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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怀里的娇躯微微一颤,感觉到了什么,轻轻推离了秦越。
杜鹃的泪光已经止住,只是眼眶还有些泛红,略微沙哑的嗓音带着某种开心又幽怨的味道:“你刚才吓死我了,原来是装的。”
呃
秦越歪了歪嘴,说他装的就装的吧,总不能跟这傻妞解释灵枢真气的事情。
其实刚才差一点儿就真的栽了,那针【创建和谐家园】的效力还真是有点猛,就连秦越身体特殊的抗药性也没有产生太大的作用。
秦越从小修炼灵枢真经,最重要的其实不是心法,那些心法他早就已经烂熟于心。
要让身体里具备那种超乎寻常的真气,除了一方面必须时时不可懈怠,坚持修炼内功,冲破身体数之不尽的关窍之外,还有真正重要的外功修炼。
对于灵枢真经来说,外功就是淬体。
小时候太爷爷经常使用他的灵枢真气给秦越淬体,不过秦越十来岁之后太爷爷的功力就已经对他产生不了多大的作用。此后就只能在各种珍贵药材的帮助下,靠身体自行补气。
像什么人参,首乌啊,灵芝啊太爷爷当初恨不得给他当饭吃,众所周知年份越老这些药材是最好的,甚至老母鸡,老鸭汤也算是有些微效果的。秦越上回强行吃了岑清泉那老头珍藏多年的半根千年老人参,就感觉体内灵枢真气大大进步,几乎已经逼近了灵枢真气三重的关窍了。
只可惜千年人参估计整个华夏也没有几根,岑清泉号称华夏第一神医,那半根老人参都只是他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可惜,另外半根早上百年就被人嚼了,否则秦越几乎可以肯定自己已经突破了三重境界了。
除了这些之外,太爷爷作为一个乡村土医生,家里一大堆蝎子毒,蛇毒,甚至虎鞭鹿茸,断肠草之类的,只要是药效猛的,一下子要不了秦越小命的,都被配成过各种药剂给秦越灌过。
要不是那么多年下来,秦越感觉自己身体确实远远超越常人,而且平常的什么流行感冒病毒对他根本无效,小时候他一直怀疑那老家伙根本不是自己的亲太爷爷,搞不好是垃圾堆把他捡回来的。
而秦越中了麻醉,没有立即昏死过去,而是迅速运转灵枢真气,守护住那一丝清明的意识,再在短时间之内恢复过来靠的就是身体这种特殊的抗药性。
只是一般的毒素,秦越都可以扛得住,那麻药几乎一下子就让他麻痹了,下手还倒真有点狠的。
秦越有些不爽地横了昏死的刀疤脸一眼,这会儿还有些后悔刚才下手太干净,正在考虑要不要把他弄醒痛打一顿再说。突然,他眼眶一跳,大大意外。
“我靠,这家伙”
“嗯?”
杜鹃看到秦越这吃惊的表情,也狐疑地看向刀疤脸,一脸害怕又小心的表情,从狐疑变成思索。
“这个人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秦越侧目:“鹃姐,这个人你啥时候见过。”
“有点记不清了。”杜鹃很习惯性地随手一勾睡衣肩带,昏暗中秦越也没看清里面穿了没穿。
杜鹃微微清了清嗓子,侧转了过去。可不转还好,一转过去,侧面顿时露出了高高的耸峙的山峰,秦越微微失神。
忽然杜鹃“哦”地捂住嘴巴:“我在电视上见过这个人,他他好像是个逃犯。”
“越狱犯!”
