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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这么厉害?两人惊愕道。
我唏嘘道:你们以为呢?哦,对了,还有一点。因为女性属阴,很多阴气重的宝石不能佩戴,但是蜜蜡没事,蜜蜡温和,适用于所有人,而且有养颜之效。咱们国家的影星刘阿庆和赵阿芝,以及德国佬默阿尔,人家都是奔七的人了,却仍旧那么年轻,秘诀之中就是长期佩戴蜜蜡
我话刚说完,两个人开始将蜜蜡珠一把把往自己口袋里装。
喂喂,这是人家假和尚刘大进的,你们要是想要,咱们自己买!我连忙阻止道!
相公,你不会还想着把这珠子还给那个假和尚吧,他可是打伤了你啊!碧瑶气鼓鼓地说道。
我摇头道:这人啊,不能因为某一件事你就给他定性。我觉得这个假和尚倒还有点意思,虽然狡猾了点,但是心还算不坏,最多算是痴迷修为宝物而已。
回了屋,崔旗问道:师父,难道你今天真不去南条胡同吗?
我没开口,碧瑶便哼道:看来你这个徒弟还不如我了解他啊,这种事,他能不去?他之所以在两个捕头面前装的淡定,那是因为他料定这些人抓不住那女人,所以他打算自己单独行动。而且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不会带我,也不会带你,你就省省心吧,别想着没事去看热闹了!
这姑娘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没错,我就是要单独行动,避开那些警察。不过也不能说谁都不带,我得带上小姝,小姝现在正经八百的鬼修级别,半夜和我一同出去,可以幻化人形,也可以隐身,不会留下痕迹,还可以随时帮我探查情报。
1母珠,俗称三通或佛头,就是手串上用来系扣的那粒珠子,佛教加持的母珠一般会雕绘有佛像,在传统故事里,这枚珠子最为辟邪。
第五百三十五章 诈
闲坐一下午,好不容易等到了戌时,此时日消月出,华灯初上,我迫不及待带着小姝出了门。
将车留在了南条胡同外面的街区,毕竟彪子和二胖都认识我的车,若是让他们看见就不好了。
下了车,我和小姝步行前往。
此时天色晦暗,谁也不会在意地上的人有没有影子。小姝挎着我的胳膊,哼着调子,走的是春风得意花枝招展。
喂,丫头,你兴奋啥呢!我瞧见她这幅嘚瑟的样子不禁问道。
小姝朝我莞尔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在一年前的今年,我还在老城区那个破旧桥下的窟窿里避难呢,一年后的今天我却能堂而皇之在街上溜达,还挎着一个帅哥的胳膊。
就为这?你可真没出息!我轻笑道。
当然不仅仅为这啊!小姝认真说道:我高兴是因为鬼医哥哥你需要我。知道我为什么要不断精进吗?那是因为我虽然能力达不到你的程度,但是至少还能匹配做个助手,就是当你需要有人打下手的时候,我就能上啊!这样我就能有机会和你在一起了!就比如现在,我可以挎着你胳膊在人流中装一装情侣啊!
我看了看小姝,小丫头虽然如今已经身带冥气,可是说起话来一如当初般天真。犹记得当初,一罐可乐都能让她兴奋一晚上。
小姝,你现在是不是心里埋怨我很少有时间理你?
嗯这个嘛!小姝犹豫了一下道:小姝不埋怨,其实我明白,鬼医哥哥你的事情很多,你自己也有很多的麻烦。我很知足自己现在的状态,虽然不能投胎做人,可是至少我能保护自己,而且还陪在你身边啊。况且
况且什么?
小姝环了环我的胳膊,淡淡说道:况且我是个鬼啊,我还能有什么奢望?要是几十年后鬼医哥哥你百年了,转世去了,那小姝也就没存在的意义了,我就会自生自灭了
估计这丫头也是最近和崔旗看连续剧上瘾了,随便一句话怎么这么煽情啊,我突然觉得有点心酸,又想起了西厅水库里小姝那具孤独的尸体
南条胡同是云城有名的西餐厅汇聚地,夜里小资最多,此时成全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
小姝一身长裙,挎着我的胳膊,轻扭腰肢,在人群中穿过,不时引来一阵阵侧目。为了不被彪子他们现,我特意今天也打扮的时尚一点,米黄吉普夹克配卡其色休闲裤,还戴了一顶鸭舌帽,猛一看上去,还真像是一对未经世事的情侣。
鬼医哥哥,彪子在三点钟方向!走着走着,小姝突然开口道。
我偷瞄了一眼,果然,周围都是颇为眼熟的人,大概有七八个,散布在一家咖啡厅门口。
甭说,交易地点就在这了!
