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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大人,我把她带回来了。”
“好!明天你一个人把她带给我们的研究家少校,他想活体解剖,看看这个女孩究竟怎么回事。”
“那这个女孩……”
“死了就死了,谁会在意呢,这件事别给别人说,事后他会给你不菲的报酬。”
“好!好!”
军官不忍心,想要放走这个年龄尚幼的女孩,但是疯狂的研究家提前来找这个女孩了。年老的研究家像是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他仔细观察笼子里的女孩,狰狞的面孔像是要饱餐一顿的鳄鱼。
白手套或许是女孩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因为这个丧心病狂的男人,用白手套触碰她身体的每一处,在铁笼里,女孩像是一个被人玩弄的宠物。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过这种病情,快!带走,今天我就要活体解剖。”
“她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于心不忍的士兵问。
“中士,你是在抗拒我的命令吗?我让你把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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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
白晃晃的刀在女孩眼中不断移动,因害怕,她的小脸有些涨红。
“叔叔,你要干什么?不要伤害我。”
“小丫头,可不是叔叔要伤害你,只是你得了怪病,我需要帮你治病。”
短刀片在她胸膛上轻轻划开一道口子,女孩扯破嗓子大叫,被固定的她动弹不得。眼中白晃晃的光变的迷幻,撕心裂肺的声音中夹杂着哭泣。这个疯子无动于衷,似乎还很满意,他舔了舔嘴唇,似乎在欣赏戏剧。
“看来感觉神经很正常,要是我研究出一个新病种,就可以成为中校了。”
“畜生!”
叼着一根烟,从黑暗中蹿出来的青年男人一脚把这个持刀的疯子踢开,然后给被吓晕的女孩止血,处理两厘米长的伤口。
“我劝你别来干扰我,不然我会一箭射穿你的狗头,你个畜生,连孩子都不放过。”
“你是谁?你这个齐国的庶民,告诉我你的名字,我让你碎尸万段。敢踹我?我可是迈德·桑提斯,是少校,你知道吗?啊?”
桑提斯大骂,举止不雅的他不知道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政府军也就你这德行了。”
抽烟的青年人清秀帅气,脸上还没有皱纹,他不妄热血,一脚踢开朝着自己扑过来的桑提斯,桑提斯猪叫般的叫士兵过来,很快,拉响警报的实验室就被五十个人包围了。
“长官,这个人叫斯莫克,是反政府军中的一员。”
“反政府军?”
桑提斯看着将女孩绑在身上的斯莫克,大笑道:
“看来这下我升官的几率又变高了。”
斯莫克闪现到一百米外,将手中的烟头朝着桑提斯的眼睛按了下去。手臂上的巨力让桑提斯狠狠的摔在地上,捂着眼睛四处打滚的他疼的像是一个在油锅里翻腾的鲤鱼,身边的士兵一哄而上。斯莫克左手拿着折叠棍,展开不到一米的铁棍只有指头般纤细,远远看去,像是一根教鞭。
“去那边了!”
“快拦住他!”
“放箭,放箭!”
桑提斯一把将身边扶他的士兵推开。
“滚开!”
拿起弩箭,他用未瞎的眼睛瞄准,同时大吼:
“今天要是不把他们抓住,我让你们全部玩完!【创建和谐家园】!”
斯莫克凭借细铁棍将冲上来的政府军士兵头骨敲碎,背着孩子杀出了一条出路。杀出重围的时候他浑身是伤,孩子却安然无恙。女孩醒来,满脸惊慌,看得人心里难受。
“怎么了,李琦?”
头发梳了一个长尾辫,面色粉红,像是一颗熟透的水蜜桃。佳科斯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李琦惊奇的回神,可爱的像只毛茸茸的小白兔。
“没事,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别伤心,还有我呢!”
“嗯!”
抿着小嘴,李琦笑了一下。
“最近你精神不好,一会吃完饭,我去给你买些凝神的菊花人参茶,听说这种茶可以提神醒脑,改善睡眠,还能缓解气虚体质者疲乏不适。”
“你也可以多喝这个茶!”
“啊?我精神挺不错的!”
佳科斯抖了抖肩,正装下的肌肉很是结实。
“菊花人参茶可以补肾!”
用很轻的声音说完,李琦嗤嗤的笑了,相比之下,佳科斯才想一个大姑娘。
“咳咳!”
