凝羽丹田的气息仍是一片紊『乱』,即使再过十余日也未必能够运用自如。
凝羽回过头去,远远看到那老媪坐在那幢孤零零的石屋前,篮子放在手边的地上,那头光亮的长髪散在膝上,一手挽着,一手拿着那隻黄杨木梳慢慢梳理。
与凝羽目光一触,那老媪满是皱纹的脸庞慢慢笑了起来,嘴唇轻动着,仿佛在说着什么。
凝羽无由地感到一阵恶寒,整条脊骨都仿佛浸在冰冷的水中,忍不住娇躯发抖。
“怎么了?”程宗扬一把扶住摇摇欲坠的凝羽。
凝羽咬住发白的唇瓣,良久摇了摇头。
程宗扬鬆了口气,“你看你,还说能撑得住呢,差点就摔下来了。”
凝羽不敢回头再看,但身後叶媪那两道目光像冰刺一样,仿佛要穿透她的背脊。[]六朝云龙吟前传92
林间远远传来花苗人用树叶吹出的哨声。祁远扯了片叶子,用哨声回应。
“他们在林子里等。”祁远脸『色』发黄地苦笑道:“早知道我也不进村了。一晚上都没合眼。”
朱老头兴致不错,骑着他的瘦驴眉飞『色』舞地说道:“昨晚我可做了个好梦,梦到一个仙女从天上飞下来,死乞白赖要给老头我做老婆。仙女头髪那个长啊,味道那个香啊……我飞啊飞啊……”
吴战威砍开一片巨大的蕨叶,笑道:“你不会是梦到姓叶的老太婆了吧。”
朱老头“吭哧”几声,恼羞成怒地说道:“胡说!”
祁远道:“朱老头,你那会儿说人家儿女双全,子孙成群——那不是当面骂人家的吗?”
“咋是骂人呢?咋是骂人呢?”朱老头不高兴地嚷嚷道:“我说的不都是好话吗?”
“好话?”祁远嗤了一声,“人家无儿无女,老公也早死了,你还说她往後儿女双全,那不是找骂吗?”
朱老头悻悻然说道:“老公死了怎么着?难道不能再嫁?”
“成,你去跟她说去。”
朱老头“哼哼”两声,“说就说!俺走南闯北几十年,怕过什么!”说着他忽然两手抱住肚子,惨叫一声,“哎哟……我的亲娘哎……”
朱老头从驴背上滚下来,捂着肚子连滚带爬钻进蕨丛,片刻後“篷”的一声闷响,一股臭气弥漫着飘来。
“呸!呸!”吴战威等人笑骂道:“朱老头,要出恭你也不滚远点儿。”
朱老头在蕨丛里“哼哼叽叽”老半晌,才勉强提着裤子出来。他那张瘦脸颜『色』发青,一边走一边弯腰吃力地捧着肚子,哼哼道:“亲娘哎……这是吃着啥东西了?差点把肠子都拉出来……”
“该!”石刚道:“把一肚子的坏水都拉出来,你就消停了。”[]六朝云龙吟前传92
朱老头拿手指戳着石刚,“石头,你就学坏吧!我这么大岁数,还咒我,缺德不缺德啊……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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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走到花苗人的地方,朱老头就拉了五六次。最後一次从林子里出来,老头连腰都直不起来,眼窝也陷了下去,走路直打晃。
程宗扬道:“雲老哥,情形有些不对啊。”
雲苍峰拈鬚低笑一声,“这就对了。朱老头这会儿吃点苦头,总比糊糊涂涂送了命强。”
“是姓叶的老媪做的手脚?”祁远道:“万一朱老头拉肚子拉得走不动路,咱们陷在这大山里,可就麻烦了。”
雲苍峰摇了摇手,“不妨。那老媪若是动了杀心,他岂能活到此时?如今只是拉拉肚子,这朱老头已经是运气了。”
朱老头死狗一样趴在驴上,只剩下哼哼的力气。石刚把水囊递过去,“早上烧的热水,还温着呢,喝一口。”
朱老头哼哼道:“石头啊,我就知道你心好……这水大爷不喝了,给大爷拿点酒……”
石刚气不打一处来,“都这份儿上了还馋酒,泄死你拉倒!”