鬼医哥哥,这就进去吗?小姝问道。
我四下看了看,小声道:等一会,先看看周围的环境。
我拉着小姝将整个咖啡厅转了一圈,这店面一共有两个人,除了正门有彪子他们七八个人之外,还有一个小后门。门口站着一个烤红薯的,还有两个买小吃的,四个五汉子围着小吃摊抽烟低语。
我心中暗笑,在咖啡厅门口卖红薯臭豆腐,顾客还是几个糙老爷们,就是傻子也知道这是雷子。没有老史的带领,这伙哥们的办案能力真是直线下降。
我和小姝从后门进去,便看见咖啡坐上一对对青年男女在窃窃私语。上了二楼,便是一个个环岛形的半包间。迎面和一个胖胖的服务员撞了个对头,我一瞧,竟然是二胖,好在这小子根本没认出我来。
进了屋,我稍一打量,便看见一个油头粉面的中年人,怀里夹个破包,坐在一个角落里。这人口里嵌着一颗金牙,不时张望着,手指在咖啡杯上轻轻盘摸,有点像是鬼吹灯里的大金牙。看得出来,这人就是今晚上的掮客,联系买卖双方的人。
我领着小姝,走到一个靠窗僻静且光线最昏暗的地方。虽然一般人看不出小姝的端倪,但是若是碰见行里人,在光影里一眼就能现小姝的与众不同。小姝喜欢甜食,所以给她要了焦糖玛奇朵,我则点了一杯日式的烧炭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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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窗子朝外瞄了一眼,彪子也不住的在看时间。搞什么啊,难道说,这个掮客两方主顾竟然都不认识?
正当我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个金女郎走了过来,径直朝那掮客坐了过去。
这人虽然画着浓妆,可是看起来怎么有点熟悉?我多瞄了一急眼,心里一惊,不是别人,正是巩雅文。
娘的,自从上次她骗我在鬼医十九那夺走了宝剑稚川径路之后,还没露过面,没想到今天在这碰上了。她一出现,也就说明,那个从黑豹子手里抢走了七八件辽代明器的背后人出现了。因为当初老史缴获的香囊上有巩雅文的名号,所以之前我们已经判断出来了,夺走那些明器的人,一定和巩雅文有关。
姑娘,不好意思,我这约人了!大金牙看了看巩雅文身上连个包都没有,便客气地说道。
巩雅文也不吭声,掏出电话,给金牙掮客看了看手机屏幕上的字。
您就是叶先生?大金牙有些吃惊,嘀咕道:先前咱们通话,您可一直是男声。
巩雅文眉梢轻扬笑道:我是叶先生的助理。叶先生说了,只有见到买主,他才会出来!
啧啧,这怎么说了?大金牙为难的说道:叶先生这是不放心我啊,行里谁不知道我金五的名号,害怕我点了你们不成?
巩雅文妩媚一笑道:怎么会不相信金爷呢,只不过此物价值连城,不见到钱,叶先生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大金牙叹口气道:好吧,那我给买方打个电话。
电话里说了几声,大金牙便笑道:来了,买主已经上楼了!
我顿时有激动,放下咖啡杯,朝小姝道:一会咱们只管盯住那玉券的下落,其它事交给警察。
小姝意犹未尽吸了一口浓浓的香气,点点头道:鬼医哥哥你放心吧,我就不信还有谁能跑的过鬼影。
说着话,一个气喘吁吁的大胖子走了过来,而且径直奔大金牙走了过去。
怎么个意思?买主是个死胖子?不是那个狐狸精吗?
我多少有些失落,如此一来,此行的意义岂不是折扣了一半?
胖子大大咧咧坐下,咂了一口咖啡,装腔作势压低声音道:怎么着,你就是电话里的老金?东西呢?
这金牙掮客又是一愣,嘀咕道:今天是怎么了?电话里是男的的,来的是女人,电话里是女的的,来的却是个男人。
一听这话,我马上又觉察到了希望,合着双方互相派出了一个探子。
大金牙朝巩雅文一笑道:小妹妹,这回买主到了,你们是不是该出货了?话说好了,我抽的那百分之八可得现金。
好说!巩雅文哼声一笑,招了招手,这时候竟然从卫生间里走出一个男人,手里提着一个黄布包裹。
我不由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想到先去厕所看看啊。
来人气宇轩昂,面容俊秀,手里握着一瓶青花瓷酒瓶,我登时差点叫出来,这不就是那个叫做叶殇的少年吗?当初在冯营村我和老史救那群孩子的时候,他曾经帮助过我们啊,难道他就是巩雅文的男友,也就是那个抢走辽代明器的人?
东西在我这,让你的老板现身吧!叶殇将黄布口袋举了举,朝胖子笑了一声砸了口酒。
大金牙看着胖子道:怎么?你不是买主?那你的主子呢?
