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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收集粮食的他们离大本营还有两座山的距离,怎么可能叫来他们口中的可以召唤一颗星神的老大。五个人顿时怂了,但是当山贼的人都是不怕死的,现在一个劲儿的怒瞪甘索和沫。
沫心里稍微有些动摇,但是甘索的一句话,让他刺出手中轻巧的花剑。
“我们是红盾佣兵团,提前告诉你名字,你伤了我们团长,再怎么瞪都没用。”
沫是有实力的,但是却下定不了杀人的心,但是在他出剑的那一刻,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当你拿起武器冲向对手时,下意识就要令对方置于死地,在比试闹出人命的不是少数,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而证明自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倒下。
左手反手拿佩剑,稍重的剑可以别开并且挡住敌人手中的刀剑,而他惯用的右手的花剑,则可以用来刺穿敌人的心脏。
花剑的技巧在于快,每一次刺击都能刺开软甲,软甲可以防护大刀的砍,却挡不住这种剑头小的花剑。因为它会携着极强的穿透力,从每个小孔侵入。
福伊尔和赛博尔分别是花剑和佩剑的名字,光滑如镜的上好的佩刀换为正手,挡在左肩上,右手的花剑随着手腕灵活一挽并在胸边,在剑尖上的寒光闪烁时,花剑像杀人蜂的蜂刺径直刺出。
血将软甲染成暗红色,大汉忍着痛,又要劈出手中的刀。
“两颗小星团,力量还可以!”
花剑卡在软甲上,沫的手掌带动佩剑挡住大刀,然后冲上右侧砍向朝着自己而来的陌刀。
“既然用陌刀,真是侮辱这种好刀了!”
“老子温家的陌刀,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沫劈出手中的剑,一开始还不敢下手,但是他手臂上的血流动,背上的疼痛还在时,他就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佩剑刺进了大汉的胸膛。双手猛地一拉,刺进胸膛的佩剑带起暗红色的血。回头看那个拔出自己软甲上的花剑的汉子,沫摆出一个弧度,扔出了手中的佩剑。
所谓的不能以貌取人,不是不能从外貌看出一个人的内心,而是一个人的外貌,不能完全体现他的心。沫看起来是那种很和善的人,但是现在动起手来也毫不留情。掷出去的佩剑没有像戏剧里那样【创建和谐家园】敌人的眉心,而是刀柄着甲,那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丝毫没受伤,只是咬了咬牙,就冲了上来。
“你们杀了他,肯定不得好死。”
那个汉子看了一眼手持陌刀的死去青年,大吼着。
在没有获得星神之前,所有拥有星团的人的差距都很小,所以沫没想着上去空手接白刃,而是转身捡起地上的大刀,然后脚步扎紧,站在原地。脚掌摩擦,大刀抡动,猛地一刀斜着砍出,双刀对碰,汉子胸膛刺痛。沫紧咬牙关,跳起来令大刀旋转一周,抹过汉子的喉咙。
“你有些慢!”
上去补了一刀,一边的甘索已经把四个背包都拿过来了。
“抱歉!”
看着四周全是鲜血,鲜花被尸体压倒,黄土变成了红土的样子,沫有些受不了,但是为了不让自己丢人,他勉强的收起自己的剑,然后背起甘索给他准备的稍轻的两个包。
“你是第一次杀人吧?”
刚战斗完,他们就必须要走了,在这里二十公里左右地方有一小镇,穷凌和星则渊应该去那儿了。
“嗯!”
“看得出来,你有些犹豫。”
“我以后一定不会犹豫,对这种人更不会手下留情。”
沫平时很少和甘索说话,因为穷凌话已经够多了,以前他感觉甘索挺冷的,但现在却感觉他很暖心。
“嗯!手上和背上的伤都没事吧?”
“没事!”
“你先简单包扎一下,我们先去找星则渊和穷凌,稍微加速应该两个小时就能到。”
沫挺了挺背,甘索是久经战场的老手,这次战斗没给他身上带来半点伤,但是沫不同,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这种生死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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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两个小时后,甘索和沫站在一家旅馆前,一脸的懵!
“他们不在这?”
第三十章 重伤
甘索和沫用了两个小时到达小镇,找遍了小镇里的三个旅馆,却没找到星则渊和穷凌。这是他们找的最后一家。眼前的老太太满脸皱纹,已到米寿之年。
“你说你的同伴受伤了是吧?”
“对!还受了重伤。”
“尼米兹镇的医馆都比较小,一般都会在旅馆里进行大型医治,我看你挺懂行的,怎么没想到他们去大地方了呢!比如说五十公里外的桑塔城。”
“五十公里?”
甘索皱了一下眉头,然后鞠躬说道:
“谢谢大妈,麻烦给我们开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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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了点头,提着背包一边上楼,沫一边问。
“这个开旅店的老太太怎么什么都知道?”
“年龄大了,阅历自然就多了,或许她年轻时也和我们一样在外跑过呢?”
“有道理!甘索大哥,你真聪明。”
沫学星则渊,也这样叫甘索。
“我比你大!”