面前的蕨叶忽然“哗啦”一声,倒了下去,一个胸口刺着纹身,肩膀包着绷带的精壮汉子现出身来。
“卡瓦!”程宗扬叫道。
赶来接应的花苗汉子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山神庇佑,我们打了一头野猪,已经烧好在等你们。”
林中的空地上生起一堆篝火,上面架着一头比牛犊还大的野猪。武二郎赤膊立在火边,正拎着刀,两眼紧盯着火侯,将烤透的猪肉一片片切下来,挑在蕨叶上。
这厮在商队里属于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和花苗人在一起立马换了副嘴脸,殷勤得令人齿冷。程宗扬讽刺道:“二爷,勤快啊。”
武二郎嘿嘿笑了两声,对程宗扬的讽刺毫不在意,显然心情不坏。
程宗扬笑【创建和谐家园】道:“二爷这是给花苗当上门女婿了?往後不打算跟咱们一起走了吧?”
武二郎小心切下野猪後腿一块烤得金黄油亮的好肉,对跃跃欲试的阿夕道:“这是给族长的,别碰!”
阿夕哼了一声,又白了程宗扬一眼,嘟着嘴走开。
武二郎这才说道:“反正顺路,到了白夷族再说。”
“什么叫到了白夷族再说?”
武二郎不耐烦地说道:“反正误不了你的事。喂,再给我一个银铢。”
这些日子程宗扬大致了解到货币在这个世界的购买力。在南荒一枚银铢差不多能买一百斤稻米,或者够一个人一个月基本生活费用的开销。事实上南荒流通的大多是成串的铜铢,每串一千枚,称为一贯。由于银铢稀少,一枚银铢差不多能换一百一十枚铜铢,比内陆的折换率还高了百分之十。
程宗扬戒备地说道:“做什么?”
“少废话,给不给吧?”
“不给!”
见程宗扬态度坚决,武二郎软了下来,“大不了二爷多给你幹一个月。快点儿,二爷有急用。”
“急用个屁啊!这荒郊野外,你拿银铢往哪儿花?”
“你管我呢!有用就是有用,就一个!”
正说着,一个女子从林中出来。她身材颀长,细腰丰/『臀』,凤目红唇,容貌比鬓侧的鲜花还要艳丽。她披着一条崭新的丝绸,整匹缎子没有裁剪,绸端从肩头绕过,然後从背後横缠,裹住高耸的酥胸。再从腋下折了一弯,斜着从白滑的腰肢掠过,束在腰间。绸尾低垂掩在她修长的小腿中央。
那匹丝绸是纯白的颜『色』,上面绘一朵硕大的牡丹花,花枝金红交错,『色』彩艳丽夺目。这样的丝绸只能用来做外衣,丝绸质感强,又是白『色』,身材略差一些,皮肤稍暗一些,都难以穿出那种华美的效果。而花苗的女族长却把这丝绸当成亵衣,直接拿来贴身穿着。她身材出众,雪白的肌肤与丝绸华丽的光泽交相辉映,未经裁剪的绸缎随便往身上一披,就仿佛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样精美绝伦,衬着她雕塑一样艳丽的五官,更显得体态丰秾合度,雪肤花貌艳光四『射』。
程宗扬羡慕地悄声道:“武二,原来你拿了我的丝绸,是讨好族长来了。看不出你这家伙傻大黑粗的,竟然还有这种手段。好艳福啊,武二。”
武二郎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以为呢!”接着又虎起脸,“给个银铢!不给就抢了啊!”
“我就不明白了,这鬼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你要银铢幹嘛?”
说着程宗扬目光一闪,看到苏荔胸侧嵌着一枚亮晶晶的物体。那丝绸一角掖在她胸口,上次给武二郎的那枚银铢,这时就嵌在她胸侧丝绸交叠的地方。银铢中间打了个圆孔,被作成一枚钮扣,防止丝绸光滑的表面从胸前滑脱。
“哦!原来……”程宗扬竖起手指,一瞬间恍然大悟。
武二郎一把捂住程宗扬的嘴,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别说!”