那胖子挠了挠头,有些局促不安,小声道:那女的就让我坐这说一句话,没告诉我后边咋演啊,那个啥,我任务完成了,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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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两人马上意识到了危险,朝那大金牙骂道:好你个混账东西,你是吃雷子饭的
大金牙一瞧,买主没到,事情却败露了,啪的一声,砸了咖啡杯大叫道:醒了,快上手吧
说时迟,那时快,厨房里楼梯间呼啦一下子冲上来了十多个人。
巩雅文和叶殇四下一瞧,已经没有出路,忽然两人牵手,啪的一脚踢碎了玻璃,从二楼阴面直接跳了下去
不过,就在两人纵身的一刹那,玻璃窗上一个女人如天外飞仙一般降了下来,一把便将叶殇手里的包夺走了
第五百三十六章昆仑狐
这女人一身赤红的长裙,单手在玻璃上滑动,竟然犹如挽着缆绳一般,可是她手中分明空空如也。也就是说,她其实身体几乎无所依托,完全就是靠着手掌上那一点摩擦力,就飞纵自如。
除了那个艳丽的有些令人吃惊的狐狸精,还能是谁。
叶殇也没想到自己的东西会这样被夺走,他朝着巩雅文说了一句什么,忽然朝上一伸手,袖管里飞出一根鞭子,缠住了广告牌子上的一根凸起来螺丝,整个人像是蜘蛛人一样竟然极攀援着追了上去!
小姝,咱们也行动吧,你只管跟着那狐女,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现身,她的手段我清楚,远在你之上!我朝小姝嘱咐一声,探身出窗子,飞身一纵,踏上了广告牌。
俯身瞧了一眼,巩雅文正好落了地,彪子一众马上围了上来。
往哪走?你被捕了!彪子提着枪,一摆手,两个警察就要上手抓人。
巩雅文丝毫不惧,微微一笑,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来。这把剑又细又长,自身带着一缕清辉,掌间一动,剑刃贴着三人面额削了下去,就看见好似一道光闪过,两个警察手里的手铐落地一半,彪子手中的枪口竟然也被削去了一半
只听说过削铁如泥,却从没见过,今天总算是一睹稚川径路的芳容了。难怪巩雅文会冒险三番五次去诡异十九那盗宝,也难怪方静斋这个老腊肉会败在修为平平的巩雅文手中。这把剑可特娘的真是个宝贝,老子就缺一把这样的利刃!虽然鬼医刀虐菜还可以,但是一旦碰见十八修罗那种冥间高手,我连召唤都召唤不出来。
彪子一众人早就看傻了,他们清楚,这女人是给他们留下了活口,否则刚才完全能在一瞬间要了他们的命。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巩雅文在腰间将宝剑一缠,大摇大摆消失在了人群里!
再说我的头上,那红衣女人在垂直的玻璃面上轻松翻上了三楼顶。叶殇凭着一根软鞭,和自己的臂力也迅追了上去,不过度要慢了许多!
我待两个人都上了楼,才微微运气,纵身翻了上去。
红衣女子轻盈的如同一只红蝴蝶,几乎是在翩翩起舞,眨眼之间已经连续越过了两家店面的楼顶。
叶殇追的吃紧,忽然扬起手,朝着自己的青花瓷酒壶吹了一口气,狠狠朝着红衣女砸了过去。
我心生奇怪,怎么个意思?气坏了拿自己酒壶撒气?
谁知道那酒壶啪的一声落了地,轰的一下在女人周身燃起了大火。
这倒是让我有些吃惊,虽然第一次见到叶殇的时候就知道他行事诡异,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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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眼神犀利如刀,带着一股子王者霸气。
你朝我放火?
叶殇站住身,手里啪啪抽着鞭子道:看来今天碰上茬子了,你不是人?竟然不怕我的火!
女人嘴角升起一丝戾气,翻身朝叶殇走了过来,一边掸着黏在裙摆上的黑雾,一边淡淡道:你这也叫火?不过,虽然伤不到我,可你的行为让我很厌恶。这世间就不该有火。记住了,我手里的东西本来就归我,不是你这种人该拿的。不要再跟着来,否则你死定了!
女人似乎压根就没把叶殇放在眼里,说完朝着火焰一摆手,瞬间黄的火苗消散,屋顶上结了一层白霜。
我的天啊,这女人的修为已然是到了妖修的臻化境界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口能出火,亦能成冰啊!
叶殇吞了一块口香糖,轻轻咀嚼着,脸上升起一丝被羞辱的愠怒:我不管你是什么修为,抢我东西就是不成。
他说着,突然从红衣女背后狠狠此将鞭子抽了过去。
这小子当初可是和我说过,他不善长打斗,今天竟然敢和这母狐狸硬磕,难道说他上次留了本事不成?
叶殇的鞭子带着风声飞了过去,那红衣女头都不回,突然一闪身,纵出去三四米远,就听啪的一声,鞭稍在将水泥屋顶抽出一条深深的纶子!
红衣女凛然回身,突然一伸手,就感觉顿时大风四起。
我心里明白,这就是修为的绝对优势,就像我利用冥修可以从别人那取东西如探囊取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