秦越点点头。
其实这个刀疤脸的事情也没有过去多久,当时闹得动静还不小,只是秦越并不是在电视上看到这个家伙的。那时候他还在学校,大概也就几个月前,有一天跟岑清泉在紫云山军区医院有点事情,就碰到有几个警察模样送一名浑身是血的同事过来抢救。
因为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而且秦越一眼就看出那名伤者失血过多,非常危险,没有过多解释,立刻就出手帮助止血,配合了一下抢救。后来一番交流才知道,原来受伤的那位警察是巡警,因为例行检查碰到一个逃犯流窜到这里,刺伤了他并趁机逃脱。
而当时那个逃犯就是刀疤脸。
之前秦越倒也没有在意,现在细细一看就彻底记起来了。
“既然如此,那就好办多了。”
秦越瞟了瞟停在一边的摩托车,微微一笑,接着到车里几个昏死的身上掏出一部手机。
“喂,110吗?我这里是328国道,靠近城郊物流中心这里,有一起车祸,你们快过来看看吧。”
“对,对。挺严重的,一车上好几个人都不行了,你们快点吧。”
说完,秦越把手机一扔,就朝摩托车走去。
摩托车的钥匙还挂在上面,车子腾腾地就发动起来。
“秦越,你这是要做什么?”
“不做什么,来,跟我回去睡觉吧。”
呃
杜鹃莫名面颊一红。
第二十四章 预防感冒
嘎吱。
车子一个刹车停住,杜鹃反应不及,直接撞到了秦越后背。
秦越诡异一笑,刚才路上杜鹃都很小心翼翼地抓着车座的把手,避免过于靠近,这下子终于没有反应过来。
可就在得意的瞬间,秦越忽然发现哪里不对。
不小心扑到他背上的那一团软糯怎么好像粘住了,丝毫没有撤退的意思呢?
秦越心跳也不禁加快,感觉到了什么。
“鹃姐,到家啦。”
“秦越。这件事就不用管了吗?”
杜鹃轻轻问着,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经过这么多事情,她本能地选择相信秦越。秦越看似寻常的脊背,却有种难以想象的挺拔。这种超凡的气概,仿佛巨浪一般不断冲击着杜鹃的内心。
刚才在路上秦越也已经跟她说过了,那个刀疤脸是逃犯,而且是犯下了重罪,逃窜之中居然还涉嫌袭击哨兵,这就不是一般的严重。华夏根本不可能容得下这样的穷凶极恶之徒。
然而那个家伙却出现在那帮混混的车上,那帮混混又是周家的马仔,这件事情调查起来牵涉就广了。怪只怪周聪还是太低估他的对手,而且胆子又太大,无法无天,关键脑子还不行。
“没问题的,要相信警察叔叔。”
秦越微微一笑,就算周家在海陵市手眼通天,可是一个重刑逃犯跟他们家扯上了关系,也不是一桩小麻烦了。如果这都不足以给周聪震慑,那恐怕秦越就要上点真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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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时候,杜鹃打了个喷嚏,秦越后背顿时跟中弹了一般,往前一个踉跄。刚才杜鹃打喷嚏的时候,后背那股浩然荡漾,瞬间有一股不可阻挡的感觉。
秦越赶紧提起一股灵枢真气,然后跳下了摩托。
“怎么了,看你是着凉了吧?”
