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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真四万年》-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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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这个人你知道,凶得像一头熊,在家里说一不二,从不给我反对机会,所以我原本也打算屈服了,厨师就厨师吧,反正是个工作而已。”

      “不过,小妖怪你选择大荒战院炼器系这件事给了我很大触动,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我们是死党,既然你能坚持梦想,为什么我不可以?所以今天早上我和我爸狠狠干了一架,然后我就选择了一所美容学校——尽管是最烂的美容学校!”

      孟江笑得十分灿烂,笑得十分骄傲,用大拇指戳着自己胸口,“总有一天,别人也会称呼我为‘【创建和谐家园】’,形象设计界的天王——孟【创建和谐家园】!”

      李耀热血沸腾,又一次狠狠抱住孟江:“我在赤霄二中三年最大的收获,就是交到了你这个好朋友,好兄弟!就让我们两个一起在大学里拼命,成为各自领域里的【创建和谐家园】吧!”

      “那当然,我肯定会玩了命去学习,去生活,去战斗。绝对不会比你差……虽然我这辈子也成不了修真者,但我一样会活出无比精彩的人生!”

      孟江挺起胸膛,吼声嘹亮。

      两人说说笑笑,又回忆了一阵高中时光,眼眶都有些发红。李耀才依依不舍地转向下一位。

      “你别上来搂搂抱抱啊,我们不熟,只是普通朋友。”丁铃铛十分警惕地瞪着他。

      李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挠着头皮道:“那天我一时冲动,你别往心里去。”

      “我已经往心里去了,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创伤。不过你要是考虑一下主修武斗系,辅修炼器系,说不定我会好受一点。”丁铃铛还是没有放弃希望,眼巴巴地看着李耀。

      “看情况吧,我还不知道大荒战院炼器系是个什么状况呢!”李耀说着。来到最后一名朋友面前。

      准确说,不是朋友,是猪朋【创建和谐家园】——能同时掌控灵能和幽能,深藏不露的修炼天才郑东明!

      “真没想到你这个浮戈城高考状元会选择大荒战院炼器系这种垃圾专业。”郑东明淡淡道。

      “你这个浮戈城高考总成绩第三名,却选择了天幻书院武斗系,不是彼此彼此?”李耀微微一笑。

      “不一样,绝对不一样,虽然同样是九大之中最垃圾的专业。但大荒战院炼器系和天幻书院武斗系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郑东明高深莫测地说。

      “什么差别?”

      李耀眯起眼睛,不明白郑东明的意思。

      “大荒战院炼器系的男女生比例是十比一,女生不但数量少。而且质量也不好;反观天幻书院武斗系就不同,虽然成绩很烂,但男女生比例是一比十,放眼望去都是国色天香,百媚千娇,武斗系更开设有大量近身肉搏的课程。可以和师姐师妹们毫无保留地零距离接触,感受灵与肉的碰撞——你说。这是不是本质上的不同?”

      郑东明笑得十分*。

      李耀哑口无言,愣了半天才道:“的确是本质上的不同。那就祝你在天幻书院武斗系——玩得开心点了!”

      郑东明纠结了一下,拉着李耀走出很远,又在两人旁边激发了一道“隔音符”,这才小声道:

      “李耀同学,魔蛟岛上的事情……不如就这么算了吧,我这人从小就没什么野心,只想着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唯一的梦想就是泡遍天下所有可泡之妞,如果可以,我也不想修炼什么鬼幽能!所以你放心,就算有一天我魔功大成,也绝对不会杀你灭口,而你就更不需要因为害怕我杀你灭口而在我杀你灭口之前先杀我灭口,你觉得呢?”

      李耀想了想:“哦。”

      “喂喂喂,我说了这么多,把我善良的天性和十二万分的诚意都表达出来了,你就‘哦’一个字是什么意思?不要以为我真怕了你啊,你有奇遇,我也有奇遇,这年头出来修真界混,谁他妈还没十个八个奇遇啊,就你厉害是不是?”

      李耀一笑,拍了拍郑东明的肩膀:

      “你看,无论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同样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既然如此,不如我们都在修炼之路上全速冲刺,攀上各自的巅峰,再来一较高下!”

      说话间,一台破破烂烂的长途飞梭车缓缓降落。

      李耀一跃而上,冲众人挥手:“走啦,各位,如果一切顺利,说不定三个月之后——我就是真正的修真者喽!”