吃完饭,身穿黑色正装的佳科斯走过来,在李琦起身时帮她微微退了一下椅子。服务员过来给他塞了一张纸条,被佳科斯灵活的放在了裤兜里。
撑着伞,两人在街道上走,像一道独特的景色。为了衬托今天这条白色的留仙裙,李琦打了一把白色纸伞。这种纸伞是用油纸做的,每一把都要穿三千多针,能抗大风。
“其实下次不用特地陪我来吃米饭,你是西域界人,还是喜欢吃面包吧?”
“没有啊?我也挺喜欢吃米饭的。”
“那个纸条上写着什么?”
“已经找到红盾佣兵团的下落了。”
“红盾佣兵团?”
“嗯!就是那天我们遇到的那个佣兵团。”
“那天还真是吓人呢!”
“因为背包里有重要的花名册,当然紧张。”
李琦掩着粉唇嗤嗤的笑了笑,脱去昨天的贴身精装,身穿留仙裙的她没有特别突显身材,但是身材很好的李琦穿这条裙子自带仙气,走路飘然。
“你一紧张就爱流汗。”
佳科斯挠了挠头,他不太擅长和女生打交道,特别是和自己喜欢的女生。
“我们现在就去找红盾佣兵团吧?”
“为什么?你要好好休息两天,这次我们跑的地方太远了。”
“没事啦!刚才出神只是一个小意外,我感觉当时说话的人实力挺强的,我们早点去招揽他们,也早点制定对策。你也想早点回大本营啊,对吧?”
“可是……”
小手拉着佳科斯的衣服,李琦的声音很细腻,很空灵,让佳科斯无法抗拒。
纸条上的地址让他们很快找到了红盾佣兵团,他们这次没有住旅馆,而是住在了一个院子里,这种临时出租的院子配置齐全,比旅馆便宜,只是要自己买菜煮饭。但是价格也低了不少,他们现在不是缺钱,而是需要一个空间,这里空间大,五个人住三天一共一千块钱,已经很便宜了。
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撸起袖子的看起来十分憨厚的汉子,汉子一米八标准的身高,浑身结实,眼光明亮。
“您好!我是盗颜·佳科斯!”
佳科斯问了声好,憨厚的汉子也伸出手,说:
“司空·辟宁!请问您们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想找红盾佣兵团团长。”
“好的!请进!团长,有人找你。”
打开门,院子两面砖墙,一面大房一面门。院子里种着一棵桃树,七月份的桃子,已经快成熟了。树下坐着四个人,几个大男人,都在……洗衣服!
看到有人进来,星则渊站了起来,穷凌也迅速起身,还有沫。
“是你们?”
“哥?”
第四十一章 哥哥
“你们?”
穷凌的目光一下子变得凌冽起来,手中被拧成一团的白短袖落在盆中,溅起水花。身穿一身纯黑色衣服的他显得高瘦高瘦的,看起来十分精干。他的目光如同燃烧起的火焰,在敌意慢慢升起时,一边的盗颜·沫惊讶出声:
“哥?”
星则渊看了一眼穷凌,又转过去看沫。
“沫?”
佳科斯一脸震惊,一米六七的李琦要把伞偏一点才可以看到对视的他们,他们都很高。
穷凌有些懵,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上次见面没认出来吗?事实上上次佳科斯还真的没有认出来沫,因为距离有点远,而且他有些难以置信。辟宁走到甘索身边,看着这尴尬的场景,兄弟见面会?
“你真的是沫?”
“嗯!”
沫开心的笑了笑,上前用力和亲哥哥抱了一下。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亲哥哥,佳科斯。哥,这是我认识的伙伴,星则渊团长、甘索大哥、穷凌和辟宁。”
“嗨!”
星则渊和他握手,其余人也伸出手来,佳科斯一个不落的行握手礼,但穷凌没有擦手直接用湿手抓住了他。
“下次把手擦干了再握,以表尊敬。”
甘索在后面轻声说。
“哦!”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我也没想到,你很久没回桓玛城了!”
小时候,爸妈一直逼着他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不和爸妈吵,但不代表哥哥不会。佳科斯每次和爸妈吵架完都要被打一顿,他被打的时候,沫也哭。这个大他两岁的哥哥很疼爱他,但是在沫成年的时候,哥哥给他过完生日就离开了。
“不想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