武二这厮看起来生猛,心思可够活的。看到花苗人对丝绸的喜爱,这厮就动了心,从程宗扬手里敲了匹上好的丝绸,来讨好苏荔。苏荔果然爱不释手,地处荒郊,无处裁剪,她直接拿整匹丝绸作了衣物,大大方方就穿了出来。丝绸本身柔软光滑,即没有系带又没有扣眼,根本无法固定。武二好人做到底,把自己唯一一枚银铢拿出来,送给苏荔作钮扣。但银铢只有一枚,这会儿只系了丝绸上面一角,下面还没有系。也就是说,苏荔丝绸下面的身子都是光着的。这也难怪,对于生长在南荒的蛮夷来说,多半还没有【创建和谐家园】的概念。
程宗扬忍笑『摸』出一枚银铢,低声道:“武二,这扣子不会是你帮她系的吧?手可够巧的。”
武二郎一把抢过银铢,手一挥,把程宗扬扔了出去。好在程宗扬现在身手比当初来的时候敏捷了许多,落地晃了两步,总算没有当场出醜。
抢到银铢,武二郎立刻摇头摆尾地跑过去找苏荔。苏荔笑着接过银铢,两人一同走进树丛。
再出现时,苏荔下身的丝绸已经折成裙状,绸尾从裙内掖起。那枚银铢缀在她腰侧,上面打了孔,用细皮绳穿着。
程宗扬远远朝武二郎竖起拇指,又比了个不怀好意的手势。武二郎扬起脸,只当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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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南荒腹地
接下来一连几日,众人都在朱老头带领下跋山涉水。这一路都是没有人迹的荒野,即使雲苍峰这样的老江湖也没走过。除了前几天那个挂着四凶煞的村子,再没有遇到半个生人。
随着往南荒腹地的深入,身边的景物也在不住变化。连绵的山脉阻挡了『潮』暖气流的进入,蕨叶丛生的雨林渐渐被『裸』『露』的红土所代替,土地的贫瘠使植被渐渐稀少,不多的灌木也越来越矮,这里每一寸土地都仿佛从来没有人行走过,充满了洪荒气息。商队行走在寂寥的荒野中,身後只有一串零『乱』的脚印,仿佛他们是这片天地间唯一的行人。
朱老头拉了两天才止住,整个人像是丢了半条命。整天有气无力地趴在驴背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过一到吃饭的时候就精神抖擞。
“人是铁,饭是钢!”朱老头振振有辞地说:“我老人家活这么大岁数,靠的就是胃口好!甭管什么病,只要放开吃,都能降得住!小程子,这可是我老人家的不传秘方,你可记住了,千万别告诉旁人。”
“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丢不起那人。”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朱老头,这都是第五天了,咱们这会儿在什么鬼地方?我可打听过了,白夷族那地方山清水秀,这荒山野岭的,连耗子都没有,你别是领错路了吧?”
“你听谁说的?”朱老头嗤之以鼻,“白夷那地儿就是个大水池子,挨着个破山,什么山清水秀?那不扯的吗?”
程宗扬没打算跟他争辩,“问题是咱们离白夷族还有多远?你没见雲执事那么稳重的人,这两天都有些着急吗?”
朱老头大咧咧道:“他急不急的,关我屁事。”
程宗扬道:“恐怕还真关你老人家【创建和谐家园】的事。如果耽误了我们办事,雲执事一怒之下,往你主子那儿告一状。嘿嘿……”[]六朝云龙吟前传93
朱老头脸上变『色』,小心说道:“不能吧?雲执事可是个厚道人啊。”
程宗扬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放心吧。他厚道,我不厚道。向导的钱我还出了一半呢。一天二十个银铢,你怎么不去抢呢?”
朱老头苦着脸道:“我不就是想多走两天,多挣俩儿钱当棺材本吗?”
“这会儿说实话了?”程宗扬道:“我就看着你这老家伙不地道,带着我们在山里瞎转呢。一句话,明天到不白夷族,你的棺材本儿就可以省了。咱们直接刨个坑,把你一埋,要什么棺材。”
“要去白夷族还不简单?”朱老头突然间振作精神,紧跑几步蹿上驴背,扯开喉咙喊道:“快跑啊!过蛟了!”
众人沿着一条乾涸的山涧行走,脚边只有一股涓涓细流。朱老头突然来这一嗓子,大伙儿都是一惊。程宗扬正要开骂,却见清澈的溪水像混了泥沙一样,突然变得浑浊。紧接着,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上游的传来。
众人立刻反应过来,花苗人动作最迅速,四名汉子猿猴一样攀上河岸,将族人一一接应上来,戴着面纱的新娘裙子太长,不小心绊住,险些摔倒,被苏荔一把扶住。
白湖商馆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但一半都是走过南荒的,动作也不慢,祁远、吴战威、小魏分别拽着一名奴隶爬上了河岸,又拽住骡马的缰绳往岸上扯。雲氏商会的军士虽然训练有素,却没经历过山洪,突遇变故,他们都习惯『性』地望向易虎,等待首领的命令,动作反而落在了众人之後。
易虎迅速发出指令,易彪背起雲苍峰,手脚并用爬到河岸高处,接着军士牵着马蜂拥上岸。忙『乱』中,两名军士落在後面。那阵闷雷般的轰鸣越来越近,已经上岸的易虎喝道:“弃马!”一边跃了下去。
身在半空,易虎就展臂挥出背後的尖枪。一名军士扬手攀住枪杆,易虎腰身一拧,将他甩到岸上。这边易彪也跳了下来,河道里还有几匹骡马没来得及拉上来,他一把扯断马匹的背带,将货物甩到岸上,然後去扯另一名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