“团长不会有事吧?”
“应该不会,这些天我看穷凌对我们还是很友善的,不然他就不会带星则渊走了。”
“我感觉他这个人挺骄傲的,但是又像有什么东西瞒着我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点了点头,沫不是那种喜欢背后说别人闲话的人,特别是在这个佣兵团中,他是一个后来者,所以每方面都做的很到位,甚至无可挑剔,为的就是融入进去。
“把衣服脱了!”
甘索从背包里掏出一瓶药膏,没有涟漪的眼睛看着沫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后背,和背后二十厘米长的伤痕。
“我可以自己来,要是甘索大哥你累了的话……”
“别动!”
平时甘索的话不多,但是他给自己抹药的样子,让沫感觉很温馨。他就像大哥一样为自己的弟弟抹药,脸上还带着一点紧张,怕自己下手重了,弄疼沫。沫感觉到非常温馨,这种温馨和在家中感觉到的温馨不同,他那带着官腔的父母从来都没有给他带来过这种感觉。
“甘索大哥,我还是不放心团长!他年纪有点小,你为什么要跟着他出来做佣兵呢?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单纯的想问问。”
沫说话很简单,但是又带着一丝繁琐,因为他怕自己说错话。
“他年纪确实不大,但是态度坚决,我感觉跟他出来不会有错。”
他们彼此不算特别了解,只知道彼此是哪里人,知道今后统一的目标,却不知道彼此的过去。
“我也觉得团长有一种很强的毅力,前几天我看他在河里洗脚的时候脚上全是水泡,但从来没落下过队。”
这件事甘索不知道,听沫说了,他感觉自己不会后悔这次远行。
“嗯!”
拍了拍精壮的肩膀,甘索简单的吃完饭后就开始洗漱,期间没有一句话。
“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早出发。”
“好!”
也吃了些东西,在旅店的人将残羹收走后,他洗了个脚,然后倒头就睡。在双人间中,两人睡得很死,但是他们已习惯性的穿着衣服睡,他们的武器摆在隐蔽的一伸手就可以抓住的位置。
在桑塔城的一间大医馆中,白色的水晶灯令气氛有些压抑,在同样白色的走廊里,一个黑发男子坐在铁椅上,时不时看一眼身边亮着温馨光芒的房间。
一个穿着白衣的胖男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身上有点血迹,显得有些惊悚,这种神圣的衣服是不能玷污的。
“没事吧?”
“没事,幸亏你送过来的及时,不然就要失血过多了。我们会将他安置在病房里,明天你才能看望,现在也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好!钱会过两天交给你们,你们要代小爷照顾好他。”
“为医者救人为先,除了必要的费用,我们桑塔城第一医馆从来不乱收费。”
“谢谢。”
穷凌说完,离去的身影在白色的灯光下拖得很长,又有些孤独,他的影子是唯一和他一直在一起的伙伴。
“又要来了吗?”
抓着掌心大的玉佩,上面的光芒释放出来,点点的红色和白色像是高温的烈日和惨淡的月光。其上偏浮夸的图案代表着神兽——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这是母亲用她和父亲的陨星玉佩融合在一起送给他的,但是已经慢慢掩盖不住他的气息。
走进人最多的赌场,穷凌坐在一个角落喝免费的茶水,他身无分文,只坐在原地发呆。谁都不管他,在喧杂的赌场,他是最可怜的一个,像是孤独游走的鬼魂无人理睬。看着赢的人张开嘴大笑,看着输钱的人垂头丧气,骂天骂地……
一些人不顾家里的孩提妻子,红着眼睛想要加入赌局,以为自己可以将昨日输的钱赢回来,却浑然不知铺着红布的桌子下的玄机。
形形的人像是彩坊,穷凌平淡的看着一切,即便看透也不说透。口中的茶水有些涩,但是廉价的茶水并没有被穷凌唾弃,在他最艰苦的时候,他险些饿死。
“孩子,走!别回头,走!别让这些人找到你!”
温柔的母亲把他放到摇曳的像是一片树叶的小船上,用自己的力量牵动月光,令小船经过的海面布满白霜。
“妈妈!”
“妈妈!”
撕心裂肺的吼叫,穷凌飘到大海上,孤独的只有水天相接的月光为伴。穷凌蜷缩在小船上,饿了很多天,被一个商船的船长救了起来。
“孩子,你怎么了?你的妈妈呢?”
“妈妈被杀了!”
穷凌可怜的哭了,崩溃到边缘的男孩终于哭了。
“你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没有!”
“老板?”
大副看了长着大胡子的船长一眼。
“把他带上,这大海茫茫的,不救他就得饿死。”
“谢谢!”
穷凌对长着大胡子的老板说,他从小就被妈妈教要有礼貌。他站在船舱前,不知道怎么开这种铁门。
“孩子,别哭!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以后只要你有什么不懂,都要问我,好吗?只要你问,我就会教你,然后你就可以学会怎么做了。”
老板帮他开门,带他去吃美味的金枪鱼。
“如果你哪天找不到亲人,就回来吧,我还缺个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