现在已经算是到了半夜了,刚才杜鹃被绑架的时候,见到秦越昏迷,浑身紧张出了不少虚汗,真丝的睡衣都紧紧贴在身上。又坐在摩托车后座,被午夜凉风一刮,现在肯定是要感冒了。
杜鹃揉了揉鼻子。
秦越不禁歪了歪嘴,其实杜鹃虽然那一对硕大极为傲人,但是身材却是很娇小的,而且面庞其实还有一股童颜的感觉,只是长期经过生活的磨炼,自然而然附上了一些成熟的味道。
再加上平时杜鹃打扮都很粗糙,不施脂粉不说,还刻意穿着一些松松垮垮的衣服,让自己更加接近一个村妇的角色。可这一刻,杜鹃仿佛被一股不存在的装饰点染,变得有些不同。
一个比他还大几岁的小姐姐,居然显露出几分笨拙可爱。
之前还以为杜鹃是个有夫之妇,原来她的老公早就死了,其实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单身女人,想到这个更是有一种奇妙的复杂感受。
灵枢真气持续灌顶的清凉,让秦越淡淡说道:“快回去洗个热水澡吧。”
杜鹃只是幽怨地看了秦越一眼,并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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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杜鹃眉头一颤,幽暗中耳根微微发烫,犹豫了一下才说:“还是你来我楼上吧。”
“也行啊,都可以。”
说完,杜鹃就下了摩托,小步轻快地跑入楼道,看到杜鹃那慌里慌张的样子,秦越忽然反应出了什么,心跳砰地一下加剧。
我靠,鹃姐刚才那是啥意思,她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摇摇头,秦越把摩托车锁好。
这摩托车还是很霸道的,价格估计不比一辆小轿车差多少。本来是刀疤脸骑过来的,现在刀疤脸这辈子是别想用了,而周聪那个家伙估计也没有空理会这辆摩托车了吧。
况且,这车子连牌照都没有上,等于是崭新的。周家就算派人来要,不认账就行。管他的,三番几次过来太岁头上动土,抢你一辆摩托车又如何?
就是白拿,不服还要打你。
这小区里面住的人也不多,尤其秦越跟杜鹃住的这栋,好像都没几个人。连续几次小流氓来找茬连个开窗户看热闹的都没,边上也基本上没停车,不怕刮擦。
秦越拍拍【创建和谐家园】也直接回家了。
今天称得上风波连连,再加上那一针麻醉实在有些够呛,现在灵枢真气的运转都有些乏力,他是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回家了冲了遍热水澡。
擦着脑袋出来看到饭桌上还有没收拾完的晚饭,顿时肚子咕咕叫唤,二话不说铲了一大碗饭,就着冷菜就扒拉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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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肚子倒不是特别饿,追求的就是那种饱足感。
这会儿说早不早,说晚也不算太晚,其实才只有晚上七八点钟而已,正是一天之中电视台收视率最好的时候。原本秦越该是好好打坐,修养一下灵枢真气了,可听着楼上微微的哗啦啦声,知道杜鹃正在楼上洗澡。
毕竟是女人,秦越比她还晚一步上楼,现在不光洗完了澡,还吃了一大碗饭,她还在那里哗啦啦地。
就在这时,楼上的声音嘎然而止。
秦越后脑一热,有种感觉,仿佛隔着楼板杜鹃发现自己在听她洗澡似的,现在故意关掉。可是还没来得及多想,手机倒呜呜叫唤起来。
“秦越,我好了,你上来吧。”
呃
秦越咽了口吐沫,手机中的声音仿佛还带着热切的鼻息,这楼上水声刚停,鹃姐衣服换这么快吗?应该不会吧。
这么说
“呸!”秦越怒呸了自己一声,灵枢真气火速冲刷,脑袋又清楚下来。
“秦越,你”
“不不不,鹃姐你别误会,刚才一只蚊子飞进我嘴里了,我把它呸出去。”
听到秦越这番解释,杜鹃咯咯一笑了之。
到楼上敲了敲门,杜鹃出现在眼前。
呃
杜鹃换上了一身新的真丝睡衣,衣料贴合在身上,似乎还画了浅浅妆容,走起步来居然有点烟视媚行的味道。身上还散发出一阵淡淡的香水味道,秦越看到这样的杜鹃还真有些不太习惯,可却不得不承认,杜鹃真的是个美人胚子,平时只是不打扮,真打扮一下起码不比郑兰儿差多少。
相反,杜鹃明明年纪还大一点点,却居然比郑兰儿还多了一分羞怯清纯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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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歪了歪嘴,身体的灵枢真气原本就有些乏力,可是杜鹃这个样子,他要是不使用灵枢真气清扫灵台,搞不好会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不合适的事情。
说着秦越掏出了那叠金针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