      ……

      从这天起,李耀走遍了星耀联邦的山山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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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座面积非常小的岛屿,常年露出在水面以上的部分只有一个手掌大小,所以又被人称为“手掌岛”。

      不过在水面以下,修真者却围绕着连绵不绝的海底山脉修筑了一座规模庞大的海底城。

      这里的居民居住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泡中,出入都用“避水珠”开道,使用一种特殊的水下喷射式飞梭车往来交通。

      他们在海底养殖了大量五光十色的珊瑚,如同放牧牛羊一样放养了大量的鱼虾蟹龟,为整个联邦提供最新鲜的水产海鲜。

      这里的女孩子最喜欢穿一种用细小珍珠串联起来的珍珠衫。

      每到夜晚,海底漆黑一片。他们就穿着五彩斑斓的珍珠衫,百媚千娇地坐在珊瑚丛中,吹奏着可以在水下发声的灵笛,等待强健有力的海底男儿从黑暗中悄悄摸上来。

      李耀在这里饱览了海底绚烂多彩的风光,饱餐了最鲜美甘甜的海鲜。随后回到大陆,一路向西南前进。

      出发的第四天,他来到“灯笼城”。

      这是一座建立在联邦南方一望无垠的大雨林中的城镇,这里没有高楼大厦,修真者用秘术将雨林中一种特殊植物“灯笼树”的果实不断催大,最后变成一座座垂挂在树枝上的房屋。

      居民就住在灯笼果里。每到夜晚,果实泛出五彩斑斓的微光,把整座城市变成一片灯笼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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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有远道而来的客人,居民们就会邀请客人一起驾驭巨型蚂蚱,如果有哪个新手第一次上场就能成功驾驭巨型蚂蚱超过一分钟,就会被居民们视为真正的勇士,享受到最上乘的贵宾待遇。

      李耀尝试了三次,都在最后一刻被巨型蚂蚱狠狠甩了下来,不得不无奈认输。

      虽然没享受到贵宾待遇,但是那些穿着草裙。皮肤如蜜糖般细腻的雨林少女捧着清凉药膏帮他细细涂抹时,还是令他感受到一股别样的风味。

      出发的第九天,李耀来到了“刀锋雪山”。

      这里虽然不是星耀联邦的最高峰。却是最难攀爬的几座山峰之一。

      整座雪山就像一柄雪亮战刀,狠狠刺向天空。

      最陡峭的地方平滑如镜,根本没有着力之处,而且山峰四周终年缭绕着强烈的罡风,即便是驾驭飞剑的修真者也很难飞上山顶。

      但是在雪山之巅,却生长着十分珍贵的七星雪莲。是十几种高阶强化药剂必不可少的天然成分之一。

      于是这里就出产全联邦最优秀的飞剑好手。

      每年十一月,罡风最强烈之时。也是七星雪莲绽放的季节,无数飞剑好手腾空而起。呼啸而行,冲向罡风肆虐的雪山之巅。

      他们在惊涛骇浪般的狂风中左突右冲,寻找风的缝隙,把握风的脉搏,甚至在风中颠簸三五天,最终将罡风征服,采摘到最为珍贵的草药!

      李耀来时,虽然不是雪莲花绽放的月份,雪山周围还是聚集了不少练,各种眼花缭乱的空中动作令李耀大呼过瘾。

      如果是在空战中,这些飞剑手的战斗力绝不逊色于任何飞行妖兽。

      接下来三个月,李耀走过了联邦的大山、河流、雨林、丘陵、沙漠、绿洲和农田,看到了无数稀奇古怪的城镇。

      有一座城镇,位于十分活跃的火山口上,整座火山口都被一道巨大的符阵封印。

      据说四百多年前这座火山曾经爆发,毁灭了附近的十几个城镇,一名修真者将这座火山封印之后,就带着自己的家族一直住在这里,看守着这座火山。

      直到今天,家族发展成了新的城镇,他们依旧没有忘记使命,把自己称为“守山人”。

      有一座城镇,完全建立在几百头硕大无朋的“山驼兽”背上。

      山驼兽是天元界陆地上体积最大的几种灵兽之一,每一头山驼兽都像是一条浮出海面的鲸鱼,人们在山驼兽的背上搭建房屋,每一头山驼兽背上可以居住几十个家庭,几百头山驼兽就组成了一座移动的城市。

      这个城市的居民以放牧为生,随着季节的变化,他们就驱赶着山驼兽去追逐肥美的水草,放牧丰腴的牛羊——李耀在这里吃到了这辈子最为鲜嫩的羊肉,白水煮十分钟,血水还没凝固,一入口重新融化,如琼浆玉液一般往喉咙里滚。

      还有一座城镇……还有一座城镇……

      第一百章 打铁之王

      在每一条山岗,每一片大湖,每一块农田,每一座城镇中,李耀都会看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事,遇上很多稀奇古怪的人。

