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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布庄不是一家店,东家在京城,锦绣在大庆一共有几十家店,属于宋世书一辈子都无法仰望的大世家。
每一个季度京城都会来人对账,他当初进了锦绣布庄当学徒,就是原来的账房先生在提点他,等于是他的师父。
不过师父后来被东家调到了其他地方,因为他勤苦好学,算账也仔细没出过错,加上是长河县本地人,知根底比较靠谱,就被东家破例提到了账房先生。
他在锦绣布庄做了八年的账房先生没有出过一丝错漏,偶尔还是能出去走一下,让学徒一个人撑店面。
因为买了这么多东西,走路回去不方便,宋世书就雇了一辆小牛车,叔侄两人,一个慢慢讲故事,一个细细听着,两个人路上,有说有笑的慢吞吞的回家。
牛车远远的驶进宋家村,现在正是宋家人出门做活的时候,一看这牛车进村,上面还是他们熟悉的宋世书和宋甜甜,又见牛车上的肥肉和猪脚,一个个眼睛都亮了。
冯婆子盯着那些猪肉眼睛都直发直,粗大的嗓门就扯开了,“哟,我说老根家二小子啊,你这是从哪里发财了啊,买这么多肉。”
第29章 老妖婆
宋世书一见冯婆子就收了笑脸,这个冯婆子几乎是宋家村里最讨厌的人。
人人见了她都怕,她是个长嘴巴子,说闲话是她特色,脸皮厚,爱占小便宜,还喜欢偷鸡摸狗,品性差,谁见了都绕道走,更怕被缠上。
宋世书没有想到刚进村就遇见冯婆子,看看牛车上的肉,有点担心。
宋甜甜也贼讨厌冯婆子,小脸都绷紧起来。
冯婆子本来就是厚脸皮的人,宋世书不理,依然蹭上脸,目光盯着猪肉,又斜眼看看宋世书,“啧啧啧,我说老根二小子啊,你这是发财了,看不起自家村里人了。”
冯婆子嘴坏,如果宋世书再不理她,转眼宋世书在宋家村就会多一条不敬长辈的坏名声。
虽然冯婆子大家都讨厌,可是人心的阴暗,一人成行,三人成虎,总有人会见不得他们宋家好。
宋世书忍着心里的反胃,淡淡一笑,“哪里的事,这不是在县里忙活了半天,累坏了么。”
“见怪啥,你们都是像我那个臭小子一样看着长大的。”冯婆子眼神还盯着猪肉,越走越近,手已经快要摸到了肥肉上,一脸谄媚的笑意,“我这身子骨年纪越大越是不行了,我家那小子在外面做生意,忙的很,老根二小子,你看看这猪肉能不能借我......”
说着,冯婆子的手就要去拿一块猪肉。
“啪!”
宋甜甜绷着小脸狠狠抽了一下冯婆子的手,脸上却笑眯眯,“冯婆婆,这猪肉是我二叔的东家赏给我二叔的,我们家这么多娃娃呢,这么多肚子都等着呢,冯婆婆,你作为长辈,总不会和我们这些娃娃抢吃的吧?”
宋甜甜当然不会说自己赚钱买的肉,就冯婆子这嘴巴要是知道是赚钱买的肉,只怕整个宋家村都会知道,到时候,那葛根就不是他们宋家在挖了,而是整个宋家村的人都要挖。
冯婆婆摸了摸被拍掉的手,暗骂自己为什么缩手,眼珠子转了转,说话尖锐起来,“哎哟,你这女娃娃,年纪小小,嘴皮子倒是利落,老宋家也不教教你,你个女娃娃......”
“冯婆!”宋世书一向平和的双眼猛然阴暗了下来,声音低沉,“我们家甜甜我们会教,用不着冯婆在这里操心,况且冯婆,你不是总说强子哥在县里赚大钱吗?我们啊都是穷苦人家,这点肉都是值钱东西,强子哥是做大生意的人,他会买肉回家孝敬你的,车夫,走了。”
说完,宋世书对着车夫使了个眼色,车夫哪能不知,立即赶着牛车往宋家方向回去了。
宋家的人都舍不得教训宋甜甜,一个老妖婆居然敢对他们家的宝贝指手画脚,若不是这个冯婆子比他大一辈,宋世书都要挥手【创建和谐家园】了。
甜甜是她能说的嘛!
她配嘛!
老妖婆!
宋世书脸上冷肃。
冯婆子看着牛车走远,远远的还挥着手叫着,“哎,你们别走啊,那肉给我闻闻也好啊!......”
可是牛车速度快,冯婆子年纪又大,根本追不上。
第30章 会做饭
宋甜甜回头看了一眼,见冯婆子没在后面追,轻轻吁了一口气,“还好没追上来,这个冯婆婆太可怕了。”
宋世书冷肃的脸,看着宋甜甜一脸劫后余生的样子,哑然失笑,“怕你的肉被冯婆子拿走?”