      他遇到过一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者,明明只是一名普通人,却拥有一头四五米长的灵兽“啸天鹰”作为宠物。

      老者说自己在四岁时无意间捡到一头手掌大小的小鸟,见它翅膀断了,非常可怜,就用树枝帮它把断掉的翅膀连接起来,还给它涂抹了疗伤的药膏。

      从此这头小鸟就一直粘着他,陪他一路成长,结婚,生子,衰老。

      开始一百年,这头小鸟一直都是手掌大小,老者也习惯身边有这么个小玩意的存在。

      谁知老者过了一百零四岁生日之后,小鸟竟然身形暴涨,在短短三年内长到了五米长,显露出灵兽的峥嵘面目。

      老者这才知道自己当年捡到了了不起的东西。

      “我是普通工薪族,家里地方本来就小,那时候又有了儿子媳妇,连孙子都快结婚了,哪有地方养这么大一只鸟?”

      “只好把它偷偷摸摸养在居民楼顶上,为这事,没少被老婆子和儿子儿媳唠叨,居委会找了我好几次,还把警察都惊动了!”

      “有好几个修炼宗派的修真者都找上门来,说要高价收购这家伙,可我怎么舍得呢?在修真者眼里。它是一头灵兽,可是在我眼里,它就是我的整个青春,我的整个人生啊!不卖,就是不卖!”

      老者轻轻地抚摸着啸天鹰的脑袋。笑呵呵地说。

      素以凶猛著称的啸天鹰十分温顺地靠在老人身上。

      可以看到,它的左边翅膀微微有些扭曲,似乎受过重伤。

      “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多年,我退休了,儿女和孙子辈不用【创建和谐家园】心,老婆子也先我一步走了。我总算可以实现儿时的梦想——我小时候就一直在想,小鸟啊小鸟,你要是一头灵兽该多好?那我就可以骑着你,一直飞,一直飞。飞越高山,飞过大河,飞上云霄,飞遍整个天元界。”

      老者哈哈一笑,露出了缺了门牙的大嘴,十分艰难地爬上啸天鹰背后。

      “滴——”

      老者吹响了一个锈迹斑斑的口哨,啸天鹰长啸一声,扑腾着翅膀。腾空而起。

      这头啸天鹰的翅膀受过伤,老者也不是修真者,根本不会驾驭灵兽的技巧。飞起来的样子歪歪扭扭,慢慢腾腾,丑到极点。

      老者却浑不在意,唱着一百年前的流行歌曲,渐渐消失在棉花堆一般层层叠叠的云层之中。

      一路上,李耀遇到许多像老者一样的人。

      他遇到过一名实力强横的剑修。已经功成名就,却在九十岁的关口幡然醒悟。发现自己真正想成为的是一名文艺型修真者,是一名诗人。

      于是这名剑修放下刀剑。徒步大雪山,在苍凉辽阔的雪域寻找灵感。

      偶尔路遇车匪路霸,不到万不得已也不用剑,而是试图用充满温情和爱意的诗歌去感化坏人。

      年深日久,大雪山附近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么个剑法超卓的“诗魔”,而人们对于他吟诗作对的恐惧,更胜于害怕他手中的三尺青锋。

      李耀还遇到过一名乡村医生,毕业于天都医学院,曾在多个修炼宗派任职,是修真界鼎鼎大名的国手,最擅长疏导奇经八脉,治疗走火入魔。

      可是在一百八十岁之后,这位筑基期巅峰修真者却放弃了数家大医院和修炼宗派的高薪聘请,隐姓埋名,走遍了联邦的每一处偏远乡村,为穷乡僻壤的村民义务治病。

      “三十年前,我曾经帮一名大宗派的宗主【创建和谐家园】,助他成功踏上结丹期,后来这名宗主送了我一栋豪华海景别墅,外加某个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上,足足五个商铺!”

      “我曾经以为,这是我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大一笔诊金。”

      在一处简陋的砖瓦房中,乡村医生一边扒拉着火塘里的番薯,一边笑着对李耀说,“直到昨天,我才收到了一笔更加珍贵的诊金。”

      “是什么呢?”李耀小心翼翼地撕着番薯皮,热气迷离了眼睛。

      “我帮一个被烟花炸伤双眼,已经失明四年的小男孩重见光明,他狠狠亲了我一口,就在这里。”

      乡村医生指着自己的脸颊,笑得无比灿烂,自然,宁静。

      骑着啸天鹰的退休老人、想当诗人的剑修、筑基期巅峰境界的乡村医生……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白天,李耀在一处处风景如画的人间仙境,听这些人讲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

      晚上在睡梦中,李耀也没忘记修炼,他疯狂地吞噬着欧冶子的记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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