“那可不是。”宋甜甜摸着自己的胸口,“这冯婆婆据说还偷东西呢,这样厚脸皮的长辈拿小辈的东西,拿了我们也不能怎么样。”
年纪大了,也就骂骂几句,冯婆子这么厚脸皮,根本无可奈何。
宋世书笑了一下,“你当你二叔是空气啊。”
治冯婆子这种人就是要黑脸,不用给她脸。
宋甜甜咧嘴一笑,“我们二叔最厉害了。”
因为二叔读过几年书,又是在县里当账房先生,在宋家村也算是有点头脸的人,里正也会给几分脸面,所以一个小小的冯婆子,二叔还是不放在眼里的。
“快到家了。”宋世书道。
车夫已经按照宋世书指的方向驶到了自家门口。
给车夫付了钱,宋世书和宋甜甜拎着大包小包回家了。
这个时候已经中午过去,差不多是未时末的时间,家里空无一人,想必都去了后山挖葛根了。
宋世书和宋甜甜把东西都放到了厨房,就看见厨房柴火堆旁边,放了几十根葛根,有几根比昨天的都粗多了,又大又高又粗,看样子应该是有十几年份的,就这样的葛根,卖的价钱应该比今天卖的高。
宋甜甜看的杏眼发亮,看样子今天上午阿爷他们挖葛根成果不错。
“二叔,我们要不炖肉吧。”宋甜甜看着肉都是垂涎,“刚好,等阿爷他们回来能吃。”
秋天季节落日早,再过一个时辰,阿爷他们差不多该回家了。
“行!”宋世书点点头,十分赞同。
这炖猪脚就要半个时辰时间,得炖烂了才好吃,这时间是差不多该做饭了。
“二叔,你会做饭吗?”宋甜甜虽然说做饭,可是她才五岁,小胳膊小腿的,够都够不着灶台。
宋世书笑了起来,“你二叔我当然会做饭了。”
他早年年幼的时候在布庄当学徒,除了要打理好店铺,还要伺候好师傅,这做饭洗衣样样都得来。
宋甜甜一听,眼睛立即就亮了,“那我们先炖猪脚,再做红烧肉。”
宋世书笑着点头,很是宠溺,“都依你!”
不过他得先把肥肉的猪油熬出来。
买的肉片足足十斤,宋世书留下二斤左右肥肉烧红烧肉,其他的肥肉都给它剃了下来,熬成猪油。
然后其他的排骨,肉,宋世书把它先留下来,没有立即烧,放到了院子水井下面冷藏,相当于冰镇,明天后天再吃,坏不了。
宋世书说干就干,把袖子卷了上去,就利落的开始做起来。
宋甜甜看着宋世书一个大男人拿起菜刀十分娴熟的样子,莫名的觉得二叔有点帅。
古代的男人基本没人会下厨,封建男权的国度,男人都是不做家务事的,尤其是农村,会做家务的男人简直就是稀世珍宝。
还有二叔这护短的性子,她二婶真有福气,在古代庄稼户里能嫁到这样的男人,大概是花光了八辈子的运气吧。
第31章 炖猪脚
宋世书开始做饭,宋甜甜就帮着烧火。
很快,热了锅子,没一会,香香的猪油就熬了出来,油渣子一点一点被捞出来,冒着油香,格外诱惑人,馋的宋甜甜杏眼都要看直了眼。
宋世书看的都要发笑,“等凉了再吃,现在吃上火。”
宋甜甜用力的点点头,等凉了差不多了,宋甜甜连忙拿了一块放进嘴里。
松松脆脆,油香满溢在嘴里。
幸福的不得了!
宋甜甜吃着美味的油渣子都忍不住眯起了眼。
宋世书笑着看宋甜甜吃,这边已经在剁猪脚,要开始炖猪脚了。
满满的一大盘的油渣子,转眼就被宋甜甜消灭了五分之一。
幸好宋甜甜买的够多,心里想着给家里人留一点,若不然她真想一个人全干完这些油渣子。
吃完了油渣子,再看自家二叔,刚切好猪脚,似乎就要放油开始烧了。
宋甜甜连忙道,“二叔,这猪脚要直接烧吗?”
“怎么了。”宋世书要放油的动作顿了一顿,不解,“猪脚不都是这么烧的吗?”
“二叔,要不然先把猪脚放在热水里焯一下,去去腥味。”宋甜甜道。
“焯一下去腥味?”宋世书目光有一些费解。
猪脚还有这种烧法吗?
宋甜甜知道在古代农户家里,因为文化见识有限,因为信息传播又十分落后,很多菜肴做法都只是放点油和盐烧一下就好了。
肉的做法也是各种落后,也和调料不多有点关系。
主要还是信息科技发达不如前世,菜肴的研究,对食物的开发也是最落后的时代。
吃个肉,也是吃香馋个肉味,想要真正的美味还远远达不到后世的留恋齿香的那种。
这个时代农户家里食物的美味和后世还是相差甚远的。
“嗯,二叔,放点姜先焯一下,再放油烧。”宋甜甜坚持道,“腥味去掉一些,味道一定会更好。”
可惜这里没有大蒜,有大蒜去腥味就更好。
烧的时候放点大蒜,味道也会浓香浓郁起来。
如果能找到大蒜就好了。
也不知道
宋世书想了想,还是按照宋甜甜的要求,放了生姜先焯一下猪脚。
焯好猪脚,宋世书往锅里倒上菜籽油,菜籽油开始冒热气,猪脚直接往锅里一倒,“滋滋......”油花溅起来,宋世书立即开始翻炒起来。
加盐,放茱萸,炒到差不多的时候,倒上一锅水,就开始炖。
这个古代还没有辣椒,食物增加的辣度都是茱萸。
宋甜甜想了想昨天晚上阿奶杨氏泡在木盘里的黄豆,这是杨氏想用来做豆芽吃的。
宋甜甜捏了捏木盘里的黄豆,已经泡发了,连忙把黄豆捞出来,对着宋世书道,“二叔,我们把黄豆放进去炖。”
猪脚炖黄豆,这吃法倒是新鲜。
黄豆现在用来做豆腐的多,黄豆还是冬天蔬菜粮食之一,用来炖肉在宋家还是第一次呢。
即使宋世书在县里见过一些人吃猪脚,也没见过用黄豆来炖的。
宋世书想了想,也没有说黄豆不能炖猪脚,就倒了一大把黄豆进锅。
第32章 好吃
锅里很快就滚滚热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